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中,米歇爾•福柯定義瞭兩種形式的權力: 規訓權力,即通過監視技術和懲罰製度對身體進行規訓;以及生命權力,作用於人口、生物和活人。通過分析種族戰爭的言論和徵服的曆史敘述,福柯勾勒齣生命權力和國傢種族主義的譜係。權力與抵抗之間的邏輯關係不是法理上的,而是鬥爭上的。它不屬於法律的範疇,而是戰略的範疇。因此,應該反轉剋勞塞維茨的格言,改為“政治是戰爭的延續”。
##有些地方懵懵懂懂,有些地方大徹大悟,可能這就是看福柯的感覺吧。(ps:為什麼要刪減??真當彆人不會找英文版嗎??)
評分##後部分生命權力
評分##有些地方懵懵懂懂,有些地方大徹大悟,可能這就是看福柯的感覺吧。(ps:為什麼要刪減??真當彆人不會找英文版嗎??)
評分##福柯在本書將其“譜係學”稱為博學知識和局部記憶的連接,以此反對集權對真理名義的控製。“權力應當做流動的東西,或隻有在鏈條上纔能運轉的東西加以分析”,因此要從最細微的機製來研究:監視設施、性、瘋癲、犯罪的醫學化等,規訓通過它的建構而在個體間通行。 即必須從“利維坦”模式中解放齣來,探究為生産真理話語,權力關係具體實施的規律,這是福柯力圖遵循的路綫。同時他亦從肉體-懲戒-機構過渡至人口-生物學過程-調節機製-國傢的範圍。 “社會的曆史意識不關注統治權和它的建立問題,而是革命及它對未來的承諾和預言”,國傢連續性是能被打斷的,包涵種族與階級鬥爭,曆史知識實際上屬於國傢話語,而知識被組織,就越有可能讓發言主體根據衝突陣綫進行劃分權力,身份,經濟利益等問題,民族就是通過這種話語能拆分國傢整體的産物。
評分##值得六星,精華之所在。從戰爭作為曆史政治話語的主題,以顛覆法律_哲學話語遮掩的力量對比齣發。試圖重新發現真正的潛在的力量對比,這是18世紀以前社會的真實鏡像,但18世紀以後伴隨著法國大革命為標誌的最後一戰:從此不再有戰爭,而將以民事糾紛與法律取代之。其原因之所在是力量的二元對立,意味著一種特殊權力;而第三等級所追求的是普泛性,即民族/國傢,一切為瞭國傢。隻有第三等級是代錶國傢的,從此隻有一元化的民族,沒有等級之分,皆為公民/市民。戰爭雖然錶麵上消失瞭,但僅是潛伏,其伴隨著種族主義與生命權力的結閤,又重現天日。
評分##有些地方懵懵懂懂,有些地方大徹大悟,可能這就是看福柯的感覺吧。(ps:為什麼要刪減??真當彆人不會找英文版嗎??)
評分##應當關注的是種族主義與有關單一民族的話語之間的關係,隻有在後者取代瞭描述瞭國境內多民族之間永恒戰爭的政治—曆史話語並將戰爭看作是威脅著整體的有待調控的偶然因素的條件下,十九二十世紀種族主義與生物學的共謀纔是可能的。
評分初版於99年,20年後還漲價重版這種糊弄鬼的譯本,不地道
評分##後部分生命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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