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让我爱不释手、越读越有味的学术佳作。我一直以来对中国古代的官僚体系和法律制度都抱有浓厚的兴趣,而这本书,恰恰填补了我在这方面知识的空白。作者对清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的剖析,可谓是鞭辟入里,见微知著。他不仅仅是在梳理制度的沿革,更是在解读制度背后的权力结构和社会心态。我被书中对“奏事”和“批驳”环节的详细讲解所吸引,这清晰地展现了皇帝在司法过程中的核心地位,以及中央司法机构如何围绕着皇权展开运作。书中的许多细节,例如不同部门在案件处理中的职责划分,以及官员在奏报时需要注意的各种“规矩”,都让我大开眼界。这些细节的呈现,让清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不再是纸上的文字,而是活生生的历史图景。我特别欣赏作者在论述中引用的史料,既有官方文献,也有民间记载,多角度地展现了当时的司法实践。这本书的写作风格严谨而不失生动,学术性与可读性兼备,让我受益匪浅。
评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仿佛穿越回了那个朝气蓬勃又充满矛盾的清朝。我一直对清朝的法制有着模糊的概念,以为只是简单的“王法”,但这本书彻底刷新了我的三观。它以极其宏大的视角,展现了清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的复杂与精巧。作者对“督抚”和“刑部”等关键部门的职能划分,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我被书中关于“秋审”和“朝审”的详细介绍所吸引,这让我看到了清代司法体系在审判程序上的严谨性,以及对司法公正的追求。同时,书中也毫不避讳地揭示了制度的局限性,例如官员的徇私舞弊、人情的干扰等等,这让我对历史有了更真实、更客观的认识。作者的写作风格极其独特,既有学术的严谨,又不乏文学的色彩,读起来毫不枯燥。我尤其喜欢书中对一些著名案件的分析,将法律条文与当时的社会背景相结合,让我对案件的判决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这本书,无疑是中国古代法律史研究的里程碑之作。
评分这本书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的!我一直对清朝的刑罚制度感到好奇,特别是那些看起来匪夷所思的酷刑,总是让我脑补出各种戏剧性的场景。而这本书,则以一种极其严谨和学术的态度,揭示了清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背后运作的逻辑。它不仅仅停留在对刑罚的罗列,更深入地探讨了刑罚的制定、执行以及其背后所蕴含的社会、政治意义。我尤其对书中关于“审级制度”和“回避制度”的论述感到惊叹,这表明当时的司法体系并非完全草率,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程序正义的雏形。作者引用了大量的奏折、判例,让我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亲眼见证着官员们如何层层审批、如何权衡利弊。书中的案例分析尤其精彩,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具体的社会现实相结合,让我对“情法”的界限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虽然有些地方的论述非常专业,但我仍然能被作者清晰的逻辑和生动的语言所吸引。这本书让我明白,清朝的司法审判,既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也是权力博弈的舞台。它不仅展现了法律的冰冷,更流露出人性的温度与复杂。
评分一本让我惊叹不已的学术巨著!我一直对中国古代的官僚体系以及其运作方式充满好奇,而这本书,则以一种极其详尽和深入的方式,为我揭开了清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的神秘面纱。作者的功底深厚,对史料的驾驭能力令人叹为观止。书中对“部院”和“地方督抚”在司法过程中的互动关系,以及它们如何共同构筑起中央司法审判的层层关卡,进行了详尽的论述。我尤其对书中关于“奏折”的分析感到着迷,这不仅仅是官员的汇报,更是一种政治博弈的体现,反映了皇帝对司法权力的掌控和运用。作者对于“疑案”和“冤案”的处理方式的描写,让我看到了清代司法体系在追求公正过程中的努力与挣扎。即使在看似僵化的制度下,依然有人性的光辉和对公平的向往。这本书的叙事风格独特,既有宏大的历史视角,又有对微观细节的精准捕捉,让我仿佛身临其境,感受到了那个时代司法的脉搏。它不仅是一部关于法律制度的书,更是一部关于权力、人性与历史的深刻解读。
评分这本书让我彻底颠覆了对清朝司法审判的认知!我原以为清朝的司法体系只是简单的官僚机构,充满了各种不公和黑暗。但读完这本书,我才意识到,清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和精妙得多。作者通过对海量史料的深入挖掘,生动地展现了从中央到地方,从官员到百姓,在司法审判中的错综关系。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关于“刑名”和“钱粮”的区分,以及不同层级司法机构的职能划分。书中详细描述了在处理案件时,不仅要考虑法律条文,还要斟酌情理,甚至会受到政治风向的影响。这种多维度、立体化的审视方式,让我对当时官员的判案逻辑有了更深的理解。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冰冷刻画,更展现了人性在司法过程中的复杂博弈。我特别喜欢作者对案件审理流程的细致描绘,从初步审讯到最终奏报,每一步都有条不紊,充满了历史的厚重感。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清代司法制度的先进性和局限性,也让我对中国古代的法律传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绝非一本枯燥乏味的学术著作,而是充满智慧和洞察力的历史读物,强烈推荐给所有对中国古代历史和法律感兴趣的朋友!
