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似水年华》以独特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文学创作上的新观念和新技巧。小说以追忆的手段,借助超越时空概念的潜在意识,不时交叉地重现已逝去的岁月,从中抒发对故人、往事的无限怀念和难以排遣的惆怅。普鲁斯特的这种写作技巧,不仅对当时小说写作的传统模式是一种突破,而且对日后形形色色新小说流派的出现,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卷一:梦幻开篇,散漫铺张、亦步亦趋,与百年前的巴尔扎克遥相呼应(不得不回想起《高老头》巨细靡遗的开篇);漫漶全篇的比喻和通感,“试图在自我深处摹拟”,让精神回归物质,因而得以在时间长河中完成对记忆的复得;卷一的重头戏在于斯万之恋,他以终极艺术鉴赏家的眼光苦恋奥黛特,用凡德伊奏鸣曲的连绵缠绕和佛罗伦萨画派的甘美神妙补足、美化并不完美的恋人形象,纯粹的、远离肉欲的艺术激情混杂着醋意病理性地流溢于他的血脉骨髓之中,实乃“以我观物,物皆着我之色彩”的垂范;普鲁斯特笔下恒常的忧郁总会连结着片刻的欢愉,爱而不得的孤独与爱慕本身回肠荡气的快感纠缠,正如山楂花兀自不语的甘苦兼备,亦如狡黠精灵的天成光色开尽诗意与粗俗的玩笑,可以预见这“犹如贝里尼画中温和、庄重”的欢愉即是这场追忆的意义。
评分##读完卷1:它主要在于一种纯净的、色彩斑斓、晶莹剔透的视角的童年回忆,虽然回忆的东西或许不乏散漫,却让童年像一个柔柔的梦一样浮现在眼前,细腻、柔美。Proust有能力在冷静地记录人的恶(如弗朗索瓦丝对女工的残忍)的时候也不义愤填膺,而只是带着一份淡淡的忧伤把这块破布镶嵌进别的更优雅的图景之中;最让人感觉Proust天才,并觉得自己粗俗的是他那份神一样的细腻,在回忆的笔触中,Proust像伊甸园里的亚当一样,能按照名字认识森林里每一朵花、每一株草、每一颗树、每一个形状、每一个颜色,每一种香味,每一个色调:它们都像一个个音符一样那么自然地涌现,且各清晰地绽放自己。 不喜欢“斯万之恋”,那种爱是一种我无法欣赏的疾病。
评分##读过,可能我一生都读不完
评分##我读过很多次,很多个图书馆的下午。我一次都没有把书带回去过。
评分##如此细腻的人
评分##他太长了,我总忘记。
评分##其实,普鲁斯特是很有幽默感的人,他将别人不经意流露的小心思小动作,不露声色地定格下来。读来特有意思。
评分##这个版本刘阿姨一直不肯卖给我,好伤心啊。
评分##跟着慎哥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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