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适读人群 :广大读者 ◆边沁笔下“变化无常的贡斯当”;
夏多布里昂仰望的“继伏尔泰之后十分睿智、博学之士”;
雨果盛赞“那个时代思想极有光彩、极为激烈辛辣之人”;
哈耶克心中的“自由主义之父”。??
◆政治权力是一种必要的恶,但是“我们必须拥有自由,我们也必将拥有自由”。
内容简介
对自由的阐释(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对法国大革命反思(革命的两个阶段),和对极权主义的预见(对卢梭的反对),这是本书极为重要、影响极为深远的三方面内容。
《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汇编了贡斯当至为重要的政治论著,包括《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适用于所有代议制政府的政治原则》、《论僭主政治》等,是国内仅有一本贡斯当的政论集,也是一本十分经典的学术著作。
贡斯当是现代自由主义的奠基者,他经历了法国大革命、拿破仑的统治以及波旁王朝的复辟,并曾在苏格兰跟随亚当·斯密等英国启蒙思想家学习。他的政治思想,既有法国思想传统中对抽象理念的偏爱,更有英国经验主义政治经验的审慎。在本书所收录的论著中,他赞扬了法国大革命的精神,但对大革命如何收场,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这些见解,是对20世纪成为现实的极权主义体制所提出的很早的系统批判,其预见性惊人,他的政治著作也在尘封100年之后,在20世纪下半叶得到了复兴,贡斯当逐渐被奉为自由主义的奠基者。
在贡斯当的思想中,什么东西已经过时?什么东西仍具活力?有一些时候,它能使我们想起我们自己尚未解决的难题、眼前的失败或者迫在眉睫的危险。在贡斯当的著作中,至今仍吸引着我们的,并不是他的政治纲领的内容,而是他所面对的问题,以及他对政治理论的作用的看法。
作者简介
邦雅曼·贡斯当(Henri-Benjamin Constant de Rebecque,1767—1830),法国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后法国大革命时代的政治活动家、自由主义派领袖。他经历了法国大革命、拿破仑的统治以及波旁王朝的复辟,并曾在苏格兰跟随亚当·斯密等英国启蒙思想家学习。其著名的政治论著包括《征服的精神和僭主政治及其与欧洲文明的关系》(1814)、《适用于所有代议制政府的政治原则》(1815)和《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1819)等。
阎克文,1956年生,曾任职于新华社,现为山东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重要译著包括马基雅维里《君主论》,史蒂文·卢克斯《个人主义》,玛丽安妮·韦伯《韦伯传》等,代表性的作品为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及《经济与社会》。
刘满贵,北京农学院外语教学部副教授。译著有马修·弗雷泽《软实力:美国电影、流行乐、电视和快餐的全球统治》、茱迪·史珂拉《美国公民权:寻求接纳》、达尔德尔《后外交时代:不受约束的美国》等。
李强,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政治学博士,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哲学、西方政治思想史。出版专著《自由主义》,译著马克斯·韦伯《经济、诸社会领域及权力》,主编“西方政治思想译丛”。
精彩书评
19世纪自由主义的知识界领袖贡斯当曾把自由主义描绘成“一系列原则的体系”,可以说他把握住了自由问题的实质。
——哈耶克《自有秩序原理》
没有人比贡斯当对古代自由与现代自由这两种类型的自由之间的冲突看得更透彻,或表达得更加清楚。
——以赛亚·柏林《两种自由概念》
