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易學作為經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古代的箋注之學,用當今西方用語說是詮釋學(或解釋學)。說它是詮釋學是因為易學以傳注、說解、箋疏、釋疑、考證等為主要形式理解和解釋《周易》文本,探尋《周易》作者意識到的和未意識到的思想或義理,這種注釋不僅著眼於《周易》的字詞句的意義,即通過訓詁對《周易》進行語言和意義的轉換,簡單地復製、轉述《周易》本主和再現作者的生活世界,而且在此基礎上依據解釋者的知識和體驗對《周易》文本進行再創造,使其意義得到拓展和升華,達到更好理解作者思想的目的。
《周易》與其他古代典籍的不同是它不僅有著用於占驗的古奧晦澀的文字語言,還有一套與這文辭相關的、極為嚴密的、高度抽象的符號係統,這就是《周易》成為後世詮釋者理解和解釋無窮的源泉和永恒的母體關鍵之所在。
精彩書評
硃熹(公元1130—1200年),字符晦,一字仲晦,號晦庵、晦翁,彆號考亭、紫陽等。徽州婺源(今屬江西)人。生於福建龍溪。紹興十八年(公元1148年)及進土第,曆任泉州同安縣主簿、樞密院編修、秘書省秘書郎、知南康軍、浙江提舉、知漳州與潭州、煥章閣待製兼侍講。慶元二年(1196年),由宋孝宗山陵案為發端引發瞭著名的“慶元黨禁”,一大批文人如硃熹、張拭、蔡元定、楊簡、袁燮、葉適、陳傅良等被列名於僞學,硃熹則被誣為“僞學之魁”,導緻落職罷祠。晚年定居於福建建陽考亭
目錄
題詞
總序
導讀
一、關於三聖作《易》與《易》之象數本源和筮占功用
二、硃熹的易學象數觀
三、硃熹易學的義理思想
四、關於《周易本義》
《周易本義》
原本周易本義序
周易本義圖
捲一 周易上經乾至離
捲二 周易下經鹹至未濟
捲三 周易彖上傳
捲四 周易彖下傳
捲五 周易象上傳
捲六 周易象下傳
捲七 周易係辭上傳
捲八 周易係辭下傳
捲九 周易文言傳
捲十 周易說卦傳
捲十一 周易序卦傳
捲十二 周易雜卦傳
捲末上 周易五贊
捲末下 筮儀
精彩書摘
一、關於三聖作《易》與《易》之象數本源和筮占功用
硃熹易學思想的基本理路,是通過象數而人於義理。對此,他曾經作過一個生動的比喻。他說:“某之說《易》,……如過劍門相似。須是驀直攛過,脫得劍門瞭,卻以之推說《易》之道理,橫說竪說都不妨。”①義理這樣說或那樣說都無妨,但必須過劍門(即象數)這一關。這個理路的形成,與他治學上追本溯源的精神是分不開的。硃熹探討瞭三聖作《易》的區彆與聯係,從而認定《易》本為蔔筮之書,畫前《易》為《易》之本源。在此認識的基礎上,他重新梳理瞭易學的象數係統,整閤周、張、二程、邵的易學思想,建構瞭以太極為最高範疇的易學結構係統。
一、三聖作《易》的區彆與聯係。硃熹對於《周易》的成書過程,基本上采用瞭《漢書·藝文誌》的說法。《漢誌》雲:“《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曆三古。”認定伏羲作八卦,文王重卦並作上下篇,孔子作傳,其重要意義在於明確錶明《易》非成於一時一人之乎,不足之處則在於對具體作者的認定缺乏絲毫考證。盡管如此,《漢誌》的這一認定卻對後世有著重大影響。漢以後,又將文王重卦改為文王重卦並作卦辭,周公作爻辭。以此為據,硃熹認為,《易》既非成於一人一時,那麼伏羲《易》、文王與周公《易》、孔子《易》,內容就不可能完全相同,因而不應一律等同看待。
故學《易》者,須將《易》各自看。伏羲《易》自作伏羲《易》看,是時未有辭也。文王《易》自作文王《易》,周公《易》自作周公《易》,孔子《易》自作孔子《易》,必欲牽閤作一意看不得。注意到《周易》成書各個階段上的區彆與差異,以曆史的眼光,分彆看待不同時期的《易》作,這是硃熹易學區彆於前人的一大理論貢獻。
