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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法律》介紹瞭法律的主要部門,描述瞭律師在做什麼和法庭在怎樣運作,著重強調瞭法律在正義、自由和平等方麵的永恒追求。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長江學者趙旭東作序推薦。
內容簡介
法律是社會的構成基礎。它保護我們的權利,強製我們履行義務,為幾乎每一個社會、政治和經濟行為設置瞭規範框架。罪犯獲得懲罰、受害者得到補償、閤同得以履行,這些不過是現代法律體係一小部分功能的體現而已。法律緻力於實現平等,促進自由和保障安全。雖然法律體係初幾瞭我們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但艱澀的術語、古舊的程序、冗長的法律淵源和法庭審判使得它隻是被少數人所理解。《法律》闡釋瞭主要的概念、術語和程序,不獨關注西方的法律傳統,也審視瞭其他法律體係(比如習慣法和宗教法),並指齣在全球化和科技飛速發展的今天,現今的法律體係迎來瞭挑戰。
作者簡介
雷濛德·瓦剋斯,曾任納塔爾大學公共法係主任,香港大學法律係主任。現為香港大學法律和法律理論專業名譽退休教授。主要研究方嚮為法哲學和隱私保護。曾多次在BBC普法類節目中齣鏡。著有《理解法學:法律理論簡介》《法哲學》等。
目錄
前言
1 法律的起源
2 法律的部門
3 法律與道德
4 法院
5 律師
6 法律的未來
法律淵源:非常簡短的介紹
索引
英文原文
精彩書摘
第一章
法律的起源
踏上一輛巴士。法律就在那裏。你差不多已經締結瞭一份閤同:支付車票,以到達目的地。如果你沒買票就下瞭車,那麼刑法的長臂將很有可能來抓你。如果汽車齣瞭交通事故的話,法律也準備好瞭決定誰會為你受到的傷害承擔責任。你的工作、你的傢庭、你的人際關係、你的人生—以及你的死亡,你全部的生活—以及更多的一切,都處於法律的管理、控製與指引之下。法律製度處於每個社會的核心地帶,它保護權利,賦予義務,並為幾乎每一起社會、政治及經濟活動的實施建立框架。懲罰違法者,賠償受害者和強製執行協議,隻不過是現代法律製度的一小部分任務。除此之外,法律還努力實現公正,提倡自由,保障法治,並保護安全。
不過,對於外行來說,法律看起來經常是高度技術化的、令人睏惑的和神秘的,充滿瞭舊式且時常令人費解的行話術語、陳腐的程序、冗長的繁文縟節式的法律規定、附屬立法以及法院的判決。律師們傾嚮於迴顧過去。遵循先例的原則是普通法的獨有烙印,它錶明過往如此,現在也應該如此,並據此給這個不確定的世界提供瞭具有確定性和可預測性的規則。
但法律並不是靜止不變的。全球化、科技的迅速發展以及行政監管的日益增多,都不斷地在給法律施加壓力。大傢期待著國內法律製度對於上述改變作齣迴應,甚至作齣預測;也有很多人期待國際法能夠解決國傢之間的爭端,懲罰邪惡的獨裁者,並創造一個更好的世界。這些都是當代法律製度所麵臨的無數問題中的一部分。
法律很少毫無爭議。律師和政治傢們習慣性地推崇法律的價值,改革者們哀嘆法律的缺陷,懷疑論者駁斥法律對公正、自由與法治自以為是的擁護。然而,很少有人會否認,在絕大多數社會裏,法律已經成為我們的社會、政治、道德和經濟生活得以進步與發展的重要工具。想一想法律規定給我們生活中的無數層麵帶來的轉變吧,而之前這些層麵都曾經被認為屬於個人生活領域:促進性彆和種族平等、保障工作與娛樂安全、確保食物更為健康、維持商業道德,以及追求其他許多值得贊賞的理想。保護人權、環境、個人安全的法律蓬勃發展。似乎沒有什麼不能被法律的長臂所觸及。立法産業的快速發展,使公民們難以熟悉大量的法律規定,也讓權力機構難以實際執行。
法律是新聞。謀殺、並購、婚姻、不幸和謊言成為瞭媒體的每日素材,尤其是在不當行為在法庭上被公開展示的時候。涉及名人的轟動性審判僅僅是冰山一角。訴訟是法律微不足道的一部分,這在底下的章節中將會越來越明顯。
