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指南:勞動爭議典型案例裁判指引與律師提示

訴訟指南:勞動爭議典型案例裁判指引與律師提示 下載 mobi epub pdf 電子書 2025

梁楓 著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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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法製齣版社
ISBN:9787509393918
版次:1
商品編碼:12347877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8-04-01
用紙:膠版紙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深入洞察新法律政策,全麵解讀鮮活司法案例:

  精選典型案例,分析成敗得失,探尋勝訴之道

  專業律師解析,點明常見風險,提示應對之策


內容簡介

本書通過對近年來全國各地法院發布的大量勞動爭議案件進行梳理,結閤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在勞動法業務方麵的豐富經驗,選取司法實踐中普遍、具代錶性的典型案例判決,進行深入解讀、分析和研判,具有超強的實用價值和現實意義。

本書具有以下“五大特點”:

1.案例覆蓋範圍廣。在全國發生勞動爭議較多地區的法院近年來嚮社會發布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例中,精選瞭具代錶性的案件類型,涵蓋瞭當前勞動爭議案件的主要爭議焦點。

2.提示訴訟策略和技巧。通過真實發生的案例,還原訴訟過程,從勝訴判決中總結成功經驗,從敗訴判決中分析失誤原因,通過案例學習和解讀熟練掌握訴訟應對技巧。

3.緊密結閤司法審判實務。“打贏官司纔是硬道理”。分析案例的目的是為瞭在司法審判中獲得勝訴。本書特設“審判者說”部分,方便瞭解法官思維,進一步分析案件成敗原因。

4.指引人力資源管理實踐。亡羊補牢猶未晚,防患未然放長遠。本書從勞動爭議處理過程深入分析,從而警示和指引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管理,大限度降低和避免勞動爭議風險。

5.法律條文索引方便快速找到相關案例。本書結閤律師一綫實務經驗,特彆設計法律條文索引,方便讀者在研讀法律條文,快速檢索相關案例,進一步加深對法律的理解。


作者簡介

  梁楓,著名勞動法律師、人力資源法律專傢,現為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閤夥人,擔任北京市律師協會勞動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學會常務理事兼勞動法分會副會長、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理事等職,梁楓長期緻力於公司法、勞動法、商業秘密、爭議解決等領域法律實踐與研究,專長於公司治理、人力資源戰略運營與管理實踐中的法律事務與解決方案。梁楓曾獲得北京市“十佳勞動法專業律師”榮譽稱號、多次入選Chambers、The Legal 500等國際法律評級機構評選的中國及亞太地區勞動法領域“領先律師”,齣版有《咫尺匠心:傑齣勞動法律師辦案手記》《忍不住的關懷——我為什麼勸當事人不打官司》《防火牆:人力資源法律風險提示全書》等多部專著。中央電視颱、人民日報、法製日報、北京晚報、北京青年報、《中國企業傢》雜誌、《北京律師》雜誌、中國律師網等新聞媒體對梁楓多次進行過專訪和報道。


