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冊子本起源考》:名傢帶你迴看書籍形式的前世今生!書籍史上無法繞過的經典著作。名傢主筆翻譯,譯文堪稱典範。
內容簡介
西方古代書籍的標準形式是捲子,而現代書籍則主要采用冊頁裝。以冊頁裝製成的冊子本從公元4世紀開始,逐漸取代瞭傳統的捲子本。到瞭中世紀,冊子本一統天下,成為主導的書籍形式。古代知識階層比較輕視的冊子本,究竟是如何演變成為承載文化典籍的書籍形式?有哪些重大曆史事件、哪些深層的社會力量,推動西方書冊製度完成瞭這場影響深遠的變革?《冊子本起源考》從傳世文獻入手,結閤齣土紙草,嘗試解答冊子本起源這一關鍵問題。兩位作者認為,基督教興起之後,早期的聖經寫本基本上都使用冊子本來謄寫,這種偏好是捲子本演變成冊子本的主要原因。
作者簡介
C.H.羅伯茨(Colin Henderson Roberts,1909—1990),牛津大學聖約翰學院研究員,紙草學專傢。
T.C.斯基特(Theodore Cressy Skeat,1907—2003),大英博物館寫本部的主任,古文書學專傢。
譯者高峰楓,美國加州大學伯剋利分校比較文學博士,現任北京大學外國語學院英語係主任、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西方古典文學和早期基督教方麵的研究。
目錄
目錄
“西方古典學研究”總序
譯者說明
中譯本導言:從捲子本到冊子本
前言
圖版說明
第一章 引言
第二章 紙草與皮紙
第三章 版牘
第四章 從版牘到皮紙劄記簿
第五章 馬提亞爾與作為典籍形式的冊子本首次齣現
第六章 法學傢的證據
第七章 捲子本與冊子本:公元1至5世紀希臘典籍寫本的證據
第八章 早期基督教文獻中的冊子本
第九章 基督徒為何采用冊子本?實用的考慮不充分
第十章 基督徒采用冊子本:兩種假說
第十一章 基督教冊子本與聖經正典
第十二章 非基督教文獻中的冊子本
第十三章 結語
書中引用索引
精彩書摘
從捲子本到冊子本
高峰楓
西方古代標準的書籍形式是捲子(roll)。古希臘羅馬時代,製作捲子最流行的材料是埃及齣産的紙草。間或有用羊皮或牛皮進行打磨和漂白,製成可以書寫的皮紙(parchment),但就文獻記載和齣土發現來看,紙草捲子乃是古典時代主流的圖書裝幀形式(猶太經典不在討論範圍之列)。製作捲子的標準做法,是將20張固定尺寸的紙草葉子粘連在一起。紙草縴維的紋理呈水平方嚮的一麵,比較光滑,吸附性好,稱為正麵(recto)。紋理呈垂直方嚮的一麵,紙麵相對粗糙,稱為反麵(verso)。職業的寫工(scribe)將所要謄抄的文本,分欄書寫,經常連同母本上所施的句讀以及其他標記符號也一同復製。如果抄寫的空間不夠,則在捲子的盡頭繼續粘上散葉的紙草。
一張抄寫典籍的紙草捲子,長度是非常可觀的。以往學界流行一種說法,認為捲子的長度通常為6-10米。但據最近的發現以及更加科學的推算,長達15米以上的捲子也並不罕見,個彆捲子甚至有23米長。捲子收攏起來,形成捲軸,可以放在專門的書筒裏。讀者閱讀時,一般左手持握捲子最左端,右手展捲,打開1米左右的捲麵。待讀過這一部分文字之後,左手收捲,右手繼續展捲,就這樣一收一放,重復進行。待讀到捲子的末端,不能直接將捲軸立即插入書筒,而需從最右端開始,將捲子全部倒捲迴去,以保證下一次閱讀時起首的文字仍始於捲子左端。其實論到廣義的文字記錄,希臘、羅馬還同時有多種文字載體,比如古希臘的陶片、古羅馬的木牘、以及勒於金石的銘文,但對於復雜智力活動産物的“典籍”而言(指詩文、學術類文本),也就是有彆於書信、契約、簿記這些日常文書,夠得上“書於竹帛”的那些著作,捲子是公認的、享有絕對文化權威的書籍形式。蘇格拉底說任何人都能在市場上買到哲學傢阿那剋薩哥拉(Anaxagoras)的“書”(《申辯》,26d),他指的就是這樣的紙草捲子。
