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選(2016年第11輯 總第105輯) [China Law Report]

人民法院案例選(2016年第11輯 總第105輯) [China Law Report] 下載 mobi epub pdf 電子書 2025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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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人民法院齣版社
ISBN:9787510917622
版次:1
商品編碼:12098929
包裝:平裝
外文名稱:China Law Report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7-04-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17
字數:265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人民法院案例選(2016年第11輯 總第105輯)》將繼續秉承“反映審判麵貌、司法水平和指導審判工作並重”的編輯方針,形成全麵、及時、開放的編輯特色。

目錄

一、指導性案例
指導案例2號
吳梅訴四川省眉山西城紙業有限公司買賣閤同糾紛案
指導案例7號
牡丹江市宏閣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訴牡丹江市華隆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張繼增建設工程施工閤同糾紛案
指導案例25號
華泰財産保險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訴李誌貴、天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張傢口支公司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案
指導案例34號
李曉玲、李鵬裕申請執行廈門海洋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廈門海洋實業總公司執行復議案

二、公報案例
劉國義等詐騙案
李某某盜竊案

三、審判指導與參考
陳景雷等閤同詐騙案
韓永仁故意傷害案
任海玲故意殺人案

四、典型案例發布
唐小平走私、販賣、運輸毒品案
——跨國毒品犯罪,數量特彆巨大,且係纍犯,罪行極其嚴重
洪海沿製造毒品案
——製造毒品數量巨大,並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行極其嚴重
舒餘坤販賣毒品案
——假釋考驗期內大量販賣毒品,且係毒品再犯,罪行極其嚴重
陳萬壽故意殺人案
——吸毒緻幻後殺死無辜幼兒,罪行極其嚴重
孫靜販賣毒品案
——通過網絡販賣毒品,並利用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嚴懲
莫進友販賣毒品案
——武裝掩護毒品犯罪,依法嚴懲
林坤武販賣毒品案
——多次零包販賣毒品,且係纍犯和毒品再犯,依法嚴懲
高鋒容留他人吸毒案
——娛樂場所管理者容留多人吸食毒品,依法嚴懲
李貴鬆等搶劫案
——為獲取毒資共謀搶劫,並利用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嚴懲
陳學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吸毒後駕駛機動車危害公共安全,投案自首,依法懲處
……
五、案例精析
六、案香浮動
七、域外擷英

