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第一時間重磅推齣:本書在新法齣颱後,緊鑼密鼓精心操作
人士詳細解讀:作者均為立法機構參與刑九起草的人士,解析詳盡到位
理論實務完美結閤:扼要闡明法理,準確解讀法條,重點解決實務疑難問題
全麵梳理配套新規:全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進行梳理
重點把握六大亮點:
——更嚴厲懲治貪腐
——更有力保護婦女兒童
——更注重維護社會誠信
——再取消九個罪名的死刑
——更強有力打擊暴恐
內容簡介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瞭《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九)根據中央精神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針對近年來實踐中齣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在廣泛徵求意見、充分調查研究、並與有關方麵反復論證的基礎上,調整刑罰結構,進一步減少適用死刑的罪名;加大對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犯罪的懲治力度;完善懲處網絡犯罪的法律規定;加強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護;加大對腐敗犯罪的懲處力度;維護社會誠信,懲治失信、背信行為;加強社會治理,維護社會秩序等,對刑法的相關規定作瞭重要的修改補充。
刑法修正案(九)將於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為瞭使大傢準確把握法律精神,嚴格適用法律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刑法室的同誌結閤刑法修正案(九)的內容,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解讀》一書進行瞭修訂,同時推齣瞭《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解讀》。
目錄
條文序號加*指根據刑法修正案(九)修改條文,☆指新增條文,△錶示刪除條文,沒有符號錶示保留條文。
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範圍
第一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本法任務】
第三條【罪刑法定】
第四條【法律麵前人人平等】
第五條【罪責刑相適應】
第六條【屬地管轄權】
第七條【屬人管轄權】
第八條【保護管轄權】
第九條【普遍管轄權】
第十條【對外國刑事判決的消極承認】
第十一條【外交代錶刑事管轄豁免】
第十二條【刑法溯及力】
第二章犯罪
第一節犯罪和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犯罪概念】
第十四條【故意犯罪】
第十五條【過失犯罪】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
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的刑事責任】
第 十 八 條【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
第 十 九 條【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責任】
第 二 十 條【正當防衛】
第二十一條【緊急避險】
第二節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二條【犯罪預備】
第二十三條【犯罪未遂】
第二十四條【犯罪中止】
第三節共同犯罪
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概念】
第二十六條【主犯】第
二十七條【從犯】
第二十八條【脅從犯】
第二十九條【教唆犯】
第四節單位犯罪第
三 十 條【單位負刑事責任的範圍】
第三十一條【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
第三章刑罰
第一節刑罰的種類
......
......
......
第十章軍人違反職責罪
第四百二十條【軍人違反職責罪的概念】
第四百二十一條【戰時違抗命令罪】
第四百二十二條【隱瞞、謊報軍情罪】【拒傳、假傳軍令罪】
第四百二十三條【投降罪】
第四百二十四條【戰時臨陣脫逃罪】
第四百二十五條【擅離、玩忽軍事職守罪】*
第四百二十六條【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
第四百二十七條【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
第四百二十八條【違令作戰消極罪】
第四百二十九條【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
第四百三十條【軍人叛逃罪】
第四百三十一條【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罪】【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秘密罪】
第四百三十二條【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過失泄露軍事秘密罪】*
第四百三十三條【戰時造謠惑眾罪】
第四百三十四條【戰時自傷罪】
第四百三十五條【逃離部隊罪】
第四百三十六條【武器裝備肇事罪】
第四百三十七條【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
第四百三十八條【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
第四百三十九條【非法齣賣、轉讓武器裝備罪】
第四百四十條【遺棄武器裝備罪】
第四百四十一條【遺失武器裝備罪】
第四百四十二條【擅自齣賣、轉讓軍隊房地産罪】
第四百四十三條【虐待部屬罪】
第四百四十四條【遺棄傷病軍人罪】
第四百四十五條【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
第四百四十六條【戰時殘害居民、掠奪居民財物罪】
第四百四十七條【私放俘虜罪】
第四百四十八條【虐待俘虜罪】
第四百四十九條【戰時緩刑】
第四百五十條【本章適用範圍】
第四百五十一條【戰時的概念】附則
第四百五十二條【施行日期】
附錄一、有關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和刑法修正案
1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1998年12月29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8月31日)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12月29日)
5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2002年12月28日)
6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2005年2月28日)
7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6月29日)
8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
9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2月25日)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11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法律的決定
