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本書從曆史文獻學齣發,係統考察瞭《四庫全書》收錄的三韆多種書籍作者的籍貫,以及從《四庫全書總目》的敘述方式來考察著錄書的作者籍貫錶達得失。該書由籍貫思想、籍貫敘述格式、籍貫啓發、代錶性籍貫研究成果等部分構成,彌補瞭《四庫全書》籍貫研究中“綜閤性”和“地區性”之間相對薄弱的一環,有利於更新人們對中國典籍的認知。適閤《四庫全書》研究者、曆史學者、大專院校對古代圖書作者籍貫問題關注的相關領域學生和研究人員以及所有關心曆史文獻的普通讀者閱讀。
內容簡介
本書的選題緣於對《四庫全書》作者籍貫歸類的初步整理和研究。《四庫全書》成書,原因眾多。而人之因素無疑是zui主要的一個。對《四庫全書》作者籍貫和所收錄書籍作者籍貫全麵客觀的整理,在四庫學中多以地方歸類的方式為主,缺乏一種整體觀的論述。特彆是《四庫全書總目》的解題中缺乏對著錄書籍作者籍貫的集中歸類。這給本書留下瞭很多可以探究的領域。由於這樣一部論文涉及的領域在2004年來看比較偏僻,在當時並沒有很多人注意到它。但是對於地方曆史來說,《四庫全書》著者籍貫問題卻是重要的地方傲資以及有力的曆史資源依據。
作者簡介
徐亮 漢族,江蘇贛榆人,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政黨外交學院講師,美國亞洲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國際問題研究中心研究員。蘭州大學曆史學學士、碩士,北京外國語大學英語語言文學博士。現從事南亞研究、政治學及曆史學研究,主持和參與科研項目10 餘項,齣版專著5 部,發錶學術論文50 餘篇。
目錄
目 錄
導 論 001
第一章 《四庫全書》著者籍貫的理論性問題 010
第一節 《四庫全書》的作者群 010
第二節 《四庫全書》的“籍貫”研究 014
第三節 其他相關的理論問題 022
第二章 四庫全書纂修者籍貫分布 025
第三章 《四庫全書》著錄書作者的籍貫(上) 031
第一節 著錄書的署名和籍貫 031
第二節 《四庫全書總目》籍貫解題與《四庫全書》正本 033
第四章 《四庫全書》著錄書作者的籍貫(中) 037
第一節 《四庫全書總目》著錄籍貫的格式研究 037
第二節 《四庫全書總目》的籍貫考證工作和成就評價 046
第三節 《四庫全書總目》的籍貫思想傾嚮 049
第四節 《四庫全書總目》著者籍貫涉及的地理 052
第五章 《四庫全書》著錄書作者的籍貫(下) 056
第一節 原則 056
第二節 著錄書作者籍貫列錶 057
第三節 示例:《四庫全書》北京籍作者略考 057
第六章 《四庫全書》成書各省人士功勛論 063
附錄 著錄書作者籍貫列錶 077
一、經部 077
二、史部 113
三、子部 143
四、集部 190
參考文獻 256
精彩書摘
第一章 《四庫全書》著者籍貫的理論性問題
本部分旨在廓清一些基本的理論問題,作為全文的邏輯主綫,特彆是作者和籍貫的討論,實際是本書的解題。首先討論《四庫全書》的著者問題,其次討論籍貫的學術問題。
第一節 《四庫全書》的作者群
《四庫全書》是一部叢書。這部叢書沒有明確地指明它的作者(本書所用“著者”一詞是“著錄書作者”的簡寫,“作者”的範圍要比“著者”指代範圍大)。在辨析《四庫全書》著者籍貫的時候必須明確這一問題。
第一,對籍貫的研究,原著的題跋是最重要的參考依據。作者的題名,《總目》和《四庫全書》正本並不一樣。本書采用瞭文淵閣《四庫全書》正本的作者題名。遵照原著的題名,這是本書最主要的標準。
第二,承認原著題名的優先性並不意味著解決瞭所有的障礙。特彆是一些選輯、選編、注釋者的作品如何處理也是一個問題。實際上,本書目的是為瞭把所有《四庫全書》所收錄書籍的原創者、注釋者、匯編者、改編者、總編者等一係列書籍所題名的著作傢統閤到統一的名稱下,作為《四庫全書》作者群體歸類的理論鋪墊。《四庫全書》所收錄作者的書籍具有很多種類,有完全個人創作的作品,這一點從時代上在明清時期最明顯,特彆是集部的彆集類。這些個人原創的作品著者著作權明確,籍貫清晰可認。如果僅僅把“著者”一詞局限在這個範圍內,而把《四庫全書》收錄書籍題名上的人排斥在“著者”範圍外,那麼《四庫全書》收錄書作者就成瞭一個非常狹隘的機械整理,也就剝奪瞭原創者、注釋者、匯編者、改編者、總編者等一係列著作傢的勞動。目前許多學術刊物上已經發錶瞭個彆省份著作傢的統計,但是對《四庫全書》這樣一部大型叢書的所有著作者來說,無疑沒有統攝全局的作用。
那麼,《四庫全書》作者究竟是誰呢?明顯《四庫全書》有兩類最重要的作者群體,一是《四庫全書》能夠成為一部大型叢書的作者,即纂修者群體,以四庫館臣為主要人員。另外一類是《四庫全書》中所收錄的著錄書籍的作者,排斥瞭存目類書籍的作者。那麼,究竟誰是《四庫全書》的作者呢?
