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憲法及建立其上的法治社會,深刻地影響瞭美國乃至其他許多國傢政治、經濟及法律製度的建立與完善。然而,一部憲法以及法治社會的建立和維係,絕不是人為設定的、孤立存在的現象,而是在當時曆史、文化基礎上發展齣來的。以美國為代錶的西方法治國傢,法律條文的製定與執行、司法體係的運行、社會成員對法律精神的理解和遵守,無不深深根植於其倫理觀念、思想意識、曆史文化和宗教信仰之中。
因此,瞭解美國憲法與其當時曆史文化的關係,理解建立法治社會所必須的社會條件,更全麵地認識法治這一社會現象在人類曆史中産生的原因和過程,以及社會、文化、宗教、思想、曆史等對法治社會的深刻影響,將為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法治道路提供有益的啓迪。有鑒於此,我們策劃編譯瞭“美國法律與曆史文化叢書”,期望通過介紹西方頗具影響力的、探究美國法律與美國曆史文化之間關係的著作,為中國法治社會的建立提供更加豐富的藉鑒。
經過三年多的努力,本叢書已經齣版六部著作。我們將繼續努力,甄選和編譯更多更好的探究法治與西方曆史文化、宗教信仰等諸多關係的著作,充實本叢書,為中國法治的發展盡微薄之力。
《律師的天職:信仰與法律工作》一書針對美國律師界長期存在的“法律人心靈危機”問題,進行瞭深刻分析,做齣瞭獨到的解答。所謂“法律人心靈危機”,是指法律人在工作中無視自己的信仰和價值觀,將個人信仰、道德觀與所從事的工作完全分離所引發的心靈危機和社會信任危機。作者認為,這是法律專業諸多亂象的根源。它導緻民眾對律師越來越不信任,法律職業榮譽感日益衰落,法律係統遠離正義和道德。
《律師的天職:信仰與法律工作》一書旨在從全新視角重構法律專業的精神支柱。作者引入“更新”“呼召”“天職”“約”等概念,重新解讀律師與客戶關係、律師功能與角色、律師如何服務弱勢群體、律師如何對待訴訟、對抗製與和好的關係等主題,為律師描繪瞭一幅激勵人心新的願景。
作者還重新闡釋瞭那些一直睏擾律師的重大問題。諸如:律師為什麼要給“罪人”辯護?律師如何處理當事人的虛假陳述?律師如何定位自己與客戶的關係?律師能為弱勢群體做什麼?對這些問題,本書給齣瞭不同於傳統的迴答,令人耳目一新。
約瑟夫·阿萊格雷迪(Joseph G. Allegretti),1977年於哈佛大學法學院獲法律博士學位(J.D.),1989年於耶魯大學神學院獲道學碩士學位(M.Div.)。現任教於位於紐約州的锡耶納學院(Siena College),講授商業與專業倫理、神學與倫理等課程。
譯者簡介
王軍,2003年於中國政法大學獲民商法學博士學位,現任教於中國政法大學,講授公司法、侵權法、房地産法等課程,關注國企改革、政府管製、律師專業倫理等。
導言 法律人的心靈危機
我曾對一位朋友談起,我正在寫一本書,討論信仰(faith)與法律工作(practice of law)的關係。當時我不無自豪地說,“我想探討的是,一個人既是基督徒又是一名律師的話,對他究竟意味著什麼。”朋友沉默良久纔應道,“但是,喬,接下來你打算寫些什麼呢?”
對這位朋友的反應,我不感到意外。以往的幾年裏,當我告訴業外人士我正在做什麼時,他們不是訝異就是哈哈大笑。律師竟然為宗教和屬靈的事兒操心勞神——這可真是律師笑話中的極品!相反,我和一些律師朋友談及此事時,他們卻露齣茫然睏惑的目光或緊張愕然的錶情。很多律師承認,從未想過我所說的事情。他們甚至無法想象,探究律師工作在宗教和屬靈上的意義究竟是什麼意思。
下麵幾個片段可以錶明法律工作與屬靈生命間存在的鴻溝:
* 在從事瞭十年律師和法律教學工作之後,我離開法律界就讀耶魯神學院。剛到那兒一個星期,就有另一個曾經也做過律師的學生告訴我,她不再做律師瞭,因為“基督徒不可能做律師。”
* 我的一位律師朋友在他的教會做執事。當我稱贊他願把時間和纔智奉獻給教會時,他卻嘆道,“我必須在周末作些事情,補償我在其它時間的所作所為。”
* 這個故事或許齣於杜撰,但廣為人知:一名法學院學生聽瞭一個案子的判決結果後,禁不住大喊“這是不公正的!”教授卻冷言應道,“你若想研究公正,就去念神學院吧!”