但是法律是什麼?大緻而言,這個看起來很簡單的問題有兩個主要答案。一方麵,有人認為法律是一係列與自然相一緻的、普遍的道德準則。這一觀點(被所謂的自然法學傢所接受)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期。另一方麵,對於所謂的法律實證主義者來說,法律僅僅是有效的規則、命令或準則的集閤,它們可能不具備任何道德因素。另外一些人則將法律視作保護個人權利,達成正義或者經濟、政治和性彆平等的基礎工具。幾乎沒人相信法律可以與其社會背景相分離。法律的社會、政治、道德與經濟背景,對於正確理解法律的日常運轉而言非常關鍵;在形勢不斷變化的時代中,這一點尤為正確。認識到形式主義的脆弱性非常重要。如果我們忽略瞭法律從屬性的本質和價值,我們就是在危險的薄冰上滑行。對法律本質的思考有時會深奧得讓人煩惱,然而這種思考會不時地讓我們對“我們是誰”和“我們正在做什麼”産生重要的認識。這些不同立場的本質和後果,不久後都將顯現齣來。
……
前言/序言
十八屆四中全會吹響瞭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號角,法治中國建設正在譜寫蓬勃發展的新篇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的形成解決瞭“無法可依”的睏境,隨之帶來瞭“有法可依”之後的新思考。兩韆多年前,管仲便指齣“國皆有法,而無使法必行之法”,而這種“使法必行之法”便是公民對法律的信仰。
“管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銘刻在銅錶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裏。”(盧梭語)法律的權威源自公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而無關乎法律條文是否繁雜或法律製裁是否嚴苛。法治的要義是規則之治,法治信仰即是人們相信法律,遵守規則,並將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當成一種思維模式和生活方式。法治信仰不是從天而降的神賜之物,也不是某種強權的教導使然,而是通過公民個人的實踐與認知形成的對法律的理性認識。因此,培育全民法治信仰要從兩個方麵著手:一是通過法治實踐塑造公民法治信仰,要讓營商主體在每一場市場競爭中體會權利平等,讓公民在每一次政治參與中體驗透明規範,讓當事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義;二是通過法治宣教強化公民法治認同,要以喜聞樂見的形式、通俗易懂的內容、深入淺齣的論證,使法治觀念熔鑄到人們的頭腦之中,體現於人們的日常行為之中。
今年是我執教的第三十一個年頭,課堂實踐證明瞭一個道理,相較於用術語解釋術語的經院式講授,采用樸實的語言、真實的案例和直白的說理方式,更容易激發學生學習法律的興趣與熱情。法律最引人入勝的地方便在於它與人們現實生活的緊密相關。一部能讓人民群眾讀得進、讀得懂、讀得透的普法著作無疑能有效推進全民的法治信仰。當下中國乃至世界的法學研究界,可謂學術繁榮、名傢輩齣、佳作紛呈,但令我感到遺憾的是,這其中很少有為幾乎未進行過法律專業學習的普通公民定製的法律科普讀物。而雷濛德.瓦剋斯(Raymond Wacks )教授的這本《法律》(Law: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正是這樣一把開啓公民知法、懂法、信法、守法大門的金鑰匙。
我拜讀瞭本書的中譯稿之後,至少有三個地方讓我印象非常深刻。其一,作者通過對法律、法律體係和法律精神精準的把握,展示瞭一個更加真實、更加生動的法律世界。法律是社會的核心,從保護權利、賦予義務,到為幾乎每一起社會、政治及經濟活動的實施建立框架。本書以法律的發展脈絡為“乾”,概述瞭世界主流法律體係的誕生和演變的過程、當今的現狀以及未來的發展前景;以法律體係的核心內容為“枝”,介紹瞭各部門法的基本原則及經典案例、法律與道德的關係、律師和法院的工作等,並思考瞭法律的哲學和它所追求的公正、自由和平等精神內核。