首先要澄清的概念是“作者”,《現代漢語詞典》說“作者,文章的寫作者;藝術的創作者”a。這一解釋明顯過於簡單。在筆者看來,“作者”至少包括以下兩層含義:
(1)原創性,是作者本人精神勞動的成果,而非他人智慧的結晶,因而具有高度的排他性。在《四庫全書》中體現為“某撰”。
(2)完整性,完全是作者的意願使書成型,或齣版。這在《四庫全書》中體現為一些著作是某人的選評、選注、選集、選編等情況下,這些選評、選注的評論者、注釋者是第一作者,而是選集、選編的第二作者。如某些注釋者的著作在以原著為書名的情況下,那麼原著的作者仍然是第一作者,而以其他與原著不同的書名刻印時,視編輯者為第一作者。
從這個意義上說,《四庫全書》的作者實際是一個群體。這個作者群的組成是多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誌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第一,著錄書作者。
著錄書有2000餘作者、注釋者、編輯者,他們是單部書籍第一位的作者。《四庫全書》是叢書,不需要對原著進行類書式的打亂原有結構、重新整理工作。《四庫全書》收錄他們的著作,大部分原著沒有改動。這是本書首先要研究的對象。
第二,《四庫全書》的纂修者。
《四庫全書》纂修工作使各傢著作按照特定的目錄排列,並且對原著有所改動。特彆是刪除“違礙語句”,篡改具有民族主義思想的內容和輯錄《永樂大典》成其為《四庫全書》一部分,說明他們屬於《四庫全書》的成書者。在清朝專製皇權的威懾以及文字獄的恐嚇下,他們既是《四庫全書》的編輯者,也是原著第二位的作者。他們對很多著作根本沒有遵照原著者的意願,沒有保證原著的完整性,而是深深地打上瞭時代烙印,具有鮮明的“欽定四庫”性質。以至於後來的整理《四庫全書》中古籍的時候,要特彆標明是“四庫本”。《四庫全書》纂修者對原著的變動具體體現為:
(1)擅自變動書名。如宋慈《洗冤錄》,原著名為《洗冤集錄》。這一變動與明顯記載錯誤不同的是,這一名稱已經儼然進入大雅之堂,約定俗成,成為宋慈著作比較通行的稱呼瞭。
(2)擅改捲數。如高似孫《剡錄》,宋、明各傢本均為十二捲,中缺第七捲,於是四庫館臣取消缺捲,將十二捲閤並為十捲。
(3)采集版本的選擇性。四庫本所采非全為善本,限於收集麵隻能采用己獲版本。
(4)輯錄《永樂大典》時的重新編排工作。
(5)刪除、修改部分“違礙語句”。
(6)對收錄後、經過考辨的作者,去處舊本所題,打上《四庫全書》特有的烙印。
需要注意的是,餘嘉锡、李裕民等人考訂以上內容時,把它們作為《四庫全書》的錯誤。實際上,這是四庫館臣意誌的錶現,和無意中的疏忽、學識的不夠博深沒有必然聯係。這些對原著的有意作為雖然並不占據《四庫全書》多數比例,但是足以對後世造成影響。特彆是《四庫全書總目》近三百年來無人敢於批評,對之校訂的書籍和文章雖然有多部作品,但是個中問題仍然層齣不窮。這說明值得商榷之處還很多。這都說明《四庫全書》中收錄的著作打上瞭深深的“四庫本”烙印。這些纂修者不屬於著錄書的第一作者,
卻當然屬於《四庫全書》叢書的作者和“四庫本”著錄書的第二作者。
這樣,實際在《四庫全書》纂修過程中刻意使原著的內容、形態的變化的人物都屬於《四庫全書》的作者行列。這裏使用的“作者”一詞已經擴展瞭外延。這個作者群體包括:
(1)指導者乾隆皇帝。他對《四庫全書》的纂修自始至終附加瞭皇權的意誌,《四庫全書》能夠成書,沒有他的意誌是無法行事的。所謂《四庫全書》實際是乾隆欽定《四庫全書》。乾隆皇帝的籍貫無甚研究價值,本書無須多言。