评分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民法研究室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1995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四川大学法学院),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比较法学与法社会学。发表的主要论文有:《现代民法中的“人”》(《北大法律评论》),《追寻历史中的“活法”》(《中国社会科学》),《法律行为生效的“适法规范”》(《中国社会科学》)等。译著有:《美国法的变迁:1780-1860》(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损害与损害赔偿》(法律出版社),《欧洲侵权法:文本与评注》(法律出版社)等。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民法研究室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1995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四川大学法学院),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比较法学与法社会学。发表的主要论文有:《现代民法中的“人”》(《北大法律评论》),《追寻历史中的“活法”》(《中国社会科学》),《法律行为生效的“适法规范”》(《中国社会科学》)等。译著有:《美国法的变迁:1780-1860》(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损害与损害赔偿》(法律出版社),《欧洲侵权法:文本与评注》(法律出版社)等。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民法研究室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1995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四川大学法学院),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比较法学与法社会学。发表的主要论文有:《现代民法中的“人”》(《北大法律评论》),《追寻历史中的“活法”》(《中国社会科学》),《法律行为生效的“适法规范”》(《中国社会科学》)等。译著有:《美国法的变迁:1780-1860》(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损害与损害赔偿》(法律出版社),《欧洲侵权法:文本与评注》(法律出版社)等。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民法研究室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1995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四川大学法学院),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比较法学与法社会学。发表的主要论文有:《现代民法中的“人”》(《北大法律评论》),《追寻历史中的“活法”》(《中国社会科学》),《法律行为生效的“适法规范”》(《中国社会科学》)等。译著有:《美国法的变迁:1780-1860》(中国政法
评分魔戒》(英语:The Lord of the Rings,又名《指环王》)是一部由牛津大学教授兼语言学家J·R·R·托尔金创作的史诗奇幻文学作品。这个故事原是托尔金早年创作的儿童幻想小说《霍比特人历险记》(1937年)之续篇,但随着故事的发展逐渐变得恢弘庞大。此作品绝大部分完成于1937至1949年,约与二战期间相符,在某些方面亦受到该场战争的影响[1]。直至近年,《魔戒》一书仍是第二卖座的小说[2]。 常有读者将其误认为一“三部曲”,其实托尔金起初的构想是将本书同《精灵宝钻》组合成一个两卷的作品。但碍于经济原因,出版商在1954、1955年决定删掉《精灵宝钻》的部分,而只把《魔戒》分为三卷共六册出版,形成今天广为人知的《魔戒》三部曲。分别称作《护戒同盟队》、《双塔奇兵》、《王者归来》。其中每一部又分为两册出版,并收录了相关的背景资料。此后,《魔戒》一书被译为多种语言并重刷多次,成为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奇幻文学作品之一。 这个故事的原文名称,The Lord of the Rings(魔戒之王)指明了最主要的反派角色——黑魔王索伦,他创造了一枚戒指来统领其他戒指,并以此作为对抗甚至统治中土大陆的终极武器。故事开始于平静的夏尔,一个类似英国乡村的哈比家园,随着魔戒的争夺而横跨了整个中土大陆。主角包括霍比特人佛罗多·巴金斯、山姆·詹吉、梅里、皮平和他们的同伴游侠阿拉贡、矮人吉姆利、精灵莱戈拉斯,还有巫师甘道夫。 托尔金众多作品的写作主题、背景和其由来皆被大量研究过。尽管加入了大量的知识,《魔戒》剧情其实仅是托尔金自1917年以来写作之浩大史诗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他并自称该史诗的类型为“神话创作”(mythopoeia)[3]。影响《魔戒》的因素广泛来源於哲学、神话、宗教、对工业化的反对立场、作者前期作品与两次世界大战等[1]。一般认为《魔戒》为现代奇幻作品带来巨大的影响,“托尔金派”(Tolkienian和Tolkienesque)一字甚至为《牛津英语词典》所收录 [4]。 《魔戒》一书的历久不衰为流行文化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及参照。托尔金迷们创建了许多社群,亦出版了大量有关托尔金及其作品的书籍。《魔戒》正持续地衍生出不同作品,如艺术插图、音乐、电影、电视、广播剧、电玩游戏、同人文章等。 全书共分六篇: 第一篇:黑影重临(I: The Return of the Shadow) 第二篇:魔戒远征队(II: The Fellowship of the Ring) 第三篇:伊森加德的背叛(III: The Treason of Isengard) 第四篇:莫多之旅(IV: The Journey to Mordor) 第五篇:护根战争(V: The War of the Ring) 第六篇:王者回归(VI: The Return of the King) 托尔金原来打算集结成一册出版,但在二战后由于纸张短缺,他的想法未能付诸实现。小说最后只能分为三册出版:《魔戒首部曲