其二,本書的確是一部難得一見的法律通識讀物。一般的法律入門作品慣常采用羅列資料、鋪陳曆史、糾結概念的寫作手法,很容易讓初學者受睏於雲山霧罩的法律概念和冗長繁雜的邏輯推理之中。作者摒棄瞭這種手法,而是嘗試采用一種簡潔而又不過於簡單化的方式提煉齣法律這一復雜現象的要點。作者用直白的語言和生活化的例子,讓讀者認識到法律就在身邊,為讀者提供瞭一種用法律思維分析現實問題的方式。同時,作者一改教科書和專業著作的結構體係,根據人們對法律的認知過程安排全書的內容,由法律是什麼這一問題展開,從曆史到現實再到未來,從敘述到說理再到實務,化繁為簡,循序漸進,讓即便不具備紮實法律功底的讀者也能跟隨作者的筆觸進入被專業術語和嚴密邏輯包裹的法律世界。
其三,本書提供瞭用法律看待社會現象的視角。時下人們普遍關注的熱點,如互聯網安全、高科技詐騙、知識産權保護和發展中國傢人權不平等等,歸根到底都是法律現象,都可以在本書中找到解答的思路。作者點到即止,卻又切中要害;取捨有度,卻又鮮有遺漏;試圖讓讀者産生興趣、得到啓發、深入思考,幫助讀者形成一種以法律的眼光識彆問題本質,用法律的思維分析解決途徑的習慣。
在中國迫切需要培育公民法律信仰的今天引入本書,正當其時。我很欣喜地看到這本書的中文譯本已經付梓,並衷心祝願本書的讀者能從字裏行間培養法律思維,體味法治精神,樹立法治信仰。
是為序。
2015 年10 月
現代社會與法律的基石:權利、秩序與正義的深度探討 本書深入剖析瞭法律作為現代社會不可或缺的結構性力量,如何從其古老的哲學根源演化至今,並在全球化與技術變革的浪潮中持續塑造著人類的行為、機構與價值觀。它不僅僅是一部法律條文的匯編,更是一場關於“何為公正的統治”的深刻對話。 第一部分:法律的起源與理論脈絡 法律並非自然存在,而是人類智慧的産物。本部分將追溯法律思想的源頭,探討其在不同文明中的早期形態,並梳理塑造瞭我們當代法律體係的幾大核心哲學流派。 一、從習慣到成文法:法律的早期形態 法律最初以習慣、宗教戒律和口頭傳統的形式存在,其權威性基於神授或祖製。我們考察古巴比倫的《漢謨拉比法典》如何標誌著“公之於眾的法律”的開端,以及古希臘城邦(特彆是雅典的民主實踐)在程序正義和公民參與方麵奠定的初步框架。接著,本書詳細闡述瞭羅馬法——尤其是《十二錶法》和查士丁尼的《民法大全》——如何構建瞭精密的法律分類體係(公法與私法)和嚴謹的邏輯推理方法,這些遺産至今仍是大陸法係國傢的基石。 二、自然法與實在法之爭:永恒的辯論 法律哲學領域最核心的衝突在於:法律的有效性是否必須符閤某種普遍的道德或自然正義原則(自然法),還是僅僅取決於其是否由閤法授權的機構正確頒布(實在法/實證法)? 自然法思想的復興與演變: 從亞裏士多德的理性原則,到中世紀托馬斯·阿奎那對神聖律法的整閤,再到啓濛運動時期洛剋、盧梭等人對“天賦人權”的論述。自然法堅持存在一種超越國傢權力的、關於公平與正義的客觀標準。 實在法主義的興起: 麵對自然法的模糊性,邊沁和奧斯汀提齣瞭嚴格的實在法觀,主張法律是主權者的命令。這一學派強調法律的清晰性、可預測性和社會效力,將道德問題置於法律解釋之外。 三、法律的社會功能視角:規範、製裁與社會控製 本部分轉嚮社會學和功能主義的視角,探討法律如何在社會中實際運作。法律不僅僅是“應該如何”,更是“實際上如何影響群體行為”。我們分析瞭法律的規範性作用(設定邊界)、糾紛解決作用(提供仲裁機製)以及其作為社會工程工具的作用——通過立法引導社會變革(如環境法規或反歧視法)。同時,我們也要審視法律作為一種社會控製機製的潛在弊端,即如何確保它不會被用來壓迫弱勢群體。 第二部分:現代法律體係的結構與運作 現代法律體係是復雜而精密的機器,它依賴於特定的機構、程序和原則來維持其閤法性。 一、法律的分類與部門法概覽 現代法律被劃分為多個專業領域,以應對社會生活的不同層麵: 1. 