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实务难题梳理与解析 [Analysis on the Problems of Civil Enforcement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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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松苗,丁灵敏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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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ISBN:9787510917462
版次:1
商品编码:12145754
包装:平装
外文名称:Analysis on the Problems of Civil Enforcement Practice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7-02-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03
字数:180000
正文语种: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民事执行实务难题梳理与解析》对民事执行的一般规定、执行措施及执行救济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归纳出民事执行实务中的195个难点问题。同时,该书还系统整理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的相关裁定和司法复函,对上述195个难题提供了精准的解答和依据,言简意赅,免去执行法官查询浩如烟海的司法文件的劳顿,极具实用性。

作者简介

  傅松苗,男,1970年1月出生,浙江诸暨人,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浙江大学法律硕士。曾任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挂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庭庭长,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职务。浙江省首批审判业务专家,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首批教师,入选全国法院“法官教学师资库”。
  著述有:1.《执行工作实务技能要领》(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年版),副主编、作者;2.《民事执行调查与分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合著;3.《民事执行操作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副主编、作者。
  
  丁灵敏,男,1984年9月出生,江西修水人,201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作者毕业当年即考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并被分配到执行局,期间2013年至2015年在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挂职锻炼,深入审判、执行一线,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执行实务工作经验,对执行实施、裁决均有一定理解和研究。

目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一、执行管辖
1.当事人可否通过协议方式或者通过不提管辖异议、放弃管辖异议等默认方式选择管辖从而使本无执行管辖权的法院获得执行管辖权?
2.当事人可否在债权文书中约定执行管辖法院,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可否确认当事人对有关执行管辖的约定?
3.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地的法院可否作为财产所在地法院获得执行管辖权?
二、执行依据
4.执行程序中发现执行依据确定的给付内容并不明确,如何处理?
5.判决书中的“本院认为”部分(即判决理由部分)可否作为执行依据?
6.判决书主文已经判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担保人承担保责任后可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是必须另行提起诉讼?如果可以直接申请执行,法院是否需要作出追偿裁定作为执行依据?
7.生效判决或者仲裁裁决判(裁)令对企业进行清算的,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判(裁)决?
8.调解书确定债务人不按调解书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双方对是否存在违约的事实及违约程度等存在争议。对该违约责任,执行机构可否直接认定,还是应由当事人另行诉讼解决?
9.公证债权文书和执行证书的部分内容不可执行,部分内容可执行的,如何处理?
10.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含担保协议的公证债权文书,可否强制执行?
11.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债务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权利人是按照一审判决还是和解协议申请执行?
1 2.执行终结后,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又将已执行标的恢复到执行前的状况,申请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排除妨害的,应如何处理?
三、申请执行
13.股东代表诉讼的判决生效后,公司怠于申请执行时,股东是否有权申请执行?
14.涉外仲裁裁决申请国内法院强制执行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

第二章 执行措施
第三章 执行救济
后记

精彩书摘

  《民事执行实务难题梳理与解析》:
  95.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的。以物抵债的裁定应在何时作出?
  答:法律未有明确规定。原则上应是拍卖后立即以物抵债,最迟不得超过评估期,如果超过评估期则应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方可。
  ——《甘肃三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复议案执行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10]执复字第12号),载《执行工作指导》2014年第3辑(总第51期),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版。
  评析:本案例明确了最后一次拍卖不成后,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截止时间。
  96.权利人依据约定以房抵债的调解书申请执行,要求法院向房屋和土地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完成过户手续,应否准许?
  答:不应准许。当事人对以房抵债生效法律文书或者调解协议申请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出具以房抵债裁定或者要求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当事人要求以房产清偿债务的,应当采取拍卖等执行变价措施。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人民法院严格审查各类虚假诉讼的紧急通知》(法明传[2013]359号)。
  评析:审判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在调解协议中以物抵债然后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再申请执行是虚假诉讼的最常见情形。此种行为危害甚大:一是个别清偿,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二是规避限购政策,扰乱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三是逃避契税负担,造成国家税收损失。故必须加以防范。
  此外,执行程序中,当事人达成以房抵债的和解协议,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定和向有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样可能存在上述“猫腻”。对于这种和解协议,实践中不少法院出于快速结案等考虑,往往会满足当事人的要求。我们认为,此种做法是错误的。执行和解协议应由当事人自主履行,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仅可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无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2006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规范执行和解工作的规定(试行)》第7条就明确规定,执行当事人自行协商以物抵债的,对该抵债物人民法院不出具法律文书。前述观点已经被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所采纳。在其最近发布一则案例([2016]最高法执监85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以物抵债是一种私法行为,属于执行和解的一种形式,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执行当事人抵债行为是否触犯第三人权益,不宜出具执行裁定书予以确认,以防止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或者通过执行裁定来规避行政审查等情形发生。本案中银公司明显存在选择性抵债的情形,并损害了工行市中支行公平受偿的权益。山东高院26-1号裁定应予撤销”。
  ……