评分很好的书籍很好的学习必备佳品,,,,希望宣传能给力的,能越做也好,下次还会在来的额,京东给了我不一样的生活,这本书籍给了我不一样的享受,体会到了购物的乐趣,让我深受体会啊。
评分对于研究清朝的中央司法机关及其历史变迁有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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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ZZ]写的的书都写得很好,[sm]还是朋友推荐我看的,后来就非非常喜欢,他的书了。除了他的书,我和我家小孩还喜欢看郑渊洁、杨红樱、黄晓阳、小桥老树、王永杰、杨其铎、晓玲叮当、方洲,他们的书我觉得都写得很好。[SM],很值得看,价格也非常便宜,比实体店买便宜好多还省车费。 书的内容直得一读[BJTJ],阅读了一下,写得很好,[NRJJ],内容也很丰富。[QY],一本书多读几次,[SZ]。 快递送货也很快。还送货上楼。非常好。 [SM],超值。买书就来来京东商城。价格还比别家便宜,还免邮费不错,速度还真是快而且都是正版书。[BJTJ],买回来觉得还是非常值的。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所在来这里买书是非常明智的。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中国人讲“虚实相生,天人合一”的思想,“于空寂处见流行,于流行处见空寂”,从而获得对于“道”的体悟,“唯道集虚”。这在传统的艺术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因此中国古代的绘画,提倡“留白”、“布白”,用空白来表现丰富多彩的想象空间和广博深广的人生意味,体现了包纳万物、吞吐一切的胸襟和情怀。让我得到了一种生活情趣和审美方式,伴着笔墨的清香,细细体味,那自由孤寂的灵魂,高尚清真的人格魅力,在寻求美的道路上指引着我,让我抛弃浮躁的世俗,向美学丛林的深处迈进。合上书,闭上眼,书的余香犹存,而我脑海里浮现的,是一个“皎皎明月,仙仙白云,鸿雁高翔,缀叶如雨”的冲淡清幽境界。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NRJJ]希望下次还呢继续购买这里的书籍,这里的书籍很好,非常的不错,。给我带来了不错的现实享受。希望下次还呢继续购买这里的书籍,这里的书籍很好,非常的不错,。给我带来了不错的现实享受。
评分很好的书籍很好的学习必备佳品,,,,希望宣传能给力的,能越做也好,下次还会在来的额,京东给了我不一样的生活,这本书籍给了我不一样的享受,体会到了购物的乐趣,让我深受体会啊。
评分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民法研究室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1995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四川大学法学院),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比较法学与法社会学。发表的主要论文有:《现代民法中的“人”》(《北大法律评论》),《追寻历史中的“活法”》(《中国社会科学》),《法律行为生效的“适法规范”》(《中国社会科学》)等。译著有:《美国法的变迁:1780-1860》(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损害与损害赔偿》(法律出版社),《欧洲侵权法:文本与评注》(法律出版社)等。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民法研究室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1995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四川大学法学院),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比较法学与法社会学。发表的主要论文有:《现代民法中的“人”》(《北大法律评论》),《追寻历史中的“活法”》(《中国社会科学》),《法律行为生效的“适法规范”》(《中国社会科学》)等。译著有:《美国法的变迁:1780-1860》(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损害与损害赔偿》(法律出版社),《欧洲侵权法:文本与评注》(法律出版社)等。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民法研究室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1995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四川大学法学院),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比较法学与法社会学。发表的主要论文有:《现代民法中的“人”》(《北大法律评论》),《追寻历史中的“活法”》(《中国社会科学》),《法律行为生效的“适法规范”》(《中国社会科学》)等。译著有:《美国法的变迁:1780-1860》(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损害与损害赔偿》(法律出版社),《欧洲侵权法:文本与评注》(法律出版社)等。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民法研究室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1995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四川大学法学院),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比较法学与法社会学。发表的主要论文有:《现代民法中的“人”》(《北大法律评论》),《追寻历史中的“活法”》(《中国社会科学》),《法律行为生效的“适法规范”》(《中国社会科学》)等。译著有:《美国法的变迁:1780-1860》(中国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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