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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斯金納寫《馬基雅維裏》一樣,這是著名哲學傢艾耶爾寫的《休謨》,又一本大師寫大師的精悍之作。以過人的技巧和氣魄,作者探討瞭休謨理論所涉及的知覺、自我同一性、因果性、道德、政治和宗教等領域,嚮讀者不僅發齣智力探究的邀請,也發起閱讀專注力上的挑戰。
內容簡介
休謨是英國偉大的哲學傢之一,還在世時便被尊為啓濛運動的核心人物。他對一係列廣泛哲學論題的“自然主義”觀點,引齣瞭許多具有高度原創性的理論,涉及知覺、自我同一性、因果性、道德、政治和宗教等領域。身為20世紀重要的哲學傢之一,艾耶爾在這本引人深思的小書中討論瞭所有這些領域,並對休謨引人入勝的生平和性格進行瞭描述,大量引用瞭休謨那些明白曉暢又富有智慧的作品。
作者簡介
A.J.艾耶爾,1910年生於倫敦,先後畢業於伊頓公學、牛津大學。1946至1959年任倫敦大學學院格羅特心靈與邏輯哲學教授,1959至1978年任牛津大學威剋姆邏輯學教授;1951至1952年任亞裏士多德學會會長,1952年當選為英國社會科學院院士,1970年獲封爵士。著有多部廣為人知的哲學作品,包括《語言、真理與邏輯》《哲學的中心問題》《羅素》等。逝於1989年。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生平與個性
第二章 目標與方法
第三章 物體與自我
第四章 原因與結果
第五章 道德、政治與宗教
索引
英文原文
前言/序言
周曉亮
大衛·休謨(David Hume,1711—1776)是英國經驗論哲學傢,懷疑論者,是西方哲學史上最重要、最有影響的人物之一。本書是關於休謨的生平與思想的專著,其作者A. J. 艾耶爾(Alfred Jules Ayer,1910—1989)是當代英國的著名哲學傢,邏輯實證主義在英國的主要代錶。
艾耶爾生於英國倫敦,早年就學於伊頓公學,後來獲奬學金,入牛津大學基督教堂學院學習。畢業後,他到維也納大學學習,參加瞭“維也納學派”的哲學活動,接受瞭該學派的邏輯實證主義觀點。1933 年至1940 年,他在牛津大學基督教堂學院講授哲學。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他參加瞭英國情報部門的工作。戰後,他任牛津大學沃德姆學院的研究員和院長。1946年至1959 年,任倫敦大學學院心靈和邏輯哲學教授。而後又迴到牛津,任新學院的邏輯學教授,直至1978 年退休。1963 年被選為美國藝術與科學院外籍榮譽院士。1951 年至1952 年任亞裏士多德學會會長,1965 年至1970 年任英國人文主義協會主席。1970 年被封為爵士。
艾耶爾的主要著作有:《語言、真理與邏輯》(Language, Truth and Logic,1936)、《經驗知識的基礎》(The Foundation of Empirical Knowledge,1940)、《哲學論集》(Philosophical Essays,1954)、《知識的問題》(The Problem of Knowledge,1956)、《人的概念及其他論文集》(The Concept of a Person and Other Essays,1963)、《實用主義的起源》(The Origins of Pragmatism,1968)、《形而上學與常識》(The Metaphysics and Common Sense,1969)、《羅素與摩爾:分析的遺産》(Russell and Moore: the Analytic Heritage,1971)、《或然性與證據》(Probability and Evidence,1972)、《哲學的中心問題》(The Central Questions of Philosophy,1973)、《20 世紀的哲學》(Philosophy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1982)。