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23
全书构建了一个新视角,来审视和发掘城市的多维艺术价值,为其多样、持续的发展提供依据,并在全书结束前用一章的篇幅提出了作者对城市建设实践的建议。
明显不同于怀旧式文保研究的是,作者没有将现代化演变与西方建设元素的输入作为负面因素,相反,他认为中外文化交流应该是一个对比过程,而不是大量复制的同质化;作者主张对城市传统文化再塑造、再定位,试图为城市艺术设计的发展探索一条传统与现代兼容之道。20世纪50年代,以北京为代表的中国城市开启了一个天翻地覆的城市建设新时代,就在这场快速发展的现代化城市矩阵中,一些历史性的失误悄然诞生。狭隘的增量式单维发展思路、功能至上的观念、拘于器物层面的思考、缺少文化内涵的符号式设计,大量“现代”符号的克隆,将城市建设与传统社会的存续状态断然割裂。城市空间无序发展,艺术生态面临严重危机。在这样的背景下,本选题为了改变“为功能而功能”的单向思维模式,转向人类艺术主导下多学科交叉的“联系思维”,提出了艺术是城市建设的根本属性这一富有洞见的论题。
作者认为,城市的灵魂是人类,长期以来人类与城市之间持续交互作用,产生了基于文化、经济等因子的延续的关联状态,城市设计艺术即是这一关联状态的表象与载体,它深刻而形象地反映着人类与城市和谐演进的历程。故此,艺术才是城市设计中的核心属性,艺术应该在城市的策划和每一件具体设计行为中作为精神原则,以此赋予一座城市物化层面的本质特征。
在阐明这一“艺术核心论”的观点之后,本书从三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是哲学思考,解读“城市艺术”,阐释艺术作为人类根源现象之一的观念,对中国儒家美学视角和西方现代美学的一些学说进行分析、比较、碰撞,使人对城市艺术属性的理解非常丰满。
二是历史维度的思考,以北京为主要案例,通过对城市艺境与中国传统园林审美精神内在关系的诠释,明确了艺术思维对城市设计的潜在影响。包括《周礼·考工记》对元大都设计的影响力、明北京的城市艺术整合理念、清京师的城市营建艺术传承。
三是从地缘生态角度,仍以北京为例,指出具有地域文化特点的政治、道德、世俗等以一种艺术的形态在城市情境中得到表述,而礼制、信仰、习性等地域人文元素亦生动地展现在城市建筑、城市景观及各类城市艺术形式上。
蔡青, 清华大学清尚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环境艺术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文学硕士学位。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毕业,获工学博士学位。全国有成就的资深室内建筑师、中国注册高级室内建筑师、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建筑装饰设计师,中国建筑学会室内建筑师分会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北京分会会员。主要从事公共建筑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园林景观设计,曾获全国及省部级各类设计奖二十多项。理论研究方向:北京传统城垣建筑文化与城市艺术设计。主要研究成果:《百年城迹》(专著,2013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获第六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图书奖),《北京铭文城砖研究——明清城砖铭文的历史信息与多元文化价值》(专著,2017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城市设计与历史文脉——从艺术视角审视北京历史城区的变迁》(专著);在《装饰》《古建园林技术》《建筑与文化》等核心学术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二十余篇。
上篇 城市艺术环境现状与城市设计的问题 001
第一章 绪 论 003
问题缘起 003
从新视角审视城市设计 004
城市设计观念和研究方法 008
国内外文献综述 012
第二章 北京城市艺术环境问题的调查与反思 018
城市发展建设中的艺术环境保护问题 018
大规模工程建设对城市艺术环境的影响 026
北京城市艺术环境重大变化的两个阶段 027
“城市艺境”之殇——城市发展进程中的历史性失误 068
“城市艺术”之憾——当代城市设计的误区 081
缺乏“艺术环境”保护意识与法规意识 087
“艺术意识”的缺失给城市环境发展带来长期隐患 089
第三章 广义城市设计思维的艺术主导理念 093
中篇 城市设计属性与艺术化的历史文脉 099
第四章 城市设计的概念与属性 101
城市艺术与设计的概念分析 101
关于城市设计的艺术属性 104