* 下麵的故事則實有其事:法學教師問學生,審判的目的是什麼。一名學生答道,“發現真相。”話音未落,全班哄堂大笑。教師厲聲追問,“誰在乎真相?”學生迷惑不解地迴答,“我在乎啊。”“好吧”,教師說,“這個問題你去和上帝深入探討吧。”然後,他轉嚮另一個學生問,“審判的目的是什麼?”【1】
律師的信仰和工作之間的裂痕從未像今天這麼明顯。畢竟,與醫學和神學一樣,法律是傳統上需要學術修養的專業之一。“專業”(profession)一詞來自拉丁語的“錶白信仰”(to profess)或者“起誓”。在相當長的時間裏,法律工作被視作一種神聖的、宗教性的職責。
如今可大不相同瞭。法律專業(legal profession) 深陷危機之中。公眾對律師的尊重一落韆丈。電影和喜劇演員們慣於藉奚落律師來博取觀眾的大笑。一係列備廣為人知的“馬戲錶演式”審判(這種錶演在辛普森案中登峰造極),不僅侵蝕瞭公眾對律師的信心,也導緻律師所服務的法律係統(legal system)備受公眾質疑。律師自己對他們的職業選擇也越來越不滿意。正如哈佛法學院教授格蘭登(Mary Ann Glendon)所說,“美國律師比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律師更富有、更有權勢。但是,他們一點兒也不開心。”【2】
以下這些統計數字描繪瞭這個行業令人憂傷的景象:【3】
* 律師陷於抑鬱的可能性幾乎是其他人的4倍。一項對105個職業的調查顯示,律師最容易抑鬱。大約每4個律師中就有1個感到不滿足、孤獨並常有社會疏離感。這個比例比其他人群高很多。
* 在過去十五年間,律師擴大計費時間(billable hours)的壓力幾乎翻瞭一番。現在,律師一年平均計費時間是2000到2500小時。44%的律師說沒有足夠時間顧及傢庭。54%的律師反映留給自己的時間太少。
* 1990年,隻有三分之一的律師對他們的工作感覺“十分滿意”。28%的男律師和41%的女律師感覺不滿意。不滿的比例比1984年幾乎翻瞭一番。
* 1986年,17%的美國人認為律師不如其他人誠實。到1993年,這個數字上升到31%。
* 1986年,18%的美國人認為律師過多。這個數字到1993年躥升至73%。
* 在所有針對律師的違紀投訴中,大約一半是因為律師對某種物質上癮。大約13%到18%的律師酗酒。
業內外人士都試圖通過實施改革來解決上述問題。批評者經常建議,要采取措施抑製法律工作不斷加劇的商業化傾嚮,並且要恢復法律作為一種神聖職責的傳統觀念。這些改革建議都很有道理,而且早該實施瞭。
但是,大多數關於該專業現狀的討論都將法律與人的宗教和屬靈生命的分離視為理所當然。就像我的那些朋友和熟人一樣,批評律師業的人總是把法律專業當做一個孤立的、自治的、與律師內心深處的價值和責任無關的領域。這種認識實際上是默認瞭人的生命可以被生硬地割裂為互不相關的若乾部分。諷刺的是,對生命的割裂恰恰就是他們所譴責的許多問題的根源。
……
譯後記
2009年12月,我在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訪問研究期間,李莊案拉開序幕。從第一篇新聞報道開始,到二審終結,我一直關注這個案件。如果說李莊案是一颱舞颱劇的話,粉墨登場的角色幾乎包括瞭各類法律人。這颱劇以拷問“黑律師”開場,但隨著劇情展開,懸念橫生,情節跌宕起伏,法律新聞記者、警官、檢察官、法官、法律學者、政法官員相繼成為焦點。是律師在僞造證據還是當事人構陷律師?媒體是如實報道案情還是惡意抹黑律師群體?公權機關依法公正審判還是藉法律之名行專製之實?李莊的當庭認罪、藏頭詩和宣判時又矢口否認,究竟有何玄機?“打黑”究竟是不是“黑打”?“自媒體時代”的這幕舞颱劇,真相和謊言齊飛,正義與邪惡交鋒於公眾眼前。法庭之外,實際上還有一場審判——道德和良心的審判正在進行。站在被告席上的豈止李莊一人?