贡斯当……虽然从来没有享受过和平温馨的生活,却成为自由体系中非常细致、雄辩的捍卫者和理论家。
——本奈戴托·克罗齐《19世纪欧洲史》
具有代表性的自由主义议会理论家有三位伟大的先驱,他们都是典型的浪漫主义者:柏克、夏多布里昂、贡斯当。
——卡尔·施米特《政治的概念》
以赛亚·柏林在法国大革命上的立场乃植根于他本人直接继承的一个常被忽视的独特自由主义传统,这就是法国大革命以后由贡斯当开其端的法国自由主义思想传统。
——甘阳(中山大学)
贡斯当在自由主义发展史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他有文学家的敏锐,有政治家的现实感,加之他亲身经历过法国大革命以及革命后的政治动荡,因此,他的许多政治理念有独特的魅力。特别是他关于自由以及集权主义式暴政的分析,尤为深刻,对后来自由主义的发展影响颇大。
——李强(北京大学)
古代人并不只是在公共领域,在私人领域也有相当程度的自由。贡斯当的理论贡献在于他通过这种区别指出了现实民主自由的追求过程中所忽视的一面,即对公共生活的参与不应当成为限制个人私人生活领域隐私权和自由选择权的借口。
——顾肃(复旦大学)
目录
导读:贡斯当与现代自由主义(李强)
英译者序(B.方塔纳)
第一编 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李强译)
第二编 适用于所有代议制政府的政治原则
前 言
1. 论人民主权
2. 论立宪君主制的王权之性质
3. 论解散代议制议会的权力
4. 论世袭制议院和不限制其成员人数的重要性
5. 论代议制议会的选举
6. 论财产条件
7. 论代议制议会的辩论
8. 论立法创制权
9. 论大臣的责任
10.论申告大臣不值得公众信任
11.论下属的责任
12.论市政权力、地方当局和一种新型的联邦制
13.论宣战与媾和的权利
14.论宪政国家的武装力量组织
15.论财产权不可侵犯
16.论出版自由
17.论宗教自由
18.论个人自由
19.论司法保障
20.结语
第三编 征服的精神和僭主政治及其与欧洲文明的关系
第一版序言
第二版序言
第四版序言
第一部分 征服的精神
1. 特定社会发展阶段中与战争相容的德行
2. 从战争角度看现代民族的特性
3. 欧洲现状下的征服的精神
4. 只为自身利益进行的军事竞赛
5. 征服体制内军人阶层堕落的深层原因
6. 这种好战精神对民族内部环境的影响
7. 塑造此种好战精神所带来的后患
8. 征服成性的政府对国民大众的影响
9. 骗术必然需要高压手段的支持
10.战争体制带给文明和知识阶层的后患
11.一个征服性民族今天会如何看待自己的成功
12.这些成功对被征服民族的影响
13.论全体一致
14.征服性民族成功后的必然结局
15.当今时代战争体制的后果
第二部分 僭主政治
1. 比较僭主政治和君主制度的特定目的
2. 僭主政治和君主制度的差异
3. 僭主政治比绝对专制更为可恨的一面
4. 僭主政治不可能在我们这个文明时代幸存
5. 僭主政治不能靠暴力维持吗?
6. 上世纪末提供给人类的那种自由
7. 古代共和国的现代效仿者
8. 为现代人提供古代人的自由所采用的手段
9. 现代人厌恶这种假冒的自由是否意味着他们喜欢专制政治?
10.有利于个人行使专横权力的诡辩
11.专横权力在人类生活不同方面造成的影响
12.专横权力对知识进步的影响
13.专横权力统治下的宗教
14.人们不可能甘愿顺从任何形式的专横权力
15.作为维护僭主政治之手段的专制政治
16.正当统治本身使用非法和专制措施的后果
17.前述有关专制政治思考的含义
18.专制政治在我们这个文明时代尤其不能得逞的原因
19.僭主政治不可能靠专制政治来维持
第四编 再论征服的精神和僭主政治
1.论革新、改革及制度的一致性和谐与稳定
2.对僭主政治的进一步思考
3.以威廉三世为例可能会引起的异议之辨析
参考文献
中英译名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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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
