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寫的是“西方到來”之前的中國。18世紀的中國不是“不變”,而是存在著生機勃勃的“變革”,是對於潛在發展成為強大的、近代的中國有重要意義的改革時期。“耗羨歸公”是財政製度這一改革主要領域的頂點,它不僅解決瞭前朝遺存的種種問題,而且是對當時各種財政危機的有效的閤理化解決方案。各省實施改革,因地製宜,享有充分的自主權,成效顯著,有益於國計吏治民生。然而“耗羨歸公”並不能一勞改永逸地解決清朝財政存在的所有問題,改革從一開始就受到抵製,加上集權國傢的財政要求,社會經濟條件的變化,傳統經濟結構的根本性製約,後來的“耗羨歸公”政策輝煌不再。
這是一部“在中國發現曆史”的作品,是利用檔案細緻探討中國曆史的代錶作。
##清朝的財政閤理性關鍵之處在簡政放權和信息獲取,對於今朝或有啓示:流通稅嚮財産稅過渡、央地財政關係,大數據互聯互通……
評分##從《中國國傢治理的製度邏輯》的引用中跳到此書。作為外行從閱讀中能夠獲得的知識顯然是很有限的,但即使如此清中期財政管理(及政府運作)麵臨的問題的技術細節,仍然留下深刻印象。對於曆史存在很多粗糙的開腦洞的解釋,原來就覺得根基不牢,現在更覺得沒有對技術問題的瞭解和把握,大而化之的結論大多不可信。
評分##從《中國國傢治理的製度邏輯》的引用中跳到此書。作為外行從閱讀中能夠獲得的知識顯然是很有限的,但即使如此清中期財政管理(及政府運作)麵臨的問題的技術細節,仍然留下深刻印象。對於曆史存在很多粗糙的開腦洞的解釋,原來就覺得根基不牢,現在更覺得沒有對技術問題的瞭解和把握,大而化之的結論大多不可信。
評分##通過將火耗收入閤法化,為地方官員創造瞭一個可靠的公共支齣經費來源,以此取代瞭之前地方上以額外的加派、勒索和捐獻為主的非正式經費體係,初步建立起瞭地方財政管理製度。“以公完公”原則的確立標誌著國傢的正項收入與各省的公項收入之間的區分,使得各省各級行政機構可以擁有自己的閤法收入來源履行各自的職責。意識到虧空並不是官員道德而是製度問題,這一認識是中國國傢發展的重要步驟。與很多人想的不一樣,火耗歸公實際上解放瞭官僚和基層士紳。
評分##翻得很草,等待二刷吧
評分##從《中國國傢治理的製度邏輯》的引用中跳到此書。作為外行從閱讀中能夠獲得的知識顯然是很有限的,但即使如此清中期財政管理(及政府運作)麵臨的問題的技術細節,仍然留下深刻印象。對於曆史存在很多粗糙的開腦洞的解釋,原來就覺得根基不牢,現在更覺得沒有對技術問題的瞭解和把握,大而化之的結論大多不可信。
評分##帝製中國的行政體係有一個難解的“結”,那就是中央的統一管理和地方的有效治理之間的衝突,而官僚們道德化的思維傾嚮,以及行政技術手段的缺乏,讓這個“結”幾乎成為“死結”。在道德化的思維中,地方財政的虧空被認為是官員腐化所緻,而非製度問題;“輕徭薄賦”是儒傢的政治目標,加賦是不能觸碰的紅綫。於是,齣現瞭一種掩耳盜鈴式的狀況,非正式地加派和陋規雖提供瞭各級衙門的行政費用,但不被承認為製度的一部分,難怪康熙會說:“加派之名,朕豈受乎?”“火耗歸公”就是把這非正式的經費體係正規化,減輕百姓的負擔,雍正要的不是“仁政”的虛名。他利用“奏摺製度”保證瞭改革計劃的統一性,不讓各省的“火耗”納入戶部用來核算賦稅正項的“奏銷製度”,保證瞭地方的自主性。但這種成功也隻是行政層麵上的成功,而非製度結構上的革新。
評分##曾小萍,1979年畢業於美國加州大學伯剋利分校,獲博士學位。現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東亞語言文化係、曆史係教授,曾任哥倫比亞大學東亞研究所主任。著作有:《州縣官的銀兩:18世紀中國的閤理化財政改革》(1984年)、《近代早期中國的契約和産權》(閤編,2004年)、《自貢商人:近代早期中國的企業傢》(2005年)、《中國法律:知識、實踐與轉變(1530年代至1950年代)》(閤編,2015年)等。 譯者簡介:董建中,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副教授。譯著有:《州縣官的銀兩:18世紀中國的閤理化財政改革》(2005年)、《自貢商人:近代早期中國的企業傢》(2014年)、《君主與大臣:清中期的軍機處(1723—1820)》(2017年)、《馬背上的朝廷:巡幸與清朝統治的建構(1680—1785)》。
評分##以為是政治經濟學,結果是一本曆史流水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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