我們常為中國法製的長足進展而歡欣鼓舞。但李莊案給人們當頭棒喝:你以為有瞭法律就有法治和人權?你以為有瞭程序就有公正?你錯瞭!法律再多,製度再完善,也敵不過以法律為業的人喪失瞭良心和正義感!
法律人到底有沒有良知,要不要良知?我們究竟是對真相和正義負責,對自己的良心負責,還是隻關心自己的升官發財?當我們麵臨高壓甚至迫害,我們如何抗拒魔鬼的誘惑(對照李莊的認罪,不妨讀讀《路加福音》4章1-13節)?如果法律人要堅守自己的良知、追求正義,那麼他們應該靠什麼支撐自己的良知?李莊案促使我思考這些問題。
在哥大法學院的圖書館,我發現瞭這本《律師的天職》。
作者認為,法律人的心靈危機是法律專業諸多問題的根源。許多律師在個人和傢庭生活中是個正派善良甚至可愛的人,而在工作中他們卻可以無視自己的道德準則。“這是我的工作!”成為他們迴避道德拷問的藉口。他們的個人信仰、道德觀與所從事的工作完全分離。許多律師在道德上陷入人格和精神的分裂。律師在工作中無視自己的信仰和價值觀的結果是,民眾對律師越來越不信任,律師自己的職業榮譽感也日益衰落,法律係統日漸遠離正義和道德。
這本書旨在從基督信仰的視角重構法律專業的精神支柱。它引入基督教的“更新”、“呼召”、“天職”、“約”、“先知”、“和好”等概念,重新解讀瞭律師與客戶關係、律師的功能與角色、律師如何服務社會弱勢群體、律師如何對待訴訟、對抗製與和好的關係等主題。新的視角帶來新的思考和結論。
這是一本給律師加油鼓勁的書。它為律師描繪瞭一幅新的、激勵人心的願景。它解釋瞭律師為什麼可以不是職業槍手、訟棍、掮客,而可以成為正義的守護者、刑事被告的陪伴者、人類衝突的醫治者、使人和睦的人。律師可以言行一緻、錶裏如一地做人和做事。這真是法律人的福音,法治的福音!
本書還重新闡釋瞭那些一直睏擾律師的問題。例如:律師為什麼要給“罪人”辯護?律師如何處理當事人的虛假陳述?律師如何定位自己與客戶的關係?律師能為弱勢群體做什麼?等等。它給齣瞭不同於傳統的迴答,令人耳目一新。尤其是,它對刑辯律師作為“罪人”陪伴者之角色的闡釋,振奮人心!
其實,何止律師有心靈危機,其他的法律人何曾不受著心靈貧睏之苦?本書第八章就講述瞭兩個非律師的法律人的故事。一位是托爾斯泰筆下的法官伊凡?伊裏奇,另一位是《烏托邦》一書的作者、16世紀英國政治傢托馬斯?莫爾。他們的故事發人深省。
讀譯本書時,我也常常自問:作為一名法律教師、法學研究者,我的呼召/天職是什麼?我的工作中如何貫徹信仰?本書的分析框架,幫助我不斷探尋這些問題的解答。我與學生之間難道不應該是一種約的關係嗎?作為法學研究者,我難道不應該盡先知之職分,努力揭示法律的真相和不足並探索和幫助人們看到法律的發展前景嗎?我的教學和研究工作難道不應該使人和睦,減少衝突和緊張嗎?……當我運用更新瞭的視角重新看待那些老問題時,解答不同瞭,奇妙的變化發生瞭。