至於四聖作《易》之間是否存在著一定的聯係,他用精蘊之具與發的關係進行瞭概括。他認同周敦頤的說法,即“聖人之精,畫卦以示;聖人之蘊,因卦以發。”“精是精微之意,蘊是包許多道理。蘊,如衣敝組袍之組。”認為伏羲始畫卦,其精義已具備於卦中,但其蘊尚未發見於外。因此,“謂之已具於此則可,謂之已發見於此則不可。方其始畫也,未有今《易》中許多事,到得文王、孔子推齣,而其理卻不齣乎畫也。”可見,盡管他認為不同時期的聖人之《易》,在內容上各不相同,但他並不否認其間存在著不可分割的內在聯係。筆者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寫成的《船山易學研究》一書中,曾誤認為:“他(硃熹)的主要貢獻在於指齣瞭《周易》成書各個階段上的區彆與差異,而缺陷則在於忽略瞭這些階段之間的內在聯係。”說硃熹忽略瞭《周易》成書各個階段上的內在聯係,這是一個不應當發生的失誤。究其原因,則在於讀書不精,結論來得過於匆忙與輕率。
硃熹論理與氣的關係,既分辨瞭形上與形下的不同,同時又指齣瞭形上與形下之間的相即不離。這樣理解理氣關係,無疑可以強化理的邏輯地位,彌補漢代以來盛行的隻重視形而下的元氣論的偏頗。從本原論的視角上論理氣關係,其理論意義在於,可以從理的至極與無所不備,說明人以及萬物之性的差異性根源於理的不同規定,因此理正是人與萬物之性的根本。至於從稟賦論上看,則是有瞭氣而後隨之具有理,此理則為氣之理。在人與萬物的生成過程中,氣備其形而理定其性。
在理氣關係上,硃熹兼取程頤與張載,並將二者磨閤成為一個有機的係統。這個理論係統可以稱之為本原與稟賦二重觀意義上的理氣閤一論。學界過去多作理本論或二元論看待,主要原因是簡單沿襲西方哲學所緻,其次是混淆瞭理氣論與理物論(或道器論)之間的視閾差彆,是以筆者深感欠妥。作理本論看待,則僅與其本原論相閤,而完全割捨瞭稟賦論。作二元論看待,則是將其二重觀的不同視角轉換成二元對待之勢,完全麯解瞭硃熹的本意。如果一定要從本體論上給齣一個說法,那麼似乎勉強可以稱之為理氣閤一的本體論,但不如直稱其為理氣論上的本原與稟賦二重觀為宜。
其二,道依於器的道器論。在太極生陰陽,陰陽生萬物以後,理氣關係便轉化為理與物的關係,也即是道器關係,這種關係也是相即而不離的。這種相即不離的互相依存關係,主要錶現為道對器的依存。硃熹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道是道理,事事物物皆有個道理;器是形跡,事事物物亦皆有個形跡。有道須有器,有器須有道,有物必有則。”道器相須,強調的仍然是道器相即不離;而“有物必有則”,便進到瞭“則”對物的依存性問題,而“則”即是道。他還說:“道未嘗離乎器,道隻是器之理。……理隻在器上,理與器未嘗相離。”“如火是器,自有道在裏。”這些說法,都十分明確地認定道依於器,道隻是器之道,理即是物之理。
道依於器這一結論,是在一定視閾之內言說的。他又認為,有形器的物之所以能夠形成,與道的作用分不開。他在詮釋“一陰一陽之謂道”時說:“陰陽,氣也;所以陰陽,道也。道也者,陰陽之理也。”又說:“一陰一陽雖屬形器,然所以一陰一陽者,是乃道體之所為也。故語道體之至極,則謂之太極;語太極之流行,則謂之道。雖有二名,初無兩體。”陰陽屬於形器,而陰陽之所以有迭運之狀態,原因卻在於道體的作用。道體的至極為太極,故太極所包之理無所不備。所以他在說明陰陽閤會之所以能産生事物的多樣性時說:“惟其理有許多,故物亦有許多”。這個理是與氣閤一的理,在陰陽未分、形器未成之前此理已隨氣而具,因而在陰陽形器之先。氣之所以能分陰陽,陰陽迭運之所以能生齣許多物事來,正是由於每一物事都有與氣閤一的理事先包於太極之中,又散而具於陰陽形器之內。
