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選(2016年第一輯 總第95輯) [China Law Report]

人民法院案例選(2016年第一輯 總第95輯) [China Law Report] 下載 mobi epub pdf 電子書 2025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 編
圖書標籤:
  •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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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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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人民法院齣版社
ISBN:9787510915444
版次:1
商品編碼:11963441
包裝:平裝
外文名稱:China Law Report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6-08-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60
字數:314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案例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後形成的司法産品,作為案例載體的裁判文書蘊含瞭法官對法律的感悟理解和對糾紛的評判結論,是法官司法智慧的結晶。優秀的裁判文書,不僅有助於更好地實現具體糾紛的案結事瞭,而且能夠起到宣傳法製、教育公民和指導審判的重要作用。把優秀的裁判文書從浩如煙海的案例中挑選齣來,使之充分發揮功能作用,對於建設公正高效的社會主義司法製度具有重要意義。

目錄

一、指導性案例
指導案例3號
潘玉梅、陳寜受賄案
——“為請托人謀取利益”以受賄罪論處
指導案例4號
王誌纔故意殺人案
——因戀愛婚姻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案中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指導案例11號
楊延虎等貪汙案
——貪汙罪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的認定
指導案例12號
李飛故意殺人案
——因民間矛盾引發的殺人案中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二、公報案例
劉春寶、陳巧玲內幕交易案
張紀偉、金鑫危險駕駛案

三、審判指導與參考
文某非法持有毒品案
——審查起訴階段未審查排除偵查階段刑訊逼供取得的有罪供述,繼續獲取的不穩定有罪供述
是否應當排除
許小渠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食品銷售人員對亞硝酸鹽未盡妥善保管義務導緻亞硝酸鹽
混入食品中齣售,緻人傷亡的行為如何定性
翁士喜非法經營案
——未經許可在城區違法搭建商鋪並以招商為名收取租金的行為如何定性
黃光故意殺人、詐騙案
——打電話報警但未承認自己實施犯罪行為的是否認定為自首以及如何審查判斷經鑒定屬於被害人真實簽名的保證書等書證的真實性
張靜故意殺人案
——玩“危險遊戲”緻人死亡案件中行為人主觀心態的認定
蔡曉青侮辱案
——如何認定“人肉搜索”緻人自殺死亡的行為性質以及如何認定侮辱罪中“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傢利益”提起公訴的情形
花榮盜竊案
——入戶盜竊既未遂形態如何認定以及盜竊過程中群眾
在戶外監視是否意味著被害人未失去對財物的控製
楊麗濤詐騙案
——篡改網頁內容發布虛假消息,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應當如何認定
颱州市黃岩恒光金屬加工有限公司、周正友汙染環境案
——如何認定行政主管部門與公安機關聯閤執法案件中的自動投案

四、典型案例發布
五、案例精析
六、案香浮動
七、域外擷英

精彩書摘

  《人民法院案例選(2016年第一輯 總第95輯)》:
  【裁判結果】
  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8年12月15日作齣(2008)金中刑二初字第30號刑事判決:一、被告人楊延虎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産20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財産1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沒收財産30萬元。二、被告人鄭新潮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被告人王月芳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後,三被告人均提齣上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9年3月16日作齣(2009)浙刑二終字第34號刑事裁定:駁迴上訴,維持原判。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關於被告人楊延虎的辯護人提齣楊延虎沒有利用職務便利的辯護意見。經查,義烏國際商貿城指揮部係義烏市委、市政府為確保國際商貿城建設工程順利進行而設立的機構,指揮部下設確權報批科,工作人員從國土資源局抽調,負責土地確權、建房建設用地的審核及報批工作,分管該科的副總指揮吳某某也是國土資源局的副局長。確權報批科作為指揮部下設機構,同時受指揮部的領導,作為指揮部總指揮的楊延虎具有對該科室的領導職權。貪汙罪中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職務上主管、管理、經手公共財物的權力及方便條件.既包括利用本人職務上主管、管理公共財物的職務便利,也包括利用職務上有隸屬關係的其他國傢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本案中,楊延虎正是利用擔任義烏市委常委、義烏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和兼任指揮部總指揮的職務便利,給下屬的土地確權報批科人員及其分管副總指揮打招呼,纔使得王月芳等人虛報的拆遷安置得以實現。
  關於被告人楊延虎等人及其辯護人提齣被告人王月芳應當獲得土地安置補償,涉案土地屬於集體土地,不能構成貪汙罪的辯護意見。經查,王月芳購房時係居民戶口,按照法律規定和義烏市拆遷安置有關規定,不屬於拆遷安置對象,不具備獲得土地確權的資格,其在共和村所購房屋既不能獲得土地確權,又不能得到拆遷安置補償。楊延虎等人明知王月芳不符閤拆遷安置條件,卻利用楊延虎的職務便利,通過將王月芳所購房屋謊報為其祖傳舊房、虛構王月芳與王某祥分傢事實,騙得舊房拆遷安置資格,騙取國有土地確權。同時,由於楊延虎利用職務便利,楊延虎、王月芳等人弄虛作假,既使王月芳所購舊房的房主趙某某按無房戶得到瞭土地安置補償,又使本來不應獲得土地安置補償的王月芳獲得瞭土地安置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九條規定,我國土地實行社會主義公有製,即全民所有製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製,並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對土地進行占有、使用、開發、經營、交易和流轉,能夠帶來相應經濟收益。因此,土地使用權自然具有財産性利益,無論國有土地,還是集體土地,都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中的“公共財物”,可以成為貪汙的對象。王月芳名下安置的地塊已在2002年8月被徵為國有並轉為建設用地,義烏市政府文件抄告單也明確該處的拆遷安置土地使用權登記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因此,楊延虎等人及其辯護人所提該項辯護意見,不能成立。
  綜上,被告人楊延虎作為國傢工作人員,利用擔任義烏市委常委、義烏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和兼任國際商貿城指揮部總指揮的職務便利,夥同被告人鄭新潮、王月芳以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國有土地使用權,非法占有公共財物,三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貪汙罪。楊延虎還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又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數罪並罰。在共同貪汙犯罪中,楊延虎起主要作用,係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鄭新潮、王月芳起次要作用,係從犯,應減輕處罰。故一、二審法院依法作齣如上裁判。
  ……

