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29歲的辛頓在亞拉巴馬州被捕,並被指控犯有兩項謀殺罪。雖然證據明顯不足,但他還是被關進瞭死牢。
命運的不公沒有將他擊垮,在等待執行死刑的時間裏,他成瞭一座燈塔——積極幫助身邊的人、聽獄友傾訴、組織讀書會,最後連獄警都會嚮他求助。他也始終沒有放棄為自由抗爭,堅信自己會有一天堂堂正正地從死牢走齣去。
最終在2015年,經美國最高法院核準,辛頓被立即釋放。齣獄後他宣傳司法改革,用自己例子鼓勵處於睏境中的人們堅持善良、積極地生活。
##雖然作者的人生經曆很精彩,可是這本書的結構並沒有那麼吸引人,再加上時間的過渡也很倉促,使得整本書可讀性並沒有那麼高。。。
評分##另一個安迪的故事,從來就沒有救世主,做人隻能靠自己啊!
評分##另一個安迪的故事,從來就沒有救世主,做人隻能靠自己啊!
評分##站在事件本身來說,主人公濛冤30年始終奮鬥不息努力抗爭,最終重獲自由,真的非常勵誌也很感人,很瞭不起;但行文中連篇纍牘地宣揚宗教的力量,愛與和平的反復吟唱確實會看得人很疲纍;再到入獄後的種種價值輸齣,身為一個堅決的死刑支持者更是感到百般不適。很佩服作者不為苦難所擊倒的正能量人生,但同時也實在是抵抗不瞭所謂“三觀不閤”的彆扭勁,讀不下去
評分##冤獄經曆之後,作者開始思考人生,他感悟到人們習慣用故事來概括你的一生,一個有開頭、中間、結尾的故事,一個事情發展有邏輯、有目的、有更偉大的原因的故事。我失去瞭生命中的三十年,我找尋著這個故事的目的。麵對如此錯誤、如此愚蠢的一切,我思索著其中的意義。其實我們都在這樣做。遭遇不幸時,我們要想方設法扛過去,要讓每件事情的結局都皆大歡喜。我們每一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存在有意義。我們希望自己的人生、自己的故事、自己做的選擇、自己沒有做的選擇,全部都有意義。死囚牢房讓我明白我們所有人的一切都有意義。我們怎樣活著,這意義重大。我們是選擇愛還是恨?是選擇幫助人還是傷害人?你無法知道哪一秒鍾是徹底改變你人生的時刻,所以你隻能在迴憶、反思中尋找這一時刻。相信我,這一刻你永遠也無法預見。這就是本書創作的目的所在。
評分##人生很難,唯有自救。
評分##不,你不知道。 光,不是上帝。 光,不是廢死。
評分##直到他說,絕望和憎恨是一種選擇,希望和信念也是,突然一陣驚醒的感覺,是啊,我們永遠都有選擇的自由,那麼我為什麼要選擇放棄。讀完那天想起豐縣的事,想起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某國,寫瞭幾句話被管理員判定激進意識形態(?)刪瞭,行吧,祝你有光明的未來。
評分##站在事件本身來說,主人公濛冤30年始終奮鬥不息努力抗爭,最終重獲自由,真的非常勵誌也很感人,很瞭不起;但行文中連篇纍牘地宣揚宗教的力量,愛與和平的反復吟唱確實會看得人很疲纍;再到入獄後的種種價值輸齣,身為一個堅決的死刑支持者更是感到百般不適。很佩服作者不為苦難所擊倒的正能量人生,但同時也實在是抵抗不瞭所謂“三觀不閤”的彆扭勁,讀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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