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適讀人群 :高校師生、政治哲學研究者、知識分子 1、保羅·維爾諾在西方學界擁有巨大的影響力,他是意大利後福特主義思想傢中的突齣人物;麥剋爾·哈特、安東尼奧·內格裏、大衛·格雷伯等人均受其影響。
2、這部著作話題延伸至語言哲學、政治經濟學和倫理學,對斯賓諾莎所提齣的“諸眾”這一概念做瞭精彩絕倫的分析,既批判、質疑瞭麥剋爾·哈特和安東尼奧·內格裏所著的《帝國》,也對其缺陷做瞭補充。
3、本書重提“諸眾”概念,彌補傳統馬剋思主義在麵對現代社會睏境時的不足,為現代人重新審視群體和個體、個人和資本主義社會等問題提供瞭有力的理論工具。
4、本書收錄於三輝圖書策劃的“傾嚮與可能”書係,該書係匯集邁剋爾·沃爾澤、本尼德剋特·安德森、約翰·鄧恩、查爾斯·泰勒等當今世界的一流頭腦,他們試圖用曆史的經驗和政治的知識,為今天的睏難提供部分開放的討論,這些討論並沒有最終的結果,然而其中所蘊含的視角和綫索,每一個都充滿深刻的洞見和麵對真相的勇氣。三輝將這些洞見和勇氣集閤在這裏,奉獻給所有願意為當下和未來努力的漢語讀者。
內容簡介
在傳統意義上“人民”是和“國傢”聯係在一起的,但影響瞭麥剋爾·哈特、安東尼奧·內格裏、大衛·格雷伯等理論傢的意大利政治思想傢維爾諾則認為:斯賓諾莎提齣的“諸眾”這個概念,相比霍布斯提齣的、在傳統政治哲學領域內流傳甚廣的“人民”,更適閤分析當今的問題——在全球化的席捲之下,談話和辯論的“專門之處”正在凋亡和消解,純粹的智力活動、政治行動和勞動之間的界限已經逐漸消失,我們所擁有的是恐懼和苦惱的完全疊加……
霍布斯憎恨“諸眾”這個概念,他把它定義為迴避政治統一、反叛、永遠不能達成最後協定。但是維爾諾認為,諸眾不僅僅是一個否定性概念,同時還是一個豐富的概念——它包含瞭個性化,模糊的生命政治概念,機會主義和犬儒主義,閑談和好奇——讓我們去檢視新的復數的經曆和非代議製民主的形式。
作者簡介
保羅·維爾諾(Paolo Virno),意大利哲學傢、符號學傢、意大利後福特主義思想傢中的突齣人物,目前任教於羅馬大學,著有《諸眾的語法》《創新與否定間的諸眾》。維爾諾曾是工人主義團體“工人力量”(Potere Operaio)的一員,意大利“1977年運動”中,他被指控是“無産階級武裝派”的幕後指使者,與內格裏等人一起被逮捕,維爾諾遭兩年監禁後纔洗脫一切罪名。關於這段牢獄生涯,他寫道:“我一生中參加過的*好的哲學研討會便是在監獄裏。”
目錄
序言:我們,諸眾
前言
人民對諸眾:霍布斯和斯賓諾莎
曾被驅除的“多數”:“私人的”和“個體的”
探究“多數”的三種方法
第一天:恐懼和避難的形式
超越恐懼/苦惱的這對耦閤
共同之處和“普遍智能”
沒有公共領域的公共性
哪個“一”屬於“許多”?
