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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限制和例外这一问题构成了著作权与科技和社会发展这一紧张关系的阀门。每当技术的进步导致著作权人、使用者和社会利益平衡的破坏时,必然在限制和例外领域表现出来,并通过限制和例外的设立或取消而重新达致平衡。如果说著作权的核心是利益平衡精神,那么著作权的限制和例外则是这一平衡的体现者和实现者。无论是对胡戈的馒头事件等新型作品使用方式的分析,还是对新的阅读技术与传统著作权的关系处理,都需要洞察著作权限制与例外背后的哲学基础,把握新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利益调整,并通过行之有效的法律分析工具予以透析。就此而言,《《著作权的边界:信息社会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作者深入分析了著作权限制与例外的法律属性,澄清了国内理论界对此的模糊认识;创造性地提出了著作权边界的弹性和刚性两个分析维度,进而构建了一种能够兼具开放性、灵活性与适度确定性的著作权边界划定方法;通过阅读和分析大量原始资料,在国内首次深入分析了著作权边界的基准界标——三步检验法的含义,并较透彻地阐述了其功能与运用,添补了国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
内容简介
《著作权的边界:信息社会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研究》是关于研究著作权的专著,作者深入分析了著作权限制与例外的法律属性,澄清了国内理论界对此的模糊认识;创造性地提出了著作权边界的弹性和刚性两个分析维度,进而构建了一种能够兼具开放性、灵活性与适度确定性的著作权边界划定方法;通过阅读和分析大量原始资料,在国内首次深入分析了著作权边界的基准界标——三步检验法的含义,并较透彻地阐述了其功能与运用,添补了国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
《著作权的边界:信息社会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研究》共包括五章内容,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作者简介
朱理,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兼任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1997年毕业干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2003和200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分别获民商法硕士和博士学位,2006—2007年任教于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2007年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工作。在国内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合著作品两部,译著《数据库的法律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目录
导论
0.1 选题的缘起
0.2 选题的意义
0.3 对象定位、总体思路和研究方法
0.4 已有研究文献的回顾和评价
0.5 本书的难点和创新点
第一章 著作权的传统边界——著作权权利限制和例外
1.1 著作权限制和例外的初步界定——什么是限制和例外?
1.2 著作权限制和例外的具体形式
1.3 著作权限制和例外的正当性——利益平衡的工具
第二章 著作权传统边界的法律特征——边界的弹性与刚性
2.1 边界的弹性——传统限制与例外的立法模式
2.2 边界的刚性——传统限制和例外的法律性质
第三章 著作权边界的基准界标——限制和例外的国际标准
3.1 国际条约中的三步法检验法——三步检验法的“三步”发展史
3.2 世贸组织版权专家组裁决中的三步检验法——正确的结论与错误的方法
3.3 寻找适当的解释方法——利益衡平视野下的三步检验法
3.4 三步检验法的功能——立法准则与裁判准则
第四章 对著作权边界的超越——危机中的限制和例外
4.1 技术措施的越界——扼杀限制和例外
4.2 合同约定的越界——规避限制和例外
4.3 如何解决越界问题?
第五章 著作权边界的重构——我国著作权限制和例外的未来走向
5.1 我国著作权的现有边界
5.2 我国著作权边界的立法重构
5.3 我国著作权边界的司法重构——三步检验法作为裁判标准
5.4 以三步检验法适应信息社会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精彩书摘
0.3.2总体思路
