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基金會準入規製是基金會管理的關鍵環節。本書作者結閤自身慈善實踐和《慈善法》,通過背景介紹、理論迴顧、基金會的概念、類型、準入規製以及管理模式等的介紹,詳細描述瞭中日兩國基金會的法人製度以及準入規製及其法律地位,並從社會學的視角對兩國基金會的準入規製進行瞭比較分析,並在本書的最後一章探討瞭中國基金會轉入規製的未來。
作者簡介
李戰剛,又名李占剛。1963年1月4日生於吉林省吉林市,祖籍山東聊城。社會學博士、詩人。1983年畢業於東北師範大學政治係哲學專業,1987~1988年在吉林大學哲學係進修研究生課程。90年代在俄羅斯納霍德卡市教委做訪問學者,在日本富山大學留學,並獲文學碩士學位。2014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專業,師從著名社會學傢鄭杭生先生。現為東北師範大學馬剋思主義學部哲學院(哲學重點學科建設科研流動崗位)特聘教授、長春理工大學法學院社會學係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理論與方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北京鄭杭生社會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主要研究方嚮為理論社會學與應用、組織社會學、公益慈善社會學等。近年主持或參與各級各類社科項目6項,發錶學術論文多篇。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第二節 研究緣起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思路
第四節 研究內容與框架
第五節 研究意義
第六節 創新之處與不足
第七節 研究方法
第二章 理論與研究綜述
第一節 理論基礎
第二節 研究現狀與綜述
第三章 基金會的曆史追溯與特徵比較
第一節 基本概念的界定
第二節 基金會的分類及類型
第三節 基金會準入規製的含義
第四節 基金會準入模式
第五節 雙重關係結構
第六節 基金會的基本屬性與特徵
第七節 中日基金會的曆史與現狀
第八節 中日基金會發展模式轉換的一緻性
第四章 日本基金會的準入規製
第一節 基金會法人及其設立原則
第二節 日本基金會準入規製及法律地位
第三節 日本基金會法人製度(法律地位)
第五章 中國基金會的準入規製
第一節 中國基金會準入規製及法律地位
第二節 中國基金會法人製度(法律地位)
第六章 中日基金會準入規製比較
第一節 社會學的視角
第二節 中日基金會準入規製的異同
第三節 中日基金會準入規製特徵的原因分析
第七章 社會互構論視野中的基金會及其準入規製
第一節 社會互構論視野中的社會-國傢
第二節 基金會:國傢與社會利益群體互構的社會組織樣闆
第三節 基金會準入規製的雙重關係結構
第四節 以中日基金會設立為例
第八章 結論與討論:中國基金會準入規製的未來
第一節 比較的維度與研究結論
第二節 日本基金會準入規製的基本經驗
第三節 日本基金會準入規製的主要啓示
第四節 中國基金會準入規製的發展障礙
第五節 中國基金會準入規製改革的政策建議
參考文獻
附錄一
附錄二
後 記
精彩書摘
《基金會準入與社會治理》:
其立法對法人的分類以《德國民法典》為範式,保持瞭高度的一緻性(馬俊駒,2004)。它首先是把法人在性質上分為公法人和私法人,再把私法人劃分為社團法人和財團法人,進而把社團法人劃分為營利法人和非營利法人。對於非營利法人中的閤作社、商會、行業協會、工會、以各種形式成立的團體(如聯盟、俱樂部、同鄉會、研究會、學會)以及部分采取會員製的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等,隻要獲得瞭法人地位,一般稱之為互益法人,即為瞭大傢共同利益而成立的法人。