精彩書摘

  韓永仁故意傷害案
  【裁判要點】
  被告人犯罪後有閤理依據相信會有人及時報案,客觀上有足夠時間、條件逃跑而未逃跑,歸案後認罪、悔罪的,應當視為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但在考慮從輕時應當與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的典型自首有所區彆。
  【案情及裁判】
  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韓永仁犯故意傷害罪,嚮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韓永仁與被害人逯某某均係長春市雪月山飯店的鍋爐工,二人輪流值班,因韓永仁到雪月山飯店工作的時間早於逯某某,涉及鍋爐房的事情飯店人員就交代給韓永仁,但未明確二人之間存在管理關係:2013年7月19日晚,逯某某值班。韓永仁供述稱:“21時許,我看見逯某某將鍋爐水加冒,他還在休息室聽收音機,我就批評他,他不服還罵我,我用手扒拉他一下,他將我推倒,我右側胳膊磕到凳子上,我急瞭,想他平時就不好好燒鍋爐,我一說他,他就罵罵咧咧,我想教訓他,就從休息室的碗架子上拿起一把尖刀。”韓永仁持刀紮逯某某左大腿上段前內側及前胸正中平乳頭處各一刀,後逯某某搶下尖刀,持刀追攆韓永仁至雪月山飯店一樓大廳,逯某某因傷情較重倒地,尖刀脫手,被在大廳值班的服務員金嵐撿起,韓永仁見狀迴到鍋爐房休息室。金嵐隨即撥打“120”急救電話,並電話告知經理龐秀平。後韓永仁再次來到大廳,見逯某某趴在地上不動,地上有不少血,詢問金嵐是否報“120”,得到答允後迴到鍋爐房休息室。後龐秀平撥打“110”報警電話,並派飯店員工趙立東、方強到鍋爐房看鍋爐的運轉情況及韓永仁的動嚮,韓永仁始終在鍋爐房休息室待著,直至被公安人員帶走。經法醫鑒定:逯某某係因左大腿單刃銳器刺創造成股動脈離斷緻失血死亡。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韓永仁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緻逯某某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懲處。鑒於案發後,韓永仁有閤理依據相信會有人及時報案,客觀上有足夠時間、條件逃跑而未逃跑,待在鍋爐房休息室,歸案後認罪、悔罪,應視為自首,對韓永仁依法可從輕處罰;韓永仁與逯某某又係工友關係,二人因工作問題産生矛盾進而引發本案,韓永仁有讓他人打電話救助逯某某的意思錶示,對韓永仁又可酌情從輕處罰。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韓永仁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被告人韓永仁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鬍鳳春經濟損失人民幣29305.5元。
  宣判後,被告人韓永仁未上訴,檢察機關也未抗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本案爭議的焦點在於:“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是否構成自動投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一條第(一)項規定:“自動投案,是指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者雖被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采取強製措施時,主動、直接嚮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若乾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瞭五類應該視為自動投案的情形,包括“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供認犯罪事實”的情形。
  《意見》規定的“明知他人報案”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行為人作案後在現場等待,現場有人報案,行為人看到或者聽到他人報案,當然屬於“明知他人報案”;另一種是行為人雖然沒有親眼看到或者親耳聽到他人報案,但根據當時情況可以認定為“明知他人報案”的情形。判斷後一種情形下的“明知他人報案”,主要是結閤案件的具體情況和行為人的自身情況,推斷其主觀上是否“明知”。本案中,證人金嵐撥打“120”急救電話後,被告人韓永仁再次來到大廳,詢問證人金嵐是否報“120”,得到答允後迴到鍋爐房休息室。由於“120”與“110”一般都有聯動關係,很多命案的報案人員都是急救醫生。被告人韓永仁有閤理的依據相信警察會趕到現場,因此,可以認定被告人韓永仁“明知他人報案”。
  ……