先生们:
我希望提请大家注意两种类型自由的某些不同,这是一项全新的尝试,人们迄今尚未注意到这些不同。第一种类型的自由是古代人十分珍视的自由,第二种则是现代民族视为弥足珍贵的自由。如果我没有错的话,我的探讨从两个角度看都会是很有意义的。
第一,在我们中间一直存在着对这两种类型的自由的混淆。在著名的大革命时期,它是许多罪恶的肇因。法国被一些毫无益处的实验折腾得精疲力竭。这些实验的始作俑者由于缺乏成功而懊恼,于是力图强迫法国享受她不愿享受的好处,却不让她享受她希望享受的好处。
第二,我们那场幸运的革命(尽管它有诸多过分之处,我仍称之为幸运的,因为我将注意力集中在它的后果上),呼吁我们享受代议制政府的好处。然而,我们会惊奇且有趣地发现,为什么这种我们今天赖以庇护自由与和平的唯一的政府形式,却全然不为古代自由民族所知。
我知道有些作者声称从古代的民族中—从古代斯巴达共和国,或从我们的祖先高卢人那里—发现了这种制度的渊源。但他们错了。斯巴达政府是一个禁欲主义的贵族政府,而不是代议制政府。国王的权力受到某些限制,但只是五长官团长官的限制,而不是那些肩负使命—类似今天选举赋予我们自由的保卫者的那种使命—的人的限制。诚然,五长官团的长官尽管最初由国王设立,却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但他们只有五个人。他们的权威既是政治性的,也是宗教性的;他们甚至分享政府的管理权,即行政权力,因此,像古代共和国几乎所有受人拥戴的执政官的权力一样,他们的特权不纯粹只是阻止暴政的屏障,它本身也会变成某种不堪忍受的暴政。
高卢的政权与某政党希望为我们恢复的那种政权颇为相似,它既是神权的,又是好战的。牧师享有无限的权力。军事阶层或贵族明显拥有专横的压迫性特权;人民没有任何权利与保障。
在罗马,护民官在某种程度上负有代议制的使命。他们是平民的喉舌,寡头政治—这种制度在所有时期都是相同的—在推翻国王的过程中将这些平民置于严苛的奴隶制之下。不过,人民直接行使相当多的政治权利。他们集中在一起对法律投票,并对那些遭到控告的行政官作出判决:因此,罗马仅有代议制的微弱痕迹。
这一制度是现代人的发现。而且,先生们,你们将会看到,人类在古代的条件不允许这种性质的制度的引入或设立。古代的民族既不可能感到对它的需求,也不可能欣赏它的价值。他们的社会组织引导他们欲求一种与代议制赋予我们的自由截然不同的自由。
今天晚上的演讲将集中向诸位展示这一事实。
首先,先生们,请问一个英国人、一个法国人、一个美国公民今天所理解的“自由”一词的含义是什么?
对他们每个人而言,自由是只受法律制约,而不因某个人或若干个人的专断意志受到某种方式的逮捕、拘禁、处死或虐待的权利,它是每个人表达意见、选择并从事某一职业、支配甚至滥用财产的权利,是不必经过许可、不必说明动机或理由而迁徙的权利。它是每个人与其他个人结社的权利,结社的目的或许是讨论他们的利益,或许是信奉他们以及结社者偏爱的宗教,甚至或许仅仅是以一种最适合他们本性或幻想的方式消磨几天或几小时。最后,它是每个人通过选举全部或部分官员,或通过当权者或多或少不得不留意的代议制、申诉、要求等方式,对政府的行政施加某些影响的权利。现在,我们将比较这种自由与古代人的自由。
古代人的自由在于以集体的方式直接行使完整主权的若干部分:诸如在广场协商战争与和平问题,与外国政府缔结联盟,投票表决法律并作出判决,审查执政官的财务、法案及管理,宣召执政官出席人民的集会,对他们进行批评、谴责或豁免。然而,如果这就是古代人所谓的自由的话,他们亦承认个人对社群权威的完全服从是和这种集体性自由相容的。你几乎看不到他们享受任何我们上面所说的现代人的自由。所有私人行动都受到严格的监视。个人相对于舆论、劳动、特别是宗教的独立性未得到丝毫重视。我们今天视为弥足珍贵的个人选择自己宗教信仰的自由,在古代人看来简直是犯罪与亵渎。社会的权威机构干预那些在我们看来最为有益的领域,阻碍个人的意志。在斯巴达,特潘德鲁斯不能在他的七弦琴上加一根弦,以免冒犯五人长官团的长官。而且,公共权威还干预大多数家庭的内部关系。年轻的斯巴达人不能自由地看望他的新娘。在罗马,监察官密切监视着家庭生活。法律规制习俗,由于习俗涉及所有事物,因此,几乎没有哪一个领域不受法律的规制。