目錄

第一章 確認勞動關係糾紛

關鍵詞:勞動關係 勞務關係

1. 簽兼職協議掩蓋事實 法院認定存在勞動關係 / 003

2. 工作資料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開具虛假證明反食其果 / 007

3. 在校學生也可能形成勞動關係 / 011

4. 員工宿捨內一氧化碳中毒訴求確認勞動關係被駁迴 / 015

5. 內退職工入職其他企業,符閤勞動關係特點的認定為勞動關係 / 018

6. 企業拒絕為員工辦理退休手續 繼續工作勞動關係延續 / 021


第二章 未簽訂勞動閤同二倍工資糾紛

關鍵詞:勞動閤同簽訂 二倍工資

7. 公司未簽訂勞動閤同 依法承擔支付二倍工資後果 / 027

8. 未簽勞動閤同二倍工資 勞動閤同造假 單位被罰20萬 / 031

9. 人事主管未簽訂勞動閤同,法院判決企業無需支付二倍工資 / 038

10. 員工協議不能代替勞動閤同 企業仍需支付未簽勞動閤同二倍工資 / 042

11. 雙重勞動關係中未簽訂勞動閤同不支付二倍工資 / 045

12. 因員工原因未續簽勞動閤同企業不承擔責任 / 048

13. 股東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亦需簽訂勞動閤同 / 052

第三章 勞動閤同的履行與變更糾紛

關鍵詞:勞動閤同履行 變更工作地點 調崗降薪

14. “同工同酬”不等同於相同崗位、等額薪酬 / 059

15. 待崗員工也有權得到達標生活費 / 062

16. 用人單位不得違法單方安排勞動者待崗 / 065

17. 用人單位變更勞動閤同 應與勞動者協商一緻 / 069

18. 擅自調崗至異地 員工可以說不 / 073

19. 與勞動者協商變更勞動閤同需提供具體崗位 / 076

20. 業務終止無法提供原崗位,企業依情勢變更調崗閤法 / 080

第四章 規章製度糾紛

關鍵詞:規章製度 員工手冊 民主程序 公布實施

21. 母子(關聯)公司的規章製度不能直接混用 / 085

22. 企業不得僅以會議形式確認職工違反規章製度 / 089

23. 未經民主程序的“末位淘汰製”應淘汰 / 093

24. 單位考勤管理不嚴 以曠工為由解除閤同難以成立 / 098

25. 企業規定員工曠工罰款被認定為無效 / 102

26. 是否虛假報銷引爭議 解除勞動閤同依法補償 / 106

第五章 休息休假糾紛

關鍵詞:休息休假 帶薪年休假 法定節假日

27. 年休假天數標準須從“頭”計算 / 113

28. 單位自行安排的休假不能當然抵消帶薪年休假 / 116

29. 僞造就診記錄 被單位閤法解除勞動閤同 / 120

30. 提交虛假病假條“賠瞭夫人又摺兵” / 124

31. 使用微信請病假,應注意保管好微信記錄 / 128

32. 企業接收請假手續≠不追究此前未按規定請假的行為 / 132

33. 企業按最低工資發放加班費,員工領取的不構成默示同意 / 136

34. 全日製勞動閤同“一分為二”,法院認定“閤二為一” / 140

35. 閤法綜閤計算工時工作製度下企業無須支付額外費用 / 144

36. 企業安排員工值班 值班期間可以休息的無需支付加班費 / 147

第六章 社會保險糾紛

關鍵詞:社會保險 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待遇

37. 用人單位未繳社保 須承擔工傷待遇賠償 / 153

38. 不符閤退休條件的員工 為何仍有權獲得傷殘就業補助 / 159

39. 勞動者受傷後 單位否認存在勞動關係敗訴 / 164

40. 用人單位辦理工傷保險待遇前要求勞動者簽訂的免責協議無效 / 167

41. 已簽訂的工傷賠償協議顯失公平可撤銷 / 171

42. 已賠付的商業保險不能抵償工傷保險待遇 / 175

43. 獲得第三人賠償後,勞動者仍有權主張工傷保險待遇 / 179

44. 未辦招工手續緻使離職員工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公司應予賠償 / 183

45. 寬限期不是免責期,企業應支付空檔期産生醫療費中醫保可報銷部分 / 186

第七章 女職工權益保護糾紛

關鍵詞:女職工孕期、産期、哺乳期 流産産假

46. 懷孕期間被降薪 法院判決補足差額 / 191

47. 用人單位醫療期內解除勞動閤同未獲支持 / 195

48. 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 企業須補足差額 / 199

49. 勞動者隱瞞婚姻狀況不影響勞動閤同的履行 / 203

50. 員工懷孕未告知單位 法院認為屬違法解除 / 206

第八章 用人單位經營管理糾紛

關鍵詞:營業執照齣藉 承包經營閤夥人

51. 齣藉營業執照仍需承擔“老闆”責任 / 213

52. 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但仍繼續經營的仍具有用人單位主體資格 / 217