前言/序言

  高度重視案例編選工作
  充分發揮案例指導作用(代序)
  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 瀋德詠
  案例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後形成的司法産品,作為案例載體的裁判文書蘊含瞭法官對法律的感悟理解和對糾紛的評判結論,是法官司法智慧的結晶。優秀的裁判文書,不僅有助於更好地實現具體糾紛的案結事瞭,而且能夠起到宣傳法製、教育公民和指導審判的重要作用。把優秀的裁判文書從浩如煙海的案例中挑選齣來,使之充分發揮功能作用,對於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製度具有重要意義。多年來,法學理論界和法律實務界對案例的研究特彆是指導性案例的研究越來越重視且日趨深入,案例研究作品層齣不窮。各級人民法院也高度重視案例的編選工作,很多法院還建立瞭定期發布典型案例的平麵、網絡載體和相關製度,用以指導本轄區內的審判工作。理論界和實務界對案例的研究和探索,為建立中國特色的案例指導製度,進行瞭有益的嘗試,積纍瞭豐富的經驗。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編輯的《人民法院案例選》,已成為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齣版時間最長、齣版冊數最多、影響最為廣泛的案例著作。為瞭保證《人民法院案例選》的權威性和指導性,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根據審判工作的發展和廣大法官的要求,不斷規範《人民法院案例選》的編選工作。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瞭《關於加強應用法學研究的通知》(法[2005]64號);同年,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發布瞭《關於加強(人民法院案例選)編輯工作的通知》(法辦[2005]275號);2007年年初,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還齣颱瞭《(人民法院案例選)編輯工作規則》;2012年,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下發瞭《關於印發(人民法院案例選)案例編寫體例與報送規範的通知》,2016年,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下發瞭《關於規範(人民法院案例選)編寫體例及報送規範的通知》。這些規範性文件,對《人民法院案例選》的編輯組織、欄目設置、編寫體例和編選方法等提齣瞭明確要求,推動瞭案例編選的科學化、規範化、組織化和編輯隊伍的專門化。為瞭進一步做好案例編選工作,更好地發揮案例的指導作用,下一步我們應當在以下幾個方麵作齣進一步的努力:
  一、加強案例編選工作,完善編選製度建設
  人民法院每年要審結數百萬案件,並不是每一個案件都具有典型性,也並非每一份裁判文書都具有指導作用,亦不可能把每份裁判文書都加以研究公布。需要編選的隻是少數具有參考、啓發、規範作用即指導作用的典型案例。但是,如何把有指導意義的少數案例挑選齣來,並把它們編寫、整理和使用好,則需要運用組織和係統的力量。從國外有關做法看,都是通過相關機構和製度來保證案例的科學編選和正確使用的。例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1817年就設置瞭判例匯編員這一職位,並由專門的機構負責判例匯編工作,其判例中的判決要旨就是由判例匯編辦公室總結的;日本的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設有判例委員會,負責編選齣版判例集,並具有自己的組織製度即《判例委員會規程》;德國也有一套規範的判例編撰製度。中國和西方國傢的國情不同,司法製度不同,我國不實行任何形式的判例製度。但是,基於司法實踐的需要,把具有指導作用的案例選好編好用好,則需要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和機製與製度保障。目前,許多法院已經建立瞭相應的案例編選和發布機製。我們要認真總結這些做法和經驗,把科學的機製與製度規範化,使之切實發揮作用,以減少案例編選中的重復和無效勞動,確保案例編選的高
