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司法考试同步训练题解 民法

2017国家司法考试同步训练题解 民法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飞跃司考辅导中心 著
图书标签:
  • 法学
  • 民法
  • 司法考试
  • 2017年
  • 同步训练
  • 题解
  • 教材
  • 练习
  • 考研
  • 法考
想要找书就要到 图书大百科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09367438
版次:12
商品编码:12051683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7-01-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304
字数:418000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洞悉命题趋势 紧扣考试要求 精挑细选 点明思路
  详尽梳理解析 呈现解题全貌 强化重点 辨析疑难

内容简介

  依据*近一年司考重难点变化设计试题,所有试题答案均依据*新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解析。客观题与主观题分开排版,设置参考答案速查。习题覆盖大纲所列举的考试要点,根据难易程度的不同标注星级,并在解析上从不同角度加深对相关法条和知识点的理解。

作者简介

  飞跃司考辅导中心,是中国法制出版社内设负责司法考试用书出版的部门,成立多年来成功出版飞跃版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多个品种,以因为专业、所以卓越为宗旨,深得考生信赖。

目录

第一部分客观题
第1课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2课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重点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议制度回避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第3课主管与管辖
☆重点级别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管辖权转移
管辖权异议
第4课诉
☆重点诉讼标的诉的分类反诉
第5课当事人
☆重点当事人适格共同诉讼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第6课诉讼代理人
第7课民事证据
☆重点民事证据的特征民事证据的种类(书证、物证等)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证据保全
第8课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重点免予证明的事实证明责任的倒置举证时限质证
第9课期间、送达
第10课法院调解
☆重点调解协议与调解书调解的法律效力
第11课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12课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13课第一审普通程序
☆重点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撤诉缺席判决延期审理
诉讼中止诉讼终结
第14课简易程序
第15课第二审程序
☆重点上诉的提起上诉的撤回第二审法院在第二审程序审理中的调解
第16课特别程序
☆重点特别程序的特点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17课审判监督程序
☆重点提起再审的程序抗诉的事实和理由申请再审的条件
第18课督促程序
第19课公示催告程序
第20课民事裁判
第21课执行程序
☆重点执行管辖执行和解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申请执行
第22课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重点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涉外民事诉讼管辖司法协助
第23课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第24课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协会
第25课仲裁协议
☆重点仲裁协议的类型仲裁事项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仲裁条款的独立性
第26课仲裁程序
☆重点仲裁中的保全仲裁庭的组成程序仲裁裁决的效力
第27课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第28课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第29课涉外仲裁
第二部分主观题
参考答案及详解
第一部分客观题
第二部分主观题
附:参考答案速查