53. 公司內部承包經營 不能取代勞動關係 / 220

54. 齣租車司機與公司簽訂承包經營閤同自負盈虧不構成勞動關係 / 224

55. 齣租車公司用工需規範,掛靠人員工傷問題不容忽視 / 227

56. 企業內部業務調整不屬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 234

57. 閤夥人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 / 238

第九章 商業秘密保護與競業限製糾紛

關鍵詞:商業秘密保密 競業限製

58. 在職期間隨工資發放“保密費”不視為競業限製補償 / 243

59.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製義務依法應承擔違約責任 / 249

60. 企業未支付競業限製補償 競業限製協議不當然無效 / 255

61.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競業限製協議應送達員工 / 259

第十章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閤同糾紛

關鍵詞: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閤同 終止勞動閤同經濟補償、賠償金

62. 未開具離職證明造成損失 原單位應當賠償 / 265

63. 違約金約定對企業具有約束力 / 269

64. 關聯公司相繼用工 解除閤同補償年限閤並計算 / 273

65. 單位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閤同而未簽訂受到懲罰 / 279

66. 事業單位職工有權獲得違法解除勞動閤同的經濟賠償 / 284

67. 員工提供虛假工作經曆入職,企業解除勞動閤同閤法 / 288

68. 員工利用公司資源乾私活,公司有權解除勞動閤同 / 291

69. 電子數據是否可以作為認定勞動者嚴重違紀的證據 / 295

70. 企業未安排危害作業員工進行離崗檢查不能解除勞動閤同 / 298

71. 用人單位能否以員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為由解除閤同 / 302

72. 經理收取下屬禮金200元被解除勞動閤同,冤不冤? / 306

73. 企業與員工均享有閤同解除權時先行使的權利優先 / 309

第十一章 勞動者賠償糾紛

關鍵詞:勞動者賠償損失責任

74. 勞動者過失緻用人單位財産損失 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 315

75. 勞動者故意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 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 318

76. “戶口進京”違約金無效 員工提前辭職應賠償 / 324

77. 企業不得就入職培訓約定服務期並要求離職員工支付違約金 / 329

第十二章 勞務派遣及涉外勞動關係糾紛

關鍵詞:勞務派遣 外國人就業 就業許可證

78. 用工單位未依約支付補償 派遣單位不承擔連帶責任 / 335

79. 外國人在中國未依法取得就業證 訴求未獲支持 / 340

80. 與用人單位未建立勞動關係的員工與用工單位不構成勞務派遣關係 / 344

第十三章 特彆關注:最高人民法院通報案例

關鍵詞: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案例

81. 中興通訊(杭州)有限責任公司訴王鵬勞動閤同糾紛案 / 349

82. 王明德訴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案 / 351

83. 勞動者在公司拖欠勞動報酬時無權留置公司車輛

——長三角商品交易所公司訴盧海雲返還原物糾紛案 / 355

附  錄

附錄一 法律條文索引 / 363

附錄二 相關民事案由 / 398

後記 / 401

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勞動法業務簡介 / 403


精彩書摘

  1. 簽兼職協議掩蓋事實 法院認定存在勞動關係

  案情簡介

  2014年10月,北京某谘詢有限公司(簡稱“某公司”)起訴至法院稱:我公司於2013年5月2日與張某簽訂瞭《兼職工作閤同書》,明確雙方法律關係為兼職勞務關係,期限為2個月。張某工作崗位係業務員,不坐班,我公司不對其進行考勤。張某月工資為3000元,我公司已實際按此數額以現金形式發放。張某在我公司工作至2013年7月31日,後自己申請辭職。2013年7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雙方未簽訂勞動閤同。我公司為張某繳納瞭2013年5月至7月的社會保險,該費用應由雙方共同承擔。故我公司訴至法院,請求:1.確認張某與我公司於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間不存在勞動關係;2.判令我公司不支付張某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間未簽訂書麵勞動閤同的雙倍工資差額3000元;3.判令我公司不支付張某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間扣除工資中的保險費4410元。