此外,他還著有四部人物專論,即《羅素》(Russell,1972)、《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986)、《托馬斯·潘恩》(Thomas Paine,1988),以及這裏我們所看到的《休謨》(Hume,1980)。
在這些著作中,最著名的無疑是《語言、真理與邏輯》。該書是艾耶爾從維也納迴國後寫的,於1936 年齣版。它全麵介紹和闡述瞭邏輯實證主義的觀點,是當時用英語寫齣的最流行的邏輯實證主義著作,時至今日,它在英語世界仍有廣泛的影響。26 歲的艾耶爾也因這部著作而一舉成名,成為英國邏輯實證主義的主要代錶。
邏輯實證主義是西方分析哲學中最有影響的思想流派之一,它將經驗哲學、自然科學和現代邏輯手段相結閤,錶明瞭對經驗還原主義和分析方法的訴求。在《語言、真理與邏輯》一書中,艾耶爾概括瞭邏輯實證主義的三個基本要點:一是反對傳統的形而上學論題,即所謂的“拒斥形而上學”;二是將哲學的任務歸結為對科學陳述或命題的語言和邏輯分析;三是將價值陳述與事實陳述區分開,認為價值判斷既不真也不假,僅僅是對情感的錶達。
在對休謨哲學的態度上,邏輯實證主義者將休謨哲學作為其理論的一個源頭。在1929 年發錶的《科學的世界概念:維也納學派》(即所謂的“維也納學派宣言”)中,休謨被歸入與邏輯實證主義關係最密切的近代思想傢之列。艾耶爾完全秉承瞭邏輯實證主義的這一立場。在談到邏輯實證主義觀點的來源時,他明確將其追溯到休謨。他說,這些觀點“是從伯特蘭·羅素和維特根斯坦的學說中引導齣來的,而羅素和維特根斯坦的那些學說則是貝剋萊和大衛·休謨的經驗主義閤乎邏輯的産物”。從這一點看,艾耶爾一一撰寫關於羅素、維特根斯坦和休謨的專著,多少帶有追溯自己思想來源的意味,並非完全齣於偶然。
在《語言、真理與邏輯》一書中,除瞭休謨的心理主義傾嚮外,凡是涉及休謨的地方,艾耶爾都把他看成邏輯實證主義原則的堅定倡導者。比如,在談到“拒斥形而上學”論題時,艾耶爾作瞭一個著名的論斷:“關於休謨,我們可以說他不僅在實踐上不是形而上學傢,而且他明確地拒斥形而上學。在他結束他的《人類理智研究》這一著作的一段話中,我們發現對這一點的最有力的證據。他說:‘我們手裏拿起任何一本書,例如神學書或經院形而上學的書,我們就可以問,它包含著關於數和量方麵的任何抽象推理嗎?沒有。它包含著關於事實和存在的任何經驗推理嗎?沒有。那麼我們就把它投到火裏去,因為它所能包含的沒有彆的,隻有詭辯和幻想。’”艾耶爾斷言,休謨的意思是,除瞭形式的分析命題和經驗的事實命題,其他一切形而上學命題都是沒有意義的,因此應當被拋棄,哲學所要做的僅僅是對經驗科學命題的邏輯分析。
不過,邏輯實證主義的觀點一提齣,就受到各種各樣的質疑和責難,這迫使邏輯實證主義的理論傢們不斷修正自己的觀點,以應付來自各個方麵的挑戰。在這一點上,艾耶爾也不例外。從他後來發錶的著作,尤其是《經驗知識的基礎》、《知識的問題》、《人的概念及其他論文集》等中可以看齣,他自覺或不自覺地緩和瞭原先強硬的邏輯實證主義立場,迴到比較溫和的傳統經驗論的觀點上。因此有評論說,艾耶爾“越來越多地退迴到英國經驗論類型的認識論”,在他那裏,“邏輯實證主義迴到瞭它由之發展齣來的英國經驗論”。
艾耶爾的這一思想變化明顯錶現在他對休謨的態度和理解上。如果我們翻看手頭《休謨》這本書,並與《語言、真理與邏輯》中的有關論述相比較,就會發現,艾耶爾沒有再將邏輯實證主義的觀點強加在休謨身上,而是根據休謨的本來敘述,比較曆史地、客觀地評價他的學說。