因此,在古代人那里,个人在公共事务中几乎永远是主权者,但在所有私人关系中却都是奴隶。作为公民,他可以决定战争与和平;作为个人,他的所有行动都受到限制、监视与压制;作为集体组织的成员,他可以对执政官或上司进行审问、解职、谴责、剥夺财产、流放或处以死刑;作为集体组织的臣民,他也可能被自己所属的整体的专断意志褫夺身份、剥夺特权、放逐乃至处死。与此相对比,在现代人中,个人在其私人生活中是独立的,但即使在最自由的国家中,他也仅仅在表面上是主权者。他的主权是有限的,而且几乎常常被中止。若说他在某些时候行使主权(在这些时候,也会被谨慎与障碍所包围),更经常地则是放弃主权。
先生们,我必须在此时稍停片刻,来预先考虑人们可能对我发出的责难。在古代有一个共和国,那里的集体机构对个人存在的奴役并不像我刚才描述的那样彻底。这个共和国是十分著名的:你们会猜出我在讲雅典。我将在下文讨论雅典,我将承认这一事实,并揭示其原因。我们将会看到为什么在所有古代国家中,雅典与现代国家最为近似。除雅典外,在所有其他地方,社会的管辖权都毫无限制。正如孔多塞所言,古代人没有个人自由的概念。可以这样说,人仅仅是机器,它的齿轮与传动装置由法律来规制。同样的服从情形亦可见于罗马共和国的黄金时代。那里,个人以某种方式被国家所吞没,公民被城邦所吞没。
我们现在追溯古代人与现代人之间这种本质区别的根源。
所有古代的共和国都局限于狭小的领土上。它们中间人口最多、最强盛、规模最大者也无法与现代最小的共和国相提并论。疆域狭小的一个必然后果就是,这些共和国的精神是好战的。每个民族无休止地攻击其邻国或遭邻国攻击。这样,被彼此对抗的必要性所驱动,它们无休止地混战或彼此威胁。那些没有征服野心的国家为了防止它们自己被征服,也不可能放下武器。所有国家都不得不以战争为代价来换取它们的安全、独立以及生存本身。这就是古代自由国家永恒的兴趣或者说几乎是习惯性的关注。最后,作为这种生存方式的另一个必然结果是,所有这些国家都有奴隶。手工劳动的职业(在某些国家甚至包括工业职业)都委托给戴镣铐的人。
现代社会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全然不同的景象。今天,最小的国家也比斯巴达或存在长达5个世纪的罗马大得多。由于启蒙思想的发展,就连欧洲分裂为众多国家也更像是一种表面现象,而不是真正的事实。过去,每一个民族形成一个孤立的大家庭,它是其他民族的天然敌人;今天,在不同名称与社会组织下生存的成千上万的人们,在本质上是相当同质的。他们已足够强大,不必畏惧蛮族的游民。他们也高度文明,以致认为战争是负担。他们的一致倾向是和平。
这一不同导致了另一不同。战争的出现先于商业。战争与商业只不过是实现同一目标的两个不同的手段—这个目标就是得到自己欲求的东西。简单地说,商业就是希望占有的人对占有者缴纳的一种贡赋。它是一种征服行为,是以相互同意的方式征服一个人无法希望以暴力方式得到的东西。一个永远是强者的人决不会接受商业这一概念。是经验引导他诉诸商业。经验向他证明,战争,即运用自己的强力反对其他人的强力,使他可能遭遇形形色色的障碍与失败,而商业则是求得他人权益符合自己适当权益的一种较为温和但较为确定的方法。战争是彻头彻尾的冲动,而商业则是计算。这就意味着,一个商业代替战争的时代必然会到来。我们已经进入了这一时代。
这并不意味着在古代没有商业民族。但是,这些民族在某种程度上只是一种例外,而不是通则。这次讲演的篇幅不容许我详细阐释所有遏制商业进步的障碍。诸位和我一样对此十分了解。我将仅仅提及其中的一种障碍。
古代人对罗盘仪的无知意味着古代的航海家必须永远在海岸附近航行。穿过海格里斯柱,即直布罗陀海峡,被认为是最勇敢的探险。最善于航海的腓尼基人与迦太基人,也只是在很晚的时候才进行这种探险,他们的行为在很长时间内没有效仿者。在雅典人中—我们将马上论及他们—航海企业支付的利息高达60%,而现在只有12%:这就是远距离航海的想法在当时显得多么危险的原因。
