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目标,就在于彰显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
无论个人还是集体,人类只有出于自卫这一目的,才能去干涉他人的行动自由。违背文明社会中任何一个人的意志,并且正当地对此人行使权力的唯一目的,也只能是为了阻止他危害他人。
任何一个人唯一应对社会负责的,就是涉及他人的那一部分行为。
对于只涉及自身的那一部分,个人依法具有绝对的自主权。 对于自己,对于自己的身心这两个方面,个人都具有独立的支配权。
##我的启蒙书之一,很高兴又出了新版
评分##读的时候不可避免地想到国内几起娱乐事件,公众对明星的私德审判简直趋之若鹜。尤其在中国这样的道德压抑国家,道德更是有形的力量去束缚别人,像枷锁无法挣脱。(当然,更多地针对女性)二十一世纪了,国民还在停留上世纪的思考/行为习惯中。穆勒提到的一段写中国社会写得特别好,一个民众毫无二致的国家。
评分##迷惑/说不上来/3.5/日后重读/时代与制度,以及国度的隔阂/读了白读
评分##翻译太垃圾了,看了豆瓣评论才买的! 遇到乱七八糟的句子跑去微信读书看其他版本了。。。????
评分##围绕自身的自由与他人的自由,社会与个人自由,2个主要边界开展理论为主的探讨,这是很难的,并且也只能基于极少数自律且坚持道义的自由者。作用是可以为立法者提供依据,或是为有道德者提供细节参考。
评分##我们永远需要这种话。
评分##自由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而且我怀疑黄仁宇写《万历十五年》之前刚读完《论自由》。
评分##围绕自身的自由与他人的自由,社会与个人自由,2个主要边界开展理论为主的探讨,这是很难的,并且也只能基于极少数自律且坚持道义的自由者。作用是可以为立法者提供依据,或是为有道德者提供细节参考。
评分##密尔在写《论自由》时说的很清楚,英国人对于政府权力的限制几乎是一种常识,因为英国人普遍认为政府与个人利益是对立的,限制政府权力是社会公众的共识。他不需要去探讨政府权力如何干涉个人自由的问题,他要探讨的是社会如何限制了个人的自由。因此,他探讨的主题是“社会自由”,即社会能够合法行使于个人身上的权力的性质与界限。 一个人在涉及自身的问题时,他对自己有全权的自由,旁人无法评判和干涉她的个人选择,哪怕旁人以自己的立场出发会认为她的这种行为是不明智的、堕落的,但这都不是我们评价别人在只涉及自身事务时的正当理由。只有当一个人的行为涉及到他人和社会时,我们才能引入道德和法律范畴进行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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