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6-2012·代替DL/T 5136-2001)》规定了发电厂、变电站电气二次设计应遵循的原则及标准。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6-2012·代替DL/T 5136-2001)》适用于单机额定容量为12MW~1000MW等级的新建火力发电厂及额定电压为35kV~1000kV单台变压器额定容量为5MV.A及以上的新建变电站。
内页插图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控制方式
3.1 电气设备的控制方式
3.2 发电厂电气设备的控制
3.3 变电站电气设备控制
4 控制室、继电器室及其屏(台)的布置
4.1 一般规定
4.2 主控制室的布置
4.3 继电器室的布置
4.4 集中控制室及单元控制室的布置
4.5 控制屏(台)及继电器屏的屏面布置
5 二次回路设计的基本要求
5.1 控制系统
5.2 信号系统
5.3 测量系统
5.4 交流电流、电压回路
6 控制室控制的各安装单位的接线
6.1 发电机
6.2 变压器和并联电抗器
6.3 送电线路
6.4 补偿装置
6.5 母线设备
6.6 厂(站)用电源
6.7 故障录波装置
6.8 时间同步系统
6.9 在线监测装置
6.10 配电装置图像监视
7 二次回路设备的选择及配置
7.1 控制和信号设备的选择
7.2 二次回路的保护设备
7.3 小母线和二次回路标号
7.4 端子排
7.5 控制电缆
8 励磁系统
8.1 一般规定
8.2 励磁系统类型
8.3 励磁系统信号
8.4 励磁盘柜布置及环境要求
9 同步系统
10 直流及交流不间断电源(UPS)
10.1 直流系统
10.2 不间断电源(UPS)
11 发电厂电气系统在DCS的监控
11.1 基本要求和设置原则
11.2 监控范围
11.3 监测范围
11.4 硬操后备
11.5 数据采集
11.6 通信接口
11.7 顺序控制
11.8 实时画面
11.9 性能计算及报表管理
12 变电站和发电厂电力网络部分的计算机监控
12.1 基本要求和设置原则
12.2 基本功能
12.3 监控范围
12.4 监测范围
12.5 网络结构及间隔层布置
12.6 数据采集
12.7 实时画面
12.8 性能计算及报表管理
12.9 通信接口
13 发电厂电气系统在ECMS的监控
13.1 基本要求和设置原则
13.2 基本功能
13.3 监控范围
13.4 监测范围
13.5 网络结构和系统构成
13.6 数据采集
13.7 实时画面
13.8 接口方式
14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14.1 继电保护
14.2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
14.3 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
15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
15.1 远动
15.2 电能计量
15.3 自动电压控制(AVC)
15.4 同步相量测量(PMU)
15.5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
16 接地与抗干扰
16.1 常规二次回路和设备的接地
16.2 抗干扰接地
16.3 计算机系统的接地
16.4 其他抗干扰措施
附录A 控制室的屏间距离和通道宽度
附录B 模拟母线色别
附录C 故障录波信息量
附录D 厂、站各种设备的时间同步技术要求
附录E 配电装置摄像头设置
附录F 小母线色别
附录G 小母线符号和回路标号
附录H 二次直流回路数字标号
附录J 二次交流回路标号
附录K AVR的性能和AVR控制下励磁系统的性能
附录L 厂、站UPS常用负荷
附录M 发电机变压器组I/O数据量
附录N 变电站及发电厂电网部分I/O数据量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精彩书摘
6 控制室控制的各安装单位的接线
6.1 发电机
6.1.1 根据保护装置的性质,按保护装置的动作对象,可将出口方式分为以下几组:停机、解列灭磁、程序跳闸、解列、缩小故障范围、减出力、减励磁、厂用电源切换、信号等,也可根据实际系统不同条件适当减少合并出口。
6.1.2 非单元制电气控制系统与机、炉控制系统之间有信号传输。机、炉与电气控制系统的信号宜通过数据通信口传输。
6.1.3 发电机出口或发电机变压器组各侧断路器全断开时,应闭锁发电机的强行励磁装置。
6.1.4 对于不设失磁保护的发电机,当发电机灭磁开关跳闸时,应经连接片联动发电机断路器跳闸。不设发电机断路器的中、小型发电机变压器组,其灭磁开关跳闸时,应经连接片作用于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出口继电器,以断开发电机。
6.1.5 对于发电机一变压器一线路组接线方式,当主变压器高压侧出口装设断路器时,该断路器应在单元控制室控制;当主变压器高压侧不装设断路器而只在对侧开关站侧设断路器时,该断路器宜在单元控制室控制,并设有可靠的跳闸通道。线路保护跳闸应联跳发电机机组。
6.1.6 对于桥型或角型接线方式,发电机变压器组断路器及发电机变压器组与线路公用的断路器在单元控制室控制,两台机组公用的断路器应在公用控制系统控制,保证一台机退出运行时能够合环运行。
6.2 变压器和并联电抗器
6.2.1 变压器通风冷却装置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然油循环风冷却变压器的通风控制回路宜由交流电源供电,按变压器上层油温及负荷可自动及手动启停通风电动机;向控制室发送的通风故障信号宜用直流电源;通风电动机群宜由共用的空气开关及热元件进行保护,并且装设断相信号;通风控制设备装设在变压器控制箱内。
2 强迫油循环风(水)冷却变压器的通风控制柜由制造厂成套供应。每台通风控制柜应由两路电源供电,电源供电侧应用自动开关保护;变压器冷却器全停时,应自动发出信号,并根据现行的电力变压器标准的规定,限时断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
3 125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变压器组应按厂用高压工作变压器油温设定值切换厂用电源。
6.2.2 应装设变压器和并联电抗器油温及绕组温度测温装置,并由就地温度指示仪发送变压器油温、绕组温度高越限信号,并通过油温信号启动通风回路。远方测温信号宜接人计算机监控系统中。
6.2.3 带负荷调压的变压器,调压开关应由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监控。
6.2.4 变压器及并联电抗器的瓦斯继电器与中间端子盒之间的联线应采用防油导线。中间端子盒应具有防雨措施,盒内端子排应横向排列安装,瓦斯继电器接人中间端子盒的连线应从端子排下侧进线接人端子,跳闸回路的端子与其他端子之间留出间隔端子并单独用一根电缆。中间端子盒的引出电缆应从端子排上侧连接。对单相变压器的瓦斯继电器保护宜分相报警。变压器及并联电抗器瓦斯保护动作后应有自保持。未采用就地跳闸方式的变压器非电量保护应设置独立的电源回路(包括直流空气小开关及其直流电源监视回路)和出口跳闸回路,且必须与电气量保护完全分开。如采用就地跳闸方式,非电量保护中就地部分的中间继电器由强电直流启动且应采用启动功率较大的中间继电器。
6.2.5 线路高压并联电抗器保护动作时应跳开线路两侧断路器。
……
前言/序言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6-2012·代替DL/T 513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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