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5-01-22
散见战国秦汉简帛法律文献整理与研究 下载 mobi pdf epub txt 电子书 格式 2025
散见战国秦汉简帛法律文献整理与研究 下载 mobi epub pdf 电子书書很好,內容豐富可信度高。
评分这本书的题目很引人注意,正因如此所以才买来一读。
评分做历史的要好好反思,现在简帛做的有声有色的,都不是纯历史的
评分把分散的法律简帛资料汇集在一起,很容查找,有功于学界。
评分很不错的一本不太常见的学术书
评分5星级服务,5星级物流。
评分社会上承认父亲这种权力,从法律的观点来看,则可说他的权力是法律所给予的,《吕氏春秋》说:“家无怒笞则竖子婴儿之有过也立见”①,《颜氏家训》亦云:“笞怒废于家,则竖子之过立见,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治家之宽猛,亦犹国焉。”②我们应注意父亲对于子孙的笞责实际上是并不只限于竖子婴儿的,子孙成年以后依然不能坚持自己的意志,否则仍不能避免这种处罚。典型的孝子,舜和曾子受杖的传说①,在人心上,尤其读书人,有长久的影响。梁朝的大司马王僧辩的母亲治家极严,僧辩已四十余,已为三千人将,母少不如意,犹挞之②。典型的孝子受父母的扑责不但不当逃避,并且应当受之怡然,虽挞之流血,亦“不敢疾怨”,仍得颜色婉愉,“起敬起孝”③。扑责子孙有时便难免殴伤致死的情事,法律上究竟容许不容许父母杀死子孙呢?这是很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罗马时代父的生杀权(Jusvitaenecisque)在中国是不是有相同的情形呢?宋司马华费遂子多僚与躯相恶,谗躯于宋公,公使人告司马,司马曰,“吾有谗子而弗能杀”,乃与公谋逐华躯④,似乎那时的父亲是有生杀权的。那时是宗法时代,正是父权学说形成的时代,--或也是父权最盛的时代,同时也发现父亲的生杀权,其巧合或不是偶然的。秦二世矫始皇诏赐蒙恬及扶苏死,扶苏说:“父而赐子死,尚安敢复请?”能扑责儿子,断不能杀死他,否则便要受国法的制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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