而按照我國法律對“社會團體法人”的界定,私法人和公法人是打亂穿插的,既包含有公法人(政治團體),也包含大量的私法人;在私法人的範疇裏,既包含有社團法人(互益法人),也包含有財團法人(基金會法人、慈善法人)。這樣的立法是不科學的。不同類型的法人,國傢應有不同的立法態度。比如私法人和公法人在法人設立的原則、適用法律規則以及具體的權利義務上都存在很大的區彆,而同樣作為私法人的非營利法人也存在區彆:互益法人為社團法人,基金會法人、慈善法人為財團法人。我國法律籠統地將互益法人、基金會法人和慈善法人以“社會團體法人”之概念規製,不僅不科學,也不利於它們各自的發展。民法典作為民事基本法的範式,其抽象齣來的概念就是人類社會生産生活本身,大陸法係做到瞭這一點,最典型的如從各種各樣人中抽象齣“自然人”概念,所以大陸法係的民法典曆經幾百年仍為廣大民眾和當權者所接受。我們國傢的民法典也應該對現階段已經齣現的繁復的社會存在進行更高的歸納和抽象並製定齣基本普適的規則。有人認為,社團法人和財團法人的分類是目前為止比較被中國人接受的。但就基金會法人、慈善法人而言,以“捐助法人”的抽象概念錶示更為貼切(王雪琴,2013)。
……
前言/序言
序一 基金會領域一個重要的基礎性成果
李路路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係教授)
李戰剛是我係2014年畢業的博士研究生。我和他第一次認識是2011年12月10日在中國人民大學召開的北京鄭杭生社會發展基金會第一屆一次理事會上。在會上,我當選為副會長,他當選為秘書長,這樣,我們成為基金會的同事。在李戰剛讀博的第一學年裏,他選聽瞭我一個學期的“社會分層的理論模式”課程,這樣,我和他還是師生關係。因為我們有這些交集,欣聞他的專著《基金會準入與社會治理——基於中日的比較研究》即將齣版,我很高興為他的著作寫序。
李戰剛博士的導師是我國著名社會學傢鄭杭生教授。他入學後直接協助和參與建立瞭北京鄭杭生社會發展基金會,從基金會成立之日起一直擔任基金會的秘書長。現在,李博士盡管已經畢業迴到上海,但還兼任基金會的副秘書長,目前從事著“公益慈善社會學”的研究、著述和講學。
李戰剛博士在本書中,結閤公益慈善的實踐,對公益慈善、基金會等社會組織從社會學視角進行瞭探索,並取得瞭一定的成果。眾所周知,20世紀80年代以來,以基金會等為代錶的NPO、NGO在全球範圍內獲得瞭空前的發展,形成瞭所謂的“結社革命”,各國學者也對它的理論與實踐給予瞭前所未有的關注,研究成果蔚為大觀,從不同學科的角度對基金會的研究已經成為顯學。在這些研究成果中,對不同文化、國度之間的基金會比較研究尚不多見。在這樣的背景下,對處於不同傳統、文化背景和現實政治製度下的基金會進行比較研究,顯得非常必要。選擇日本基金會準入規製作為與中國的比較研究對象,其價值自不待言。而作者呈獻給讀者的正是一項關於基金會準入規製的跨文化比較研究。
作者的視角和研究對象很有特色。看起來非常具體——準入規製,但特色就在於切入角度小,但背後隱含的問題大,以小見大。基金會屬於社會組織範疇,所謂基金會準入規製是指某一特定國傢的政府準許民間非營利組織及個人參與社會公益慈善的程度,包括基金會主體資格的實體條件和取得主體資格的程序條件。對基金會進行政府規製的內容包括準入(退齣)規製和過程規製(行為規製)兩大部分。過程規製部分包括籌款、營利禁止、日常監督、稅法規製,這部分和準入規製相比,更有社會學的意義。作者把社會學“觀測”的鏡頭聚焦到瞭這一點上,正如李博士自己所說:“基金會準入規製屬於基金會管理製度係統中若乾製度中的一個,對它的描述性研究,並不能展現兩國基金會管理製度的全貌,但它極為重要,能夠管中窺豹,因為它集中反映瞭中日兩國基金會的整體和最核心的狀況,通過對基金會準入規製的比較研究,能夠發現兩國基金會之間最本質的聯係和差異,預測帶有共性的發展趨勢。”
值得特彆說明的是,李戰剛博士在基金會準入製度研究方麵,並不是一個單純的旁觀者和觀察者,而是一個具有實踐經驗的身體力行者。他結閤自己在日本留學並曾設立過任意法人的經曆,以及在國內多年從事(包括組織設立)基金會工作的經曆,圍繞中日基金會的準入規製理論研究,分彆提供瞭一個參與式觀察和田野采訪的真實案例,因此,他的這本書是基金會領域中的一個基礎性研究成果。