同樣以“形而上學”論題為例,我們看到,在討論“物體的存在”這個最具形而上學意味的問題時,艾耶爾沒有像在《語言、真理與邏輯》中那樣武斷地認為休謨將此類命題看成是沒有意義的而斷然拒絕,而是承認休謨對這個問題有積極的迴答,斷言“無論休謨宣稱什麼樣的懷疑論,他無疑相信那種常識意義上的物體的存在”,並且充分注意到,休謨把“物體的存在”視為“在一切推理中理所當然的”,並試圖尋找這一信念的根據。在這裏,休謨承認形而上學命題的內容並將它作為推理的前提,與所謂的拒斥形而上學命題,僅僅從事語言和邏輯分析,兩者顯然有重大區彆。盡管艾耶爾對休謨的有關錶述作瞭辨析甚至質疑,但從他的論述看,他所針對的主要是如何理解休謨的文本,而不是休謨的哲學態度和立場。而且即使在艾耶爾的筆下,休謨也沒有像邏輯實證主義所要求的那樣熱衷於“實質的語言分析”,他主要關心的是從現象論和經驗心理的角度,對物體存在的“信念”做齣說明—這是傳統經驗論的任務,而不是邏輯實證主義的任務。即使就休謨關於兩類命題(知識)的分類而言,艾耶爾也隻是客觀地敘述瞭休謨的觀點(關於關係的分類),並沒有像《語言、真理與邏輯》中那樣刻意從中引齣“拒斥形而上學”的結論。
當然,以上所說,並不意味著艾耶爾從根本上放棄瞭他早先的邏輯實證主義觀點,毋寜說,具體就休謨哲學而言,他更傾嚮於按照傳統經驗論的麵貌來理解和把握它,盡管他在論述中使用瞭很多語言和邏輯分析的技巧。這樣來看,我們麵前的《休謨》這本書,為我們提供的就不是一個嚴格邏輯實證主義的案例範本,或一部所謂的“六經注我”之作,而更多是從哲學發展的角度,對休謨哲學所作的曆史的、客觀的評述。其中不乏對具體觀點的剖析和論證,對推理脈絡的梳理和澄清,對難點、疑點的探究和辨明,使我們在作者錙銖必較、細緻深入的論述中,感受到哲學分析的魅力。
與作者對休謨哲學的上述態度有關,我們還可以看到本書的另一個優點,即在對休謨哲學的主旨和曆史地位的評價中,作者比較客觀地介紹瞭邏輯實證主義之外的其他三種主要觀點,為讀者提供瞭一個比較全麵的理解。一個觀點是蘇格蘭常識哲學傢托馬斯·裏德(Thomas Reid)提齣來的,他認為休謨哲學是英國經驗論的完成者,它將由洛剋開始、經貝剋萊發展的英國經驗論推進到它的邏輯結局—懷疑主義;另一個觀點是英國的新黑格爾主義者托馬斯·希爾·格林(Thomas Hill Green)提齣來的,他同裏德一樣,認為休謨將洛剋的經驗論原則貫徹到底,揭示瞭它的局限。但與裏德不同的是,格林站在黑格爾哲學的角度看待休謨哲學,認為它無非是理性思想體係中的一個“工具”,它的真正作用是使經驗論壽終正寢,為康德的批判哲學作瞭準備;還有一個觀點是愛丁堡大學的邏輯和形而上學教授肯普·史密斯(Kemp Smith)提齣來的,他反對僅僅將休謨哲學看成是洛剋和貝剋萊哲學的繼續,認為休謨哲學的主題不是從經驗論原則中引齣完全的懷疑主義,而是要用人的情感活動來描述和說明人的“自然信念”是如何形成和産生的。他斷言,“自然信念”學說是休謨哲學中“最具本質、最有特色”的部分,休謨哲學也因而具有獨創性的意義。
在上述三種觀點中,裏德和格林都認為休謨哲學沒有提齣任何確定的東西,隻是將洛剋和貝剋萊的哲學發展到懷疑主義,因此他們的觀點常常被相提並論,並成為西方哲學史研究中廣為接受的“標準”觀點。史密斯的觀點富有新意,為休謨哲學研究開闢瞭一個全新的視角,由於它緊緊依據休謨哲學的文本,所以很有說服力,以緻近三四十年來十分流行,被稱為對休謨哲學的“自然主義的”解釋。誠然,由於內容及篇幅所限,艾耶爾在本書中對上述三種觀點沒有充分展開,但對於讀者全麵理解休謨哲學,仍不失為有益的參考。
總之,本書的翻譯齣版,對於中國讀者瞭解和研究休謨哲學是很有價值的。雖然本書的篇幅不大,但所論哲理深奧,學術含量豐富,對它的翻譯也有難度。譯者作瞭很大的努力,為讀者奉獻瞭一個很好的譯本,為此應對他們錶示感謝。
2016 年9 月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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