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收录精炼 收录本领域核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部门规章等版本
★重点突出 采用法律效力级别为一级分类的特殊编排格式,使文件的重要程度一目了然
★实用导读 特别添加全书导读,方便读者对本领域内容做全面的掌握与了解
内容简介
《常用法律便携速查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继承法》收录《婚姻法》、《继承法》以及与其相关的核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共32件,其中法律8部,行政法规4部,司法解释11件,司法文件3件、部门规章6件。基本涵盖了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诉讼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另,一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作为脚注与法律条文关联起来,以便读者阅读时参考查阅。
不同效力级别的法律文件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不同。如《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规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司法解释施行后也可以作为裁判依据,并在司法文书中援引。而司法文件、规范性文件等,则不能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
《常用法律便携速查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继承法》以法律效力级别为依据进行分类,考虑到部分读者习惯以内容主题查找文件,将本领域几个主要方面涉及的相关文件总结如下:
结婚,以《婚姻法》第二章为核心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章对结婚登记的条件、程序、材料等作了规范。与结婚密切相关的还有婚姻效力问题,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离婚,以《婚姻法》第四章为核心依据。实践中离婚相关的主要关注点包括离婚程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对于离婚程序,协议离婚的,适用《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诉讼离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未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财产分割问题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三)中也有大量关于夫妻财产认定和分割的内容。子女抚养问题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上述三个关于婚姻法的核心司法解释也有涉及。
继承,以《继承法》为核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为配套司法解释;《遗嘱公证细则》对遗嘱继承问题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扶养、抚养、赡养,以《婚姻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九条为核心依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专门针对监护问题作出规定。
收养、寄养,以《收养法》为核心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等是本领域主要法规、规章。
除上述内容外,《常用法律便携速查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继承法》还涉及与家庭成员密切相关的弱势群体保护和母婴保健等内容,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
作者简介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专业法规编纂机构。法规中心以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读者需求,策划编纂适合办案实务、教学研究和一般大众实际需要各类法律图书。法规中心长期与国家机关、法学院校及研究机构保持密切合作,拥有相关领域较为权威、专业的作者资源和编辑团队。
目录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4.28修正)
【含以下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电话答复(1990.10.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的函(1991.7.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2014.1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1986.3.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旅居外国的中国公民按居住国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的分居协议,我国法律是否承认其离婚效力的函(1984.1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的批复(1987.8.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的诉讼,法院如何处理的复函(1981.7.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在登记结婚之前曾公开同居生活能否连续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依此分割财产问题的复函(2002.9.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节录)(2012.10.26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4.10)
【含以下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权人生前已处分的房屋死后不宜认定为遗产的批复(1987.6.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5.3.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1988.3.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的复函(1992.9.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从香港调回的被继承人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函(1990.4.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共有人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部分有效处分他人的财产部分无效的批复(1986.6.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分家析产的房屋再立遗嘱变更产权,其遗嘱是否有效的批复(1985.11.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又未分割的可按析产案件处理的批复(1987.10.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将共有房屋赠与他人属于夫妻另一方的部分应属无效的批复(1987.8.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11.4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2009.8.2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5.4.24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录)(2012.10.26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节录)(2005.8.2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节录)(2009.8.27修正)
二、行政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2003.8.8)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2006.1.21)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5.25)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5.25)
三、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12.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12.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8.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1984.8.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85.9.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1989.12.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989.12.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1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1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1996.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2000.7.25)
四、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国留学生夫妻双方要求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通知(1985.12.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后应予出具证明书的通知(1991.10.2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2015.3.2)
五、部门规章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2003.9.25)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2006.1.23)
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2012.8.8)
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2003.12.17)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2014.9.24)
遗嘱公证细则(2000.3.24)
前言/序言
编辑出版说明
“常用法律便携速查系列”丛书,是法律出版社吸收社会各界对法律法规汇编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专业、精巧、实用”的需求,精心编纂的一套便携式法律法规汇编。产品种类涵盖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婚姻法、合同法、物权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十余种热点法律。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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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梳理逾千件法律法规,精选常用法律法规、司法文件的官方文本并予以编辑加工,便于专业读者日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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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套丛书打破传统单一的文件分类模式,将法律文件按照效力等级进行合理的划分和编排,通过导读对法律文件内容按主题进行指引,使文件性质、效力、内容一目了然,查找方便。
3. 开本小巧,便于携带
丛书采用110mm×185mm的成品尺寸,可以握在手中,适合随身携带,方便随时随地进行查找使用。
囿于编者水平所限,本书如有不足之处,恳请读者在使用过程中不吝赐教,提出您的宝贵意见,以帮助我们不断地进步。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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