本书原名《论音乐的美》,是西方音乐美学领域的巨著。作为音乐自律论流派的代表人物,汉斯立克在书中认为“音乐之美并不依靠,也不需要从外部引入的任何主题”,而“音乐美学主要和根本的任务就是将被情感侵占的统治权,重新归还到美的合法主权之下”,即音乐的美来自于音乐本身,音乐的精髓在于乐音及其运动,而音乐美的本质与其表达的情感及内容无关。
编辑推荐:
1.艺术经典书系。
2.著名奥地利美学家、乐评家汉斯立克代表作,将音乐自律论推向新的高度,形成了音乐美学领域自律论与他律论两大流派并存的思想局面,激励了音乐美学的发展。
##过眼没过脑
评分##好刻薄 真的好刻薄 i hurt myself reading this
评分##比較簡單,翻翻就過去了。
评分##75左右,可以跟克莱夫贝尔论《艺术》媲美,那章音乐的美与自然的美对我挺有启发,对我思考john cage现象有帮助
评分##确实不容易读进去,而且这标题太骗人了,还是原译名合适(《论音乐的美》)。 部分同意它的观点,比如"音乐的美在于激发人的想象力,不在情感",考虑美的时候要分主观客观。大部分观点看起来很颠覆认知,但是它解释起来很像只需要辨明概念,主题、思想、内容等等如果在音乐范畴内理解就对了。
评分害 明明有超厉害的观点 自己论证起来反而不够有说服力
评分##原名《The Beautiful in Music》的音乐美学著作,不要被奇怪的译名误导。书中观点基本都有过类似思考,所以主观上谈不上有太多收获。另,作者真十分啰嗦,观点用三分之一的篇幅足以阐述清楚。 阅读本书如有基本的乐理知识和音乐聆听经验作为前置,可理解得更加深入一些。
评分##太后悔以前没好好学习音乐了,当然那时候也没机会去学。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发上:不能以感情评论音乐的好坏。当然由于成书早,这本书还是有一定历史局限性的,在古典领域,这本书的理论可以适用(当然我也不完全赞同作者的全部理论适用),但是在这本书之后的摇滚乐、流行乐等音乐难道还能靠这套理论就能欣赏了吗?如果照书中所说,纯音乐才是主要,歌词只是辅助,唱的东西不影响纯音乐。那么鲍勃•迪伦依照这条理论早要被淘汰了,前段时间争论的喊麦(暂时当做是音乐)如果用了古典歌曲然后喊得再牛头不对马嘴也算得上是佳作了
评分##比較簡單,翻翻就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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