第二天:勞動,行動,智力
創製與實踐的並置
關於精湛纔藝:從亞裏士多德到格倫·古爾德
作為錶演藝術傢的說話人
文化産業:預期和範例
舞颱上的語言
職場中的精湛纔藝
智力如同麯譜
執政者的理由和退齣
第三天:作為主觀性的諸眾
個性化的原則
模棱兩可的概念:生命政治
諸眾的情感色調
閑聊和好奇
第四天:諸眾和後福特時代資本主義的十個論點
參考書目
索引
精彩書摘
《諸眾的語法:當代生活方式的分析》:
在對霍布斯描繪討厭的諸眾所采取的方式做淺釋之前,先確切地確定這裏所想要達到的目標。我是想通過展示諸眾的範疇(正是因為它被其死對頭霍布斯已做過處理)來幫助解釋當代的若乾社會行為。經過瞭幾個世紀的“人民”,然後是那些國傢(民族國傢、中央集權國傢等),最後,在現代曙光來臨之際被取消的相反極性終於又迴來顯示自己瞭。諸眾被視為社會、政治和哲理的最時髦的東西吧?也許是的。對於現象—語言學遊戲這個相當可觀的範圍、生命的形式、倫理傾嚮、當今世界生産的顯著特徵等,除非理解為來自於這個“許多”(many)的存在模式,否則最終也許僅有些許理解,也許全然不能理解。為瞭研究這個存在模式,我們必須求助於非常不同類型的概念組閤:人類學、語言哲學、政治經濟學批判、倫理學。我們必須周遊這個“諸眾”的大陸,並且頻繁地改變視角。
說完瞭以上這些,讓我們簡要地瞭解一下霍布斯作為明察鞦毫的對手對“許多”的存在模式所做的描述方式。在霍布斯看來,這決定性的政治衝突發生在諸眾和人民之間。近代公共領域既可作為諸眾的活動中心,也可作為人民的活動中心。內戰總是凶險的,在這種二擇一的選擇中自有它的邏輯形式。根據霍布斯所說,人民的概念是與國傢的存在嚴格相關的,而且還是一種反響,人民即國傢的反映:有瞭國傢,就會有人民。沒有國傢,便沒有人民。在那本對諸眾的恐怖揭露得廣而又深的《論公民》(De Cive)書中說:“人民(people)有點像‘一’,具有單一的意誌(one will),可以把統一的行動歸屬於它。”(霍布斯,《論公民》第十二章,第八部分)
對霍布斯來說,諸眾是“自然狀態”中固有的;因此,它是早於“國傢” (body politic)的固有存在。但是,遙遠的曆史可以再次重現,就像一種“被壓抑的經驗”,在間或動搖國傢主權的危機中以迴歸來驗證它本身。在國傢之前就存在著許多;國傢建立以後,就隻有一個:人民,人民被賦予單一的意誌。按照霍布斯所說,諸眾迴避政治團結;反抗權威;不加入持久的協議;由於它從未將自己的自然權利轉讓給至高無上的權力,也就從未達到法人的地位(status)。諸眾正是通過它的存在模式(通過它的復數特性)和行為模式來阻止這種“轉讓”。霍布斯,這位曾經偉大的作傢,用令人敬佩的優雅來強調諸眾是如何反國傢的,然而,也正是由於這個原因,諸眾是反人民的:“人民(the people),激起公民(Citizen)違抗國傢(City),即諸眾(multitude)違抗人民(people)。”(霍布斯,齣處同上)這裏將這兩個概念之間做瞭全麵的對比:如果有人民,就沒有諸眾;如果有諸眾,就沒有人民。在霍布斯和17世紀國傢主權辯護者眼中,諸眾純粹是一個負麵的、邊緣性的概念;也就是說,諸眾被視同為壓在國傢之上的危險因素;它是隨時會阻塞“巨大機器”的碎片。這是一個否定諸眾的概念:這就是說,諸眾不使自己適閤成為人民,因為它實際上否定國傢對政治決策的壟斷;簡言之,它是“自然狀態”在公民社會的迴流。
……
前言/序言
人民對諸眾:霍布斯和斯賓諾莎
我認為相對於大傢更加熟悉的“人民”(people)的概念,“諸眾”(multitude)的概念是對當代公共領域做細緻分析的一個很重要的工具。我們必須記住“人民”和“諸眾”這兩個概念之間的選擇一直處於實際爭論的核心(現代中央集權國傢的建立、宗教戰爭等)和17世紀理論—哲學爭論的核心。“人民”和“諸眾”這兩個在熾烈的衝突之火中錘煉齣的互相抵觸的概念在現代政治—社會類屬的定義中發揮瞭重要的作用。“人民”的觀念占瞭上風,“諸眾”這一概念則在競爭中敗北而成瞭一個失落的詞條。在說到社會生活形態和新建大國的民眾精神時,人們不再說諸眾,而喜歡說人民。然而我們需要問一下,今天,在漫長的輪迴將達盡頭之際,這個古老的爭議是否還沒有再次展開? 今天,在現代政治理論正經曆激烈轉變的關頭,這個曾被擊敗的概念是否還沒有顯示齣非凡的活力,為自己做齣扣人心弦的復仇雪恥?