前言/序言

  老问题未解决,新情况又层出不穷。这是执行人员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是我们对执行实务的研究不够吗?恐怕不见得。多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办理复议、监督、请示案件中,解决或明确了不少带有共性的疑难问题。各地高级法院也以疑难问题解答等形式出台过一些指导性意见。问题在于,基层执行人员或不同省份执行人员很难查阅到这些案例和指导性意见,或者虽可找到,但由于缺乏比较专业的导引,对相关裁判观点能否适用于自己承办的案件,心里没底。所以,我们想编写一本兼有工具、注释、导引功能的执行书籍。
  与现有的执行工具书较多偏重于法规、案例的单纯汇编罗列不同,本书具有以下特色:
  一是有所取舍。本书在内容上只收集执行人员通常难以找到的个案复函、裁判案例、疑难解答等,对于法律、司法解释以及司法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性问题,原则上均不收集。在案例的撷取上,本书也有所选择。所选案例大多系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案例。对一些观点值得商榷或者互相矛盾的裁判案例,果断放弃,或虽收录在卷,但对不当之处在评析部分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一点,是本书与“天同码”执行案例的最大不同。
  二是注重实用。选取的问题都是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剔除过时的问题和失效的文件,在形式上采用“问题——解答——依据——评析”的形式,让人一目了然,可为一线办案法官提供清晰的指引。特别是本书的“评析”部分,作者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规范阐释,注重实践提示,注重问题延伸,给读者带来相当丰富的信息量。
  三是确保有据。本书力求每一问题的答案都有出处,解答意见大多出自最高人民法院的个案答复或执行裁判观点。对最高人民法院未有过明确意见的问题,则主要参考编著者所在地方的省高院指导性意见。有些问题,实践中经常遇到,执行人员亟需答案,但由于找不到依据,只好忍痛割爱。
  我们相信,还有很多好的案例、有价值的指导性意见还躺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和各高级法院法官的抽屉里,可以说是“养在深闺人不识”。我们编著这本小书也有抛砖引玉的意思。因为,我们深深知道,这些内容都是广大执行人员所需要的,也是解决执行难所需要的。
  由于编著者学识有限,加上时间仓促,本书难免会有讹误错漏之处,请各位读者不吝指正。
法律实务前沿系列丛书:合同法争议焦点与裁判思路精析 【书籍信息】 书名: 合同法争议焦点与裁判思路精析 作者: 法学专家及资深执业律师团队 ISBN: (待定,模拟出版信息) 出版社: (模拟出版机构) 页数: 约 800 页 装帧: 精装 --- 内容简介:洞悉商事交易的法律脉络与裁判精髓 本卷《合同法争议焦点与裁判思路精析》是法律实务前沿系列丛书中的重要一册,专注于对当前商事活动中最为复杂、最具争议性的合同法领域问题进行深度剖析与系统梳理。本书并非对一般性合同法原理的复述,而是聚焦于司法实践中反复出现、检验法官裁判功力的“疑难杂症”,旨在为法律工作者提供一套具有前瞻性、操作性极强的法律分析框架和裁判思路指引。 我们深知,合同法作为民商法的基石,其规范对象涵盖了经济生活的所有层面。然而,随着市场经济形态的演变,新型合同关系不断涌现,旧有法律条文在面对新业态(如平台经济、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许可交易等)时,显现出解释上的困境。本书正是立足于此种实践需求,通过对海量最新司法判例的精选、对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意见的深入解读,以及对各地高级法院裁判观点差异的比较研究,构建起一套立体化的合同争议解决模型。 第一部分:合同的成立与效力——“意思表示”的再认识 本部分对合同成立阶段的诸多陷阱进行了详尽的论述。重点探讨了: 1. 要约邀请的界定与反悔机制: 区别于传统理论对要约与要约邀请的简单划分,本书结合电子商务平台展示、招股说明书等场景,分析了在何种情况下,一方可以合法撤销或变更其“初步意思表示”,以及由此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的边界。 2. 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与“不合理限制”的量化标准: 针对金融借贷、保险合同、建筑工程分包等领域中格式条款的滥用现象,本书详细梳理了法院在审查“排除或减轻”出卖人/提供方责任条款时,所采纳的实质公平与程序公正的衡量标准,并辅以多案例分析证明“明显不合理的”条款如何被认定为无效。 3.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效力: 深入剖析了“默示条件”的判断难点,尤其是在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重大资产处置等涉及多主体利益的交易中,如何界定生效条件的成就与否,以及一方当事人恶意阻碍条件成就时的法律后果。 第二部分:合同的履行、抗辩与违约责任——从金钱给付到特定义务的履行 在合同履行层面,本书的着力点在于解决“如何让合同义务真正落地”的问题,这恰恰是实务操作中最具挑战性的环节。 1.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与止于何时: 不仅梳理了《民法典》规定的不安抗辩权要件,更关注了抗辩权的“过度行使”问题。例如,在供货合同中,面对合理的担忧,供应商行使抗辩权后,如果对方随后提供了“部分担保”,抗辩权是否应部分解除?以及因滥用抗辩权而导致的违约责任承担。 2. 继续性合同的解除与情势变更: 重点解析了在能源供应、特许经营等长期持续性合同中,如何判断“情势变更”是否达到使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的程度。书中提出了一个基于“未来履行成本的显著增加幅度”的分析模型,用以量化情势变更的门槛。 3. 可撤销履行拒绝的界限: 对于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质量瑕疵或拒绝配合履行(如不提供必要验收文件)的情况,详细论述了受领方行使拒绝履行权的合法范围,并区分了拒绝履行与直接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差异。 第三部分:典型合同的疑难类型与裁判进阶 本部分针对当前经济活动中高频出现的复杂合同类型,提供了极具针对性的指引: 1. 买卖合同中的所有权保留与风险转移: 结合司法解释,探讨了在分批交付、加工承揽等复杂买卖场景中,所有权保留条款的公示效力,以及风险转移时间点与权属转移时间点的“脱钩”处理方式。 2. 建设工程合同的包工包料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针对司法实践中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界定(是否包含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如何对抗抵押权人)进行了详尽的论证和实务操作建议。 3. 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的边界: 在技术密集型产业中,如何区分“使用许可”与“所有权转让”,尤其在许可合同中约定“买断”条款或“排他性”条款时,裁判机关对合同性质的认定标准变化。 本书特色与价值定位 本书最大的特色在于其“问题导向型”结构。我们不满足于介绍法条,而是紧密围绕“法条在实践中是如何被法官理解和应用的”这一核心问题展开。书中大量引用了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案例和指导性案例的裁判理由,力求揭示裁判者背后的利益衡量逻辑。 