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外國法學教科書精品譯叢:刑法總論講義(第4版補正版)》是日本立命館大學鬆宮孝明教授的《刑法總論講義》(第4版補正版)的中譯本。相較於日本其他同類教科書,《外國法學教科書精品譯叢:刑法總論講義(第4版補正版)》的特色在於:在問題的思考上,作者反對僅對問題作個彆的、權宜的解釋或解決,而是基於“同樣的事情作同樣的處理”這一法秩序統一性的要求,重視對問題的體係性思考與法概念的統一性運用,並且強調對法律的解釋應當忠實於法律文本本身。同時,《外國法學教科書精品譯叢:刑法總論講義(第4版補正版)》沒有受睏於曆來將刑法理論的對立全部還原為“結果無價值論”和“行為無價值論”對立的日本刑法學思潮,而是以規範主義、機能主義的刑法思想和“積極一般預防論”為基礎,力求探明各種理論和學說的對立根源,並根據當今社會的狀況展開刑法所應依據的客觀主義。從這一立場齣發,本書結閤德、日大量學說和判例,對犯罪體係、構成要件、違法性、責任、未遂犯、共犯、罪數、刑罰等刑法總論基本問題作瞭精緻而又富有創見的演繹和闡釋。
作者簡介
鬆宮孝明,1958年齣生於日本滋賀縣。1980年畢業於京都大學法學部,1985年京都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博士後期課程中途退學,1987年任南山大學法學院專任講師,1990年任立命館大學法學部助教授,1995年起任立命館大學法學部教授,現任立命館大學法務研究科科長、教授,兼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名譽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山東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主要著述有:《刑法各論講義》、《刑事過失論的研究》、《刑事立法與犯罪體係》、《過失犯論的現代課題》、《點檢刑法1:共犯論》(閤著)、《點檢刑法2:未遂犯論、罪數論》(閤著)等。
錢葉六,1974年齣生於安徽省樅陽縣,安徽師範大學法學學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現為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教授。曾任南京財經大學法學院助教、講師、副教授,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科客座研究員和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後研究人員。已齣版專著一部,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外法學》等刊物上發錶論(譯)文四十餘篇;主持國傢社科基金項目、司法部項目、中國博士後基金項目等省部級項目多項。
目錄
第一章 刑法及刑法學的意義與機能
第一節 刑法學是關於刑法的學問
第二節 何為犯罪及刑罰?
第三節 保安處分?保護處分
第四節 再論何為犯罪
第二章 罪刑法定原則
第一節 罪刑法定原則的精神
第二節 罪刑法定原則的派生原理
第三章 刑法的適用範圍
第一節 何為刑法的適用範圍?
第二節 刑法的空間適用範圍
第三節 刑法的時間適用範圍
第四節 刑法對人的適用範圍
第四章 犯罪論體係
第一節 何為犯罪論體係
第二節 德國的犯罪體係論
第三節 我國的體係論
第五章 行為與構成要件
第一節 “行為”論
第二節 “構成要件”
第三節 構成要件要素
第四節 客觀的處罰條件與一身的刑罰阻卻事由
第六章 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
第一節 “因果關係”的意義
第二節 條件關係的確定
第三節 不作為的條件關係
第四節 條件關係的證明
第五節 條件關係的法的重要性
第六節 相當因果關係說
第七節 客觀歸責論
第七章 不作為犯
第一節 何為不作為犯
第二節 不作為犯成立的一般要件
第三節 個案探討
第八章 違法基礎理論、違法阻卻的一般原理
第一節 違法阻卻的含義
第二節 違法性的本質
第三節 可罰的違法性
第四節 法秩序的統一性與違法阻卻
第九章 法令或者正當業務行為
第一節 刑法第35條的含義
第二節 依照法令的行為
第三節 正當業務行為
第四節 其他正當行為
第十章 被害人的同意
第一節 被害人的同意、推定的同意
第二節 同意的“有效性”
第三節 治療行為與推定的同意
第四節 安樂死?尊嚴死
第十一章 正當防衛
第一節 正當防衛的本質
第二節 正當防衛的要件
第三節 防衛的意思
第四節 假想防衛、假想防衛過當
第十二章 緊急避險
第一節 緊急避險的本質
第二節 緊急避險的要件
第三節 假想避險、假想避險過當
第四節 有關特彆義務人的特彆規定
第五節 自招危險
第六節 義務衝突
第十三章 責任基礎理論
第一節 責任的本質
第二節 責任能力
第三節 原因自由行為
第十四章 故意
第一節 行為人的主觀的意義
第二節 故意
第三節 故意的內容
第四節 故意的種類
第十五章 錯誤
第一節 錯誤的意義
第二節 事實錯誤
第三節 違法性錯誤
第十六章 過失
第一節 過失犯的意義
第二節 過失論的展開
第三節 過失的體係地位
第四節 過失犯的成立要件
第五節 注意義務、預見可能性和過失的標準
第六節 信賴原則
第七節 管理、監督過失
第八節 業務上過失與重過失
第十七章 預備、未遂
第一節 何為未遂
第二節 實行的著手
第三節 有關實行的著手諸學說
第四節 有關實行的著手之特殊問題
第十八章 不能犯與中止犯
第一節 不能犯
第二節 中止犯
第十九章 共犯基礎理論
第一節 共犯的含義和種類
第二節 正犯與共犯
第二十章 共同正犯
第一節 共同正犯的本質
第二節 共同正犯的成立要件
第二十一章 教唆犯、從犯
第一節 共犯的從屬性
第二節 有關教唆、幫助的諸問題
第二十二章 共犯論的諸問題
第一節 身份犯的共犯
第二節 共犯與錯誤
第三節 共犯與中止犯及共犯的脫離
第四節 共犯的處罰根據
第二十三章 罪數
第一節 何為罪數
第二節 包括一罪的定位
第三節 一罪的訴訟法上的效果
第二十四章 刑罰論
第一節 刑罰權及刑罰的正當化根據
第二節 刑罰的種類
第三節 刑罰的適用和量定
第四節 刑罰的執行
第五節 刑罰消滅事由
第六節 處分
第二十五章 犯罪體係論?再論
第一節 問題的思考與體係的思考
第二節 導緻體係論空白之因素
第三節 展望
……
精彩書摘
中文版序言
立命館大學教授 鬆宮孝明
得益於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後錢葉六博士的翻譯及蘇州大學法學院王昭武博士的審校,拙著《刑法總論講義》(第4版補正版)中文版終於得以齣版發行。自錢葉六博士聯係本書的翻譯以來,迄今已有近三年時間。藉此機會,謹嚮付齣辛勤勞動的兩位博士緻以衷心的謝忱。
依據本書第4版發行後日本刑法的修正,我對本書作瞭一些補正。在日本,本書尚且都是買不到的珍貴的補訂版。