前言/序言

  案例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後形成的司法産品,作為案例載體的裁判文書蘊含瞭法官對法律的感悟理解和對糾紛的評判結論,是法官司法智慧的結晶。優秀的裁判文書,不僅有助於更好地實現具體糾紛的案結事瞭,而且能夠起到宣傳法製、教育公民和指導審判的重要作用。把優秀的裁判文書從浩如煙海的案例中挑選齣來,使之充分發揮功能作用,對於建設公正高效的社會主義司法製度具有重要意義。多年來,法學理論界和法律實務界對案例的研究特彆是指導性案例的研究越來越重視且日趨深入,案例研究作品層齣不窮。各級人民法院也高度重視案例的編選工作,很多法院還建立瞭定期發布典型案例的平麵、網絡載體和相關製度,用以指導本轄區內的審判工作。理論界和實務界對案例的研究和探索,為建立中國特色的案例指導製度,進行瞭有益的嘗試,積纍瞭豐富的經驗。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編輯的《人民法院案例選》,已成為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齣版時間最長、齣版冊數最多、影響最為廣泛的案例著作。為瞭保證《人民法院案例選》的指導性,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根據審判工作的發展和廣大法官的要求,不斷規範《人民法院案例選》的編選工作。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瞭《關於加強應用法學研究的通知》(法[2005]64號);同年,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發布瞭《關於加強(人民法院案例選)編輯工作的通知》(法辦[2005]275號);2007年年初,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還齣颱瞭《(人民法院案例選)編輯工作規則》;2012年,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下發瞭關於印發《(人民法院案例選)案例編寫體例與報送規範》的通知,2016年,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下發瞭關於規範《人民法院案例選》編寫體例及報送規範的通知。這些規範性文件,對《人民法院案例選》的編輯組織、欄目設置、編寫體例和編選方法等提齣瞭明確要求,推動瞭案例編選的科學化、規範化、組織化和編輯隊伍的專門化。
中國審判實踐前沿:2016年法院判例精選(不含《人民法院案例選(2016年第一輯 總第95輯)》內容) 本書簡介 本書匯集瞭2016年度中國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實踐中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和廣泛社會影響力的典型案例,旨在為司法工作者、法律理論研究人員以及關注中國法製建設的社會各界人士提供一個全麵、深入瞭解當年司法動態的窗口。本書精選的案例涵蓋瞭民事、刑事、行政以及知識産權、金融、環境等新興和復雜領域,力求展現中國法院在適用法律、統一裁判尺度、應對社會治理新挑戰方麵的最新探索與實踐成果。 一、 案例篩選標準與結構設計 本書的案例篩選嚴格遵循“典型性、前沿性、指導性”原則。我們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麵: 1. 疑難復雜案件的裁判思路:選取瞭那些在法律適用上存在爭議、事實認定難度較大,且裁判結果對同類案件具有清晰指引作用的典型案例。 2. 法律新規的適用:收錄瞭大量涉及新近頒布或修訂的法律、司法解釋在審判實踐中首次或深度適用的案例,以展現法律生命力的具體體現。 3. 社會熱點與新興領域:重點關注互聯網經濟、大數據應用、環境資源保護、金融風險防控等社會高度關注領域中産生的標誌性案件。 4. 審判監督與程序正義:選取瞭體現再審程序、發迴重審機製有效運行以及程序保障在司法公正中核心作用的案例。 全書內容結構清晰,分為若乾核心篇章,每一案例均附有詳盡的案情摘要、法院裁判理由、裁判結果以及重要法律適用分析,確保讀者能夠全麵掌握案件的來龍去脈和裁判精髓。 二、 重點收錄領域與案例特色 本書收錄的案例著重體現瞭2016年中國司法領域在以下幾個方麵的深化與突破: (一) 知識産權領域的創新與保護 2016年是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力度持續增強的一年。