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清代官場透視:以乾隆朝陋規案為中心》主要以乾隆朝為中心闡述和研究清代官場的陋規問題,從法律層麵、社會層麵及經濟層麵逐層深入發掘、探討乾隆朝查處陋規案收效甚微的原因。
作者簡介
晏愛紅,女,漢族人,1978年生,江西鷹潭人,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曆史學博士,現在廈門大學馬剋思主義學院任教。主要研究方嚮為清代政治史、經濟史和社會史。已發錶《清代漕糧加賦初探》等論文十餘篇。
內頁插圖
目錄
緒言
第一章 乾隆朝陋規案紀實
第一節 鹽務陋規案
一、乾隆二十六年河南鹽務陋規案
一、其他鹽務陋規案
第二節 稅務陋規案
一、乾隆二十七年牛莊海口陋規案
二、乾隆二十四年粵海關陋規案
三、乾隆二十九年廈門海口陋規案
四、乾隆五十三年颱灣海口陋規案
第三節 漕務陋規案
一、乾隆十三年倉場陋規案
二、乾隆十七年江西漕務陋規案
三、乾隆三十四年巡漕禦史明善傢人勒索陋規案
四、乾隆五十五年湖南湘鄉縣民童高門叩閽控告糧書案
第四節 乾隆朝其他陋規案
一、乾隆九年福建官員收受捐監陋規案
二、乾隆十五年廣東糧驛道明福婪收兵米摺價案
三、乾隆十六年浙江乍浦都統衙門書吏、旗員指稱部費侵扣分肥案
四、乾隆二十年巡撫鄂樂舜藉鹽商緻送程儀勒索商銀案
五、乾隆三十七年雲南布政使錢度侵蝕銅廠平餘案
附:乾隆朝幾件資料不完整的陋規案
乾隆八年盛京等處驛站陋規案
乾隆五十三年國子監生監饋送贄儀土物案
第二章 關於乾隆朝查處陋規案實效的探討
第一節 對乾隆朝查處陋規案的總體估計
一、乾隆朝陋規案能否作為研究樣本
二、“冰山一角”的“冰山”有多大
三、乾隆朝60年查處陋規案的效果能否一概而論
第二節 查處陋規案的實效微乎其微
一、乾隆十五年廣東糧驛道明福婪收兵米摺價陋規案效果分析
二、乾隆朝查處部費陋規案效果分析
三、乾隆九年查處福建官員收受捐監陋規案的效果分析
四、乾隆朝查處漕運陋規案效果分析
第三章 查處陋規案的立法缺位與執法畸輕畸重
第一節 立法的缺位
第二節 執法畸輕畸重,隨意性強
一、性質相同大案的處理畸輕畸重:颱灣海口陋規案與廈門陋規案比較
二、偏於從寬處理的陋規案:鹽務陋規案中涉及給皇帝進貢的案件
三、同一案件的處理寬嚴不一:明福案與鄂樂舜案
四、處理比較公平公正的陋規案:粵海關陋規案
第四章 製約徹底查辦陋規案諸因素
第五章 陋規勢不能盡革的深層次原因
結語
附錄:清代陋規案簡錶
徵引文獻
徵引書目舉要
參考論著
精彩書摘
第一章 乾隆朝陋規案紀實
第一節 鹽務陋規案
清代國傢每年財政收入,地丁、關稅而外,惟鹽課為大宗。這是因為鹽為生活日用所必需而所費無多,清代又是人口急劇膨脹的時期,所以銷路寬而輸課較易。産鹽之地,各省不同,雲南、四川産於井,河東(山西)産於池,其濱海省份,如兩淮、兩浙、長蘆、山東、閩粵等處,則産於海。清朝大體沿襲明製,在各鹽區設鹽政衙門,執掌從食鹽的招商頒引、徵收鹽課到産運行銷,而行鹽各省地方行政官員,上自督撫,下至州縣衛所,也有疏引緝私之責。
鹽務陋規的緣起,最初往往齣於辦公開支或兵弁巡緝私鹽的需要,鹽政衙門和地方督撫嚮鹽商攤徵一定的銀兩或者物品,所以說鹽規的少量存在,就官員俸祿微薄、地方公費短絀而言,不能不說有一定的閤理性。但日久相沿,踵為故事,遞年增加,竟成為數額巨大,乃至高於鹽課正額的鹽務陋規。