精彩书摘

  第9课期间、送达本课参考答案及详解参见第143页。
  一、单项选择题
  1 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留置送达
  B 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葛某送达开庭传票,葛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
  C 法院在审理张某和赵某借款纠纷时,委托赵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
  D 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
  2 李某与赵某是夫妻。2010年3月,李某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审理该案的书记员两次到李某家送达判决书李某均拒绝接收。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A 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的邻居王某转交
  B 书记员将该判决书留置李某的住所
  C 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居委会转交
  D 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派出所转交
  3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送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张丽和刘兵的离婚诉讼以调解结案,人民法院在送达调解书时,对张丽适用留置送达
  B A市人民法院欲将判决书送达B市的张杰,其可委托B市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C 甲市C区人民法院欲将判决书送达赵宇,后得知其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则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D 受送达人钱小正在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则人民法院可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4 韩佳于5月9日收到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其准备提起上诉,但第二天被公司派到外地去学习,到5月13日学习结束后又因山洪暴发,交通中断,直到5月30日才回来。韩佳还能否对该离婚判决提起上诉?()
  A 韩佳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耽误期间,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
  B 上诉期间为法定期间,不能顺延
  C 韩佳逾越上诉期间,丧失上诉权
  D 一审判决已经生效,韩佳不能上诉
  5 海淀区人民法院经调解解决了甲乙之间的民事纠纷,并于2009年3月1日作出了调解书。后法院于同年3月5日将调解书送给甲签收;次日将调解书送给乙签收。本案调解书生效时间为哪一天?()
  A 2009年3月1日
  B 2009年3月6日
  C 2009年3月8日
  D 2009年3月5日
  二、多项选择题
  1 郑某诉马某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于4月16日送达判决书,判决马某支付郑某违约金5万元,马某不服,通过邮局与5月4日寄出了上诉书,人民法院于5月7日收到,并于5月10日将上诉状副本送达一审原告郑某。郑某提出,上诉期限早已超过,应当认定上诉无效。关于本案期间的计算,正确的说法是:()
  A 本案上诉期间届满的日期为5月1日
  B 本案上诉期间届满的日期为5月4日
  C 马某的上诉期限没有超过上诉期
  D 本案上诉期间届满的日期为4月30日
  2 以下选项中,无权接受委托送达的有:()
  A 受送达人所在单位
  B 基层人民法院
  C 监禁受送达人的监狱
  D 受送达人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
  3 吴某(男)与梁某(女)于2006年在中国北京市昌平区结婚,2007年起,吴某到英国求学,2009年毕业后定居英国,成为英国公民。2010年3月,梁某以夫妻双方感情早已破裂为由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吴某解除婚姻关系。吴某于2010年3月15日在英国收到了梁某的起诉状副本,并于2010年4月7日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吴某的管辖权异议申请,并于2010年4月10日向吴某送达了裁定书,吴某当日签收了裁定书。2010年5月3日,吴某就管辖权异议裁定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对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 吴某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无权上诉,其上诉无效
  B 吴某的上诉超过了法定期限,其上诉无效
  C 吴某的答辩符合法律规定,其答辩有效
  D 吴某的答辩超过了答辩期限,其答辩无效
  4 以下哪些情况下应当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A 诉讼时效开始后1个月因车祸住院,3个月后伤愈出院
  B 在诉讼时效届满前4个月法院所在地发生洪水,道路阻断
  C 权利人被宣告失踪
  D 权利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诉讼时效经过1年零8个月时,因监护权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5 关于送达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 受送达人不在,交由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属于间接送达
  B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法院可以委托快递公司代为送达
  C 转交送达中,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D 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6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适用留置送达?()
  A 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但诉讼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
  B 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指定代收人签收,但代收人拒绝签收
  C 受送达人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
  D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
  7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陈钢诉潘辰侵犯其肖像权一案,经赵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则该调解书只能向陈钢和潘辰本人送达
  B 当事人段英是现役军人,人民法院若向段英送达司法文书,应当找到段英所在部队的团长,通过团长向段英转交相关司法文书
  C 邮寄送达中,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收件日期不一致的,送达日期应该是送达回证上的收件日期
  D 天空公司收发室门卫李大爷尽管是临时工,但仍有权签收司法文书
  8 下列选项中属于指定期间的是:()
  A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间
  B 证据交换的期间
  C 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案件的审理期限
  D 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案件的审理期限
  9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限不包括下列哪些期间?()
  A 公告期间
  B 鉴定期间
  C 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期间
  D 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期间
  ……

前言/序言

  2017第十二版
  出版说明
  本丛书自2006年初版以来,历经多次改版重印,在考生中树立了骄人的口碑,深得信赖,几年来帮助众多考生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考生的成绩与信任是对我们最好的鼓励和鞭策。
  专家经验和考生反馈告诉我们,做题是掌握法条和知识点并进而顺利通过司法考试的最佳途径。一套洞悉命题趋势、紧扣考试要求、全面覆盖考点、强化突出重点的题解书作用非同凡响。
  总结考试规律、吸纳考生经验。2017年我们继续约请高分通过司法考试,有着深厚法学功底和丰富司法考试辅导经验,并深谙司法考试命题规律的著名法学院校教师、法学博士和法律专业人士等,编写全新修订版《国家司法考试同步训练题解》(共九本)。
  ■新依据最近一年司考重难点变化设计习题,所有习题的答案均依据最新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解析。
  ■全
  习题覆盖大纲所列举的考试要点,根据难易程度的不同标注星级,突出重难点,最高为“”,并在解析上从不同角度加深对相关法条和知识点的理解。
  ■精题目经过层层筛选,具有典型代表性,帮助考生明确复习重点,着力演练。
  ■细每题均提炼出准确的考点,并对习题答案进行详细梳理与解析,向考生呈现解题思路与全貌。
  ■特将客观题与主观题分开排版,更加符合考生复习思维和考试要求。
  ■巧设置参考答案速查,方便考生自我测验。
  本套题解与我社《2017国家司法考试教材一本通》(共九本)丛书学科对应、相得益彰,在教材式复习的同时实现同步式题库训练,强化理解与忆记,推荐配套使用。
  同时,为帮助考生掌握最新内容,2017年司考大纲公布后,请登陆中国法制出版社网站资源下载频道或微信公众平台“中国法制出版社飞跃考试辅导中心”,获取最新司考资讯。
  衷心祝愿您成功飞跃司考!