公法(Constitutional and Administrative Law): 關注國傢組織結構、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以及政府機構的權力邊界。它界定瞭政府與個人之間的關係,是政治自由的堡壘。 2. 私法(Civil Law): 規範個人、企業之間的關係,核心包括閤同法(契約的形成與履行)、侵權法(對不法行為的損害賠償)和財産法(所有權與使用權)。 3. 刑法(Criminal Law): 界定何種行為被視為對社會的嚴重侵害(犯罪),規定瞭國傢追訴的程序以及對犯罪者的懲罰措施。其核心在於證明“犯罪意圖”與“不法行為”的結閤。 二、司法機構與法律解釋的藝術 法官的角色是法律體係中最具權力和也最受爭議的部分。本書著重分析司法審判過程中的關鍵要素: 判例法(Common Law)的生成: 在遵循先例(Stare Decisis)的體係中,法院的判決本身構成瞭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淵源。我們探討瞭區分(Distinguishing)、推翻(Overruling)先例的復雜性,以及法官如何在尊重傳統的同時,應對社會變遷帶來的新問題。 法律解釋的學派: 法官如何解讀模糊的立法文本?文本主義(Literalism)強調詞語的字麵意義;目的論(Purposivism)則側重於探究立法者在製定該法律時的初衷。這兩種解釋方法直接決定瞭法律在具體案件中的實際效果。 三、法律程序與正義的實現 法律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程序的公正性。本部分探討瞭現代訴訟程序中的核心保障: 正當程序(Due Process): 確保政府在剝奪公民生命、自由或財産時,必須遵循公平、閤理的程序。這包括聽證權、傳喚證人的權利以及無偏見的審判員。 證據開示與辯護: 在刑事訴訟中,控辯雙方在證據收集和呈現上的平等競爭是實現“程序正義”的關鍵。我們審視瞭無罪推定原則的極端重要性。 第三部分:法律在當代全球化與技術環境中的挑戰 進入二十一世紀,傳統法律框架正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要求法律體係必須具備極強的適應性和前瞻性。 一、人權法體係的擴張與主權悖論 二戰後,國際人權法體係迅速發展,塑造瞭一套超越國傢界限的最低行為標準。我們分析瞭《世界人權宣言》及其後一係列公約的約束力,以及國際刑事法院(ICC)等機構對國傢主權原則構成的挑戰。當國傢行為被指控侵犯基本人權時,國際法如何介入,以及這種介入的閤法性基礎何在? 二、信息時代的新法律前沿 數字技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顛覆瞭傳統的私法和刑法領域: 數據治理與隱私權: 個人數據成為新的“資産”,傳統上保護有形財産的法律如何應對無形的、可復製的數據流?數據主權、跨境數據傳輸的法律規製成為各國政府麵臨的首要挑戰。 人工智能與責任認定: 當自動駕駛汽車造成事故,或復雜的AI算法做齣帶有偏見的決策時,法律責任應歸屬於設計者、使用者還是算法本身?這要求我們重新審視“故意”和“過失”等傳統法律概念的適用邊界。 三、法律與經濟的互動:監管的藝術 現代經濟活動高度依賴法律框架來確保市場穩定和公平競爭。本書將分析反壟斷法在應對科技巨頭壟斷地位時的睏境,以及金融監管法如何在鼓勵創新與防範係統性風險之間走鋼絲。監管的目標已從簡單的事後懲罰,轉嚮更復雜的、前瞻性的風險管理。 結論:法律的未竟事業 法律是一門永不完結的藝術和科學。它在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個人自由與追求社會正義之間持續地進行動態平衡。理解法律,就是理解現代社會運行的基本邏輯,也是參與塑造未來社會形態的關鍵能力。本書的最終目的,是引導讀者超越對具體法條的記憶,深入探究法律背後的倫理張力與哲學思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