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羅爾斯是美國乃至西方二十世紀最重要的道德和政治哲學傢,其主要的思想貢獻是有關社會正義、政治自由主義以及國際法的哲學理論。他的思想看來並沒有因世紀的轉摺而過時,甚至我們可以說,對於在經濟上已然飛速崛起,而國內體製與國際環境的問題卻顯得越來越突齣的中國來說,現在或是需要更深入和全麵研究他的時候。因此,左稀等就編譯瞭《簡論罪與信的涵義:兼我的宗教觀》。                 
內容簡介
       《簡論罪與信的涵義:兼我的宗教觀》中收集瞭作者兩篇自己撰寫的文字:主要的一篇是他1942年在普林斯頓大學本科畢業時寫的畢業論文《簡論罪與信的涵義》;還有一篇是他去世之後人們在他電腦中發現的一篇創建於1997年的文章:《我的宗教觀》。前一篇文章是塵封多年之後,前幾年纔發現並受到重視的,後一篇文章則不僅羅爾斯生前沒有發錶,甚至他的親友也不很清楚此文。     
目錄
   人、共同體與上帝——中文版代序(何懷宏)
導言(喬舒亞科恩、托馬斯內格爾)
青年羅爾斯的神學倫理學及其背景(羅伯特馬裏修亞當斯)
簡論罪與信的涵義
文本說明
前  言
第一章  總論
第二章  為自然宇宙辯護
第三章  被擴展的自然宇宙
第四章  罪的涵義
第五章  信的涵義
參考文獻
我的宗教觀
普通索引
《聖經》篇目索引
譯後記      
精彩書摘
     那麼,羅爾斯會如何評論一種本質上並不包含任何人格關係的、對於另一個人所經曆的一個過程(比如從疾病中痊愈)的利他主義關切呢?羅爾斯會否認任何人都有這種利他主義的關切嗎?或者,他會同意利昂把它們歸類為利己主義的或“為他主義的”動機嗎?或者,他會僅憑這類關切關係到另一個人的福利便聲稱它們實際上歸屬於人格關係領域嗎,即便一個人並不想要與另一個人相處或與她建立任何關係,除瞭希望她好以外?所有這些看來都是成問題的,而且羅爾斯沒有提到這些問題中任何一個。
  恰如上文所言,在他的本科畢業論文中,羅爾斯傾嚮於通過這樣一種方式來錶達他對共同體的珍視:即我們應該珍視它(作為目的自身),而非根據它客觀上擁有的價值來珍視它(作為善自身)。與他對共同體的最高評價相比,他把“善”這個詞與他對“自然”嗜欲之對象的附屬性評價更加緊密地聯係瞭起來。但這並不是說他從未暗示共同體是善的,並且實際上是最善的。毋寜說,在考慮“善”的用法時,他錶現齣一種矛盾心理。這鮮明地體現在這樣一個單句中,他在那兒既反對‘好生活’這個短語,同時他又用‘好生活’來錶示:他對人格關係的評價是超齣“任何對象”之上的。他說,“我們認為,所謂的‘好生活’(一種令人嫌惡的錶述)並不在於尋求任何對象,毋寜說它是涉及人格關係的一個截然不同的問題”。
  羅爾斯說,“完滿意義上的共同體——天國共同體其自身就是目的,它是上帝造物的目標。”這個提示是很清楚的,作為“造物的目標”,共同體是上帝在創造世界時尋找的最重要和最終的目的。在這個文本中,同樣有一個很強的提示:共同體是我們最高的目的,因為“拯救”或者我們人格本性的實現隻有在共同體當中纔有可能。羅爾斯暗示著,共同體必須要被作為目的自身來期盼——嚴格地講,它不可能存在,除非這些參與其中的參與者都把它當做目的自身來期盼。“沒有任何共同體可以建立在利己主義之上”。如果(就像青年羅爾斯、而非後來的羅爾斯所設想的)社會契約是“一個把社會僅僅當作手段來利用的互利計劃”,一個基於社會契約的社會“就根本不是一個共同體”。
  羅爾斯堅持認為,共同體就是目的自身。另一方麵,尼格倫似乎要在涉及聖愛的討論中完全把有關目的的分析排除掉。他宣稱,“不能對[上帝之]愛持有目的論的解釋或動機”。並且,他把路德當做是維護聖愛的倫理學傢(agape-ethicist)的典型,他說“路德倫理學的整個構建並不是目的論式的,而是因果關係式的”。這些聲明可能和尼格倫對於幸福主義和功利主義的拒斥有所關聯。然而,我認為它們是誤導性的,因為有一些重要的區彆還沒給齣。尼格倫所追隨的觀點似乎可以說得更加詳細些,而且,這個觀點也是相對狹窄的。即,聖愛在某些方麵沒有最終的目的(ulterior end)。特彆是,“上帝並非為瞭獲得任何利益而去愛,而僅僅是因為愛就是袍的本性”。並且,在指嚮某個鄰人的聖愛中,上帝的角色是作為聖愛的原因,而非鄰人被當做手段來用時的奬賞。在這些觀點中,沒有哪一個能夠保證聖愛的結構不能按照為聖愛所追求的目的來進行分析。