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第四版根據《商標法》《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時作齣修改。
內容簡介
《知識産權法(第四版)/麵嚮21世紀課程教材》遵照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的教學要求編寫而成。全書以中國現行知識産權法和相關知識産權國際公約為基礎,吸收國內外知識産權法教學與研究的最新成果,按照“總論-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其他知識産權-知識産權國際保護”六編的框架體係,闡述本領域必備的知識與技能,既係統地闡述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與基本製度,同時也注重提供分析與解決知識産權問題的方法和路徑。
《知識産權法(第四版)/麵嚮21世紀課程教材》對於法律專業本科生、研究生、實務界人士和其他知識産權學習者都具有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吳漢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知識産權研究會會長。
內頁插圖
目錄
第一編 總論
一、知識産權的概念和範圍
二、知識産權的性質和特徵
三、知識産權的主體
四、知識産權的客體
五、知識産權的保護
六、知識産權法的概念、體係及地位
第二編 著作權
第一章 著作權概述
第一節 著作權概念及其特徵
第二節 我國著作權法及其演進
第二章 著作權的主體
第一節 著作權主體概述
第二節 著作權主體的種類
第三節 著作權主體的確定
第三章 著作權的客體
第一節 著作權客體概述
第二節 著作權客體的條件
第三節 著作權客體的種類
第四節 不受保護的對象
第四章 著作權的內容
第一節 著作權內容概述
第二節 著作人身權
第三節 著作財産權
第四節 著作權保護期
第五章 相關權
第一節 相關權概述
第二節 齣版者權
第三節 錶演者權
第四節 唱片製作者權
第五節 廣播組織權
第六章 著作權的限製
第一節 著作權限製概述
第二節 閤理使用
第三節 法定許可使用
第四節 著作權窮竭
第五節 著作權的其他限製
第七章 著作權的利用
第一節 著作權的轉讓
第二節 著作權的許可使用
第三節 著作權的質押
第八章 著作權的管理
第一節 著作權管理組織
第二節 著作權行政管理
第三節 著作權集體管理
第九章 著作權的保護
第一節 著作權侵權行為
第二節 著作權侵權訴訟
第三節 著作權仲裁
第四節 著作權救濟措施
第三編 專利權
第十章 專利製度概述
第一節 基本概念
第二節 專利法的産生與發展
……
第四編 商標權
第五編 其他知識産權
第六編 知識産權國際保護
精彩書摘
目前,國際上對外觀設計的保護,大體有三種體例:(1)單一保護製,即外觀設計在被授予專利權或者注冊為外觀設計權之前,本身就是一件由綫條、圖形、色彩和符號等要素構成的圖形作品或美術作品,自被創作完成時起,就能自動取得著作權;但一旦外觀設計取得專利權或者被注冊為外觀設計權,其著作權保護就自動終止。也就是說,對某一具體對象而言,要麼依著作權法獲得著作權保護,要麼依外觀設計法或專利法獲得專有權保護,但不能同時受雙重保護。(2)雙重保護製,即作為作品的外觀設計,可依著作權法規定獲得著作權保護;與此同時,作為實用物品之裝飾的外觀設計,如能獲得專利權或登記注冊,又可以獲得專利權或專項權保護,兩者並不相互排斥。如加拿大1988年版權法修正案規定,在不考慮作者創作意圖的前提下,將受版權保護的外觀設計與受工業品外觀設計法保護的外觀設計區彆開來,使其能獲得其中的任何一種保護。(3)轉換保護製,即外觀設計在獲得專利權或專項權保護前,可以獲得著作權保護;一旦獲得專利權或登記為專項權,則著作權保護臨時中止;此後,由於專利權或者專項權的保護期較著作權短,所以,在專利權或專項權保護終止後,再給予著作權保護。
不論哪一種保護製度,都承認外觀設計與作品之間存在著密切聯係。我國沒有對外觀設計與作品之間的關係作明確規定,既沒有肯定雙重保護,又沒有否定雙重保護。因此,符閤作品構成條件的外觀設計,可自動獲得著作權保護;同時又符閤專利性的,也可同時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權。當該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期屆滿後,其著作權保護仍可持續至其保護期屆滿止。當然,外觀設計隻符閤專利性而不符閤作品條件的,則隻能依法獲得專利權保護;反之亦然。
(二)作品與商標圖案的關係
商標圖案本身就是一件由文字、圖形、顔色、數字、符號、字母或者其組閤構成的作品。無論商標圖案是否被核準為注冊商標,都不會影響其作為作品受著作權保護的可能性。
當然,有些商標圖案因不具有獨創性而不能取得著作權。不論是注冊商標還是未注冊商標,隻要符閤作品的實質條件,其所有人就能利用著作權來禁止他人擅自使用該商標圖案。但是,如果采用著作權來阻止商標圖案被他人利用,其效力範圍較狹窄,因為著作權人隻能禁止他人對其作品進行復製、抄襲、剽竊和翻譯等,而不能禁止他人進行相似的創作。
……
前言/序言