《法学前沿:21世纪民法学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 内容提要: 本书并非市面上常见的应试复习资料,而是一部深入剖析当代民法学理论脉络、聚焦重大司法实践难题、探讨未来民法发展趋势的学术专著。它摒弃了对既有法条的机械罗列和口诀式记忆,转而致力于挖掘民法原理背后的哲学基础、价值取向和社会功能,并结合中国司法实践的最新发展,对若干前沿和争议性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理论构建与批判性反思。 本书分为“理论基础重塑”、“私法自治的边界重构”、“新型民事主体与责任分配”以及“数字时代民法挑战”四大板块,共计二十二章,旨在为有志于深入研究民法学、关注法治建设前沿动态的法律专业人士、法学教师及高年级学生提供一份具有前瞻性与批判性的阅读材料。 --- 第一部分:理论基础重塑——从基础原理到价值哲学 (约400字) 本部分着重于对民法学的传统基石进行审视与超越。我们不再满足于对《民法总则》基本概念的陈述,而是深入探讨了“私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这一西方私法哲学的核心命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下的本土化适应与调适问题。 第一章:私法理念的中国转向:私法自治与社会本位的张力 本章对私法自治(Autonomy of Will)在中国语境下的实际效力进行了细致的辨析。探讨了在强调社会公共利益优先的价值导向下,合同自由、财产权能如何被“公法化”的权力所规制。重点分析了《民法典》中关于社会责任、绿色原则等公法价值的渗透,论证了当代民法已不再是纯粹的“古典自由主义”的产物,而是呈现出鲜明的“社会化私法”特征。 第二章:信赖保护原则的体系化构造及其能动性 信赖保护不仅是合同法中的一项规则,更是一种贯穿所有私法领域的价值平衡器。本章超越了传统上将其局限于缔约阶段的狭隘理解,构建了一个包含“预见可能性”、“信赖利益的范围界定”和“信赖保护的限缩”的完整理论模型。通过比较德、日及英美法系在信赖保护上的差异,探讨了我国司法实践中如何有效利用信赖保护原则填补法律漏洞,实现个案正义。 第三章:民法规范的规范性及其解释论——从规范阶层到规范效力 本章挑战了将民法规则简单视为“指令性规范”的观点,引入了规范层次理论,区分了原则(Principles)、规则(Rules)和目标(Goals)在民法体系中的作用。重点研究了“公平原则”在司法裁判中的能动性,即如何避免“原则的滥用”,使其在确保法律确定性的同时,又能实现实质正义。 --- 第二部分:私法自治的边界重构——合同法与物权法的交融 (约450字) 本部分聚焦于传统私法核心领域在面对现代经济活动的复杂性时,所出现的规范张力与创新性解决方案。 第四章:格式条款的“嵌入式规制”:从规制文本到规制交易模式 本书批判了仅关注格式条款文本是否“不合理”的传统思路。本章主张应采用“嵌入式规制”理论,将格式条款置于整个交易链条和消费者弱势地位的背景下进行考察。深入分析了金融服务、平台经济中“一揽子”合同的效力认定标准,强调信息充分告知的“动态过程性”而非“静态展示性”。 第五章:居住权制度的深化理解与不动产用益物权的再定位 针对《民法典》新设的居住权,本章进行了详尽的物权法学分析。不仅讨论了居住权与地役权、租赁权在权能上的区别,更探讨了居住权在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家族法领域的潜在冲突与协调机制。同时,探讨了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与“物权法定原则”的兼容性问题,主张对用益物权进行更灵活的构造性解释。 第六章:情势变更原则的激活:市场风险与合同履行不能的界分 在面对全球供应链中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宏观风险时,情势变更原则成为解决长期合同僵局的关键。本章细致区分了“履行不能”(不可归责于债务人)与“情势变更”(履行仍可能,但成本或目的发生根本性改变),并提出了司法适用情势变更时对风险分配的“前瞻性”考量标准,避免对市场主体造成不合理的“道德风险”。 --- 第三部分:新型民事主体与责任分配 (约400字) 本部分探讨了随着社会结构变化,新的侵权主体、新的利益形态以及传统侵权责任理论面临的挑战。 第七章:平台责任的“中介性”:从替代责任到共同侵权理论的适用 电子商务平台和信息中介机构的责任认定是当前司法热点。本书认为,简单套用过错责任或替代责任模型均有局限性。本章提出“平台责任的层次化模型”,根据平台对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控制程度,设计差异化的注意义务,并探讨在算法推荐、内容审核等领域,如何适用“共同侵权”而非“单独侵权”的复杂归责。 第八章:人格权编视野下的信息自主决定权与数据权益 本书不将数据简单视为“物”或“债权”,而是从人格权和财产权的交叉领域探讨“数据自主决定权”的构建。详细分析了个人信息授权的“撤回权”在技术层面的可操作性,并对比了欧盟GDPR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匿名化数据”的权利归属问题上的理论差异。 第九章:环境损害的“多重因果关系”与替代责任的适用 针对日益复杂的污染事件中,多个行为人对环境造成的整体损害,本章探讨了传统民法因果关系认定标准的局限性。引入了“替代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的理论,主张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应侧重于对受损环境的恢复和整体损害的填补,而非拘泥于单个行为人的精确过错认定。 --- 第四部分:数字时代民法挑战与未来——知识产权、金融与虚拟财产 (约250字) 第十章:知识产权客体的“算法生成物”:独创性与权利归属的再思考 随着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的爆发,本书对知识产权法中的“独创性”要件进行了颠覆性审视。探讨了在人类仅提供提示词(Prompt)的情况下,生成物的法律属性究竟是“工具之功”还是“思想之作”,并讨论了如何构建一个适应“人机协作”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第十一章:虚拟财产的民法属性:从“准物权”到“特定债权”的演进 针对电子游戏装备、数字藏品(NFT)等虚拟资产,本书深入分析了其经济价值与社会意义。探讨了在强制执行、继承和侵害救济中,应将其视为具有类似物权属性的“特殊权利”,还是应将其界定为基于特定平台协议的“特定债权”,以应对虚拟世界快速迭代带来的法律真空。 结语:面向未来的民法视野 本书强调,民法的发展并非简单的修补现有条文,而是对社会关系深刻变革的回应。未来的民法将更加注重体系的开放性、价值的平衡性以及规范的穿透性,以适应一个更加复杂、更加数字化的社会生活。 本书特色: 理论深度优先: 摒弃死记硬背,强调原理的溯源与批判性思考。 实践前瞻性: 聚焦于《民法典》实施后,司法实践中尚未形成统一裁判规则的争议前沿。 跨学科视野: 融合了法哲学、经济学分析以及技术伦理学的视角,为读者提供多维度的分析工具。 本书适合希望超越应试范畴,致力于成为一名具备深厚理论素养和敏锐前沿洞察力的法律专业人士的读者。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书的价值,远超出了我的预期。作为一个在职备考的考生,时间宝贵,效率至上。这本书在这一点上做得非常出色。它将民法的知识点与大量的练习题完美结合,并且每一道题都有详尽的解析。这种“题海战术”的背后,是作者对民法知识体系深刻的理解和对考试规律的精准把握。我尤其欣赏的是,这本书的解析并没有流于表面,而是深入剖析了法律条文背后的逻辑和精神,让我不仅仅是记住答案,更是理解了法律的内在联系。每当我遇到一道错题,都会反复琢磨解析,直到完全弄懂为止。这种精细化的学习方式,极大地提高了我的学习效率,也让我对民法知识的掌握更加牢固。而且,书中对一些易混淆的知识点进行了重点提示和对比分析,这对于避免考试中的低级错误非常有帮助。这本书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向导,带领我在迷宫般的民法世界里找到最清晰的路径,让我不再迷茫,充满信心地迎接挑战。