第五章 美学视角下的艺术属性 109
传统美学艺术形态在城市设计中的体现 109
现代西方美学关于艺术属性的学说 111
第六章 历史语境下的城市艺术文脉 119
元大都的艺术营建理念 119
明北京的城市艺术整合理念 135
清京师的城市艺术传承理念 152
第七章 “城市艺境”的审美意义及设计属性 162
“城市园林艺境”对城市设计属性的诠释 162
西方视角下中国“艺境”的审美意义 165
“城市色彩艺境”对城市设计属性的诠释 171
第八章 “城市艺术情境化”的地缘文化特征 182
地缘政治与城市艺术情境化 182
地缘习俗与城市艺术情境化 185
地缘生态与城市艺术情境化 187
下篇 艺术思维下建构的城市设计核心理论 193
第九章 从城市资料到设计理论的建构方法 195
自下而上——从原始资料到实质理论 195
原始资料 202
从实质理论到形式理论 238
第十章 城市文化多样性与艺术核心原则 243
文化多样性与西特的城市艺术原则 243
世界城市环境发展的多样性与艺术核心原则 247
第十一章 关于城市设计的核心理论 283
城市设计的创新观点 283
艺术核心论 284
“艺术核心论”主导的城市发展思路与对策 285
第十二章 结 语 297
城市艺术设计研究是关系城市设计导向的重要课题 297
尚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297
参考文献 299
后 记 304
对儒家来说,美不在于物,而在于人;美不在于人的形体、相貌,而在
于人的精神和伦理品格。儒家美学体系以“中和”为其形态美的表现,所谓
美即善及其形式,儒家的美即有特定的实质,亦有由此实质决定的特定形
态,这种特定形态的艺术表现即“中和”。以适度为准则的“中和”,是儒家
为人处世的艺术和原则,而其在道义内容和道德规范上则体现为“仁”与
“礼”,《论语》有云:“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
而所谓“ 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乃中和原则在艺术层面的表现。
儒家的“中和” 概念在《乐记》中得到进一步诠释,“广其节奏,省其
文采,以绳德厚”。在此,“广其节奏,省其文采”即舒缓速率,减少修饰,
追求平缓简约的效果,这也是“中和”在艺术形式上的基本特征,儒学提倡
这种简约平实的艺术形式,主要还是为了诠释其所主张的特质美学。儒家视
欲望为恶,即“目欲綦色,耳欲綦声,口欲綦味,鼻欲綦臭,心欲綦佚”。1
将艺术审美也视为一种欲望追求,属“目欲綦色,耳欲綦声” 。这种审美享
受的欲求虽属限制之列,但在现实生活中又需要借助艺术作为传达道德规范
的媒介,于是就“广其节奏,省其文采”,尽可能弱化其艺术性。《乐记》谓
之:“是故乐之隆,非极音也;食飨之礼,非极味也。清庙之瑟,朱弦而疏
越,一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大羹不和,有
遗味者矣。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
而反人道之正也。”1 在儒家思想里,艺术不是为享受和审美,而是为平欲和
致善,可谓“仁自道义始,乐从德中来”。2《乐记》在对“音”与“乐”进行
区分时认为:“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于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
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3 在
儒家看来,仅有审美功能不是真正的艺术,只要“通于伦理”,哪怕不悦目,
不悦耳,缺少形式美和审美感受,仍被认为是美的。“儒家意识中的美不是
善加上美的形式,而是善及其形式。”4
“中和”是儒家美的形态,“儒家人格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谐世。要谐世就
必须中和,要中和就是为了谐世”。5“不能没有哀乐之情,但不能有情感的自
由,必须节之以礼,削弱强度,使之温和适中;不能没有感性形式,但不能
有激动感官的形式,必须约之以德,削弱美感,使之平和简淡。温和适中的
情感与平和简淡的形式的统一,这就是儒家规定的美的形态,即所谓‘中
和’”。6
儒家的审美理想长期影响着中国的城市形态。始建于元初的北京大都城
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儒家心目中王城的理想蓝图,其城市规划较历代都城,更
全面地阐释了代表儒家礼制思想的《考工记·营国制度》的文化内涵。按照
儒家以“中和”“通于伦理”为形态美的理念,元大都城所体现出的无疑就
是由儒家的特定实质决定的“美的形态”,简约平实的城市风貌充分体现出
“广其节奏,省其文采”的“中和”理念。城市整体布局节奏舒缓,建筑环
境简约质朴,城市色彩温和协调,这些都形象地体现了儒家对城市营建艺术