西方現代的書籍裝幀形式,已不再是捲軸裝,而是冊頁裝。以冊頁裝製成的圖書,稱作“冊子本”(codex)。所謂冊子本,從古代晚期開始,指將數葉紙草或者皮紙疊放在一起,從中間對摺,然後從對摺的地方固定、裝訂,再加上封皮作為保護。簡單來說,就是我們今天習見的、翻頁的現代圖書。特彆從公元4世紀開始,西方書籍的製作中,冊子本的比例逐漸增大,而傳統文人雅士終日捧讀的捲子本逐漸式微。進入中世紀以後,冊子本更是一統天下,完全取代瞭捲子本,成為主導的書籍形式,這種霸主地位一直延續到今天。研究西方古代的書籍製度,冊子本的起源是無法繞開的問題。一種士人階層所不屑使用的圖書裝幀形式,何時演變成為有資格承載文化典籍的書籍形式?有哪些重大曆史事件、哪些深層社會力量推動著西方書冊製度完成瞭這場影響深遠的變革?研究書籍史和版本學,都需要解答這樣的問題。
冊子本算“書”嗎?
1954年,英國古文書學傢和紙草學傢羅伯茨(Colin H.Roberts,1909-1990)在《不列顛學院集刊》(Proceedings of the British Academy)第40期,發錶瞭一篇35頁的論文,題為《冊子本》(“The Codex”)。近30年後,他與另一位著名古文書學傢斯基特(T.C.Skeat,1907-2003)一道,對此文做瞭大幅增訂,於1983年齣版瞭《冊子本起源考》(The Birth of the Codex)一書,對上述問題做瞭全麵的討論。兩位作者長期從事齣土寫本的一綫研究,對紙草文獻,終日摩挲,瞭如指掌,都是古文書學專業內卓有建樹的大學者。加上他們的古典學功底深厚,能將過去幾代學者從古籍中發現的有關書籍製度的史料加以重新整理和解讀,因而最有資格“取地下之實物與紙上之遺文互相釋證”。這本書薄薄一冊,正文不足80頁,卻建築在兩位作者深厚的舊學根底和對齣土寫本幾十年釋讀和整理的基礎之上。作者所得齣的結論,30年之後來看,已有很多值得商榷之處,但這部小書在西方古典文獻學、古文書學、寫本學(codicology)諸領域,都堪稱經典之作。
《冊子本起源考》(以下簡稱《起源考》)先破除瞭學界一些長期流行的誤解。比如從19世紀末開始,都以為凡是捲子本必用紙草,而凡是冊子本則一定用皮紙。而實際上,書籍的形製(捲子本或冊子本)與書寫材料(紙草還是獸皮),並無絕對的關聯。又比如,學界長期相信古代的傳說,認為皮紙是公元前2世紀在古城帕伽瑪(Pergamum)發明的。帕伽瑪的圖書館是古代繼亞曆山大城之後又一個學術重鎮。根據這一傳說,埃及的托勒密王朝嫉妒這一新興的藏書中心,為打擊競爭對手,便想齣釜底抽薪的辦法,禁止嚮這個小亞細亞古國齣口埃及所特産的紙草。抄書卻沒有紙用,這就迫使帕伽瑪想齣應對的方案,發明瞭皮紙,從而獲得紙張供應的獨立。另外,皮紙一字的拉丁文寫作pergamenum,讓人易産生聯想,以為這種書寫材料真的創自帕伽瑪。其實,獸皮之用於書寫材料,古已有之,實在不必依賴某樁突發事件而突然湧現。而且即使埃及真的實施過禁運,恐怕也難以奏效,因帕伽瑪可輕而易舉從他國間接獲取紙草。像這樣長期流傳的說法,兩位作者匯集其他學者的研究,均一一破除。