此外,先生们,如果我允许自己离开现在的论题—不幸的是,这将是冗长的—,我将详细描述古代商业民族的风俗、习惯以及他们与其他民族贸易的方式,并以此向诸位展示:古代商业民族的商业本身浸透了时代的精神,浸透了笼罩在这些民族周围的战争与敌对的气氛。那时,商业是一种幸运的意外,而在今天,它是正常状态,是所有国家的唯一目标、普遍趋势与真正的生活。这些国家要求安定,要求舒适,要求能够提供舒适的工业。战争愈来愈不再是满足它们愿望的有效手段。战争的危害为个人提供的益处再也无法同和平的工作与有规则的交换所产生的结果媲美。对古代人而言,一场成功的战争既增加私人财富,也增加公共财富,增加他们所分享的奴隶、贡赋与土地。而对现代人而言,即使一场成功的战争,其代价毫无疑问也会超过其价值。
最后,由于商业、宗教以及人类道德与知识的进步,欧洲各国已不再存在奴隶。自由人必须从事所有职业,提供社会的所有需求。
先生们,这些不同所产生的必然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国家规模的扩大导致每一个人分享政治的重要性相应降低。在斯巴达与罗马,即使最卑微的公民也有权力。而英国或美利坚合众国的普通公民却并非如此。他的个人影响仅是决定政府方向的社会意志之难以察觉的组成部分。
第二,奴隶制的废除剥夺了自由民因奴隶从事大部分劳动而带来的所有闲暇。如果没有雅典的奴隶人口,2万雅典人绝不可能每日在公共广场上议事。
第三,商业不同于战争,它不给人们的生活留下一段无所事事的间歇。不断行使政治权利,日复一日地讨论国家事务,争议,商谈,派别斗争的所有环境与运动,必要的鼓动:可以这样说,古代民族的生活被强制性地充满了这些必须履行的职责。对古代民族而言,没有这些职责,他们就会在无所事事的折磨下痛苦不堪。而对于现代民族而言,这些职责只会造成困扰与疲倦。在现代民族,每一位个人都专注于自己的思考、自己的事业、自己得到的或希望得到的快乐。他不希望其他事情分散自己的注意力,除非这种分散是短暂的,是尽可能少的。
最后,商业激发了人们对个人独立的挚爱。商业在没有权威干预的情况下提供了人们的需求,满足了他们的欲望。权威的干预几乎总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说“几乎”,这种干预实际上总是—令人困扰与窘迫的。每当集体权力希望干涉个人思考,它便侵扰思考者。每当政府声称为我们做事情,它都比我们自己做更无能、代价更昂贵。
先生们,我说,我会回到雅典这一题目上来,雅典的例子也许会被用来反驳我的某些论断,但实际上,它将印证我的所有论断。
正如我已经指出的那样,在所有古希腊的共和国中,雅典与贸易的关系最为密切,因之,它容许公民享有比斯巴达与罗马大得多的个人自由。如果我可以进入历史细节讨论的话,我将会向诸位展示,在雅典,商业消除了区分古代民族与现代民族的若干区别。雅典商人的精神与现代商人的精神颇为近似。色诺芬告诉我们,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雅典商人把他们的资本从阿提卡大陆运走,投放在列岛中。商业使他们建立了货币流通。在伊索克拉底那里,有迹象表明汇票得到了使用。请注意他们的习俗如何与我们的习俗相似。假如我再次引用色诺芬的话,诸位将会看到,丈夫在处理与女人的关系时,每当家庭充满和平与庄重的友谊时便会心满意足。他们体谅无法抵御自然之强大力量诱惑的妻子。他们会在无法抵御的激情的力量面前闭上眼睛,原谅妻子的第一次软弱,忘记其第二次软弱。在他们与陌生人交往时,我们会看到他们将公民权利扩展到每一个人,只要这个人携带家庭,迁徙到他们中间,兴办某种贸易或实业。最后,我们将会为他们那种对个人独立的超乎寻常的挚爱而震惊。一位哲学家曾说,在斯巴达,当执政官传唤时,公民会加快脚步;而一个雅典人如果被视为依附于执政官,他会感到绝望。
不过,由于决定古代民族特征的其他外部环境也存在于雅典,由于存在奴隶人口以及领土极度狭小,我们在雅典也能发现古代自由所独有的特征。人民制定法律,审查执政官的行为,宣召伯里克利解释其行为,判处指挥阿琴努萨战争的将军们死刑。与此相似的,还有贝壳放逐法那种充满法律任意性的制度。雅典时代所有立法者都赞美这一制度,而我们却理所当然地将它视为一种令人憎恶的罪恶。这一制度表明,在雅典,个人隶属于社会整体的程度远远超过今天欧洲任何自由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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