的独特追求和从审美内涵到形态特征(理论到形式)的认识过程。
《论语·述而》有:“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其中“艺”
即指“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据朱熹注:“艺,则礼、乐之文,
射、御、书、数之法。”1“六艺”被分为两类,礼、乐为艺术,射、御、书、
数为技术。
礼、乐居六艺之首,其本身即为艺术,属意识形态层面,可见在儒家心目中对艺术主导作用的认识。而射、御、书、数为技术,属工艺之列,亦入六艺,且将技术归为艺术范畴,显示其广义艺术理念对于艺术的深刻理解。艺术不只是局限于谓之善及其形式的城市规划与建筑,“礼、乐之文,射、御、书、数之法”皆以善及其形式而为艺术。
对于“游于艺”,朱熹注:“游者,玩物适情之谓。”2 当然,孔子的“游于艺”不会只是为了“玩物适情”,朱熹所注“涵泳从容,忽不自知其入于圣贤之域矣。”在“忽不自知”中“入于圣贤之域”,体现出主体与对象之间非功利、非逻辑的自由交往审美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此注应为深解孔子之意。在城市设计过于表面化、过于浮躁、过于急功近利的当代社会,儒家这种轻形式而重艺术属性的理想追求,对于我们今天重新审视城市环境艺术,深刻思考城市设计属性问题无疑具有积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现代西方美学关于艺术属性的学说
/ 表现主义美学的艺术属性
以克罗齐(B. Croce)为代表的表现主义美学(Expressionistic Aesthetics)对现代西方美学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克罗齐哲学的基本性质是非理性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其表现主义美学的核心是“直觉即表现”。直觉是一切知识的基础,是各种感觉印象的内在反映,因而,直觉也是美的根源。
美学在表现主义理论体系中排在哲学的第一部分,这主要缘于其自身精神活动的发展阶段。克罗齐学说的后继者、表现主义美学的杰出代表科林伍德认为,艺术、宗教、科学、历史、哲学是连续的不同阶段,而艺术以其“想象”的特性成为一切逻辑判断活动之先。
艺术的属性在克罗齐的理论中表现为精神活动,他在《精神哲学》中谈
到精神形式的四个基本范畴:美、真、益、善。他认为:“精神就是现实”,
甚至“除了精神以外没有其他现实,除了精神以外没有其他哲学”。表现主
义的精神又被分为智力和实践两大范畴,这两大范畴表明了精神活动所体现
出的认识维度,即智力活动是第一维度,实践活动是第二维度。在智力和实
践两大活动形式中,又各分为两个维度或阶段:一、“美学”,涉及第一维度
的精神活动;二、“逻辑学”,涉及第二维度的精神活动;三、“经济学”,涉
及第一维度的实践活动;四、“伦理学”,涉及第二维度的实践活动,这四个
维度或阶段构成了美、真、益、善四个基本范畴,它们都是现实的“永恒创造者”。
就美学在精神哲学体系中的位置来讲,智力活动作为知识可以成为实践活动的指南,而智力活动中最基础的审美当然也就是一切活动(包括真理认识和实际应用)的准则了。就后一维度的活动要借用前一维度的活动为自己的形式才能得到具体的体现来讲,美学(艺术)的绝对地位使它成为一切活动(设计)主导元素。
以此来看,作为第一维度精神活动的“美学”是实践活动“经济学”的指南,而一切经济范畴的实践活动须以“美学(艺术)”为形式才能得到有效的体现。这一点与第四章中提出的艺术主导概念有相似之处,都强调作为精神活动的艺术对实践活动的主导、统筹作用,表现主义“ 美学”对“经济学”的指导,与本书“艺术”主导“城市设计”系同类维度关系,均认为“美学(艺术)”是第一位的。
科林伍德尽管不赞成克罗齐的“直觉即表现”理论,但他也认同艺术即情感的表现,是纯粹的主观想象活动。认为人的审美活动是一种思维在意识形式中使感觉经验转化为想象的活动,通过想象意识到自己本来没有意识到的情感,并把它提升为自觉的情感。他也认为艺术是第一位的,并以其“想像”的特性而居于一切活动之先。
表现主义美学理论对文学、戏剧、美学、文艺学等领域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无论是克罗齐的“直觉即表现”学说,还是科林伍德的“感觉经验转化为想象”的理论,都认同艺术即情感的表现,都认为作为精神活动的“艺术”是一切实践活动的指南,应以统筹其他活动的面貌出现。这种生活艺术化的观念与本书关于城市设计艺术属性的研究具有融通之处。而其主张在人类生活中艺术应以核心主导的形式得以体现的理念也与本书前面提出的“艺术主导设计”的理念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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