本书是律师、公司法务、法官助理以及法学研究人员处理复杂商事合同争议案件的必备工具书。它将帮助读者从被动适用法条转变为主动构建有利于己方主张的法律论证体系,有效提升解决合同纠纷的精准度和效率。通过本书的学习,读者将能够深刻理解合同法在动态市场环境下的生命力与应变之道。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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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浏览这本书的介绍时,我被其中“难题梳理与解析”这几个字深深吸引。这意味着这本书并非泛泛而谈,而是聚焦于民事执行过程中那些最棘手、最让从业者头疼的问题。我一直认为,真正的法律智慧体现在对复杂情况的应变能力上,而不仅仅是对基本原则的掌握。因此,我期待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些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的解析,能够帮助我突破思维定势,在处理疑难案件时,能够更加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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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这本书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够拓宽我在民事执行领域的视野,尤其是在面对一些疑难杂症时,能够找到一些新的思路和方法。市面上关于执行的教材和专著并不少,但很多都偏重于理论框架的搭建,对于实务操作中的具体细节和变通之处,往往着墨不多。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填补这方面的空白,通过案例分析、实务技巧的梳理,来帮助我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那些“硬骨头”。我非常期待书中能够出现一些“干货”,比如一些非常规的执行手段、一些对于模糊法律规定的解读,甚至是关于如何应对各种“老赖”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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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书名来看,《民事执行实务难题梳理与解析》给我的感觉是,它不仅仅是对现有法律法规的简单罗列,更侧重于对实践中普遍存在、但又难以解决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这让我联想到,书中很可能包含了作者在长期的实务经验中总结出的宝贵心得,以及对一些模糊地带的清晰界定。我希望作者能够站在读者的角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那些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并结合具体的案例,将理论与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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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封面设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第一印象。没有那种常见的、过于学术化的封面,而是采用了一种更为内敛、沉稳的风格,深邃的蓝色背景搭配着烫金的标题,透露出一种专业与权威感,但又不失亲和力。封面上方的简洁留白,以及下方恰到好处的书名和作者信息,都显得非常考究。翻开书本,纸张的触感也相当不错,有一定的厚度,不易洇墨,这对于经常需要做笔记的我来说,是个非常重要的考量。更吸引我的是,书本的装帧工艺看起来非常扎实,能够经受住频繁的翻阅,这让我对书中内容的深度和价值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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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常在选择法律类书籍时,会特别关注其逻辑结构是否清晰,以及论述是否能够层层递进,引导读者逐步深入理解复杂的问题。这本书的目录设计就显得十分用心,将繁杂的民事执行实务问题,按照不同的模块、不同的阶段进行了细致的划分,例如从立案执行到财产查控,再到分配执行,条理非常清晰。每一章节的标题都直指核心难点,并且副标题也进一步明确了该章节的具体内容。这种结构上的清晰,让我能够迅速定位自己感兴趣或需要解决的执行难题,而无需大海捞针。我预感,这本书的行文风格也应该会延续这种严谨的逻辑性,避免空泛的理论说教,而是能够深入分析问题,并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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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有所值,产品质量杠杠的,价格公道,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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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还不错,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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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规定执行梳理,商品评价评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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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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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超过10个字就有京豆,干嘛不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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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错的实务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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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速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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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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