這類題材的著作在國內並不多見,期待李戰剛博士這部著作能夠早日問世,也期待他有更多的研究成果問世。
序二 深蘊師生情誼的積極探索
劉少傑
李戰剛博士所著《基金會準入與社會治理——基於中日的比較研究》,是一部深蘊師生情誼的學術著作。李戰剛是著名社會學傢鄭杭生先生的學生,也是我多年的朋友。20世紀80年代中期,我與戰剛在吉林大學哲學係相識,30年來我們持續地保持著聯係和友誼,看著他從一個國傢到另一個國傢,從一個學科轉到另一個學科,從一個職業換到另一個職業,而今他終於在社會學領域裏做齣瞭一項積極探索,喜悅之情油然而生。
戰剛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與其他同學相比,一個突齣特點是他能把所學所思、豐富的社會閱曆和工作經驗結閤起來,帶著真實的實際問題和豐富的現實聯想來讀書。用他自己的話說,他在48歲時還重返校園攻讀博士學位,是因為“在基金會實踐中,痛感國內在公益慈善、基金會領域缺乏相應的理論建設,所以特彆重視有關公益慈善的理論與實踐的結閤”。這部專著正是戰剛把關於基金會準入方麵的理論探索與在基金會的實踐經驗相結閤而結齣的碩果。
戰剛師從鄭杭生先生攻讀博士學位,是經我介紹的。2006年,在華東理工大學開中國社會學年會。大會的當天晚飯後,戰剛邀請我、田毅鵬和鄭先生在上海衡山路的“晴耕雨讀”茶室品茶。當時鄭先生正在籌建基金會,但因為政策等方麵原因而遇到一些麻煩。戰剛當時在中華愛心基金會任職,積纍瞭不少籌建和運作基金會的經驗,他當即錶示願意幫助鄭先生實現這個願望。
戰剛陪同鄭先生三赴香港,於2007年9月在香港注冊成立瞭“中華鄭杭生社會發展基金會”。因為這件事,戰剛與鄭先生結下瞭不解之緣。4年後的2011年,戰剛辭去瞭中華愛心基金會的工作,正式考到瞭鄭先生門下,開始瞭他的攻讀博士學位曆程,同時協助鄭先生創建瞭“北京鄭杭生社會發展基金會”,並齣任理事和秘書長。戰剛幫助鄭先生實現瞭在國內成立基金會的夙願。
近幾年,我國公益慈善基金會組織獲得瞭較大的發展空間,發展也比較快,但是基金會的準入規製還存在很多問題,值得進一步探討。作者采用基金會準入規製的中日比較視角,展開對基金會準入與社會治理方麵的論述,對於藉鑒國外先進經驗,發現我國基金會發展和管理的問題,推進我國基金會事業的進一步發展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作者對已有的關於基金會準入問題有比較深入的研究。一方麵,作者對中日基金會準入規製做瞭比較充分的考察;另一方麵,相對於以往介紹性的研究成果,作者對現象背後的原因和更抽象的共性問題進行瞭深入分析。作者不僅考查瞭大量相關文獻,指齣瞭中日基金會準入規製的異同,而且把兩國基金會準入規製同兩國的文化傳統、曆史條件和製度現實聯係起來加以論述。還有,以往的研究更多的是法學、經濟學、政治學方麵的成果,作者則從社會學方麵實現瞭深入。
明顯有新意的是,作者將學術界對基金會的跨文化比較研究由宏觀層麵深入到瞭中觀層麵,甚至進入微觀層麵,即基金會準入規製的比較研究層麵。特彆是作者運用鄭先生創立的社會運行學派的“社會互構論”,從國傢和社會、社會和個人的關係,基金會與國傢和社會的互構關係等角度,開展瞭深入探索,並形成瞭“雙重關係結構”是中日基金會共有範式的觀點。
李戰剛博士能取得以上的研究成果與他的基金會實踐息息相關。他投身我國的公益慈善領域已經有12年,曾在中華愛心基金會任主任、副秘書長,又是北京鄭杭生社會發展基金會的主要發起人之一,並一直擔任理事、秘書長,在基金會的籌建、運作和管理方麵有特彆突齣的能力。這些都為他開展基金會的學術研究打下瞭堅實的實踐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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