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09
《劳燕》是海外华语作家张翎的一部抗战背景的小说。故事开端于一个明和的采茶日,阿燕和刘兆虎这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在这春和景明中细数着各自的小心思。然而日军的突然空袭,留个这个美丽的茶园一个惊心的弹坑,也抽取了全书中W一闲适的时光。母亲的惨死,将阿燕孤零零放在这个凶险的世界。自此后,她要面临活下去的生计,要面临爱人的离弃,要面临众人的歧视……中美合作训练营的成立,让两个美国人走进了阿燕的生活,一个是行医的牧师,一个是训练营的教官。而刘兆虎的入营,使得阿燕和这三个男人的关系更为复杂。牧师收留她并教会她行医,她就是凭借这个技艺,最终再艰难的生活中,一天天抬起头来,并在Z危急的时候,为刘兆虎撑起一个遮蔽风雨的小屋。在这部让人动容落泪的小说中,张翎通过对于阿燕这一形象的塑造,既让读者直面了残酷的战争,也让读者明白,这世界上还有比爱情更好的男女之情……
张翎,浙江温州人。1983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外文系,1986年赴加拿大留学,。现定居于多伦多市。90年代开始写作,代表作有《流年物语》《余震》《金山》《雁过藻溪》等。小说曾多次获得包括中国华语传媒年度小说家奖,华侨华人文学奖评委会大奖,台湾时报开卷好书奖,香港《红楼梦》全球海外华文长篇小说专家推荐奖等两岸三地重大文学奖项。 根据其小说《余震》改编的电影《唐山大地震》,获得了包括亚太电影节Z佳影片和中国电影百花奖Z佳影片在内的多个奖项。小说被译成多国文字在国际发表。
张翎的语言细腻而准确,尤其是写到女人内心感觉的地方,大有张爱玲之风。
——莫言
我很喜欢张翎老师对作品非常精细的处理节奏,读起来会觉得每一个情节的推进都理所当然。
——笛安
读张翎的作品不可能一目十行。我很喜欢她精致而又略带反讽意味的语言。
——陆建德
细腻深情,笔挽千钧,有让每一个中国人血脉贲张的力量。我因此向张翎艺术的深情和力量致敬
——冯小刚
威廉.德.瓦耶-麦克米兰,或者麦卫理,或者比利,或者其他
我的名字和绰号多不胜数。几乎每认识一拨人,我都会得到一个新名号。
根据那张辛辛那提好撒玛利亚人医院签署的出生证明,我的名字是威廉.爱德华.塞巴斯蒂安.德.瓦耶-麦克米兰(WilliamEdwardSebastianDeRoyer-Macmillan)。你大概已经注意到,我有两个中间名–爱德华是我父亲的名字,塞巴斯蒂安是我祖父的名字。我的姓是个复合姓,由两部分组成,德.瓦耶是我母亲娘家的姓,而麦克米兰是我父亲的姓。在我出生的那个年代,像我母亲那样结了婚之后依旧在夫姓之前保留了娘家姓氏的女人并不多。我母亲的祖先来自法国,是个望族,据说被那个“在我之后洪水滔天”的路易十五封过一个连她自己也已经说不清楚了的爵位。我母亲的家族与欧洲的渊源已经很淡薄,事实上,她对中文的精通程度远胜过法文,娘家姓氏大概是她带进这桩婚姻的唯一一件嫁妆。
这个全名我一生只使用过三次,一次是在出生证明上,一次是在波士顿大学医学院的入学申请表上,还有一次是在结婚证书上。除此以外,没有任何人用这样长的名字叫过我。即使是在八岁那年我偷了街角便利店的一小盒甘蔗糖,被店主告到家里,我父亲把我叫到他的书桌前–那是通常我听训的地方,他也只喊我“威廉.德.瓦耶-麦克米兰”–那已经是他表达愤怒的极致形式了。我私下里试过,如果把我的全名不吃掉一个音节地念完,中间至少需要换两口气。
我的家人和美国的同学朋友都叫我比利(Billy),我母亲则只用比利的首字母B称呼我。我时常感觉我母亲-一个需要照顾生病的丈夫和五个子女的家庭主妇,身上具备了一个数学家的天赋,她总能把生活中许许多多数学题一样复杂繁琐的细节,一口气简化到根。
比利这个名字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时不时会出现前缀和注解。比如我在中学读书时,同学给我的外号是“瘦子比利”(BillyTheBones)。当时我身高已达五英尺八英寸,算得上是个高个子,体重却只有一百二十八磅。我做梦都想达到一百五十磅–那是校篮球队员的最低录取门槛,可是一直到毕业,我都只能坐在场外的长板凳上,替场内的队员们摇旗呐喊。现在你们应该理解了,为什么在月湖那块草草地平整出来的篮球场上,我极少错过任何一场球赛;而你们,则送给我一个绰号叫“篮球比利”(BasketballBilly),以和美国教官中的另一个比利相区分。我在月湖表现出来的对篮球的痴迷,只不过是在圆一个少年时代的梦而已。