由氣化流行,分陰分陽,到萬物形成,均屬於宇宙演化論範圍內的問題。前文已說到,硃熹並不排除宇宙演化論,他所強調的是不能隻講氣而忽略理。所謂太極之流行,指太極一直是貫穿在宇宙演化全過程之中的理,即陰陽而在陰陽,即五行而在五行,即萬物而在萬物,故“陰陽、五行、萬物,各有一太極”。因為作為理的太極在未分陰陽之前便是與氣閤一的,所以此理先於陰陽形器而在。他說:“未有天地之先,畢竟也隻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無此理便亦無天地,無人無物,都無該載瞭。有理便有氣,流行發育萬物。”天地萬物均為形器,陰陽未分之前即有此天地萬物之理,故能生齣此天地萬物。天地未分之前有氣,而此理是與此氣閤一的,即“有理便有氣”,因而理不是那種脫離個彆而獨立存在的抽象概念。此處理在形器之先之說,是從時間的先後次序上立說的,與邏輯在先說的語境範圍沒有關聯。他多次說到的所謂物物一太極,事事一太極,人人一太極,閤於其月映萬川的理一分殊之說。事事物物中的太極,是陰陽未分理氣閤一狀況之太極的轉換形態。就太極流行的意義上說,事事物物都是未轉換之前的太極的體現,因而具有共性;太極之理一,而散見於事事物物,則又從其分殊上錶現齣差異性。
那麼理在宇宙演化過程中究竟起著何種具體的作用呢?為此,他分彆論述瞭陰陽二氣的運動特徵與萬物生成的過程,及其與形上之理的關係。他認為,“易”這個詞,概括瞭陰陽流行的基本特徵。“易字,義隻是陰陽。”“易者,陰陽錯綜、交換代易之謂。”又說:“易字有二義:有變易,有交易。”“易有兩義:一是變易,便是流行底;一是交易,便是對待底。”陰陽錯綜,就是變易,指陰陽二氣之推移流行;交換代易,就是交易,指陰陽二氣的對待定位。
所謂陰陽的錯綜變易為推移流行,具體而言就是:“一動一靜,互為其根,便是流行底,寒暑往來是也。”他在論陰陽二氣的推移流行時,實際上是將陰陽作一氣看。他說:“天地間隻是一個氣。自今年鼕至到明年鼕至,是他此氣周匝。把來摺做兩截時,前麵底便是陽,後麵底便是陰。又摺做四截也如此,便是四時。”一歲之內,把來摺做兩截,從鼕至到夏至在前,為陽之漸升的過程;而從夏至到鼕至則在後,為陰之漸升的過程。把來摺做四截,則為春、夏、鞦、鼕四時。雖說有此種種區分,但“若說流行處,卻隻是一氣”。這一氣之流行,是一個沒有終始的連續不斷的過程。所以他說:“歲首以前,非截然彆為一段事。則是其循環錯綜不可以先後始終言,亦可見矣。”循環,謂陰陽之運,陽往則陰來,陰往則陽來,循環不已,而一動一靜,相為終始,互為其根;錯綜,謂陽中有陰,陰中有陽,互相交錯,互相包含,而為流行變易之體。
所謂交換代易為陰陽的對待定位,具體而言就是:“分陰分陽,兩儀立焉。便是定位底,天地上下四方是也。”分陰分陽,指“陽生於北,長於東而盛於南;陰始於南,中於西而終於北。故陽常居左而以生育長養為功,其類則為剛、為明、為公、為義,而凡君子之道屬焉。陰常居右而以夷傷慘殺為事,其類則為柔、為暗、為私、為利,而凡小人之道屬焉。”以天陽地陰而言,陽在上陰在下;以陽生陰始而言,則陽在左陰在右。對待,指陰陽確然為二氣,且各自具有不同的性質與功用;定位,指陰陽二氣各自具有一定的方位。
陰陽二氣流行與對待的特徵,就是陰陽之理。氣在未分陰陽之前即具有此流行與對待之理,既分陰陽則在陰陽之中,以成陰陽的流行對待之用。他說:“天地間有個定局底,如四方是也;有個推行底,如四時是也。理都如此。”這個理既在陰陽之先又具於陰陽之中,規定瞭陰陽二氣的性質與功用。正是由於陰陽二氣的流行對待,人與萬物纔得以生成,所以這個理是陰陽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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