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簡便易用權*實用無論您是法官、檢察官、執法人員,還是律師、法律顧問、案件當事人,本書力爭最大限度地為您節約查找和閱讀案例的時間,使您獲得真正有用的信息。
內容簡介
本書匯集全國各地法院*新審結的典型案例,分捲分類編排;高度提煉案情和裁判要旨,突齣爭議焦點,剔除無效信息;主審法官撰寫“法官後語”,展現法律適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作者簡介
國傢法官學院案例開發研究中心,持續20年編輯瞭享譽海內外的《中國審判案例要覽》叢書,自2012年起推齣《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旨在探索編輯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彌補當前各種案例書的不足。
目錄
一、行政不作為
1 房屋單獨繼承案件轉移登記時房管部門的實體審查職責
——陳秀蘭訴濟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2 鄉鎮政府是否具有處理承包土地界綫爭議的法定職責
——李誌明訴北京市平榖區黃鬆峪鄉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職責案3 行政機關是否履行法定職責的認定及答復的閤法性
——上海萬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訴高郵市財政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4 行政機關製訂的規範性文件在不違反上位法原則規定且經利益衡量後可否作為法院閤法性審查的參考依據
——上海啓航商務谘詢有限公司訴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奉賢區分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5 形式上作為而實質不作為,行政機關是否應承擔敗訴後果
——劉開國訴重慶市江津區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6 行政執法與刑事偵查的不作為應如何區分
——張鄭訴常州市武進區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7 履行職責訴訟的審查與裁判
——北京市海澱區西山美廬小區業主委員會訴北京市海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不履行法定職責案8 不完全履行法定職責的認定
——王良昌訴三門縣健跳鎮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職責案9 搭建在鄰居牆上的房屋是否屬於違章建築物
——陳文悅訴高州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10 高校為不具備畢業資格實質性要件的學生齣具的相關畢業資格證明不具有證明力
——祝釩峰訴上海中華職業技術學院不履行法定職責案11 業主委員會備案的審查強度
——北京市朝陽區吉利傢園小區業委會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太陽宮地區辦事處不履行法定職責案12 小偷溺水身亡情況下警察救助義務之判斷
——梁光樹訴颱州市公安局路橋區分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
二、行政確認
13 在建工程抵押登記,司法審查應以登記機關審查權限為界
——建顔妮訴靈寶市人民政府行政確認案14 因公外齣的認定
——北京現代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訴北京市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行政確認案15 工傷行政確認糾紛中用人單位的舉證責任
——淄博齊保特種車輛修理有限公司訴淄博市臨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行政確認案16 職工從被診斷齣病情之日起至該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期間能否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李玉英訴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待遇行政確認案17 視同工傷死亡的價值內涵
——查艷訴重慶市涪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確認案18 工傷認定領域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北京威德信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訴北京市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行政確認案19 勞動者在多傢用人單位工作,離職後被診斷齣患職業病,工傷責任應由哪傢用人單位承擔
——曹貴平訴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行政確認案20 不屬於職工自身原因而超過工傷認定的期限問題
——劉金立訴廊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行政確認案21 將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確權給他人使用
——藍喜娥訴忻城縣新圩鄉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確權案22 到第一目的地即意味著下班完成
——王榮訴蘇州市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確認案23 因醉酒在上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能否認定為工傷
——邱傢友訴上海市鬆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確認案24 工傷申請期限是否適用中止、中斷
——周翠瑜訴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行政確認案25 工傷保險行政機關具有有限勞動關係確認權
——達信(北京)保險經紀有限公司訴北京市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社會保障行政確認案26 探討利用虛假身份騙取婚姻登記的處理
——龍某蘭訴臨桂縣人民政府民政局撤銷婚姻登記案三、行政許可
27 行政復議的受理不能構成原告資格的“利害關係”條件
——殷曄隆訴天津市河西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許可案28 對涉及醫院的建設項目作齣環境行政許可時是否應當舉行聽證
——湯國英訴揚州市環境保護局環保行政許可案29 建設工程規劃行政許可中原告的訴權問題
——李淩子訴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建設工程規劃行政許可案30 受委托單位發放行政許可證並加蓋公章的行為是否構成違法
——李長茂等訴天津市河東區建設管理委員會城建行政許可違法案31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要件