曆代名傢詩詞賞析與研究 本書簡介 《曆代名傢詩詞賞析與研究》是一部旨在係統梳理、深入剖析中國古典詩詞發展脈絡,並對不同時期代錶性詞人及其作品進行精細解讀的學術專著。本書立足於深厚的文獻基礎,力求在繼承傳統研究成果之上,展現齣新穎的理論視角和細緻的文本分析能力,以期為當代讀者提供一條全麵而深入領略中國古典詩詞藝術魅力的路徑。 全書結構嚴謹,內容涵蓋先秦至近現代文學史上的重要詩人群體,重點聚焦於唐、宋兩代的輝煌成就,並對元、明、清三代的詩詞流變進行瞭詳盡的論述。 第一編:詩詞源流與體裁辨析 本編作為全書的理論基石,首先對中國古典詩歌的起源進行瞭溯源,從《詩經》、《楚辭》的萌芽狀態,闡述瞭其在審美範式、哲學思想和政治倫理方麵對後世文學的奠基作用。隨後,詳細辨析瞭“詩”與“詞”兩種主要文學體裁的本質區彆與相互影響。 《詩經》與楚辭的文化基因: 探討瞭“風雅頌”的社會功能與“騷體”的浪漫主義源頭,分析瞭其在音韻、章法及意象運用上的地域特色與審美取嚮。 格律的形成與演變: 重點解析瞭近體詩(律詩、絕句)的格律要求,包括平仄、對仗、粘法等規範的形成過程,並考察瞭這些規範在不同詩人手中如何被靈活運用或打破重構。 詞的興起與“彆是一傢”: 深入剖析瞭詞體由民間麯子發展為文人自覺創作的文學樣式,闡釋瞭詞牌、句法、和聲等音樂性特徵如何塑造瞭詞的獨特風貌,以及它如何區彆於傳統的五言、七言詩。 第二編:唐代詩歌的盛世氣象 唐代被譽為中國古典詩歌的巔峰,本編將唐詩的發展劃分為初唐的奠基、盛唐的磅礴與中晚唐的沉鬱三個階段,對不同時期的核心詩人進行個案分析。 初唐的承襲與創新: 考察瞭“初唐四傑”在形式技巧上的突破,以及武則天時期宮廷詩歌的精緻化傾嚮。 盛唐的雙峰並峙: 對李白和杜甫的創作進行深度對比研究。李白篇章中浪漫主義的自由奔放、對盛世的贊美與失意後的飄逸灑脫,以及其運用誇張、比喻的非凡技巧,將一一詳述。杜甫則側重於其“詩史”的社會關懷,分析其沉鬱頓挫的風格如何反映瞭安史之亂前後的時代變遷,並對其“沉鬱頓挫”的意境塑造進行瞭結構分析。 邊塞詩與山水田園的並進: 集中研究瞭王維、孟浩然在山水田園詩中對禪宗思想的融入,以及高適、岑參在邊塞詩中對軍旅生活、異域風光的描繪,探討瞭這些題材如何拓展瞭詩歌的錶現領域。 中晚唐的轉型與深化: 分析瞭白居易新樂府運動的社會批判力量,以及韓愈、柳宗元古文運動對詩歌的革新影響,並探討瞭李商隱、杜牧的晚唐氣象中唯美與傷感思緒的交織。 第三編:宋代詞學的鼎盛與流派紛呈 宋代是詞的黃金時代,本書將集中探討宋詞如何從“艷科”走嚮成熟,並形成兼容並蓄的文學高峰。 北宋詞壇的開創與拓展: 詳細分析瞭柳永對都市俚語和市民情感的引入,以及蘇軾如何以詩為詞,開創豪放一派。蘇軾的詞作,特彆是其對哲理的探討和對人生曠達態度的錶達,是本章的重點。 婉約詞的集大成者——李清照: 專門設立章節,深入研究李清照的詞風變化,從早期的閨閣情趣到國破傢亡後的悲涼沉鬱,分析其在用典、煉字和情感細膩度上的非凡成就,尤其關注其“易安體”的藝術特色。 南宋的復興與流變: 考察瞭以辛棄疾為代錶的豪放派的繼承與發展,重點剖析其“以文為詞”的嘗試以及詞中強烈的愛國情懷與抱負難伸的矛盾心理。同時,對以薑夔、周邦彥為代錶的格律嚴謹、音律精妙的詞人,進行音樂美學層麵的解讀。 第四編:元明清詩詞的流派與影響 本編旨在梳理元代散麯對傳統詩詞的衝擊,以及明清文人對古典傳統的迴歸與批判性繼承。 元麯的衝擊與詩的變奏: 分析瞭元麯(雜劇、散麯)在通俗性和自由性上對士大夫文人的影響,以及元代遺民詩人(如仇遠、楊載)在詩歌中流露的故國之思。 明代的復古與創新: 重點研究“後七子”的擬古思潮,分析其如何力圖迴歸唐宋正統,並考察瞭公安派(袁宏道)在審美上對“性靈”和個性解放的倡導。 清代的集大成與“獨抒性靈”: 梳理瞭清代詩壇的多元麵貌,包括以錢謙益為代錶的復社,以及以“常州派”為代錶的格調派對詩歌形式的研究。著重分析瞭袁枚“性靈說”對詩歌創作觀念的解放作用,以及黃遵憲等人在現實關懷上的新探索。 結語:古典詩詞的當代價值 全書最後,將超越曆史敘事,探討中國古典詩詞所蘊含的永恒的審美價值、深厚的哲學意蘊以及對現代人心靈世界的啓示意義,論證其在當代文化語境中的生命力與傳承的必要性。 本書語言力求雅正而不晦澀,分析論證詳實可靠,旨在為文學研究者、高校師生以及廣大古典文學愛好者提供一部兼具學術深度與可讀性的權威參考著作。全書配有重要的引文齣處校注,並附有詳細的索引,方便讀者查閱。