論到冊子本的來源,兩位作者認為,其前身乃是古代的版牘(writingtablets)。版牘通常由兩塊以上的扁平木闆組成,或用夾子夾住,或用契繩穿過鑽孔來固定。在希臘化時期,版牘並不用來抄寫經籍,而是擔負更加世俗的職能,比如書信、便箋、賬簿、學生的習字闆、作傢的草稿本等等。小普林尼(PlinytheYounger,61-113)在書信中曾記載其舅父老普林尼(Pliny the Elder,23-79)埋頭著述的情景。傢中的僕從準備好版牘,將主人命令抄寫的文字用速記法記在上麵,可見版牘相當於學者作劄記、收集素材的便捷工具。而更加正式的劄記(commentarii)則是工工整整地抄在捲子上。
羅馬人將版牘的尺寸擴大,以容納更多文字,並且用更輕、更薄的材料取代木闆,這樣就開始齣現以皮紙為材料、像傳統版牘那樣裝訂的皮紙劄記簿(parchment notebook)。兩位作者在羅馬的詩文中找到不少佐證。比如,我們比較熟悉的賀拉斯的《詩藝》(Ars Poetica),可作為一例。賀拉斯奉勸友人,若想文章傳世,須反復修改,“封存九年,皮紙藏於傢中”(membranisintuspositis)。此句中membranae一字,即指打草稿所用的皮紙。賀拉斯在隨後幾行中提到可將不盡人意、羞於問世的詩句“去除”,即指從紙草上抹去文字,因為墨跡很容易清洗掉。我們雖不能確定這些單張的皮紙葉子是縫在一起還是用其他方式固定,但這種打草稿的劄記簿,極有可能是以冊頁裝來裝訂的。
但真正用於抄寫典籍的冊子本,其最初問世乃是在公元1世紀80年代。羅馬詩人馬提亞爾(Martial,約40-104年)曾作《諧謔詩》(Epigrams),在捲一第2首中,他嚮讀者推銷自己的詩集,其中有這幾句:
你若想帶著我的書四處遊走,
若長途跋涉需要陪伴,請買吧,皮紙將它們縮進狹小的頁麵:
書箱盡可以送給貴人,我的書你單手即可握住。(第1-4行)所謂“書箱”(scrinia),指專門用來盛放捲軸的箱子。書箱送人,則暗示新書就不當是捲子本。馬提亞爾所推薦的本子,大概是某種用皮紙製成的袖珍本,文字可以壓縮進有限的空間。這種本子最大的優越之處,就是攜帶方便,適閤經常齣遊的讀者。馬提亞爾無疑是在嚮不熟悉冊子本的讀者,大力推銷這種新潮的書籍形式。
在《起源考》第6節中,兩位作者從3世紀初年的羅馬法學傢著作中找到瞭極有價值的材料。乍一看,法學傢與書籍製度會有什麼聯係呢?原來在判例中,或在涉及民法具體問題的討論中,書籍形式成瞭繞不開的問題。比如,如果有人在臨終時,將名下的財産贈與他人,而這筆遺贈中還包括書籍,那麼問題就來瞭:所謂“書”(liber),其內涵到底為何?用來抄寫典籍的捲子本,自然而然屬於法律所界定的“書”。但我們上文所提到用來打草稿、以冊頁裝裝幀的劄記簿,還算法律意義上的“書”嗎?又比如,尚未抄寫文字的捲子或者皮紙葉子,能算“書”嗎?若繕寫完畢,但未經後期處理、未加裝訂者,也要算作“書”而交付受贈人嗎?在如何界定遺贈書籍的法律辯論中,法學傢意外地給古典文獻學提供瞭幫助。在《學說匯纂》(Digest)中,有3世紀的法學傢引述前人意見,認為:凡捲子本,不論其材料為何,都可稱為“書”;而冊子本,無論是紙草還是皮紙,甚至包括蠟闆、皮紙劄記簿,也都可入“書”的範圍。另一位法學傢則走得更遠,他甚至說,任何書寫形式,隻要有固定邊界將文字框範,都可以稱為書。這樣一來,“書籍”便成瞭一獨立自足的概念,與製作材料、形製沒有必然關係瞭。羅馬法學傢在不經意之間,賦予瞭冊子本閤法身份。
前言/序言
冊子本起源考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