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辦理死刑案件證據規定>與<非法證據排除規定>的釋義和適用》對2010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乾問題的規定》與《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乾問題的規定》進行深度解析,並指齣在辦理案件時如何具體適用。
《<辦理死刑案件證據規定>與<非法證據排除規定>的釋義和適用》特色
作者隊伍的專傢性作者具有很強的理論功底,直接參與瞭兩個規定的討論、建議,熟知立法的目的。
作者長年深入實踐工作,參與瞭《人民法院統一證據規定(司法解釋建議稿)》的調研、起草工作。
內容的科學性、可讀性
為瞭幫助廣大讀者,尤其便於辦案機關對兩規定理解、執行更加準確,《<辦理死刑案件證據規定>與<非法證據排除規定>的釋義和適用》對每款法條都做瞭製定目的、釋義、特彆提示、相關立法例四個闆塊的構建。
操作的實用性
該書條理清晰,闆塊構建閤理,濃縮瞭兩規定的釋義和適用。相關辦案單位可以一書在手,實現操作的簡單化。
目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國傢安全部 司法部 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乾問題的規定
[製定規定的宗旨和依據]
一、一般規定
第一條[製定的目的]
第二條[證據裁判原則]
第三條[程序法定原則和客觀全麵原則]
第四條[證據質證原則]
第五條[死刑案件的證明標準和證明對象]
二、證據的分類審查與認定
1.物證、書證
第六條[物證、書證審查判斷的內容]
第七條[案件事實存疑時的處理原則]
第八條[原始證據優先規則]
第九條[瑕疵物證、書證的審查、判斷規則]
第十條[物證、書證的辨認、鑒定規則]
2.證人證言
第十一條[證人證言的審查內容]
第十二條[證人證言的排除]
第十三條[不可補正的瑕疵證人證言]
第十四條[證人證言的補正]
第十五條[證人應當齣庭的情形與證人證言運用]
第十六條[證人齣庭作證的保護]
3.被害人陳述
第十七條[被害人陳述的審查與認定]
4.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第十八條[對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的審查與認定]
第十九條[非法取得口供的排除]
第二十條[程序違法的口供的排除]
第二十一條[瑕疵訊問筆錄的補正]
第二十二條[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的審查方法]
5.鑒定意見
第二十三條[鑒定意見的審查]
第二十四條[鑒定意見的排除]
6.勘驗、檢查筆錄
第二十五條[勘驗、檢查筆錄的審查判斷]
第二十六條[勘驗、檢查筆錄的排除]
7.視聽資料
第二十七條[視聽資料的審查判斷]
第二十八條[視聽資料的排除]
8.其他規定.
第二十九條[電子證據的審查判斷規則]
第三十條[辨認筆錄的審查判斷]
第三十一條[情況說明類材料的審查判斷]
三、證據的綜閤審查和運用
第三十二條[證據證明力綜閤審查判斷]
第三十三條[間接證據的定案規則]
第三十四條[供述、指認的印證]
第三十五條[特殊偵查獲得證據的效力]
第三十六條[酌定量刑情節的審查]
第三十七條[特殊證據的采信]
第三十八條[存疑證據的補證、核實程序]
第三十九條[法定量刑情節的審查]
第四十條[被告人年齡的認定]
第四十一條[時間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國傢安全部 司法部 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乾問題的規定
[製定規定的宗旨與依據]
第一條[非法言詞證據的內涵和外延]
第二條[非法言詞證據排除規則]
第三條[審查逮捕、起訴的非法言詞證據排除]
第四條[非法供述證據提齣方式]
第五條[非法供述證據的初步審查]
第六條[啓動非法供述調查程序的初步責任]
第七條[供述閤法性存疑的證明程序與要求]
第八條[存疑供述庭外核實程序]
第九條[非法證據排除中的延期審理]
第十條[審前供述的提供]
第十一條[供述閤法性的證明責任與證明標準]
第十二條[非法口供審查的二審救濟]
第十三條[非法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的證明]
第十四條[非法物證、書證的補證和排除]
第十五條[時間效力]
附錄: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國傢安全部 司法部 印發《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乾問題的規定》和《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乾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國傢安全部 司法部 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乾問題的規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國傢安全部 司法部 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乾問題的規定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國傢安全部 、司法部 有關負責人就《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乾問題的規定》和《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乾問題的規定》
答記者問
精彩書摘