  一審判決後,某公司不服,持原訴理由上訴請求二審法院改判支持其原審全部訴訟請求。張某同意原審判決。

  審判者說

  一審法院認為,勞動者的閤法權益受法律保護。關於雙方在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的問題,雙方雖然簽訂的是《兼職工作閤同書》,但該閤同書約定工資支付方式、管理方式及對於兼職期間考核是否閤格後的處理方式等均符閤勞動關係的特點,同時結閤被告的檔案保管方式、社會保險繳納情況,法院認定雙方建立勞動關係。

  關於返還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間在工資中扣除社會保險費的請求。本案中,雙方均認可被告的工資為現金發放。但在訴訟中,原告未嚮法院提交工資發放記錄。因此,法院采納被告關於原告在其工資中扣除瞭公司應承擔的社會保險部分、每月隻發放工資1534元的主張。現被告同意按照社會保險記載的繳費基數3500元來核算其應承擔的社會保險數額,並同意在工資中扣除,法院對此不持異議。原告的該項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某公司與張某雖然簽訂的是《兼職工作閤同書》,但從閤同的內容可以看齣張某在某公司的管理下從事公司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且張某所提供的勞動是某公司業務的組成部分,故原審法院據此情形並結閤張某的檔案保管、社會保險繳納情況認定雙方於2013年5月2日至7月31日存在勞動關係並無不當。雙方所簽《兼職工作閤同書》於2013年7月1日期滿後,張某仍在某公司工作,但某公司未與張某簽訂書麵勞動閤同,故原審法院判令某公司自2013年7月2日起嚮張某支付未簽勞動閤同二倍工資至2013年7月31日亦無不當。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支付周期編製工資支付記錄,並至少保存二年備查。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勞動報酬問題産生爭議時,在二年保存期間內,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在某公司未能提交工資支付記錄的情形下,原審法院采信張某關於某公司在其工資中扣除瞭社會保險費用、每月隻發放1534元工資的主張是正確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傢規定為本單位職工繳納應由單位負擔部分的社會保險,故某公司應將在張某工資中多扣除的社會保險費予以返還,原審法院依據張某的社會保險繳費情況核算的返還數額並無不當。

  審理結果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2014〕西民初字第23945號民事判決書(節選):

  一、確認原告某公司與被告張某在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至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期間存在勞動關係;

  二、本判決生效後七日內,原告某公司支付被告張某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至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期間未簽訂勞動閤同的二倍工資差額三韆元;

  三、本判決生效後七日內,原告某公司支付被告張某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至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期間在工資中扣除的社會保險費三韆三百一十八元;

  四、本判決生效後七日內,原告某公司為被告張某開具離職證明。

  五、駁迴原告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15〕二中民終字第01817號民事判決書(節選):

  駁迴上訴,維持原判。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理機關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判決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齣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麵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閤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麵勞動閤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麵勞動閤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麵勞動閤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閤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閤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麵勞動閤同的,應當嚮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閤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閤同之日起嚮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彆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迴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

  金誠同達 研析與提示

  本案中,經過兩級法院審理,公司一方均敗訴。究其原因,與公司在關鍵法律問題的認識方麵存在誤區大有關係。公司認為,與勞動者簽訂瞭《兼職工作閤同書》,明確雙方法律關係為兼職勞務關係,進而認為雙方為勞務關係,實屬對勞動關係、勞務關係的誤解。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為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並不僅僅看雙方之間的書麵約定,還要從勞動關係的構成要素方麵判斷雙方之間的關係是否符閤勞動關係的基本特徵。如符閤,則雙方之間的法律關係為勞動關係,而無論雙方簽訂什麼樣的閤同或協議;如不符閤,則雙方不構成勞動關係。司法實踐中,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及法院,均會根據主張勞動關係成立一方當事人(多為勞動者一方)的請求事項,結閤雙方提供的證據判斷雙方之間的關係。比如在前述案件中,法院即通過工資支付方式、管理方式及對於兼職期間考核是否閤格後的處理方式等均符閤勞動關係的特點,由此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結閤本案判決及類似案例,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簽訂閤同或協議時,應引起足夠注意和重視。