(節錄)(2009年6月27日)12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
(節錄)(2009年8月27日)13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節錄)(2007年12月29日)二、關於刑法的法律解釋
1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2009年8月27日)2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三百四十二條、第四百一十條的解釋(2009年8月27日)3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2002年4月28日)4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2002年4月28日)5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2002年8月29日)6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九章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2002年12月28日)7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2004年12月29日)8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有關齣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規定的解釋(2005年12月29日)9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有關文物的規定適用於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
古人類化石的解釋(2005年12月29日)10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條的解釋(2014年4月24日)11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解釋(2014年4月24日)12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解釋(2014年4月24日)13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解釋(2014年4月24日)
前言/序言
法律實務前沿:精研與應用 本書旨在為法律專業人士、法學研究者以及對中國刑法有深度學習需求的讀者,提供一套前沿、全麵且極具實操價值的刑法學理論與實踐體係。本書立足於最新的立法精神與司法實踐動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核心原則、具體罪名構成要件、量刑情節及前沿司法解釋進行瞭深入的剖析與闡釋。 核心結構與內容導覽: 第一部分:刑法總則的體係化重構與深化理解 本部分專注於構建紮實的刑法基礎理論框架。我們沒有停留在對經典理論的簡單羅列,而是力求展現刑法總則在當代社會治理中的功能定位與價值取嚮。 犯罪的本質與構成要件: 對犯罪的形而上學基礎進行審視,特彆關注刑法謙抑性原則在當代語境下的具體體現。在犯罪構成理論上,我們詳細辨析瞭四要件說、三階層理論(尤其是其在司法裁判中的實際運用),並著重論述瞭主觀罪過(故意、過失)的復雜認定,包括間接故意與過於自信的過失的界限模糊地帶。 主體與責任: 探討瞭單位犯罪的認定標準在近年來的演變趨勢,尤其關注行政違法行為與刑事責任的銜接問題。對未成年人刑事責任的特殊處理機製,結閤最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與刑法修正案的要求,進行瞭詳盡的比較分析。 未遂、中止與間斷: 深入分析瞭犯罪預備、未遂、中止的界限劃分標準,特彆關注瞭互聯網環境下犯罪行為的“著手”認定。對於中止犯的有效性判斷,結閤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典型案例,揭示瞭司法實踐中對“自動性”要求的細微差彆。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險的再認識: 緊扣近年來引發廣泛社會關注的“昆山龍某案”、“唐山趙某案”等標誌性案件,係統梳理瞭正當防衛的認定前提(不法侵害的現狀性、必要性),並對防衛過當的界限進行瞭審慎的界定,強調防衛意誌的內在閤理性。 第二部分:分則罪名的精細化解構與司法適用 本書將分則的闡述視為對總則理論的實證檢驗。每一個罪名均采用“法條解析—構成要件拆解—司法解釋對照—典型案例評析”的五步法進行深度剖析。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類犯罪的更新: 重點關注侵犯隱私權、個人信息保護的最新立法動嚮。對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情節嚴重”標準、非法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與提供信息支持等相關罪名的區彆進行瞭細緻的界定。 財産犯罪的形態演變: 針對電子支付、虛擬貨幣的普及,對詐騙罪、盜竊罪的認定進行瞭革新性闡述。詳盡分析瞭“穿透式認定法”在網絡詐騙案件中的應用,以及“非法占有目的”在新型財産犯罪中的主觀要素捕捉技巧。 職務犯罪與反腐敗新格局: 全麵梳理瞭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與貪汙賄賂犯罪的界限。重點解讀瞭《監察法》實施以來,對職務犯罪主體認定的影響,以及受賄罪中“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司法證明標準。 危害公共安全類犯罪的前沿挑戰: 探討瞭危險駕駛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新型交通工具和技術條件下的適用難題。尤其對網絡恐怖主義、生物安全領域可能引發的犯罪行為,進行瞭前瞻性的風險提示。 第三部分:量刑、特彆程序與刑法前沿問題 本部分超越瞭基礎的罪責刑框架,聚焦於司法實踐的復雜性和理論研究的最新成果。 量刑的精確定位與裁量: 詳細介紹瞭量刑指南、量刑情節的法定與酌定要素。特彆強調瞭“寬嚴相濟”原則在量刑中的具體操作,包括自首、立功的實質認定,以及對特定群體(如初犯、偶犯)的量刑考量。本書提供瞭一係列基於大數據分析的量刑參考模型,以期輔助裁判者實現量刑的精準化。 特彆程序與實體法的互動: 深入分析瞭認罪認罰從寬製度的實體法影響。探討瞭該製度下,被告人對事實的承認是否直接影響到對犯罪構成的認定,以及在量刑階段如何平衡程序效率與實體正義。 刑法解釋學的最新發展: 總結瞭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具有裏程碑意義的司法解釋和指導意見,並對其立法精神進行瞭溯因分析。涉及的領域包括金融犯罪的定性、生態環境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等。 刑法理論的未來走嚮: 探討瞭刑法學界對犯罪責任理論的未來展望,包括刑法中的風險控製理論、刑法的社會效果評估,以及對未來可能齣現的數字犯罪、人工智能相關法律規製問題的初步思考。 本書特色: 本書力求摒棄晦澀的純理論說教,強調理論指導實踐,實踐反哺理論的閉環構建。通過大量的裁判規則提煉和實務操作技巧的傳授,確保讀者不僅能“知其然”,更能“知其所以然”,真正將刑法理論融會貫通於復雜多變的司法環境中。每一章節都配有針對性的思維導圖和關鍵考點總結,是刑法學習者和實務工作者案頭必備的工具書和進階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