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文以一個鄉鎮近十年來農民的機會主義行為與基層組織的策略主義應對作為分析對象,理解治理者與被治理者的行為邏輯、政治屬性,進而理解基層政治的運作及性質。進而從國傢、基層組織與農民的三層關係中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和造成的後果,在此基礎上,對國傢政權建設這一重大的理論與現實問題進行瞭迴應和討論。
作者簡介
陳鋒(1985—),福建永泰人,社會學博士,北京工業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兼首都社會建設與社會管理協同創新中心研究人員、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員,研究方嚮:政治社會學與城鄉社會學。現主持國傢社科基金、北京市社科基金等科研項目,迄今在中國十餘省份農村、鄉鎮駐地調研纍計超過500天。
目錄
導 論/1
一 問題的提齣/3
二 農民的政治屬性與基層治理的性質/6
三 國傢、基層組織與農民三層關係中的鄉村政治/19
四 方法與田野:個案研究與鄉域政治/30
第一章 官民博弈的流變/41
一 鄉域政治運作的社會基礎/44
二 稅費時代:整體性支配與被動型反抗/59
三 後稅費時代:機會主義博弈的泛化/73
第二章 農民博弈的錶象與實質/89
一 農民博弈的“正當性”建構/91
二 農民博弈的行動策略/104
三 農民博弈的內在實質/115
第三章 策略性應對與機會主義政治的形塑/131
一 機會主義博弈的策略性應對/133
二 壓力型體製、目標替代與機會主義博弈的生産/146
三 村莊選舉、“不得罪”邏輯與機會主義博弈的泛化/156
四 治權弱化、技術治理與機會主義博弈的失控/170
第四章 分利秩序與內捲化的基層治理/185
一 資源流變背景下的消極作為與“積極”治理/187
二 分利秩序的形成與鄉村治理內捲化/196
三 經紀模式與政權內捲化的曆史怪圈/200
結 語 重建社會抑或重建政治?/211
一 機會主義博弈:農民“抗爭”的再認識/213
二 有“術”無“道”的鄉村治理/219
三 治道與國傢政權建設/225
四 政治社會化與人心秩序的重建/231
參考文獻/237
附 錄/257
一 北鎮2007~2012農民集體上訪、群體性事件簡況/259
二 北鎮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綜閤治理責任書/262
三 中共北鎮委員會落實全市信訪穩定工作會議情況匯報/266
四 中共北鎮委員會關於做好建黨90周年維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269
五 北鎮村乾部工資目標考核標準/273
六 北鎮2011年各村村乾部工資構成錶/277
七 北鎮2011年各村村乾部責任工資兌現情況/278
後 記/279
前言/序言
賀雪峰
一
2000年前後,從村民自治切入鄉村治理研究以來,我們從兩個方嚮拓展治理研究。一是從政策落實、政治運行等角度嚮下深入,研究鄉村治理的社會基礎,從政治學嚮社會學研究轉化,逐步形成關於中國農村社會性質的一些認識,如提煉齣“南中北的村莊類型結構”、農民“認同與行動單位”、“半熟人社會”等中層概念。二是從村級治理逐步嚮上嚮外拓展,將鄉鎮治理、縣級政治和城市街頭治理與社區治理等納入研究範圍,形成關於中國基層社會治理的觀察。歸結起來,我們是將“治理”解釋為國傢權力與基層社會的互動過程,村級治理、鄉鎮治理、縣級政治和城市街道治理與社區治理等都屬於國傢權力和社會的密切接觸地帶,其自然而然地進入瞭我們的視野。
為瞭呈現關於當前中國鄉村治理總體圖景,我們正努力開掘兩條主要分析綫索。第一條是時間的框架,自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基層治理大緻可劃分為前“三農”問題時期、農民負擔加重時期、農村稅費改革時期與國傢惠農政策實施時期。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農民負擔加重,“三農”問題頻發,帶來農村基層治理亂象叢生,依托傳統熟人社會內部資源的治理規則被打破,比如好人乾部被惡人乾部替代、農村公共品自發供給秩序喪失等。為瞭破解收取農村稅費帶來的“鄉村利益共同體”,進入21世紀,我國全麵啓動農村稅費改革,並於2006年取消農業稅和附加在農民身上的各種收費,隨後進行配套的農村綜閤改革,鄉村基層組織簡化,治理能力也隨之下降。取消農業稅後,國傢加大對農村惠農支撐,大量資金投嚮農村,激活瞭基層治理中的新力量與新結構。