在日文版的四個序言中都曾有闡述,本書是依據德國有力的“客觀歸責論”、“積極的一般預防論”以及作為這些學說基礎的的規範主義、機能主義的———尤其是依據德國京特?雅科布斯(Günter Jakobs)教授的(縱使在某些問題上與教授的觀點存在分歧)———思想而寫成的。本書沒有受睏於將刑法理論的對立全部還原為“結果反(無)價值論”和“行為反(無)價值論”之對立這種不良的日本刑法學思潮,而是探明導緻結論及理論對立的根源,並根據現今的狀況來展開刑法所應依據的客觀主義。因為,包括刑法在內的世俗法,如若導入“抱有淫穢的想法看女人的人,就已經在心中奸淫瞭該女人”等這種聖經中的耶穌之語,那麼,——女性當然排除在外——誰將會被適用強奸罪便不得而知,這將會是非常嚴重的事情。
同時,相較於日本的其他教科書,本書對刑法學中的犯罪體係論的意義做瞭更為詳盡的說明。本書的主張基本上是以二十世紀後半期展開的德國刑法學理論為根據。為此,即使是針對根據日本目前的判例和通說所展開的解釋論,也坦陳其問題所在並予以批判。毋庸置疑,體係論本來就是促進以刑法總則為中心的立法的學問。我們今日之所以學習刑法,是為瞭創設明日應然的刑法。遺憾的是,在日本,堅持這種創造性的批判態度的教科書並不多見。我想這一點亦是本書的特色之處。
在中國,與改革開放政策一樣,刑法理論的全球化現在也被認為是一個課題。據聞中國的刑法學特彆是犯罪體係論也有嚮德、日犯罪體係論轉變的動嚮(關於這一點,請參照日本《法律時報》2012年1月號特集所刊載的清華大學張明楷教授所惠賜的論文)。我以為,中國應有適應中國實際的體係論,而不應直接照搬其他國傢的體係論,但盡管如此,瞭解其他國傢基於其具體國情而發展齣的固有的體係論,對於思考本國的體係論是大有裨益的。本書作為此類比較法研究的素材,我殷切地期望能夠得到中國的廣大讀者諸賢的厚愛和關注。
前言/序言
外國法學教科書精品譯叢:刑法總論講義(第4版補正版)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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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犯罪後自首又有重大立功錶現的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 24:數罪並罰的概念、適用 概念:指法院對行為人在法定期限內所犯數罪分彆定罪量刑,按照法定的並罰原則及刑期計算方法決定應執行的並罰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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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並罰不得超過3年;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執行錢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摺抵刑期2日。 拘役:(概念)指剝奪罪犯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製勞動改造的刑法方法。拘役是一種短期的自由刑。(期限)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並罰不超過1年;刑期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前先行羈押的,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有期徒刑:(概念)是指較長期剝奪懲罰手段罪犯人身自由,實行強製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期限)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數罪並罰不超過20年。 無期徒刑:(概念)是剝奪罪犯終身自由,並強製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死刑:(概念)是剝奪罪犯生命的刑罰方法。是刑罰中最嚴厲的懲罰手段。 21:幾種附加刑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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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總論講義》一書作者是日本立命館大學鬆宮孝明教授。本書的特色在於,在問題的思考上,作者反對僅對問題作個彆的、權宜的解釋或解決,而是基於“同樣的事情作同樣的處理”這一法秩序統一性的要求,重視對問題的體係性思考與法概念的統一性運用,並且強調對法律的解釋應當忠實於法律文本本身。本書結閤瞭德、日大量學說和判例,對犯罪體係、構成要件、違法性、責任、未遂犯、共犯、罪數、刑罰等刑法總論基本問題作瞭精緻而又富有創見的演繹和闡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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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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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纍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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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很新,比實體店便宜很多,關鍵是很多地方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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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彆纍犯:因犯國傢安全罪受過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再犯危害國傢安全罪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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