本書收錄瞭多起涉及專利侵權判定、商業秘密保護、網絡著作權集體管理的標誌性案件。 專利侵權認定中的“等同原則”適用:探討瞭在技術快速迭代背景下,法院如何平衡專利權人保護範圍與防止過度保護之間的關係,特彆是對“從屬保護”和“現有技術抗辯”的精細化把握。 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相關權益的初步界定:盡管相關立法尚在完善中,但我們收錄瞭涉及數據抓取、使用中對競爭法和不正當競爭的初步司法介入案例,預示著未來數據産權保護的趨勢。 商標“傍名牌”的遏製:關注瞭對惡意搶注和搭便車行為的嚴厲打擊,特彆是對知名商標在不同商品類彆上進行保護的尺度把握。 (二) 刑事審判中的人權保障與證據規則 在刑事領域,本書重點展示瞭“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改革在基層的具體落地情況。 非法證據排除的常態化:選取瞭多起在偵查或審查起訴階段程序瑕疵較大,最終在審判階段依法啓動非法證據排除的案例,凸顯瞭對被告人閤法權益的保障。 認罪認罰從寬製度的探索性適用:盡管相關製度在2016年仍處於試點或準備階段,但本書收錄瞭體現寬嚴相濟、鼓勵坦白悔罪的刑事案件處理方式的早期實踐。 涉金融犯罪的定性與量刑:針對P2P暴雷、非法集資等新型金融犯罪,展現瞭法院在準確區分“民事糾紛”與“刑事犯罪”界限,以及量刑幅度上的審慎考量。 (三) 民事商事審判中的閤同自由與交易安全 商事糾紛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書深入剖析瞭對市場交易規則的司法確認。 “格式條款”的效力認定:重點關注瞭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益受到重視的背景下,金融機構、電信運營商等提供的格式閤同中“排除或限製對方主要權利”條款的效力認定標準。 股權代持的效力與風險分配:涉及公司治理的復雜問題,探討瞭在股權代持關係發生爭議時,法院如何在維護公司意思自治與保護實際齣資人利益之間進行平衡。 建設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的適用邊界:明確瞭在“買賣優先於抵押,抵押優先於工程款”的衝突中,工程款優先權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適用範圍和限製條件。 (四) 行政訴訟與政府信息公開 本書反映瞭行政訴訟中,法院對行政權力的依法監督力度。 “不作為”引發的行政訴訟:收錄瞭公民因行政機關長期拖延審批或拒絕履行法定職責而提起訴訟並取得勝訴的案例,對促進行政效率具有直接意義。 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界定:涉及政府在“公共安全信息”、“預算執行信息”等方麵應予公開的界限,體現瞭信息透明度的司法推動作用。 三、 理論與實踐的橋梁 本書不僅是案例的匯編,更是一部濃縮的當代中國司法實踐教科書。通過對這些案例的深入解讀,讀者可以清晰地看到: 1. 司法裁判的價值取嚮:即在法律條文適用受限時,如何依據公平、正義的價值理念指導裁判。 2. 司法解釋的生命力:觀察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各項司法解釋如何在具體案件中落地生根,指導一綫法院的審判工作。 3. 立法建議的實踐基礎:許多疑難案例的裁判思路,實際上為未來相關法律的修改和完善提供瞭寶貴的實踐反饋。 本書旨在以嚴謹的學術態度和高度的司法敏感性,忠實記錄和分析2016年中國法院審判工作的重大進展與挑戰,是每一位法律專業人士不可或缺的參考資料。

用戶評價

評分

作為一名長年與法律打交道的旁觀者,我一直覺得,理解法律的生命力,最好的方式就是去感受那些真實發生過的、在法庭上被審視和裁決的故事。《人民法院案例選(2016年第一輯 總第95輯)》這本書,無疑為我打開瞭一扇窗。我被書中那些形形色色的案例所吸引,它們不僅僅是文字的堆砌,更是社會現實的縮影,是公平正義在每一次庭審中的實踐與探索。我尤其對其中涉及的民事侵權案件印象深刻,那些關於網絡謠言、個人隱私、不正當競爭等現代社會新興的法律問題,在案例中得到瞭細緻入微的分析。書中對於證據的認定、因果關係的判斷、損害賠償的計算等環節的闡述,都極具參考價值,讓我能夠更深刻地理解法律規則在具體情境下的運用。同時,書中也穿插著一些對法律原則的深入解讀,這使得我在閱讀案例的同時,也能對一些基礎的法律原理有更清晰的認識。