第二條是觀察基層治理的空間綫索。空間綫索又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南中北村莊結構差異對基層治理的影響。南方團結型村莊依托宗族等因素形成內聚性,具有一緻行動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製約基層乾部行為。以華北為典型的北方村莊內部小傢族結構明顯,小親族之間明爭暗鬥,形成分裂派係結構,錶現在基層治理上是相互拆颱,通過上訪等方式將國傢力量引入村莊。以長江流域和東北地區為典型的中部農村,村莊結構渙散,原子化結構缺乏對抗國傢和對抗基層乾部的能力,形成國傢政策“一竿子到底”的治理特點。第二種空間綫索主要體現在經濟方麵,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城郊地區農村因為資源密集、利益交織,形成與中西部農村主要依靠財政資源支撐的完全不同的治理形態。
將時間因素與空間綫索結閤起來,大緻可以形成一個關於中國農村基層治理形態的分析框架。陳鋒的《鄉村治理的術與道——北鎮的田野敘事與闡釋》一書,總體定位於對一個村莊社會結構上類似中部地區、在經濟方麵利益密集程度居中的村莊稅費改革前後鄉村治理邏輯的演變,展示當前我國農村基層治理的最重要最普遍的一種類型,具有廣泛代錶性。
二
在研究基層治理問題時,我們不僅觀察國傢權力在製度框架內的運行過程,而且深入觀察製度性權力在與社會接觸的地帶發生的變形,目的是避免對“國傢—社會”等一類理論框架的生搬硬套。通常的研究在解釋基層社會現象時,總是提齣“強國傢、弱社會”的抽象解釋,多數不過是國傢(強—弱)與社會(強—弱)形成的排列組閤。陳鋒的這本著作也要迴應“國傢—社會”理論命題,他將其操作為執行國傢政策的治理者與尋求利益最大化的農民之間的復雜博弈互動過程,生動呈現當前鄉村治理實踐及其麵臨的睏境。
毛澤東主席曾指齣:“任何有群眾的地方,大緻都有比較積極的、中間狀態的和比較落後的三部分人。”因此,做群眾工作的關鍵是抓住兩頭以促進占大多數的中間。農村基層治理也遵循這一規律。尤其在當前規範化、法治化背景下,如何解決少數“釘子戶”“上訪戶”等成為決定治理成效的關鍵。作者以少數“釘子戶”“上訪戶”為切入口,展示農村基層治理的演變邏輯。通過對北鎮的深入考察,發現當前農村中齣現的謀利型上訪戶、“釘子戶”等,改變瞭稅費改革之前農民與基層組織互動中的消極被動抵觸狀態,變成主動積極地運用政治、法律與道德話語,以及一係列的行動策略捆綁政府以謀取利益的行為狀態,而基層組織則以“策略主義”進行擺平式的應對,導緻鄉村治理既無原則也無規則。
針對基層治理中的農民與基層組織博弈互動行為,與抽象“國傢—社會”理論框架隱含的農民反抗國傢權力的政治預設不同,作者自始至終沒有從道德層麵對博弈雙方做齣判斷,而是秉持客觀態度,分析鄉村治理的生成機製。《鄉村治理的術與道——北鎮的田野敘事與闡釋》一書在製度結構層麵重點闡述,自上而下的維穩體製下基層組織“不齣事”的行為邏輯,與村民自治背景下鄉村乾部“不得罪”的行為邏輯,為農民在基層治理中的機會主義行為選擇提供機會。我曾將這一現象概括為基層治理中的去政治化,作者進一步將其概括為有“術”無“道”的鄉村治理。政治原則喪失,基層組織既無擔當,亦無能力對諸如謀利型上訪等一類明顯不閤理甚至不閤法行為做齣裁決,不得不采取各種擺平手段。如此一來,策略性的鄉村組織必將誘發齣更多的農民“機會主義”行為。當前多數地區的基層治理總體符閤這一分析描述。
中央提齣全麵依法治國,農村基層治理將嚮法治化方嚮繼續推進。必須注意的一點是,基層治理法治化單純推進依法行政是不夠的,還必須加大基層組織依法裁決、資源整閤的能力,通過法治建設重塑基層組織的政治原則。無論如何,不管采用何種手段,與韆傢萬戶農民打交道的基層治理都不可能走嚮嚴格的規則化、齊整化,根本目的應是實現國傢、基層組織與農民三者關係的相對平衡。因此,完善基層治理的目標是,從當前背景下國傢、基層組織與農民三者間的關係失衡狀態,走嚮比較良性的均衡狀態。對此,在本書的最後部分,作者提齣“治道”這一“軟件基礎設施”建設應當早日提上日程,以扭轉基層政治喪失的現狀。
盡管在如何改善基層治理方麵,我不一定都同意作者的建議,但是作為對當前我國基層治理的一種類型分析,並揭示其運作的機製原理,作者做得十分到位。這些年來,我們所倡導的經驗研究方法的核心之一就是解釋主導社會現象背後的機製。我們設想,通過一個個銳利的機製分析揭示中國社會生活的主要麵嚮,同時這些機製本身又構成我們進一步理解社會現象的中層理論工具。機製研究即中層理論建構。以機製研究勾連社會現象與社會理論,指嚮建立中國社會科學主體性這一根本目標。作為“華中村治”研究的一部分,陳鋒的《鄉村治理的術與道——北鎮的田野敘事與闡釋》亦顯示齣如此抱負。
是為序。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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