在我二十五岁那年,当我准备启程去中国的时候,我父母给我取了一个中国名字叫麦卫理–是从我的姓和名中各取了一个谐音。我是一个传教士,在我的教会里,我的会众管我叫麦牧师。但是附近村子里的老乡,就远没那么客气恭敬了。每周三到教会门口领赈济粥的那群人,管我叫“粥老儿,”尽管按美国标准我那时甚至还算不上中年人。而到我这里看病拿药的人,当面叫我麦先生,背地里给我的雅号是“番医。”领粥和拿药的人,总是远远多过做礼拜的人,但我从不气馁,我相信他们拿了上帝的好,心里迟迟早早会思想上帝的道。我很早就明白,在中国福音是要靠腿行走的,单靠嘴皮子不行。福音走路的两条腿,一条是粥,一条是药。当然,学堂也重要,可是学堂与粥和药相比,至多只是一根拐杖。这也是为什么当年我在上海下船的时候,我需要六个挑夫来挑我样数繁多的行李。那些个箱笼里,衣服和书只占了一小半,剩下的,全是我从美国募捐而来的医疗器械和药品。
我父母是卫理公会派往中国的传教士,他们的传教区域在浙江。他们没有固定的教堂,他们是耶和华的行吟诗人。从浙东浙西到浙南浙北,他们的足迹几乎覆盖了整张浙江地图。在他们的时间定义里,在某个地方住上六个月,就已经接近永恒。由于这种颠沛流离的生活方式,我母亲生下的四个孩子,一个也没能活下来。在她三十岁那一年,她突然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他们可以忍受爬满臭虫跳蚤的床铺,飘浮着厚厚米虫的粥,钉着大大小小油布的漏屋顶,两根竹竿搭建的户外茅坑,但是没有孩子的恐惧,却超出了他们的承受极限。就在那一年,经过无数轮的痛苦纠结之后,他们终于向母会提出了回国的申请。
回到美国的第二年,他们就有了我。接下来的七年里,我母亲连续生下了两个弟弟和一对双胞胎妹妹。出于感恩,或许还有那么一丁点愧疚,他们把我,他们的长子,奉献给了教会,就像亚伯拉罕献以撒那样。我作为传教士的命运,其实在我尚未出世时就已定下–我在母腹里就已经听见了上帝的呼召。
可是我并没有鲁莽行事,我一直等到从医学院毕业,做完住院医生之后才启程去中国。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了这个决定的明智,或者说,这个决定的残忍。
我父母在中国生活了十二年,回到美国后,每日里叨叨絮絮的,依旧是中国往事。我和我的弟妹们多次听他们说过江南乡下的农民是怎样沤肥烧草木灰种茶的;靠水的人家又是怎样训练鹭鸶捉鱼的;生了孩子的妇女坐月子时吃的是什么食物;年成不好的时候,主妇们会在稀粥里加进什么野菜充饥……所以,在他们离开中国二十六年之后,当我步他们的后尘来到浙江时,我见到涉水的町步,过河的舢板,被孩童骑着走的水牛,满坡盛开的白茶花,听到那些乍听起来像吵嘴似的江南土话时,我丝毫也没有感觉惊讶。它们仿佛是我多年里反复出现的一个梦境,熟的不能再熟。它们不像是我的今世,倒更像是我的前生。
今天是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距我们立下那个约定的那一天,已经过去了整整七十年。七十年是个什么概念?对一只采蜜季节的工蜂来说,是五百六十多辈子;对一头犁田的水牛来说,可能是三生-假若它没有被过早屠宰的话;对一个人来说,几乎是整整一世;而在历史书籍里,大概只是几个段落。
但是,在上帝的计划中,七十年却只是一眨眼的瞬间。
至今我尚清晰地记得七十年前那天里的每一个细节。消息最早是从你们营地里传出来的。负责向重庆发送水文情报的报务员,最先从电台里听到了日本天皇的“玉音播送。”天皇的声音沙哑哽咽,用词和语气一样苍老,文绉绉的似乎拐了很多道弯。“然时运之所趋,朕堪所难堪、忍所难忍,欲以为万世开太平……”你们一开始几乎没听懂。在听了稍后的新闻解说之后,你们才明白那段话叫“终战诏书。”其实,那东西有个通俗易懂的名字,就叫“投降书,”尽管通篇没有找到“投降”二字。