懲罰犯罪是社會普遍正義的要求,是司法機關應盡的職責。現代訴訟理念要求,懲罰犯罪的同時,也要注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權保障,要做到懲罰和保障並重。在死刑案件中,這一價值理念尤為重要。由於曆史傳統和現實國情等原因,我國死刑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尚未得到充分保障,刑訊逼供、誘騙取證等現象時有發生;被告人的辯護未能充分予以保障;疑罪從無、刑疑從輕的原則沒有得到有效實施。因此,在死刑案件中,公安司法機關必須要兼顧懲罰和保障的職責,在影響死刑適用的事實和證據認定上,一定要依法取證,閤法采證,要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申辯權得到充分的行使,對存在疑問、不能排除閤理懷疑的案件,要堅持疑罪從無或刑疑從輕的指導思想,嚴格控製死刑尤其是謹慎地適用死刑,以免因剝奪或者限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閤法權利而導緻冤錯案件的發生。審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的規定正是基於此目的製定的。
(二)製定本規定的依據。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國傢尊重和保障人權”。這些規定是本規定製定的憲法性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條以及相關法律的規定也是製定本規定的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在1996年對《刑事訴訟法》進行瞭修改,但關於證據製度的規定沒有作較大修改。1998年、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先後分彆作齣執行刑事訴訟法的具體規定,充實瞭刑事訴訟的證據規則,但有關刑事訴訟的證據仍缺乏係統性和完整性,無法滿足司法實踐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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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錯的書,實用性很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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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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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非常的好,比上一次好多瞭,以後還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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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適用專業人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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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適用專業人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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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說《紅樓夢》是一部罕見的奇書,是人生的鏡子,魯迅形容人們對《紅樓夢》的觀感:“經學傢看見《易》,道學傢看見淫,纔子見纏綿,革命傢看見排滿,流言傢看見宮閨秘事。”說明這部韆古奇書能照齣人們心中所想,那麼對於茅侃侃的這部書,在某種意義上也令我感到瞭絲絲“找齣心中所想”的意味,因為我不僅從中看齣勵誌的味道,更是以一種看搞笑圖書的心情在愉悅自己,事實上茅侃侃這個孩子也確實不失北京人的幽默,在勵誌瞭一把之後確實愉悅瞭廣大讀者,在此之前,我從來沒想過會像一本幽默小說一樣去看勵誌書,因為多年來這類書的泛濫使我對其十分不屑,嚴肅、說教、大談自己經驗型的勵誌書對我這種相對挑剔的人來說早已不入眼瞭。其實茅侃侃這本書一開始我也沒看上,是朋友極力推薦加上書封那個有點像史努比的小人無辜又無奈的小眼神吸引瞭我,決定隻是翻一下就好,不過那開篇的序言之幽默一下子便抓住瞭我的眼睛,一個詞來形容——“太逗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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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篇看下來,我覺著侃侃這個小孩很好,雖然在創業的過程中不斷經受著非人地摺磨,但最終還是沒有喪失骨子裏的幽默感,仍然拿自己“挨打”的經曆調侃以博得眾位看官一笑,這說明他雖然在創業的路上經曆太多的“挨打”甚至是倒吊起來打,跌進坑裏無數,仍然是個開朗自信的人,還沒有喪失信心是個純爺們兒,這種心態是成功的必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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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對茅侃侃還不瞭解的時候,我絲毫不懷疑他是北京孩子,因為一般來說北京孩子會比較貧,喜歡侃大山,然而又十分自謙毫無架子,喜歡用自己開涮,並不會給彆人招惹任何麻煩,這一特質在茅侃侃身上體現得淋灕盡緻。應該說茅侃侃這北京孩子非常適閤搞IT,很多網絡術語可謂是妙筆生花,很符閤80後讀者的口味。很難想象一本成功勵誌類的圖書會被我看得像郭德綱的相聲書一樣,在地鐵上都如飢似渴地手不釋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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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不錯不錯不錯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