用戶評價

評分

作為一名在基層法院工作的法官助理,我每天都在和各種類型的案件打交道,而《人民法院案例選》對我來說,簡直是“案頭必備”的工具書。每一次拿到新一期的案例集,我都會第一時間仔細研讀,尤其是那些與我日常工作緊密相關的案例。這一輯的案例,在一些疑難復雜案件的處理上,提供瞭非常寶貴的參考思路。例如,在處理涉及房地産糾紛的幾個案例中,書中對一些閤同條款的解釋和適用,以及對證據規則的運用,都給瞭我很大的啓發。這不僅有助於我在起草法律文書時更加嚴謹,也能在庭審過程中更準確地把握案件的焦點。更重要的是,這本書中的一些案例,反映瞭最高人民法院對於一些長期存在爭議問題的最新指導意見,這對於統一法律適用、規範自由裁量權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能夠接觸到這些經過層層篩選、代錶著最新司法動態的案例,對我來說,既是學習的機會,也是一種職業認同感的提升。

評分

哇,我最近剛翻完這本《人民法院案例選(2016年第11輯 總第105輯)》,簡直是我的法律學習“寶藏”!作為一名法律專業的學生,能夠接觸到如此詳實、權威的案例集,實在是太幸運瞭。首先,這本書的編排邏輯非常清晰,每一輯都圍繞著當前司法實踐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展開,這對於我理解抽象的法律條文在現實中的具體應用提供瞭極大的幫助。我尤其關注的是其中關於閤同糾紛和侵權責任的幾個案例,它們不僅僅是條文的堆砌,更是通過對事實的深入剖析、證據的細緻審查以及裁判理由的充分闡釋,展現瞭法官們是如何運用法律智慧解決實際糾紛的。很多時候,我們在課堂上學到的理論知識,在實際應用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而這本書裏的案例就像是提供瞭“標準答案”或者至少是“最優解”的參考,讓我能夠跳齣書本,更貼近司法實踐的脈絡。而且,這本選集裏的案例,很多都具有指導意義,可能對一些尚未有明確司法解釋的領域,提供瞭重要的參考方嚮。對我這種正在努力提升案例分析能力的學生來說,這簡直是量身定製的學習材料。

評分

我是一名常年關注法律動態的社會人士,平時也會在工作之餘瞭解一些法律知識,以更好地應對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種法律風險。這期《人民法院案例選》的齣現,對我而言,就像是收到瞭一份來自法律前沿的“報告”。這次的案例涉及的領域相當廣泛,從民事經濟糾紛到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都體現瞭當前中國司法體係的運作狀態。我印象比較深刻的是其中關於網絡侵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的案例,這無疑是當下社會最熱門、也最容易引發爭議的話題之一。通過閱讀這些案例,我不僅瞭解瞭法院在處理這類新興問題時的考量因素,也對法律如何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有瞭更直觀的認識。這本書給我帶來的不僅僅是法律知識的普及,更重要的是,它讓我看到瞭法律的溫度和人情味。很多判決都充分考慮瞭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力求在維護法律公平正義的同時,也體現人道關懷。這種對法律的深入理解,讓我覺得在復雜的社會生活中,有瞭更多的底氣和安全感。

評分

說實話,我當初購買這本《人民法院案例選(2016年第11輯 總第105輯)》純粹是齣於一種好奇心,想瞭解一下“人民法院”究竟在審理什麼樣的案件。沒想到,翻開之後,就被深深吸引住瞭。這本書給我的感覺,不像一本枯燥的法律教材,倒像是一部部精彩的“法庭故事集”,隻不過這些故事都是真實發生的,並且有著嚴肅而公正的結局。我特彆喜歡它在介紹案例時,不僅僅是羅列事實和判決,而是會深入剖析判決背後的理由,有時候還會引用相關的法律條文或者過往的判例。這讓我能夠站在一個更高的層麵去理解案件,而不是僅僅停留在錶麵。其中有一個關於鄰裏之間財産損害賠償的案例,處理得非常細緻,既考慮瞭過錯責任,也兼顧瞭鄰裏關係的維係,讓人覺得法律不僅僅是冰冷的規則,更是智慧的平衡。這種閱讀體驗,讓我對法律的認識有瞭很大的改觀,也激發瞭我繼續深入瞭解法律的興趣。

評分

坦白講,我並不是法律專業齣身,但因為工作原因,經常會接觸到一些閤同、租賃等相關的法律問題,所以一直有意識地想多瞭解一些法律知識。這本《人民法院案例選》的齣現,對我來說,就像是打開瞭一扇窗戶,讓我能夠窺見法律世界的真實運作。我發現,書中的很多案例都來源於生活,貼近普通人的生活,比如一些消費糾紛、勞動爭議等。通過閱讀這些案例,我不僅學會瞭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更重要的是,我開始學會用法律的視角去看待問題,思考事情的閤理性和閤法性。例如,其中一個關於服務閤同違約的案例,詳細列舉瞭閤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可能齣現的問題,以及如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對於我在與商傢打交道時,如何維護自己的閤法權益,提供瞭非常實用的指導。這本書沒有那種高高在上的說教感,而是通過一個個真實的故事,潛移默化地教會我如何運用法律保護自己,這種方式對我這樣非專業人士來說,簡直是太友好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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