……


法律實務前沿:商業閤同談判與風險控製 深度解析 本書簡介 在當今復雜多變的商業環境中,閤同是企業運營的基石,也是風險防範的關鍵屏障。《法律實務前沿:商業閤同談判與風險控製》並非側重於勞動爭議的特定領域,而是聚焦於更為宏觀、貫穿所有商業活動的閤同生命周期管理。本書旨在為企業管理者、法務人員以及渴望精進商業法律實務技能的律師,提供一套係統、實用的閤同風險識彆、談判策略製定及履約風險控製的綜閤指南。 本書的核心價值在於其前瞻性和實操性。它深刻剖析瞭當前商業交往中主流閤同類型的演變趨勢,如技術許可閤同、供應鏈采購閤同、跨境貿易閤同等,並結閤近年來最新的司法解釋和市場慣例,構建瞭一套從閤同起草到終結的全流程風險防控框架。 第一部分:商業閤同的戰略性視角與談判藝術 本部分將商業閤同的簽訂提升到戰略決策層麵,探討如何在交易初期就植入風險防範機製。 第一章:閤同戰略定位與交易架構設計 本章超越瞭傳統閤同條款的羅列,強調從商業目標齣發進行閤同設計。內容涵蓋如何根據交易的復雜程度和參與方關係,選擇最閤適的閤同形式(如框架協議、主閤同與從閤同體係、閤資協議等)。重點分析瞭“軟法”與“硬法”的結閤運用,即如何通過公司章程、內部規章等軟性約束與閤同硬性條款相互配閤,實現更穩固的閤作關係。 交易結構優化: 針對M&A、大型項目閤作中的多方閤同關係,提供結構化搭建的實操建議,確保權利義務的清晰界定和責任的有效隔離。 商業保密與知識産權的戰略保護: 深入探討在談判初期,如何通過“保密意嚮書”(Letter of Intent, LOI)與“保密協議”(NDA)的銜接,實現信息泄露的最低風險。對比分析不同司法管轄區下對商業秘密的保護力度及舉證要求。 第二章:高風險談判策略與心理博弈 商業談判的成敗往往取決於預設的底綫和臨場的應變能力。本章詳述瞭適用於復雜商業談判的現代策略模型。 “BATNA”與“ZOPA”的深度應用: 詳細解析瞭如何科學計算己方的“最佳替代方案”(BATNA)和“可達成協議區域”(ZOPA),並教授如何在談判中有效隱藏或適時揭示這些關鍵數據。 議價籌碼的構建與展示: 探討瞭除價格外的非貨幣化籌碼(如付款條件、排他性、爭議解決地選擇等)的價值評估與運用。特彆分析瞭在麵對強勢對手時,如何通過“錨定效應”和“框架效應”引導談判走嚮。 談判過程中的閤規性審查: 強調在談判的任何階段,都必須同步進行反壟斷審查、外匯管製閤規性審查,防止因談判中的不當承諾導緻未來履約風險。 第二部分:閤同關鍵條款的深度解析與陷阱規避 本部分是本書的實務核心,針對商業閤同中最易引發爭議、最能體現風險的條款進行逐一解構和重構。 第三章:付款條件、擔保與信用風險控製 資金安全是商業閤同的生命綫。本章著重於構建多層次的付款保障體係。 分期付款與裏程碑付款機製的精細設計: 如何設定清晰、可量化的驗收標準,避免因“隱性條件”導緻的付款延期。提供一套適用於工程承包和軟件開發項目的裏程碑設定模闆。 擔保與抵押的效力評估: 梳理瞭各類擔保(保證、質押、抵押)在不同資産類型上的設立要求和對抗第三方的效力。重點分析瞭境內外擔保的交叉適用及法律衝突問題。 信用風險的動態監控: 介紹如何通過閤同條款約定,在交易過程中動態調整付款條件,例如基於對方的財務狀況惡化而要求增加保證金或提前支付部分款項的“期中調整權”。 第四章:違約責任、損失計算與免責條款的邊界 違約條款的設計直接決定瞭爭議解決的成本與結果。 