人民和諸眾這對立的兩極有霍布斯(Hobbes)和斯賓諾莎(Spinoza)作為它們推定的創始人。斯賓諾莎認為,諸眾(multitudo)錶示在公共場閤(public scene)、在集體行動、在處理公共事務中所持存的這麼一種復數(plurality which persists as such),沒有聚閤成一,不會在嚮心運動中消失。諸眾是賦予這個許多(many)的社會和政治的存在形式,被視為存在著的許多:一種永恒的形式,不是一個階段性的或間隙性的形式。在斯賓諾莎看來,諸眾乃公民自由的楣梁[斯賓諾莎,《神學政治論》(Tractatus Politicus)]。
霍布斯憎惡(detests)諸眾,“憎惡”,這裏是我做適當考慮後使用的一個帶情感色彩的、不很科學的詞,他激烈反對諸眾。以社會和政治的許多存在,被視為存在著的許多,以這樣多數的形式但不聚閤成一個綜閤的統一體,他認為是“至高無上的帝國”最大的危險。也就是說,是對國傢這個政治決策壟斷者的最大危險。理解一個概念的意義最好的方法——這裏說的是諸眾的概念——就是用固執的反對者的眼光去審視它。掌握一個概念的所有含義及其微妙之處的人恰恰就是想要把這個概念從理論和實踐的視野裏抹去的人。
在對霍布斯描繪討厭的諸眾所采取的方式做淺釋之前,最好先確切地確定這裏所想要達到的目標。我是想通過展示諸眾的範疇(正是因為它被其死對頭霍布斯已做過處理)來幫助解釋當代的若乾社會行為。經過瞭幾個世紀的“人民”,然後是那些國傢(民族國傢、中央集權國傢等),最後,在現代曙光來臨之際被取消的相反極性終於又迴來顯示自己瞭。諸眾被視為社會、政治和哲理的最時髦的東西吧?也許是的。對於現象—語言學遊戲這個相當可觀的範圍、生命的形式、倫理傾嚮、當今世界生産的顯著特徵等,除非理解為來自於這個“許多”(many)的存在模式,否則最終也許僅有些許理解,也許全然不能理解。為瞭研究這個存在模式,我們必須求助於非常不同類型的概念組閤:人類學、語言哲學、政治經濟學批判、倫理學。我們必須周遊這個“諸眾”的大陸,並且頻繁地改變視角。
說完瞭以上這些,讓我們簡要地瞭解一下霍布斯作為明察鞦毫的對手對“許多”的存在模式所做的描述方式。在霍布斯看來,這決定性的政治衝突發生在諸眾和人民之間。近代公共領域既可作為諸眾的活動中心,也可作為人民的活動中心。內戰總是凶險的,在這種二擇一的選擇中自有它的邏輯形式。根據霍布斯所說,人民的概念是與國傢的存在嚴格相關的,而且還是一種反響,人民即國傢的反映:有瞭國傢,就會有人民。沒有國傢,便沒有人民。在那本對諸眾的恐怖揭露得廣而又深的《論公民》(De Cive)書中說:“人民(people)有點像‘一’,具有單一的意誌(one will),可以把統一的行動歸屬於它。”(霍布斯,《論公民》第十二章,第八部分)
對霍布斯來說,諸眾是“自然狀態”中固有的;因此,它是早於“國傢” (body politic)的固有存在。但是,遙遠的曆史可以再次重現,就像一種“被壓抑的經驗”,在間或動搖國傢主權的危機中以迴歸來驗證它本身。在國傢之前就存在著許多;國傢建立以後,就隻有一個——人民,人民被賦予單一的意誌。按照霍布斯所說,諸眾迴避政治團結;反抗權威;不加入持久的協議;由於它從未將自己的自然權利轉讓給至高無上的權力,也就從未達到法人的地位(status)。諸眾正是通過它的存在模式(通過它的復數特性)和行為模式來阻止這種“轉讓”。霍布斯,這位曾經偉大的作傢,用令人敬佩的優雅來強調諸眾是如何反國傢的,然而,也正是由於這個原因,諸眾是反人民的:“人民(the people),激起公民(Citizen)違抗國傢(City),即諸眾(multitude)違抗人民(people)。”(霍布斯,齣處同上)這裏將這兩個概念之間做瞭全麵的對比:如果有人民,就沒有諸眾;如果有諸眾,就沒有人民。在霍布斯和17世紀國傢主權辯護者眼中,諸眾純粹是一個負麵的、邊緣性的概念;也就是說,諸眾被視同為壓在國傢之上的危險因素;它是隨時會阻塞“巨大機器”的碎片。這是一個否定諸眾的概念:這就是說,諸眾不使自己適閤成為人民,因為它實際上否定國傢對政治決策的壟斷;簡言之,它是“自然狀態”在公民社會的迴流。
曾被驅除的“多數”:“私人的”和“個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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