——雷淑芳訴吉林省長春市規劃局規劃行政許可案32 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否改變原規劃的內容
——蔡可榮等訴靈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規劃行政許可案33 關於政府在沒有所有權登記證明下做齣的變更登記應予撤銷
——陽春市鬆柏鎮新聯村委會潭灣村等訴陽春市人民政府行政許可案34 農用地範圍內建設臨時性建築物構建物是否需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程廣纔訴武宣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土地行政許可案35 作齣交通行政許可決定前對不屬於道路旅客運輸的車輛應否履行檢驗程序
——鄧纔訴安嶽縣交通運輸管理所交通行政許可案36 重大環評行政許可未告知聽證權利屬於程序違法
——夏春官等訴東颱市環保局環評行政許可案四、行政徵收
37 生效的行政行為嚴重違法,能否作為認定案件主要事實的依據
——劉振福訴長春市寬城區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徵收案38 徵收土地公告審查判斷時實體公正應優先程序公正
——黃正富等訴宜昌市西陵區人民政府作齣的徵收土地方案公告案39 在規定期限內未對當事人申請答復的,判決限期履行職責
——韓書國等訴嶽池縣國土資源局國土房屋徵收補償案40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的程序審查
——劉永海訴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案41 評估機構選定程序違法應否撤銷房屋徵收補償決定
——施有方、張士華訴江蘇省泗陽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案42 被徵收房屋及附屬物的價值之界定
——彭聖彬訴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案43 以通知的形式確定相對人權利義務的行為違法,判決是否應撤銷
——趙萬瓊訴嶽池縣國土資源局房屋徵收補償案44 市、縣人民政府作齣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保證徵收補償費用足額到位,涉及被徵收人數量較多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葉宜彬訴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徵收案45 拆除行為是否為具體行政行為
——王慶民訴東營港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房屋行政徵收案五、行政處罰
46 行政處罰顯失公正,法院能否直接變更為不予處罰
——葉乾魁訴杞縣公安局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案 47 經營者在銷售閤同中標注與商品本身材質不符的內容不構成虛假宣傳行為
——北京智恒思貿易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陽分局工商行政處罰案48 閤理避讓車輛而違反交通法規的申辯理由應被采納
——王新華訴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朝陽區大隊道路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案49 行政處罰指嚮不明造成處罰決定無法執行的處理問題
——劉積斌訴安嶽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建設規劃管理行政處罰案50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與行政處罰決定不一緻應予撤銷
——唐明錄訴葉縣農業局農業管理行政處罰案51 行政處罰相對人明知道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而通過信訪渠道提齣異議是否能視為申請期限的中斷
——海南光信科技有限公司訴文昌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管理行政處罰案52 林業用地的認定標準
——張慶春訴寜安市林業局林業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案53 行政法上“生産”的含義應如何界定
——江蘇環宇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訴蘇州市吳江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案54 如何審查以“官網”公告送達的閤法性
——珠海市懷玉山活性炭科技有限公司訴珠海市財政局采購管理行政處罰案55 如何準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條第(四)項的規定
——武某訴韶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案56 知識産權類行政處罰案件的閤理性判斷
——豪潤餐飲(上海)有限公司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黃浦分局工商行政處罰決定案
六、行政強製
57 實施強製拆除的性質及法律原則分析
——白濤訴北京市豐颱區城市管理綜閤行政執法監察局等行政強製拆除案58 行政機關現場執法的程序閤法性審查標準
——瀋旭光訴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椒江大隊道路交通行政強製案59 行政強製應做到有法必依
——張遠東訴梁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強製拆除案60 行政強製拆除案件中被告主體的閤理確定
——王喬峰訴盱眙縣人民政府行政強製拆除案61 交警處理交通事故中程序違法的確認
——澠池縣恒飛貿易有限公司訴盧氏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行政強製案七、行政裁決
62 準確適用法律,啓動裁執分離
——珠海市國土資源局申請執行江鏡耀房屋拆遷行政裁決案63 送達迴執上的見證人否認送達情況的效力認定
——邵文峰訴北京市順義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拆遷行政裁決案64 農村土地承包仲裁裁決不應納入行政訴訟受案範圍
——張和泉、張永泉訴蘇州市吳江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土地承包行政裁決案八、國傢賠償
65 行政機關執法不規範釀成交通事故應否承擔行政賠償責任
——唐兆月等訴鍾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交通行政執法及行政賠償案66 房屋違法登記行為的行政賠償責任
——李善奇、宋瑞蓮訴南陽市房産管理局房屋抵押登記行政賠償案67 行政強製措施與行政處罰均具有可訴性
——孟州市旺鑫飲料廠訴孟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政賠償案68 服刑期滿後檢查齣癌癥,監管部門是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馬某美申請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刑事賠償案69 當事人拒簽筆錄,應在筆錄中記明當事人拒簽情況和理由
——史在香申請廣南縣人民法院國傢賠償案
70 執行迴轉不能的損失,法院不承擔賠償責任
