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0-03
中國當代法學傢文庫·王利明法學研究係列:人格權法研究(第2版) [Contemporary Chinese Jurists' Library] 下載 mobi pdf epub txt 電子書 格式 2024
中國當代法學傢文庫·王利明法學研究係列:人格權法研究(第2版) [Contemporary Chinese Jurists' Library] 下載 mobi epub pdf 電子書《中國當代法學傢文庫·王利明法學研究係列:人格權法研究(第2版)》密切結閤我國人格權立法和司法實踐,在廣泛藉鑒國外先進立法經驗和理論成果的基礎上,對人格權的基本概念、體係、一般人格權、各類具體人格權以及精神損害賠償進行瞭係統、深入的研究。此外,《中國當代法學傢文庫·王利明法學研究係列:人格權法研究(第2版)》也對人格權的延伸保護、人格權商品化以及網絡環境下的人格權等問題進行瞭探討。《中國當代法學傢文庫·王利明法學研究係列:人格權法研究(第2版)》作者認為,人格權在現代民法中的地位日益突齣,人格權法應當在民法典中獨立成編,應當建立一個一般人格權和具體人格權相結閤的完整的人格權體係。人格權法不僅應保護類型化的人格權,還要保護各類人格利益。作者認為,具體人格權應當包括生命權、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信用權、個人信息權等類型。作者還認為,應當設置人格權請求權製度,從而完善我國民法的請求權體係。對人格權損害的救濟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以及精神損害賠償等形式。
評分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獲湖北財經學院法學學士學位;1984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並留校任教:1990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後在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院和哈佛大學法學院進修。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曾獲“中國有突齣貢獻的博士學位獲得者”、“第一屆十大傑齣青年法學傢”等榮譽稱號.以及教育部優秀青年教師奬、第一屆中韓青年學術奬、長江學者等奬勵。主要學術成果:
評分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獲湖北財經學院法學學士學位;1984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並留校任教:1990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後在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院和哈佛大學法學院進修。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曾獲“中國有突齣貢獻的博士學位獲得者”、“第一屆十大傑齣青年法學傢”等榮譽稱號.以及教育部優秀青年教師奬、第一屆中韓青年學術奬、長江學者等奬勵。主要學術成果:
評分作者簡介
評分專著《違約責任論》(獲第三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等奬)、《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研究》(獲全國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奬)、《司法改革研究》(獲司法部優秀科研成果一等奬、吳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奬)、《物權法論》、《物權法研究》(獲第六屆國傢圖書奬提名奬)、《閤同法研究》(第一、二捲),《民法總則研究》(獲第十四屆中國圖書奬),《物權法草案建議稿及立法理由書》(獲第四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奬)、《我國民法典重大疑難問題之研究》(入選新聞齣版總署第一屆“三個一百”原創圖書齣版工程);主編或閤薔《民法新論》(上、下冊,獲北京市高等學校第二屆哲學社會科學中青年優秀成果奬、高等學校齣版社優秀學術專著優秀奬)、《民法·侵權行為法》(獲北京市第三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奬,第三屬普通高校優秀教材奬)《人格權法新論》(獲第九屆中國圖書評論奬)、《人格權法研究》(獲第五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二等奬);發錶論文集《民商法研究》(1至8輯)和學術論文二百餘篇。曾兩次獲得教育部頒發的國傢級教學成果二等奬。
評分買瞭王教授的一套書籍。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獲湖北財經學院法學學士學位;1984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並留校任教:1990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後在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院和哈佛大學法學院進修。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曾獲“中國有突齣貢獻的博士學位獲得者”、“第一屆十大傑齣青年法學傢”等榮譽稱號.以及教育部優秀青年教師奬、第一屆中韓青年學術奬、長江學者等奬勵。主要學術成果:
評分買瞭王教授的一套書籍。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獲湖北財經學院法學學士學位;1984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並留校任教:1990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後在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院和哈佛大學法學院進修。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曾獲“中國有突齣貢獻的博士學位獲得者”、“第一屆十大傑齣青年法學傢”等榮譽稱號.以及教育部優秀青年教師奬、第一屆中韓青年學術奬、長江學者等奬勵。主要學術成果:
評分《中國當代法學傢文庫·王利明法學研究係列:人格權法研究(第2版)》密切結閤我國人格權立法和司法實踐,在廣泛藉鑒國外先進立法經驗和理論成果的基礎上,對人格權的基本概念、體係、一般人格權、各類具體人格權以及精神損害賠償進行瞭係統、深入的研究。此外,《中國當代法學傢文庫·王利明法學研究係列:人格權法研究(第2版)》也對人格權的延伸保護、人格權商品化以及網絡環境下的人格權等問題進行瞭探討。《中國當代法學傢文庫·王利明法學研究係列:人格權法研究(第2版)》作者認為,人格權在現代民法中的地位日益突齣,人格權法應當在民法典中獨立成編,應當建立一個一般人格權和具體人格權相結閤的完整的人格權體係。人格權法不僅應保護類型化的人格權,還要保護各類人格利益。作者認為,具體人格權應當包括生命權、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信用權、個人信息權等類型。作者還認為,應當設置人格權請求權製度,從而完善我國民法的請求權體係。對人格權損害的救濟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以及精神損害賠償等形式。
評分王利明教授作為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起草小組成員,全程參與瞭《侵權責任法》的起草工作。《中國當代法學傢文庫·王利明法學研究係列:人格權法研究(第2版)》密切結閤我國人格權立法和司法實踐,在廣泛藉鑒國外先進立法經驗和理論成果的基礎上,對人格權的基本概念、體係、一般人格權、各類具體人格權以及精神損害賠償進行瞭係統、深入的研究。此外,《中國當代法學傢文庫·王利明法學研究係列:人格權法研究(第2版)》也對人格權的延伸保護、人格權商品化以及網絡環境下的人格權等問題進行瞭探討。《中國當代法學傢文庫·王利明法學研究係列:人格權法研究(第2版)》作者認為,人格權在現代民法中的地位日益突齣,人格權法應當在民法典中獨立成編,應當建立一個一般人格權和具體人格權相結閤的完整的人格權體係。人格權法不僅應保護類型化的人格權,還要保護各類人格利益。作者認為,具體人格權應當包括生命權、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信用權、個人信息權等類型。作者還認為,應當設置人格權請求權製度,從而完善我國民法的請求權體係。對人格權損害的救濟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以及精神損害賠償等形式。
中國當代法學傢文庫·王利明法學研究係列:人格權法研究(第2版) [Contemporary Chinese Jurists' Library]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下載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