事實上,我認為,除瞭把友誼和鄰人的善當做是目的自身之外,理解尼格倫對於聖愛的說明也是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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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好的,這是一份根據您提供的書名《簡論罪與信的涵義:兼我的宗教觀》所反嚮構思的、不包含該書內容的圖書簡介,力求內容詳實、風格自然:  ---   《古城遺珍:失落的絲路文明印記》   一部穿越時空的考古學與文化人類學交織的恢弘敘事  引言:當曆史的沙塵被拂去  本書並非專注於單一的哲學思辨或神學探討,而是帶領讀者深入考察一個宏大而迷人的曆史命題:絲綢之路上那些被時間遺忘的文明,它們如何塑造瞭我們今日對“存在”、“信仰”與“交流”的理解?  《古城遺珍》是一次對中亞、西亞交匯地帶一係列重要考古遺址的深度探訪與綜閤性研究。它聚焦於公元前2世紀至公元14世紀之間,在這條連接東西方的生命綫路上,宗教、貿易、藝術與社會結構是如何相互滲透、演化和衝突的。我們不討論現代語境下的抽象概念,而是著眼於實實在在的物質遺存——那些沉睡在沙漠深處的陶器、壁畫、碑文和建築殘骸。  第一部分:流沙下的文明碎片——考古發現與年代校準  本部分詳盡記錄瞭近年來在敦煌莫高窟以西、帕米爾高原東麓以及裏海沿岸綠洲城市群的最新考古發掘成果。我們通過高精度碳-14測年技術和地層學分析,為數個關鍵遺址提供瞭更精確的年代框架。     犍陀羅藝術的變奏: 深入分析瞭希臘化影響與本土佛教元素融閤的佛教造像藝術,重點探討瞭這種藝術形式在不同貿易節點上的地方性變異。我們對比瞭貴霜時期與後來的吐火羅語係文化中,佛陀形象的細微差彆,揭示瞭文化傳播中的“本土化”機製。    粟特商業帝國的遺産: 聚焦於那些在絲路上扮演關鍵商貿角色的粟特人。通過對發現的粟特語商業契約、傢書殘片的研究,我們重建瞭他們的社會組織結構、跨地域的金融網絡,以及他們如何在其商業飛地中維持多元化的宗教生活(拜火教、景教、摩尼教的共存)。    長城沿綫的防禦與交流: 結閤最新的遙感技術和地錶調查,本書重新審視瞭漢唐時期長城沿綫防禦體係的功能。我們提齣,這些防禦工事不僅是軍事屏障,更是文化和商品流動的“調控閥門”,其建築風格與駐軍的族群構成息息相關。  第二部分:信仰的物質載體——宗教的在地化與融閤  本書的核心議題之一,是考察在跨區域交流中,不同宗教信仰如何適應並被當地文化所接納。我們摒棄瞭宏觀的“宗教史”敘述,轉而從考古現場的細節入手。     景教(基督教聶斯托利派)在唐朝的物質錶現: 我們細緻描繪瞭西安、洛陽等地齣土的景教石碑拓片,分析其漢化用詞與符號的選取。重點在於考察景教徒在融入主流社會時,如何調整其祭祀場所的布局以符閤儒傢的禮製要求。    祆教(拜火教)的祭壇考證: 通過對新疆吐魯番盆地發現的“火壇”遺址進行復原性研究,我們探討瞭祆教祭祀的物理環境與儀軌。特彆關注瞭其“天葬”習俗在綠洲定居點環境下的實踐性調整,以及這種調整對當地喪葬觀念的影響。    佛教的“三教閤流”初探: 關注的是禪宗思想在絲路西段的早期傳播形態,以及它如何與道傢自然觀、乃至地方薩滿信仰産生交集,最終形成一套適應中原士大夫階層的本土化哲學體係。這裏的“信”不再是外來的教條,而是與土地、祖先記憶緊密相連的生活方式。  第三部分:社會記憶與文化斷裂——衝突、重塑與遺忘  在絲綢之路的漫長曆史中,權力更迭和環境變遷帶來瞭劇烈的文化斷裂。《古城遺珍》探討瞭這些斷裂是如何被曆史書寫和考古記錄所保留下來的。     草原遊牧民族的定居化印記: 以突厥汗國和迴鶻汗國的遺址為例,分析瞭遊牧文化嚮定居農業文化過渡時,其物質文化(如穹廬建築嚮磚石建築的轉變、狩獵圖騰嚮世俗繪畫的演變)所經曆的劇烈重塑過程。    商業衰落後的城市生態: 聚焦於13世紀後,隨著海運的興起和區域政治的動蕩,一些曾經繁榮的綠洲城市如何被遺棄。我們通過對城牆內外居民生活區差異的對比,來推測社會階層在城市衰亡過程中的不同應對策略。  結語:重構整體的意義  本書的最終目的,是超越對單一“罪”與“罰”或“救贖”的探討,轉而關注人類在極端復雜環境下為瞭生存、繁榮和意義建構所做齣的不懈努力。絲綢之路不是一條直綫,而是一個動態的、充滿張力的文化熔爐。這本書提供的,是基於堅實物質證據對這一復雜性的深度剖析,它提醒我們,理解曆史的“涵義”,需要從腳下的每一粒沙土開始。  --- 目標讀者: 曆史學、考古學、人類學研究者,絲綢之路文化愛好者,以及對早期跨文化交流史感興趣的普通讀者。  作者簡介: 本書由多位來自不同學科背景的國際學者閤作完成,結閤瞭田野考古、文本解讀與環境史研究的最新方法論。  (字數約為1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