懲罰性違約金與可預見性原則: 深入分析法院對違約金過高的調整尺度,提供如何論證“損失的不可預見性”的實務技巧,以支持約定的高額違約金。 損害賠償範圍的精確限定: 區分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包括利潤損失)和機會成本。教授如何在閤同中通過明確的“排他性條款”來排除某些高昂的間接損失,平衡風險分配。 不可抗力條款的實戰化運用: 探討在全球供應鏈中斷、疫情等新型風險下,如何對傳統不可抗力條款進行現代化改造,增加“情勢變更”或“商業睏難”的救濟路徑,而非僅僅依賴傳統的自然災害定義。 第三部分:履約管理、爭議預防與解決機製 成功的閤同管理在於預防爭議的發生,並在爭議發生時能迅速、高效地解決。 第五章:閤同履行過程中的動態管理與文件留存 很多訴訟的敗訴並非源於閤同條款本身,而是源於履行過程中的證據缺失。 溝通記錄與工作日誌的法律效力: 強調所有重要決策和變更都必須通過書麵(郵件、即時通訊工具的規範化記錄)確認。提供一套高效的“閤同履約關鍵節點文件清單”。 變更管理流程的剛性化: 針對閤同履行中不可避免的變更需求,建立嚴格的“變更單”或“補充協議”審批流程,杜絕口頭授權帶來的風險。 第六章:爭議解決機製的選擇與配置 本書對不同爭議解決途徑的適用場景進行瞭深入對比分析。 仲裁與訴訟的適用性分析: 對比瞭仲裁的保密性、執行效率與訴訟的司法審查權限。特彆針對涉外閤同,詳細介紹瞭國際商事仲裁(如ICC、SIAC)的關鍵規則和時間周期預估。 調解在商業糾紛中的前置地位: 倡導在閤同中設立強製性“分級爭議解決機製”(Escalation Clause),即先內部協商,後管理層會談,最後訴諸正式程序,以期在低成本階段化解矛盾。 仲裁裁決與法院判決的承認與執行: 提供瞭中國法院對域外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重點,以及在“紐約公約”框架下跨境執行的難點與對策。 本書內容詳實,邏輯嚴密,旨在為商業法律實務人員提供一本立足於前沿商業實踐、具有高度實操指導價值的工具書。它關注的是企業在日常運營中簽訂的、關乎核心商業利益的各類閤同的整體健康度管理。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的編排設計非常人性化,這一點值得稱贊。即便我對法律術語不太熟悉,閱讀起來也不會感到吃力。封麵設計簡潔大氣,書的整體質感也很好,拿在手裏沉甸甸的,給人一種專業可靠的感覺。我之前在處理一些勞動糾紛時,確實感到無從下手,很多時候都因為不瞭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判例,吃瞭啞巴虧。這本書的齣現,就像是黑暗中的一盞明燈,照亮瞭我前進的道路。它沒有空洞的說教,而是通過一個個真實的案例,生動地展示瞭勞動爭議的發生、發展和解決過程。每一個案例後麵都附有詳細的裁判指引,這有助於我理解案件的核心爭議點,以及法院最終做齣判決的依據。同時,律師的提示也提供瞭很多實用的建議,這些建議往往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容易忽視的,但卻能在關鍵時刻起到決定性作用。總而言之,這本書的實用性非常強,對於需要處理勞動爭議的個人和企業來說,絕對是一本值得珍藏的寶典。它不僅教會我們如何“打官司”,更重要的是教會我們如何“避免官司”。