鹽務陋規,當時亦稱鹽政陋規,通常簡稱鹽規,其名目繁多,不一而足,簡而言之即藉辦理鹽務之名嚮鹽商索取正課之外名目繁多的規費。康熙年間盧詢《商鹽加引減價疏》中說:“各衙門額規,韆頭萬緒。鹽院鹽道等,固其本管官,額規決不可缺,而行鹽地方,文官自督撫以至州縣雜職,下及胥役,武官自提鎮以至於把,下及兵丁,莫不皆有額規。而額外交際誅求,又復不可計算。各項費用,總皆增加於鹽價之上耳。”
康熙年間,特彆是康熙晚年,各地普遍存在的鹽務陋規,不僅極大地敗壞吏治,加重鹽商負擔,而且由此導緻的鹽課正額連年虧欠、庫帑虧空,嚴重地影響瞭國傢正常的財政收入。雍正即位後,從彌補庫帑虧空急務齣發,降旨命地方督撫大吏密查所有地方情形。各省督撫以及管理鹽政、榷關的官員開始密奏各地的錢糧虧空及收受火耗、鹽規和稅規的情況。雍正二年(1724)山西巡撫諾岷等提齣“火耗歸公”為中心的具體而可操作的實施方案,雍正極為贊賞,並形成瞭以耗羨歸公的方式一舉解決彌補庫帑虧空、增給官員養廉和留給地方辦公費用的田賦改革思路,至雍正中期纔完成瞭至今為人稱道的耗羨歸公改革。與提解火耗同時進行的還有鹽務陋規和稅務陋規的改革,所施行的思路與火耗歸公大體一緻,即朝廷不頒布統一的帶有強製性的諭旨命各省督撫及鹽政、稅關監督執行,而是依據他們主動提齣的鹽規歸公奏請,作為個案分彆處理。
……
清代官場透視:以乾隆朝陋規案為中心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
評分
☆☆☆☆☆
不錯
評分
☆☆☆☆☆
評分
☆☆☆☆☆
評分
☆☆☆☆☆
但蔣兆奎仍以旗丁運費入不敷齣,再三再四上摺申辯,同時,堅辭漕運總督,請皇上另簡賢員更替。⑤嘉慶遂再降明旨,嚴斥蔣“其意總在加賦、藉帑,堅持己見,執拗不迴”,而且竟敢“忿激求去,效明季掛冠之狀”⑥。不過,有些話在明發諭旨中還不便明說,皇帝就以硃批形式與蔣兆奎繼續論辯。蔣摺稱:“譬如醫病,然病勢頗重而藥力甚微”,指的是漕運弊端積重難返,皇上“調劑”旗丁,不過“每載米一石,議給米二升”以及多帶南北土宜,免其上稅之類,力度太小。嘉慶在此句旁批諭:
評分
☆☆☆☆☆
評分
☆☆☆☆☆
評分
☆☆☆☆☆
州縣幫貼旗丁的津貼,就其性質而言,是私相授受的相沿陋規,無涉國傢正賦;若經督撫奏請、皇帝降旨允準,則是背離祖製、有損朝廷形象的額外加派。因此,嘉慶明發諭旨申飭蔣兆奎:“此新增一鬥之糧著為定額,與加賦何異?其事斷不可行!”③十月,再降明旨斥責兩江總督費淳加增津貼銀米的建議與蔣兆奎名雖異而實則同,“是非加賦而何”?④。
評分
☆☆☆☆☆
主要以清代官場普遍存在的“陋規”為切入點,闡述瞭乾隆朝典型陋規案的始末,審視瞭陋規案的立法缺位和執法畸重問題,剖析瞭陋規不能盡革的深層次原因。作者認為,陋規的泛濫實為導緻清朝滅亡的一大原因,具有典型認識價值的乾隆朝陋規案展現齣清代官場內幕的真實細節,並啓示人們,陋規固然必須綜閤治理,而政治體製的改革尤須先行。
評分
☆☆☆☆☆
《清代官場透視:以乾隆朝陋規案為中心》為《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叢書》係列著作之一,主要以清代官場普遍存在的“陋規”為切入點,闡述瞭乾隆朝典型陋規案的始末,審視瞭陋規案的立法缺位和執法畸重問題,剖析瞭陋規不能盡革的深層次原因。作者認為,陋規的泛濫實為導緻清朝滅亡的一大原因,具有典型認識價值的乾隆朝陋規案展現齣清代官場內幕的真實細節,並啓示人們,陋規固然必須綜閤治理,而政治體製的改革尤須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