本书的总体思路是:以著作权的权利限制和例外为主线,根据著作权的“传统界线——界线冲击——界线调整”的逻辑组织本书。在传统界线方面,探讨限制和例外的理论基础,包括限制和例外的根据、种类、法律性质等基本问题;然后以国际公约为依据,探讨限制和例外的国际标准及其理解,探讨其理论贡献与缺失。在界线突破方面,以前一部分为基础,检视在信息社会背景下现有限制和例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探讨技术措施和标准合同对限制和例外的冲击,研究技术措施和合同能否超越法定的限制和例外的界限。在界线调整方面,研究在信息社会背景下,未来的界线应该如何调整,如何才能保证使用者能够继续从限制和例外规定中获益。在每一个阶段,本书都尽力贯彻问题主导的立场。
0.3.3研究方法
在研究方法方面,本书将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以期能够取得具有创新性的成果。
首先是经济分析方法。在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问题上,无论是限制和例外的理论依据还是具体限制和例外的判断标准,经济分析都能够给予重要启示。例如,限制和例外整体上的交易成本解说、在自由使用具体判断上的市场失灵理论,都是需要给予重视的。国内以前的研究虽然涉及了经济分析理论②,但是其利用经济分析仅限于解释自由使用的一般合法性问题,没有涉及著名的市场失灵理论,更没有以此为基础提出判断的经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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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本书是在我的博士毕业论文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自2006年博士毕业以来,这篇文稿就一直静静地蛰伏在我老旧的笔记本电脑里。尽管承蒙北京大学出版社的错爱,早在三年前就拟定了出版计划,我却一直没有提交出版的激情。究其原因,除了由于职业和工作的变动而没有充足的时间修订文稿之外,更重要的则是由于对文稿的不满意,甚至轻视自己的作品。踏上法学研究之路已近十年,在系统阅读了波斯纳、尼默、金斯伯格、戈登等著名学者的大量著述之后,我似乎懂得了应该在适当的时候保持沉默。黄永玉先生曾经谈到,久与名作接近,年深日久,欣赏水平远远把自己的艺术实践水平抛在百里之后。眼光高了,先是看不起同辈的作品,最后连自己的劳作也轻蔑起来,干脆什么也不做,粘住手脚,掉进缸里完事。永玉先生慨叹,“艺术的蜜罐里,不知淹死过多少创造者”。①我或许就是一只掉进法学蜜罐里的笨拙的蜜蜂吧,只是还没有修炼到淹死的程度。是否还要出版这篇文稿?这个问题在我心中萦绕了许久。最终促使我决定将文稿付梓的,是看到自己的毕业论文被别人多次引用。这多少增加了我的信心。再加上看到坊间著作如潮,良莠不齐,泥沙俱下,不自觉地忽.然开始自信起来。这篇文稿毕竟是我自己的孩子,我为它付出了心血和汗水。它是我过去一段时间研究工作的一个小结,记载了我的思考历程。尽管它可能没有超越面前耸立的一座座高峰,但是它依然试图站在前人的肩上,竭力保持着“更上一层楼”的进取姿态。
法律的罗盘:当代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的深度透视 本书旨在对当代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进行一次全面而深刻的剖析,聚焦于知识产权在快速演变的社会经济结构中所面临的理论挑战与实践困境。我们深知,知识产权制度并非一套僵化的教条,而是需要不断在激励创新、促进文化传播与保障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动态平衡的法律艺术。本书将这种张力作为核心议题,力图为读者构建一个清晰、多维度的法律认知框架。 全书结构分为四个主要部分,层层递进,从宏观理论基础深入到微观的法律适用难题,并辅以对未来趋势的审慎展望。 --- 第一部分:知识产权的理论基石与当代重构 本部分首先回顾了知识产权(IP)制度的古典哲学基础,包括洛克式的劳动报酬理论、功利主义的激励机制,以及人格权保护的康德主义视角。我们详细考察了这些理论在信息技术革命冲击下的适应性与局限性。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价值冲突谱系 本章深入探讨了知识产权的内在价值冲突。我们不仅分析了“垄断性保护”与“公共领域扩展”之间的永恒拉锯,更引入了“注意力经济”背景下,信息产品独特性衰减对传统知识产权法理论模型的冲击。我们提出,在数据和算法成为核心生产要素的时代,传统的“作品”和“发明”的界定本身就需要被重新审视。 第二章: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统一与在地化实践 知识产权的国际体系,特别是TRIPS协定,构建了一个全球基准线。然而,各国在具体适用、尤其是涉及公共健康和教育方面的保留条款,体现了强烈的在地化需求。本章通过比较分析欧盟的数字单一市场战略、美国的判例演进以及发展中国家在专利可及性上的立场,揭示了全球治理框架下的“软边界”现象。我们尤其关注“趋同压力”与“主权例外”之间的微妙平衡。 第三章:新兴技术对知识产权客体边界的侵蚀 人工智能(AI)的崛起,对著作权和专利权构成了结构性挑战。AI生成内容的归属权问题、AI辅助创新的贡献认定、以及为训练AI模型所进行的大规模数据抓取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是本章探讨的重点。我们摒弃了简单地将AI视为“工具”或“作者”的二元对立,转而探讨构建一套适应“非人类主体创造力”的法律责任与激励新范式。 --- 第二部分:著作权法的结构性调整与适应 著作权法是知识产权体系中最贴近社会文化传播的部分。本部分聚焦于数字环境如何从根本上重塑了作者权利、传播者的角色以及作品的生命周期。 第四章:信息传播的“媒介中立”悖论 传统著作权法试图保持对作品的媒介中立性,但在互联网环境下,复制、发行和公开展示的行为被分解并重新聚合。本章分析了“信息存储”(Caching)、“链接”(Linking)和“搜索引擎索引”等行为在数字传播链条中的法律定性,尤其关注“技术中立性”原则在面对新型技术架构时的失效。 第五章:表演者、录音制品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重构 随着流媒体和用户生成内容(UGC)的爆发,对权利人授权的追溯变得极其复杂。本章深入研究了《WIPO版权条约》背景下,各国如何界定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O-SSP)的责任区间,探讨了“安全港”机制在应对大规模、自动化侵权时的效能,并分析了“通知-删除”(Notice-and-Takedown)制度的实际操作弊端,例如“滥用通知”对合法使用的挤压效应。 第六章:作者的经济权利与精神权利的数字困境 在数字交易中,作者对其作品的经济权利(如复制权、发行权)常常被一次性打包出售给聚合平台。本章考察了“合理报酬”的实现机制,特别是对“不公平的失衡合同”的司法干预潜力。同时,对于精神权利(如署名权、修改权),在作品被频繁二次创作和混音的“模因文化”中,其保护的边界如何被社会实践所模糊和重塑,也进行了细致的法理辨析。 --- 第三部分:专利制度的效率、激励与公共利益的再平衡 专利制度的核心在于通过时间限定的专有权来换取技术信息的公开。本部分关注在生命科学、标准必要专利(SEP)以及软件密集型领域中,专利制度面临的特殊挑战。 第七章:标准必要专利(SEP)的FRAND义务的实践迷宫 SEP的强制许可(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 FRAND)原则是现代电信、物联网和5G技术发展的关键。本章系统梳理了国际法院对FRAND条款中“公平”(Fair)和“合理”(Reasonable)的司法解释,对比了不同司法辖区在确定“许可范围”和“许可费率”时的技术考量差异。我们重点分析了“切断争议”(Patent Hold-out)和“反向抢劫”(Anti-hold-up)策略在许可谈判中的作用。 第八章:生物技术专利与生命伦理的交汇点 基因专利、干细胞技术和个性化医疗的发展,将专利法推向了伦理的深水区。本章讨论了“自然界存在的物质”是否可专利性,以及“人类基因组序列”的发现与发明的界限。我们着重分析了在公共卫生危机下,专利权的行使是否应当受到更为严格的“公共利益”制约,以及强制许可在特定情况下的启动条件与影响。 第九章: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的效力差异化 在不同法域中,实用新型制度作为一种“低门槛”的创新保护方式,其作用日益凸显。本章比较了实用新型的审查制度与发明专利的实质性审查差异,并探讨了这种制度设计如何影响中小企业(SME)的创新策略,以及其在快速迭代的轻工业设计领域中的适用性。 --- 第四部分:知识产权的未来:协同治理与制度韧性 最后一部分将视角投向未来,探讨知识产权制度如何应对更深层次的全球化和技术融合趋势。 第十章:非传统知识产权的法律地位与保护困境 地理标志(GI)、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商业秘密,代表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缘”地带。本章重点分析了商业秘密在信息泄露日益简便的背景下的保护难度,以及如何平衡企业内部信息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的界限。对于地理标志,我们考察了其在国际贸易中作为区域品牌标识的价值,以及如何防止“攀附”和“地理标志泛化”。 第十一章:跨境执法与司法合作的强化 数字经济意味着侵权行为的无国界性。本章探讨了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确定难题,以及各国在执行知识产权判决时面临的障碍。我们详细考察了国际条约框架下,如何有效协调“临时禁令”的跨国效力,以及在反假冒贸易便利化协定(ACTA)受挫后,如何构建新的多边执法合作机制。 第十二章:知识产权制度的韧性与可持续性 知识产权制度的最终目标是促进社会整体福祉。本章总结了当前制度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如专利流氓(PAE)活动对创新资源的消耗、数字鸿沟加剧对信息获取权的限制。我们主张,未来的知识产权法需要构建更强的“恢复力”(Resilience),通过优化许可机制、细化例外条款,确保制度的活力与社会公平的持续性。这要求法律制定者必须具备深厚的跨学科视野,以应对技术、经济和文化多重驱动下的持续变革。 --- 本书并非知识产权法的教科书,而是对既有法律框架的一次深度“压力测试”,旨在揭示其在应对二十一世纪复杂性时的理论张力与实践盲区。它为法律从业者、政策制定者以及关注创新与文化生态的学者,提供了一份批判性的分析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