評分

這本書的實用價值遠遠超齣瞭我的預期。作為一名HR,我深知勞動爭議的復雜性和處理的難度,因此一直在尋找一本能夠提供係統指導和實際幫助的書籍。這本書的標題“訴訟指南:勞動爭議典型案例裁判指引與律師提示”就非常準確地概括瞭其內容,讓我一眼就看到瞭它的核心價值。翻閱目錄,我被其豐富的案例庫和詳盡的分析所震撼。書中收錄的案例都是現實生活中非常常見的勞動爭議糾紛,具有很強的代錶性。每一個案例都附有詳細的案情介紹、爭議焦點、裁判要旨以及詳細的法律分析。更令人驚喜的是,書中還提供瞭律師的實操提示,這些提示就像是一份份寶貴的經驗總結,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法律的適用,以及在實際工作中如何規避風險,處理糾紛。這本書不僅適閤法律專業人士,對於普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管理人員來說,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參考書。它能夠幫助我們樹立正確的法律意識,瞭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從而更好地維護自身的閤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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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這本書的初衷,是希望能對勞動法有一個更係統、更深入的瞭解。在工作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一些涉及勞動關係的問題,有些時候即使是齣於好意,也可能因為不瞭解法律規定而産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這本書的封麵設計就已經很吸引人瞭,那種嚴謹、專業的風格讓我覺得它一定能幫到我。閱讀瞭之後,果然沒有讓我失望。它不是那種枯燥乏味的法律條文匯編,而是通過大量的典型案例,將抽象的法律條文具體化、形象化。每一個案例都經過精心的挑選,涵蓋瞭勞動爭議的方方麵麵,從入職、在職到離職,每一個環節都可能齣現問題。裁判指引部分尤其精彩,它不僅給齣瞭最終的判決結果,更重要的是分析瞭判決的法律依據,以及法院在審理案件時會考量的關鍵要素。這對於我們理解法律的邏輯和判斷非常重要。而且,書中還提供瞭律師的提示,這部分內容非常有價值,它讓我們能夠站在專業的角度去思考問題,如何更好地維護自己的閤法權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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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非常值得深入研究的專業書籍。作為一名長期與勞動閤同、薪資福利、員工管理等問題打交道的企業管理者,我深知勞動爭議處理的復雜性和重要性。這本書的齣版,無疑為我們提供瞭一個非常有力的工具。它不僅僅是一本簡單的案例匯編,而是將理論與實踐緊密結閤,提供瞭一套完整的解決方案。書中對典型勞動爭議案例的精選,涵蓋瞭最常見、最具代錶性的問題,並且對每一個案例都進行瞭深入的剖析,從案件事實到法律適用,再到最終的判決結果,都進行瞭詳盡的闡述。這種細緻的分析,對於我們理解法律的邏輯和法院的判決思路至關重要。更讓我眼前一亮的是“裁判指引”和“律師提示”部分,這部分內容直接切中瞭實踐中的痛點,為我們提供瞭寶貴的參考和指導。它不僅告訴我們“應該怎麼做”,更重要的是解釋瞭“為什麼應該這樣做”,以及“這樣做的潛在風險是什麼”。這本書的深度和廣度都令人印象深刻,我相信它將成為我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參考資料,幫助我更有效地處理勞動爭議,規避法律風險,維護企業的閤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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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嚴謹的法律工具書,雖然我並非法律專業人士,但被其清晰的條理和詳盡的案例分析深深吸引。從封麵上“訴訟指南”幾個字就能看齣其實用性,而“勞動爭議典型案例裁判指引與律師提示”更是直指痛點,在當下勞動關係日益復雜的社會背景下,這本書無疑能為廣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寶貴的參考。我最欣賞的是其裁判指引部分,它將復雜的法律條文轉化為易於理解的案例情節,並且深入剖析瞭法院在類似案件中的判決思路,這對於理解法律的實際應用至關重要。即使是普通讀者,也能從中瞭解到哪些行為可能觸犯法律,哪些權益應該受到保護。書中對律師提示的加入,更是為讀者提供瞭一個更深層次的視角,瞭解專業律師在處理勞動爭議時會考慮哪些關鍵因素,以及如何規避潛在風險。每一次翻閱,都能發現新的亮點,它不僅僅是一本法律書籍,更像是一位經驗豐富的法律顧問,默默地為讀者指點迷津,提供瞭應對勞動爭議的強大武器。我特彆期待書中關於加班費、競業限製、解除勞動閤同等幾個熱門爭議點,不知道是否會有更加深入和細緻的講解,相信這會讓這本書的價值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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