评分

天哪,这本书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的!作为一个法律小白,面对浩如烟海的民法知识,我曾经感到无从下手,甚至想要放弃。但是,当我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一切都改变了。它的编排逻辑清晰得令人惊叹,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师,循序渐进地引导我理解每一个概念。那些看似枯燥的法条,在作者的解读下变得生动有趣,我甚至能想象出那些案例背后的真实场景。更重要的是,它不仅仅是理论的堆砌,更注重实战能力的培养。每一个章节后面都配有精心挑选的练习题,而且题目难度循序渐进,从基础概念到疑难杂症,应有尽有。最让我欣慰的是,每一道题的解析都详尽入微,不仅仅给出正确答案,更深入剖析了错误选项的误导之处,以及正确选项的理由,仿佛在进行一对一的辅导。我感觉自己不再是孤军奋战,而是有一个强大的后盾在支持着我。通过大量的练习和透彻的解析,我不仅巩固了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对于即将到来的司法考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我强烈推荐这本书给所有正在备考民法的朋友,相信我,它绝对是你通往成功的最佳伙伴!

评分

我是一位已经考过几次司考的老考生了,对于民法这门科目,可以说已经有了相当的了解,但总觉得在某些细节上不够扎实,容易失分。在朋友的推荐下,我入手了这本《2017国家司法考试同步训练题解 民法》。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最大感受是其“精”与“深”。“精”体现在题目选择上,每一道题都经过了精挑细选,紧扣民法核心考点,且难度分布合理,能够有效检验考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深”则体现在解析的深度上,它不仅仅是告诉你答案是什么,更重要的是告诉你为什么是这个答案,并且能够将相关的法条、学说、司法解释融会贯通,进行深入的阐述。对于一些我曾经模糊不清的概念,通过这本书的解析,我恍然大悟,感觉多年的困惑烟消云散。而且,这本书的排版也很舒服,文字清晰,易于阅读。我经常会将它放在手边,随时翻阅,查漏补缺。对于有一定基础,想要进一步提升民法成绩的考生来说,这本书绝对是锦上添花的神器。

评分

这本《2017国家司法考试同步训练题解 民法》简直是我的救命稻草!备考的日子总是伴随着焦虑和压力,而这本书就像一股清流,为我注入了强大的信心。它在题目设计上非常有特色,紧贴考试大纲,几乎涵盖了历年真题和模拟题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考点和题型。我从来没有见过一套题集能够如此精准地预测考点,仿佛出题人就是这本书的作者本人!更让我惊喜的是,这本书不仅仅是提供题目,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极其详尽的解析。每一个选项,无论对错,都得到了充分的解释。错误选项的分析尤其到位,指出了考生容易在哪里犯错,以及为什么这个选项是错误的,这让我能够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知识盲点。而正确选项的解析,则会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对知识点的理解,有时候还会引申出相关的知识点,帮助我构建一个更完整的知识体系。我常常感觉,我不是在做题,而是在跟一位学识渊博的老师进行深度交流。通过大量的练习和解析,我的解题技巧得到了显著提升,对于一些棘手的题目,我也能够游刃有余地应对了。

评分

说实话,一开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的这本书,毕竟市面上同类书籍太多了,很难找到一本真正符合自己需求的。但是,这本书的出现,彻底颠覆了我之前的看法。它最大的优点在于其内容的深度和广度都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它并没有简单地罗列知识点,而是深入挖掘了民法中的核心原理和思想,并且将这些抽象的概念与现实生活中的案例紧密结合起来,让我能够更直观地理解法律的适用。书中的论述严谨而富有条理,对于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作者都进行了清晰的辨析,避免了死记硬背的尴尬。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一些案例分析,它们都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涵盖了民法领域中的各种典型问题,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剖析,我不仅学会了如何应用法律,更重要的是学会了法律思维的培养。而且,书中的语言风格也十分考究,既有学术的严谨性,又不失可读性,读起来一点都不枯燥。总而言之,这本书是一本高质量的民法学习资料,对于想要深入理解民法精髓的考生来说,绝对是不可多得的宝藏。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book.teaonline.club All Rights Reserved. 图书大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