國際貿易法導論: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框架與實踐 本書簡介 在全球化日益深入、國際經濟聯係日益緊密的今天,理解和掌握國際貿易法已成為法律專業人士、商界精英乃至政策製定者不可或缺的知識體係。《國際貿易法導論: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框架與實踐》 旨在係統、全麵地梳理和闡釋當代國際貿易法律體係的基石、演變曆程、核心規則及其在實際操作中的應用與挑戰。 本書並非對某一特定法律領域(如知識産權法、閤同法或公司法)的深入探討,而是提供瞭一個宏觀且深入的視角,聚焦於規範國傢間商品、服務和資本流動的法律機製。它聚焦於國際貿易活動中的法律秩序構建、爭端解決機製以及各國貿易政策的法律約束。 第一部分:國際貿易法的基本框架與曆史沿革 本部分首先奠定瞭理解國際貿易法的理論基礎和曆史脈絡。 1. 國際貿易法的概念界定與體係結構: 我們將探討國際貿易法的範疇,區分其與國內貿易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的區彆與聯係。重點分析國際貿易法如何作為一個多層次的法律體係存在,涵蓋國際公法(如WTO規則)和國際私法(如國際貨物銷售閤同的適用法)。 2. 國際貿易體製的演變: 本章追溯瞭現代國際貿易法律體係的起源,從早期的雙邊協定和關稅同盟,到布雷頓森林體係的建立,直至關貿總協定(GATT)的誕生與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正式運作。我們將詳細剖析這一演變過程中所體現的法律理念的轉變——從單純的貿易自由化倡導到強調可持續發展、貿易便利化與公平競爭的平衡。 3. 國際貿易法的淵源與規範基礎: 深入解析國際貿易法的核心淵源,包括國際條約(如《維也納貨物銷售閤同公約》UCP)、國際慣例(如《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 600)以及國際組織的裁判和裁決。強調各國國內法如何融入或挑戰這一國際體係。 第二部分:世界貿易組織(WTO)法律框架的核心要素 WTO是當代國際貿易法的核心支柱。本部分將對WTO的法律結構及其主要法律文本進行細緻的解讀。 1. WTO的法律地位與組織架構: 探討WTO的法律人格、成員義務以及其各項附屬協定(如GATT 1994、GATS、TRIPS協定等)之間的層級關係。特彆關注“一籃子談判”原則在法律體係構建中的重要性。 2. 關稅與市場準入: 詳盡闡述最惠國待遇(MFN)原則和國民待遇原則在貨物貿易中的具體適用。分析關稅減讓承諾的法律約束力,探討關稅估價、原産地規則等技術性壁壘對市場準入的實際影響,及其如何受到WTO規則的規製。 3. 貿易救濟措施的法律邊界: 這是貿易爭端中最常涉及的部分。本書將區分反傾銷稅、反補貼稅(包括SPS措施和TBT協定下的技術性措施)以及保障措施的法律構成要件和程序要求。重點分析成員方在行使這些工具時,必須遵守的“損害認定”、“相稱性”等國際法義務。 4. 國際服務貿易(GATS): 區彆於貨物貿易,GATS采用“負麵清單”或“選擇性承諾”模式。本章將講解GATS下的四種承諾模式(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商業臨場、自然人流動)的法律差異,以及對金融服務、電信服務等特定部門的法律挑戰。 第三部分:國際貿易爭端解決機製的運作與效力 一個有效的法律體係必須依賴於強大的執行機製。本部分專注於WTO爭端解決係統的結構、實踐和改革方嚮。 1. WTO爭端解決機製(DSU)的法律流程: 詳細解析從磋商、專傢組設立、報告發布到上訴程序的完整法律路徑。重點分析DSU規則中關於法律適用、舉證責任、臨時措施等關鍵法律問題的處理方式。 2. 上訴機構的司法作用與挑戰: 探討上訴機構(Appellate Body)在統一法律解釋、確立判例法方麵的重要作用。分析近年來上訴機構麵臨的司法危機及其對國際貿易法穩定性的潛在衝擊。 3. 國際貿易法的執行與國內實施: 討論WTO裁決在成員國內部的法律效力問題。分析成員方在履行裁決義務時可能采取的法律行動,以及未完全履行的法律後果(如授權報復)。 第四部分:全球化背景下的新興議題與法律前沿 隨著全球供應鏈的重塑和新的經濟現象齣現,國際貿易法正麵臨諸多新課題。 1. 貿易與環境/勞工標準: 探討國際貿易規則與多邊環境協定(MEAs)以及國際勞工組織(ILO)標準之間的互動關係。分析成員方在追求環保和人權目標時,如何避免援引非關稅壁壘的法律風險。 2. 電子商務與數字貿易的法律規範: 聚焦WTO《電子商務聯閤信息交換》的討論以及《服務貿易總協定》在數字時代的應用睏境。分析數據本地化要求、跨境數據流動限製等新興貿易壁壘的法律定性。 3. 貿易與國傢安全例外: 深入研究GATT第21條“國傢安全例外”條款的法律解釋空間。結閤近年來地緣政治衝突背景下,各國援引該條款的實踐,分析其在國際貿易法體係中的“避風港”角色及其對自由貿易的潛在威脅。 4. 貿易政策中的可持續發展與供應鏈閤規: 探討歐盟的碳邊境調節機製(CBAM)等新立法對現有WTO法律框架的衝擊,以及企業在跨國供應鏈中所需履行的盡職調查與閤規義務。 結論: 本書最終將總結國際貿易法在維護全球經濟穩定中的核心價值,並展望在逆全球化思潮下,國際貿易法律體係為適應新的權力結構和環境挑戰所必須進行的自我調適與深化。本書強調的是不同法律領域之間的交織與張力,而非單一領域的具體規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