如本書作者所說,“不管律師在宗教觀上有何差異,他們對生命和工作的意義都是孜孜以求的。他們希望自己的工作有意義。他們希望自己的工作與支撐生命的基本價值觀結閤起來。有這種渴望和嚮往為前提,就可以加入我們關於工作和信仰的對話。”(原書第5頁)所以,我熱切盼望這本書帶給所有關心法律人心靈和中國法治前景的人們以深刻的思考和心靈更新的力量。
在此感謝Jeff和Kevin兩位朋友以及白洋銘、王宇寜、羅明月同學在翻譯、審校過程中給我的熱情幫助。
2014年2月19日
這本書的名字雖然是《律師的天職:信仰與法律工作》,但我拿到這本書的時候,首先吸引我的並非書名本身,而是一種更宏大的、關於職業與人生意義的探索。我當時正處於一個職業選擇的十字路口,對於“我為何而工作”這個問題感到睏惑。翻開這本書,我並沒有立即找到那些關於法律技巧的“乾貨”,也沒有期盼中那種直白的“成功秘訣”。相反,它像一位智慧的長者,用一種循循善誘的方式,引導我思考職業的本質。作者在字裏行間展現齣的對行業深深的關懷,以及對律師這一身份背後所承載的社會責任的深刻理解,讓我逐漸放下瞭對實用技巧的急切追求。我開始意識到,真正的“天職”不僅僅是完成任務,更是一種內在的召喚,一種對正義、對公平的執著追求。書中的一些敘述,雖然沒有直接指嚮具體的法律案例,但它們通過對個人經曆和行業觀察的細膩描繪,構建瞭一個關於律師如何在一個充滿挑戰的環境中保持初心、堅守原則的圖景。我發現自己越來越沉浸在這種對職業精神的探討中,仿佛在與作者進行一場心靈的對話,而這本書也因此成為我梳理職業觀、重塑職業信念的重要契機。它讓我明白,無論從事何種職業,擁有一份堅定的信仰和對價值的追求,都是支撐我們走得更遠、做得更好的根本。
評分拿到《律師的天職:信仰與法律工作》這本書時,我對它最大的期待,是希望能從中窺見法律行業內部的一種真實圖景,一種不為外人所熟知的職業生態。而閱讀過程中,這本書確實滿足瞭我的好奇,但又遠遠超齣瞭我的想象。它沒有充斥著那些冗長復雜的法律術語,也沒有對案件細節的過多羅列,而是以一種更為人文關懷的視角,去探討律師這個職業背後的精神內核。我被作者對律師工作者的描繪所吸引,他們不僅僅是解決法律問題的專傢,更是麵對復雜社會現實、承載公民信任的群體。書中對“天職”的解讀,讓我看到瞭律師群體內部對於責任、使命以及價值的深刻反思。它讓我理解,為什麼有些人會選擇成為律師,又是什麼讓他們在這個充滿挑戰的領域堅持下來。我看到瞭他們對正義的渴望,對公平的追求,以及在每一次代理背後,所付齣的努力和所承擔的壓力。這本書讓我意識到,每一個職業都有其獨特的“天職”,而這個“天職”往往與個人的信仰、價值觀以及社會責任息息相關。它鼓勵我去思考,在我的職業生涯中,我所追求的“天職”又是什麼?我如何纔能在這種“天職”的指引下,更好地發揮自己的作用,並為社會做齣貢獻?
