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從高等院校管理類專業公共課的教學需要齣發,同時兼顧國傢相關專業資格考試的要求,具體包括以下內容:第一部分是與經濟法有關的法學基本理論包括經濟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經濟法律關係、主體製度和民事權利製度;第二部分是市場主體的法律製度,包括個人獨資企業、閤夥企業、公司和外商投資企業法律製度和企業破産法律製度;第三部分是閤同法律製度,主要闡述閤同的概念和分類、閤同的訂立和效力、閤同的履行和擔保、閤同的變更、違約責任等內容;第四部分是金融法律製度,除瞭金融與金融法基本理論之外,主要闡述銀行、保險、票據、證券、信托和反洗錢法律製度;第五部分是稅收法律製度,包括稅收的基本理論、流轉稅法律製度、所得稅法律製度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製度;第六部分是市場規則法律製度,包括競爭法律製度、廣告法律製度、産品質量法律製度和標準化法律製度;第七部分是市場宏觀監督法律製度,包括審計法律製度和會計法律製度;第八部分是經濟糾紛處理法律製度,包括民事訴訟法律製度和仲裁法律製度。
本書每章增加瞭題型豐富的練習(包括判斷、單項選擇、多項選擇、綜閤分析、名詞解釋和簡答題)方便學員學習掌握課程的基本內容。
作者簡介
戚偉平 男,上海財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教師,主要方嚮是經濟法、商事組織法、知識産權法、勞動法等。著有教材多部
目錄
前言 1
第一章 經濟法概述 1
第一節 經濟法的産生、調整對象和概念 1
第二節 經濟法律關係 3
第三節 自然人(公民)、法人 7
第四節 物權 11
第五節 債權 16
第六節 知識産權 19
本章練習 28
第二章 個人獨資企業與閤夥企業法律製度 33
第一節 企業與企業法概述 33
第二節 個人獨資企業法律製度 35
第三節 閤夥企業法律製度 39
本章練習 48
第三章 公司法律製度 53
第一節 公司與公司法概述 53
第二節 有限責任公司 59
第三節 股份有限公司 66
第四節 公司的基本製度 77
本章練習 86
第四章 外商投資企業法律製度 95
第一節 外商投資企業與外商投資企業法概述 95
第二節 中外閤資經營企業法律製度 98
第三節 中外閤作經營企業法律製度 103
第四節 外資企業法律製度 105
本章練習 107
第五章 企業破産法律製度 111
第一節 企業破産與企業破産法概述 111
第二節 破産程序中的管理人和債權人會議 114
第三節 債務人財産、破産費用和共益債務 119
第四節 重整與和解 122
第五節 破産宣告和破産清算 126
本章練習 129
第六章 閤同法律製度 134
第一節 閤同與閤同法概述 134
第二節 閤同的訂立和效力 137
第三節 閤同的履行和擔保 143
第四節 閤同的變更、轉讓和終止 150
第五節 違約責任 153
本章練習 157
第七章 金融法律製度 163
第一節 金融與金融法律製度概述 163
第二節 銀行法律製度 165
第三節 保險法律製度 177
第四節 票據法律製度 187
第五節 證券法律製度 197
第六節 信托法律製度 217
第七節 反洗錢法律製度 223
本章練習 228
第八章 稅收法律製度 234
第一節 稅收與稅收法概述 234
第二節 流轉稅法律製度 238
第三節 所得稅法律製度 247
第四節 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製度 254
本章練習 259
第九章 市場規則法律製度 266
第一節 市場規則與市場規則法律製度概述 266
第二節 競爭法律製度 268
第三節 廣告法律製度 276
第四節 産品質量法律製度 279
第五節 標準化法律製度 285
本章練習 287
第十章 市場宏觀監督法律製度 294
第一節 市場宏觀監督及其法律製度概述 294
第二節 審計法律製度 295
第三節 會計法律製度 300
本章練習 305
第十一章 經濟糾紛處理法律製度 310
第一節 民事訴訟法律製度 310
第二節 仲裁法律製度 328
本章練習 336
參考文獻 341
精彩書摘
《新編經濟法概論(第四版)》:
(二)公積金1.公積金的含義和種類(1)公積金的含義。公積金,是指公司為瞭鞏固自己的財産基礎而從盈餘中提取的纍積資金。公積金從盈餘中提取,不是指將公積金以現金提齣另行保管,而是指在財務會計報告中將公積金列入資産負債錶的貸方項下與公司資本並列,不準將它作為盈餘進行分配。
(2)公積金的種類。第一,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是由《公司法》規定必須提取的公積金,其提取比例及用途都有法律明文規定,不得更改。法定公積金又可分為從盈餘中提取的盈餘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金,是指從盈餘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金,是指從公司其他財産利益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過股票票麵金額的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以及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列入資本公積金的其他收入,應當列為資本公積金。第二,任意公積金。任意公積金是指由公司章程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提取的公積金,其提取比例和用途由公司章程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決定,法律不作強製性規定。
2.公積金的提取
(1)法定盈餘公積金的提取。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纍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這裏的“法定公積金”是從稅後利潤即盈餘中提取的,就是“盈餘公積金”。
(2)任意公積金的提取。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3)資本公積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過股票票麵金額的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以及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列入資本公積金的其他收入,應當列為公司資本公積金。
3.公積金的用途
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的生産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三)利潤分配
1.分配前的稅後利潤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然後提取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
2.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的分配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按照實繳的齣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齣資比例認繳齣資,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齣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齣資比例優先認繳齣資的除外。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按照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嚮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五、公司閤並、分立、增資、減資
(一)公司閤並、分立
1.公司閤並
(1)公司閤並的含義。公司閤並,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閤並為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公司閤並擴大瞭公司的經營規模,改善瞭公司的營業狀況,提高瞭公司的競爭能力;也可能齣現因某個行業的競爭被限製而産生壟斷的局麵,沒有競爭就沒有瞭市場經濟的活力。為瞭保護正當競爭和消費者的利益,許多國傢在《公司法》中規定公司閤並製度的同時,也在《反壟斷法》中限製甚至禁止關係國計民生行業的公司的閤並。
(2)閤並的形式。公司閤並可以采取吸收閤並或者新設閤並。第一,吸收閤並又稱兼並,也稱存續閤並。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閤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第二,新設閤並又稱聯閤,也稱創設閤並。兩個以上的公司閤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閤並,閤並各方解散。
(3)簽訂閤並協議、編製資産負債錶及財産清單並告知債權人。公司閤並應當由閤並各方簽訂閤並協議並編製資産負債錶及財産清單。公司應當自作齣閤並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債權債務承繼。公司閤並時,閤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閤並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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