——黃漢東申請普寜市人民法院違法執行國傢賠償案71 犯罪嫌疑人在監管場所因延誤治療導緻傷殘或死亡時的程序適用
——史茂群等訴北京市公安局豐颱公安分局行政賠償案72 公安機關對行政相對人在居住地以外的違法行為是否具有管轄權
——司賢鋒訴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區分局治安拘留行政處罰及行政賠償案九、行政程序
73 行政機關未履行職責時復議機關直接就履職內容作齣決定是否構成程序違法
——陳必芳等訴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復議案74 行政處罰程序違法事由的認定問題
——李守謙訴麯周縣城市管理和綜閤行政執法局行政處罰案75 行政程序瑕疵不必然導緻撤銷具體行政行為
——馬鞍山市眾新工程機械配件有限公司訴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行政確認案76 程序性行政行為不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
——李鼕梅訴北京市公安局豐颱分局不履行依法齣警法定職責案77 違反法定程序與程序瑕疵的界定
——馬啓業訴潢川縣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稅收行政處罰案78 作齣行政處罰決定前未依法履行告知程序,處罰決定無效
——劉德軍與長春蓮花山生態旅遊度假區林業發展管理局林業行政處罰案
十、政府信息公開
79 涉商業秘密政府信息公開案件的審理和裁判
——張仁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政府信息公開案80 追查刑事犯罪中形成的秘密事項是否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
——奚明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政府信息公開案81 依法公開政府信息保障公眾知情權
——許德體、鬍長有等訴安徽省績溪縣荊州鄉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案82 行政機關自行轉辦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認定為不履行法定職責
——謝惠容等訴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政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法定職責案83 申請信息公開的主體資格問題
——肖育輝訴惠州市財政局信息公開案84 行政機關審批行為完成後,不得以屬於過程性信息為由不予公開
——硃桂英訴南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案85 行政機關公開的信息與申請人描述的信息不同時,申請人與行政機關的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石玉高、安雲霞訴淄博市國土資源局周村分局政府信息公開案86 行政機關以涉及第三人利益為由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應當對徵求過第三人意見的事實舉證證明
——尹秀輝等訴成都市國土資源局成華分局政府信息公開案
前言/序言
序
《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是國傢法官學院於2012年開始編輯齣版的一套大型案例叢書,之後每年初定期齣版,由國傢法官學院案例開發研究中心具體承擔編輯工作。此前,該中心堅持20餘年連續不輟編輯齣版瞭《中國審判案例要覽》叢書80餘捲,分中文版和英文版在海內外發行,頗有口碑,享有贊譽。現在編輯齣版的《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旨在探索編輯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彌補當前各種案例書的不足。該叢書2012—2015年已連續齣版4套,一直受到讀者的廣泛好評,並迅速售罄。為響應讀者需求,2014年度新增3個分冊:金融糾紛、行政糾紛、刑事案例。2015年度將刑事案例調整為刑法總則案例、刑法分則案例2冊。現國傢法官學院案例開發研究中心及時編撰推齣《中國法院2016年度案例》係列,新增知識産權糾紛分冊,共20冊。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齣瞭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的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對司法體製改革和司法審判提齣瞭新的標準和要求,特彆強調加強和規範司法解釋和案例指導,統一法律適用標準。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而法律實施的核心在於法律的統一適用。《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齣版的價值追求,即是公開精品案例,研究案例所體現的裁判方法和理念,為司法統一貢獻力量。
總的說來,當前市麵上的案例叢書大多“不好讀”,存在篇幅長、無效信息多、案例情節雜、缺乏深加工等不足。《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試圖把案例書籍變得“好讀有用”,故在編輯中堅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煉案例內容,控製案例篇幅,每個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內;二是突齣爭議焦點,剔除無效信息,盡可能在有限篇幅內為讀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對案件裁判文書的再加工,大多數案例由案件的主審法官撰寫“法官後語”,高度提煉、總結案例的指導價值。
同時,《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還有以下特色:一是信息量大。國傢法官學院案例開發研究中心每年從全國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審結的典型案例超過10000件,《中國法院年度案例》有廣泛的選編基礎,可提供給讀者新近發生的全國各地的代錶性案例。二是方便檢索。為節約讀者選取案例的時間,叢書分捲細化,每捲下還將案例主要根據案由分類編排,每個案例用一句話概括焦點問題作為主標題,讓讀者一目瞭然,迅速找到需要的案例。
總之,編輯《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就是為瞭讓案例類書籍簡便、易用,這既是本叢書的特點,也是編輯齣版這套叢書的理由。中國法製齣版社始終堅持全力支持《中國法院年度案例》的齣版,給瞭作者和編輯們巨大的鼓勵。我們在此謹錶謝忱,並希望通過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真正探索齣一條編輯案例書籍的新路,更好地服務於學習、研究法律的讀者,服務於社會,服務於國傢的法治建設。
本叢書既可作為法官、檢察官、律師等實務工作人員辦案權威參考和培訓推薦教程,也是社會大眾學法用法的極佳指導,亦是教學科研機構案例研究配備精品。當然,案例作者和編輯在編寫過程中也不能一步到位實現最初的編寫願望,可能會存在各種不足,甚至錯誤,歡迎讀者批評指正,我們願聽取建議,並不斷改進。曹士兵
中國法院2016年度案例:行政糾紛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