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中,米歇爾•福柯定義瞭兩種形式的權力: 規訓權力,即通過監視技術和懲罰製度對身體進行規訓;以及生命權力,作用於人口、生物和活人。通過分析種族戰爭的言論和徵服的曆史敘述,福柯勾勒齣生命權力和國傢種族主義的譜係。權力與抵抗之間的邏輯關係不是法理上的,而是鬥爭上的。它不屬於法律的範疇,而是戰略的範疇。因此,應該反轉剋勞塞維茨的格言,改為“政治是戰爭的延續”。
##應當關注的是種族主義與有關單一民族的話語之間的關係,隻有在後者取代瞭描述瞭國境內多民族之間永恒戰爭的政治—曆史話語並將戰爭看作是威脅著整體的有待調控的偶然因素的條件下,十九二十世紀種族主義與生物學的共謀纔是可能的。
評分##翻譯存在問題
評分##值得六星,精華之所在。從戰爭作為曆史政治話語的主題,以顛覆法律_哲學話語遮掩的力量對比齣發。試圖重新發現真正的潛在的力量對比,這是18世紀以前社會的真實鏡像,但18世紀以後伴隨著法國大革命為標誌的最後一戰:從此不再有戰爭,而將以民事糾紛與法律取代之。其原因之所在是力量的二元對立,意味著一種特殊權力;而第三等級所追求的是普泛性,即民族/國傢,一切為瞭國傢。隻有第三等級是代錶國傢的,從此隻有一元化的民族,沒有等級之分,皆為公民/市民。戰爭雖然錶麵上消失瞭,但僅是潛伏,其伴隨著種族主義與生命權力的結閤,又重現天日。
評分##B/ 相對前幾本總感覺粗放、零碎甚至有點上氣不接下氣,直到結尾纔和《不正常的人》真正勾連到一起。但提齣的“統治權-統治”問題框架依然很有操作性。由此齣發,中段對布蘭維裏耶的定位就很難不想到阿爾都塞對馬剋思的重讀;與此相對照,之後對戰爭話語的辯證法化的批判就幾乎是在念黑格爾身份證號瞭。翻譯的難度可能比前幾本高。盡管譯者也做瞭提示,但假如不能充分辨析peuple的“民族/人民”多重意義,那在關於民族戰爭、民族主義的部分就肯定會時不時迷失......
評分##翻譯差評
評分##扣一星給莫名其妙的刪節 你們連福柯都刪
評分##從戰爭視角對霍布斯、剋勞塞維茨進行瞭反駁,政治是戰爭的延續而非相反!這何嘗又不是規訓社會進一步轉嚮生命政治的原因所在呢(霍布斯式的國傢建立何嘗又不是一種“生命政治”的人口保命管理學的誕生呢)。其中對法國戰爭史曆史敘事的描寫極為豐富,作為福柯的轉嚮標誌,期待之後再來重溫。
評分##所以到底刪掉瞭什麼
評分##沒完全理清楚,可能需要再整理一下...但真的是挺有野心的課吧。以社會的戰爭性否定瞭社會的契約性;曆史話語在權力係統裏作為工具的運作方式;種族主義的必然性;國傢從二元性到一元性的轉變——對外戰爭到對內清洗的轉變,曆史話語中“戰爭”到“鬥爭”的轉變;最後引齣當今社會的生命政治的二重機製:懲戒+調節。福柯之博學令人驚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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