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为主人公“少年”的经历,十几岁的他加入美国军事队伍,前往墨西哥,不久就遭到了印第安人的致命打击。后来他偶然加入了由罪犯、老兵和印第安人组成的赏金猎人队伍,这个队伍名义上的首领是美墨战争老兵格兰顿,实际上指点生死的是霍尔顿法官。这个猎人队伍在墨西哥境内四处猎杀印第安人,无分男女老幼。赤裸的暴力在荒野上纵横,二十八年后,全部队员都陆续消亡。
这是一部由书组成的书,文学、哲学、神学、科学、神话元素随处可见,多重维度叠加融合,为本书创造了巨大的文本容纳力和生生不息的解读可能性。
《西方正典》作者哈罗德·布鲁姆认为,“在我看来,《血色子午线》应该是美国真正的末世预言小说”。
##属实牛逼。第一遍,只能接收一些粗的印象。有武侠小说的风骨,战争小说的冷漠,西部小说的肃然,有骑兵军第一篇,2666第四部的感觉。纷飞的句子如杀人的子弹一般,射入我的胸膛,我开始胡言乱语,因为我没有读懂这本书,只读到神作二字。第二遍应该把每一章当一个短篇来细细品读,第三遍应该把每一段当一首诗来读,第四遍应该摘抄背诵每一个句子,第五遍应该反复诵读随手翻到的句子。这可能需要我毕生精力也不一定能读懂,所以还是供着他吧。
评分##特别煎熬的,把书翻了一遍。《血色子午线》和《裸者与死者》都是从孔夫子的美国文学书单中趴回来,位列推荐之列,还有菲茨杰拉德,福克纳,索尔贝娄等等。从之前的经验,理所当然觉得是一本神作,看完倒是觉得不过尔尔,声誉都是浮云,暴力美学末日箴言不过是天朝上国很难挖到一本比惨的书籍(好像除了水浒传借以四大名著的名头)。如果有英译本,杨显惠的《定西孤儿院纪事》和《夹边沟纪事》是不是要教美利坚人民重构三观?当然,豆瓣上许多人说本书要读三遍以上才能进入麦卡锡的文字殿堂,也许是自己昨晚心态浮躁吧。
评分##属实牛逼。第一遍,只能接收一些粗的印象。有武侠小说的风骨,战争小说的冷漠,西部小说的肃然,有骑兵军第一篇,2666第四部的感觉。纷飞的句子如杀人的子弹一般,射入我的胸膛,我开始胡言乱语,因为我没有读懂这本书,只读到神作二字。第二遍应该把每一章当一个短篇来细细品读,第三遍应该把每一段当一首诗来读,第四遍应该摘抄背诵每一个句子,第五遍应该反复诵读随手翻到的句子。这可能需要我毕生精力也不一定能读懂,所以还是供着他吧。
评分##完美诠释了何谓残酷的诗意。写的似乎是历史,却蕴含着深刻的寓意。通过高度艺术化地描绘血腥与暴力传达出一种普世意义,“他们继续前行”暗喻并最终象征了人类的宿命,一如坠入这片染血大地的纷呈群星。
评分##麦卡锡笔下的世界一如洪荒元年,一如世纪尽头,末日孤旅人背负的不是救济,而是一路屠戮。酷烈、残忍,充满魔力。
评分##被这shi一般的翻译劝退。太做作了,浑身不适。
评分##写法有点酷,可是它在写什么?可是写法真酷。可是它在写什么?
评分##我滴麻 太难看了 细节描写很赞 但是故事我真的接受不了 或者说没啥故事情节 真心欣赏不了
评分我承认是被书名吸引的,读书之前我对作者也并不了解,有怎样的地位其作品如何也不掌握。说实话,这本书不适合所有人读,肯定是仁者见仁,喜欢的会喜欢得不得了,不喜欢的怕是十分痛恨,就是那长句吧,估计没几个人受得了。作为小说,故事其实很简单,一行白人,在荒凉狂野的西部,一路杀戮。但对荒蛮贫瘠狂野的西部描写,让人震撼,画面感极强,如同看电影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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