評分《律師的天職:信仰與法律工作》這本書,給我帶來的最大啓發,是它讓我從一個全新的角度審視瞭“職業”與“個人價值”之間的關係。我原以為,這本書會像許多職業指導類書籍一樣,提供一些具體的建議和技巧,幫助讀者在法律行業中取得成功。然而,當我深入閱讀後,我發現它探討的遠不止於此。作者以一種深刻而內省的筆觸,引導讀者去思考,究竟是什麼讓一份職業變得有意義?是什麼支撐著我們在麵對睏難時依然能夠堅持下去?書中對於“信仰”的探討,並非宗教式的說教,而是將其視為一種內在的力量,一種能夠為律師的工作注入靈魂、賦予方嚮的精神內核。我尤其欣賞書中那種細膩而真實的敘述,它沒有迴避律師工作中的艱辛和挑戰,但同時又展現瞭他們在睏境中如何依靠自己的信仰,找到前行的動力和內心的平靜。這種敘述方式,讓我感受到一種強烈的共鳴,它讓我意識到,無論我們身處何種行業,擁有一份堅定的個人價值和內在的信仰,是至關重要的。它不僅能幫助我們在職業生涯中找到歸屬感和成就感,更能讓我們在復雜的社會環境中,保持清醒的頭腦,做齣正確的選擇,並最終實現自我價值。
評分讀《律師的天職:信仰與法律工作》的體驗,可以說是意料之外的情感共鳴。我本身並非法律從業者,當初是被這本書獨特的書名所吸引,覺得它似乎能觸及到一些關於職業道德和個人價值的深層問題。當我真正開始閱讀時,我被一種溫和而有力的敘事風格所打動。書中的語言並不激昂,也沒有宏大的理論宣講,但字句中流淌著一種沉甸甸的思考。我尤其喜歡作者在描述律師工作時,那種對人性復雜性的深刻洞察,以及對在冰冷法律條文背後,情感、倫理與良知如何交織的細膩描繪。它不像一本工具書,可以讓你立刻掌握某種方法,而是更像一本散文集,通過一個個充滿哲思的片段,引發你對“職業”這個概念的重新審視。它讓我思考,在任何一份工作中,我們是否都能找到屬於自己的“天職”?那份“天職”,究竟是外在的成就,還是內在的堅持?我從書中感受到瞭一種超越物質迴報的價值追求,一種對服務社會、維護公正的樸素信念。這種信念,即使對於非法律專業人士來說,也具有強大的感染力,它鼓勵我們在各自的領域裏,去尋找並踐行那種能讓自己感到問心無愧、充滿意義的工作方式。
評分《律師的天職:信仰與法律工作》這本書,給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它對於“信仰”與“工作”之間關係的獨特闡釋。我一直覺得,在現實生活中,這兩個概念往往被割裂開來,信仰似乎是私人的精神追求,而工作則是追求生存和利益的手段。然而,這本書通過對律師群體職業生涯的描繪,巧妙地將兩者融閤在一起。作者並沒有迴避法律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倫理睏境、道德挑戰,甚至是對信仰的考驗。但正是在這些睏難的敘述中,我看到瞭信仰的力量,它如何成為律師們在迷茫和誘惑麵前的定海神針,如何指引他們做齣艱難但正確的選擇。我尤其欣賞書中那種不落俗套的敘事方式,它沒有將信仰描繪成空洞的口號,也沒有將法律工作簡化為機械的程序。相反,它通過具體的、帶有溫度的文字,展現瞭信仰如何內化為律師的職業操守,如何在日常工作中得以體現,甚至是如何塑造一個律師的人格魅力。這讓我開始重新思考,我的工作是否也應該與我的某些核心信念相結閤?我能否在工作之外,找到一種能夠滋養我、指引我的精神力量,並將其轉化為推動我前進的動力?這本書為我提供瞭一個全新的視角,讓我看到,信仰並非遙不可及,它完全可以融入我們的日常生活和職業追求之中,並賦予它們更深遠的意義。
評分書不錯,很好,一般的閱讀還是可以的
評分書不錯,很好,一般的閱讀還是可以的
評分各方麵都好!!!!!
評分經過三年多的努力,本叢書已經齣版六部著作。我們將繼續努力,甄選和編譯更多更好的探究法治與西方曆史文化、宗教信仰等諸多關係的著作,充實本叢書,為中國法治的發展盡微薄之力。
評分不錯的東西,快遞也很給力,贊一個
評分我們的生活會更加美好的士司機的車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副
評分增加自己的閱曆,希望可以從中學到知識!增加自己的閱曆,希望可以從中學到知識!增加自己的閱曆,希望可以從中學到知識!增加自己的閱曆,希望可以從中學到知識!增加自己的閱曆,希望可以從中學到知識!增加自己的閱曆,希望可以從中學到知識!增加自己的閱曆,希望可以從中學到知識!增加自己的閱曆,希望可以從中學到知識!增加自己的閱曆,希望可以從中學到知識!增加自己的閱曆,希望可以從中學到知識!
評分美國憲法及建立其上的法治社會,深刻地影響瞭美國乃至其他許多國傢政治、經濟及法律製度的建立與完善。然而,一部憲法以及法治社會的建立和維係,絕不是人為設定的、孤立存在的現象,而是在當時曆史、文化基礎上發展齣來的。以美國為代錶的西方法治國傢,法律條文的製定與執行、司法體係的運行、社會成員對法律精神的理解和遵守,無不深深根植於其倫理觀念、思想意識、曆史文化和宗教信仰之中。
評分值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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