疯狂是从你们营地开始的,后来才像流感一样传染给月湖的每一户人家。你们把被子和冬装撕成条缠在棍子上,蘸着桐油焚烧,林子里到处是这样闪动的火把,远远望过去,像着了山火。上帝怜悯你们,把这疯狂的一天安排在盛夏,叫你们尽情胡闹,却不用去愁烦夜里睡觉的冷暖。后来全村的人都涌出来了,涌到你们练操的那块空地上。平常那里戒备森严,闲人不可入内。可是那天哨兵并没有阻拦,因为那天没有闲人,所有的人都是当事人。你们放鞭炮,干杯,狂喊狂跳,把遇到的每一个孩子都扛在肩上,递给每一个男人美国香烟。其实你们更想亲吻女人–你们大概有一阵子没闻过女人皮肤和头发的味道了,可是你们在重庆总部的头,那个梅乐斯的人,给你们定过严明的规矩,你们虽然不全听他的,却也不敢太过造次。第二天天大亮了,月湖的人才发现他们的鸡狗都没有担负起司晨的职责,它们都在前一天里喊哑了嗓子。
在这里我忍不住要拐出去,说几句关于梅乐斯的题外话。那个叫弥尔顿.梅乐斯的美国人,真算得上是个十足的倒霉蛋。他本来是可以跨进陆军大门的,那他就有可能成为史迪威,带着那个悲壮的远征军故事,还有那条以史迪威命名的伟大公路,定格为远东战争史上的一个昭著篇章。可是他没有。他本来也可以跨进空军大门的,那么他就有可能成为陈纳德,率领他的飞虎队穿越长空,成为昆明和重庆街头每一个男人心中的楷模,每一个女人梦中的情郎。可惜他也没有。他偏偏走进了一道名叫海军的窄门,在远离军舰和潜水艇的中国陆地上,在日本人身后的漫长海岸线上,铺建一张缄默的谍报网。梅乐斯和他的部下,也就是你们,混在当地人中间,悄悄地勘测水文气象状况,收集海岸军事情报,训练海盗和游击队,为设想中的美军登陆计划做着无谓的准备。偶尔他手下的游击队,也会走百十里山路,炸毁一段铁轨,焚烧一间军需仓库,突袭一支没有防备的日本小分队。然而,他所做的这些事,跟史迪威和陈纳德相比,至多只是在日本人的背上扎一根并不致命的刺,让他们丟失一两个夜晚的睡眠而已。当年梅乐斯在华盛顿从他的顶头上司那里领受的,是一道关起门来压低嗓音的绝密口头命令,连一张书面记录都没有留下。所以他掉进了历史的缝隙里,一直没有人来打捞。七十年过去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史迪威和陈纳德的名字换了几茬的景仰者,而自己甚至没能浮上报纸的版面–愿上帝保守他的亡魂。
还是回到七十年前的那一天吧。那天的狂欢一直延续到了半夜,待众人散后,你们两个人,你,伊恩.弗格森,美国海军中国事务团的一等军械师,还有你,刘兆虎,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训练营的中国学官,还没有尽兴,就偷偷溜出来到了我的住处。伊恩带来了两瓶苏格兰威士忌-那是前几天去七十里外的军需处取邮件时弄回来的。就在我住处的那个简陋厨房里,我们三个人喝得烂醉如泥。那一天没人管得了军纪,那一天连上帝也开只眼闭只眼,那一天犯的任何过错都可以原谅。你,刘兆虎,说威士忌是天底下最难喝的酒,有股子蟑螂泡在尿里的臭味。可是臭味也没能阻拦得了你,你依旧把你的杯子干了一轮又一轮。后来,喝到半醉的时候,你就说出了那个建议。
你说以后我们三个人中不论谁先死,死后每年都要在这个日子里,到月湖等候其他两个人。聚齐了,我们再痛饮一回。
那天我们都觉得你的建议很荒唐,你说的是“死后,”而不是“以后。”我们既不知道别人的,也不知道自己的死期,死后的世界对活着的人来说是一片无解的未知。现在我们终于明白了,你才是我们中间的智者。你已经预见到随着天皇的“玉音播送,”我们将很快各奔东西,我们今后的生活轨迹,也许永远不会再有交集。活人是无法掌控自己的日子的,而死人则不然。灵魂不再受时间空间和突发事件的限制,灵魂的世界没有边界。千山万水十年百年的距离,对灵魂来说,都不过是一念之间。
那天夜里,我们一边喝酒,一边相互击掌握手,在嬉笑之间接受了刘兆虎的建议。当时我们都觉得那个日子还很遥远,我们不可能完全认真。战争已经结束,和平已把死亡推到了它本该呆的位置,那个位置离我们都还有几步路。虽然我是三人中间岁数最大的,那年,我也不过才三十九岁。
我想到了我可能会是第一个去月湖践约的人,我只是没想到那个日子来得如此迅猛,我竟然会死在我们立下那个约定的三个月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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