評分

當我翻開《人民法院案例選(2016年第一輯 總第95輯)》這本書時,我並沒有預設它會帶給我怎樣的驚喜。然而,隨著閱讀的深入,我逐漸被其中蘊含的智慧所摺服。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案例匯編,更像是一部關於中國法治進程的生動記錄。我尤其被書中涉及的一些行政案件所吸引,那些關於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麵的案例,生動地展示瞭國傢權力運行的邊界以及公民權利的保障。書中對於行政行為的閤法性審查,對於證據規則的運用,都具有極高的參考價值,為我在理解和處理相關問題時提供瞭有力的支撐。我非常贊賞書中對於案件背後社會現象的洞察,以及對法律在解決社會矛盾中的作用的深刻反思。這種超越瞭純粹法律技術的閱讀體驗,讓我對法律的社會意義有瞭更深層次的感悟。

評分

我必須說,《人民法院案例選(2016年第一輯 總第95輯)》這本書,以其獨特的視角和紮實的功底,為我提供瞭一次不同尋常的法律閱讀體驗。這本書給我的感覺,更像是一次深入到司法實踐核心的“探險”。我特彆鍾情於那些刑事案件的選錄,那些關於犯罪構成要件的精確界定,那些在證據鏈條上細緻入微的分析,以及在量刑上的考量,都讓我看到瞭法律的嚴謹與人文關懷是如何交織在一起的。書中對於一些疑難案件的處理,特彆是涉及非法證據排除、辯護權的保障等關鍵環節的論述,讓我對刑事司法程序的精髓有瞭更深的理解。這種從真實案例中學習法律,比單純記憶法律條文要來得更加生動和深刻。而且,我驚喜地發現,該書在解釋一些復雜的法律概念時,並沒有采用枯燥的理論說教,而是通過一個個生動的案例,讓這些抽象的概念變得鮮活起來,易於理解和掌握。

評分

說實話,一開始我對這本《人民法院案例選》並沒有抱有太高的期望,畢竟市麵上類似的案例匯編不在少數。然而,事實證明我的擔憂是多餘的。這套書的價值,遠超乎我的想象。它的強大之處在於,並非簡單地堆砌案例,而是呈現瞭一種“精雕細琢”的編輯理念。每一份案例的背後,都隱藏著一份深刻的智慧和不懈的努力。我特彆欣賞書中對疑難案件的剖析,那些法官們是如何在紛繁復雜的案情中抽絲剝繭,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如何在法律框架內做齣最公正的裁決,這些過程的展示,比任何理論書籍都來得更為直觀和富有啓發性。例如,在處理某起閤同糾紛時,書中對閤同解除權的行使條件、違約責任的認定等方麵的論述,既有深度又不失具體性,為我今後在類似案件中如何精準定位法律問題,如何構建有力的抗辯或主張,提供瞭清晰的路徑。此外,該書對於新類型案件的處理,也提供瞭寶貴的參考,有助於我們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不斷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識庫。

評分

這套《人民法院案例選(2016年第一輯 總第95輯)》對我來說,絕對是一次令人振奮的閱讀體驗。作為一個法律從業者,我深知理論學習固然重要,但鮮活的案例纔是真正磨礪業務能力、理解法律精神的試金石。拿到這本案例集,我首先被其內容的豐富性和時效性所吸引。2016年的第一輯,恰好覆蓋瞭我近年來工作中經常遇到的諸多疑難復雜問題,其中一些正是通過研讀這些精心挑選的案例,纔得以撥雲見日。書中對於案件的選取,顯然經過瞭嚴謹的考量,不僅涵蓋瞭民商事、刑事、行政等多個法律領域,更著重於那些具有典型性、代錶性,甚至在法律適用上存在爭議的案件。每一個案例都附有詳細的案件事實、裁判理由以及相關的法律條文,這對於我們分析案情、把握裁判邏輯至關重要。我尤其喜歡其中對一些創新性法律適用和理論前沿問題的探討,這不僅幫助我開闊瞭視野,也為我在實際工作中處理類似案件提供瞭寶貴的藉鑒和思路。翻閱過程中,我仿佛置身於一個生動的法律課堂,與最高法的一眾法官和專傢們一同進行著深入的法律思辨。

評分

可以

評分

正版,對於實務來說很有指導意義。

評分

書的質量不錯,會繼續買2017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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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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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實用的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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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不可少的工具書,每年都會買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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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京東自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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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很好,很滿意,快遞服務也是五星,感謝!

評分

老公過瞭司法考試瞭,買來看看,質量超好,物流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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