(2)纂修者。主要是纂修《四庫全書》的四庫館臣們,還有一部分是沒有列在題名錄中卻對《四庫全書》纂修做齣貢獻的學者文人。四庫館是《四庫全書》的纂修機構,《四庫全書》成書齣於其手,而且全書中也收錄瞭他們的部分著作。《四庫全書》作為一部完整的叢書,他們是特殊的作者。本書認為,實際上中國曆代大型著作,包括一些叢書、類書都是這樣題名的。《四庫全書》的整個編纂工作,包括選書編目、校勘文字、輯補殘缺、訂正訛誤、抄錄繕寫、裝訂成捲等十數道工序,還要剔除邪倿不雅之言,改正辱汙本朝之語,抽毀反動隱晦之作,厘定簡第捲序之列,辨明作者時代之實,察準版本流傳之途,撰寫簡明提要之章。凡此種種。另外,時為翰林院編修,陝西道監察禦史王爾烈除擔任校勘《永樂大典》纂修兼分校官外,還任三通館纂修官。三通館輔助四庫館的工作,承擔各省采集和內廷提調典籍與總纂官之間的銜接工作。其頂頭上司為紀昀。這項工作,既繁又雜,既細又巨,每書都要過目,閱覽、分類、刪削、草目、摘要、初擬等。王爾烈承擔這項工作,是《四庫全書》的基底與支柱。乾隆帝曾在詔諭中曰:“此乃根骨、中流、砥柱,至關重大、冗繁、巨酷,無慧敏、博學、宏詞之人,不能勝任者也。”此任曾作多方麵選舉,最後點定四庫館臣王爾烈。認為隻有王爾烈方能勝任。於是,王爾烈承擔瞭此職。這些工作也是四庫館員完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四條規定,“匯編若乾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3)著錄書作者。他們是《四庫全書》收錄的三韆多部著作的作者。他們為《四庫全書》提供瞭素材,也是原創者。他們是本書籍貫研究最主要的研究對象。其中也包括瞭一部分的編輯者、注釋者。這一點可以參考現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該法第十二條規定,“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産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這樣,筆者擅自將《四庫全書》作者群體從著錄書作者擴展到它成書的指導者和纂修者,構成瞭一個龐大而完整的作者群。
第二節 《四庫全書》的“籍貫”研究
《四庫全書》著錄者的“籍貫”實際上是個現代附加給古代的一個概念。在古代,特彆是明代,“籍”和“貫”是不同的兩個概念。這樣,本書研究的“籍貫”問題需要辨析其在《總目》中的真實所指。對於“籍貫”的分辨是對著錄書作者籍貫研究的基礎性工作。
一、“籍貫”的古今意義
“籍貫”和“齣生地”的現代意義如下:
“籍貫”指本人的原籍,也叫“祖籍”,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老傢”,是一個人的祖居的地方。長期離開本鄉而居住外地的,附於外地的籍貫叫寄籍或客籍,原先的籍貫叫原籍或祖籍。籍貫是戶籍登記和戶口登記工作的主要項目之一。按照我國的曆史習慣,一般都按祖籍填寫。填寫戶口簿上的籍貫,原籍在農村的,應填省、自治區、市、縣(區)、鎮、鄉、村的名稱。原籍在城市的,應填市、區、街道名稱和門牌號碼。省轄市應在城市名稱前冠以省或自治區的名稱。收養的幼兒原籍不明時,按收養人的籍貫登記。福利救濟機構留養的人,如本籍不明的,以該機構所在地為本籍。
“齣生地”既不一定是嬰兒齣生地點,也不一定是母親生小孩時的戶口所在地。準確一點說,戶口登記的“齣生地”是指嬰兒在齣生後第一次登記常住戶口的地方。齣生地,填寫本人齣生登記入戶的地址。在中央直轄市齣生的,隻填市的名稱,其他市須冠以省或自治區的名稱。在鎮或農村齣生的須詳細填寫。齣生地與籍貫相同的填籍貫。齣生在國外的,填某國,國名不詳的可以填國外。
通常意義上說,祖籍、齣生地點、第一次登記常住戶口的地點是完全一緻的。
“昨日見軍帖,可汗大點兵,軍書十二捲,捲捲有爺名。阿爺無大兒,木蘭無長兄,願為市鞍馬,從此替爺徵。”這是《木蘭詩》中的詩句。這首膾炙人口的北朝樂府民歌,內容描寫木蘭女扮男裝、代父從軍的故事,塑造瞭一個英勇果敢、純樸善良的巾幗英雄形象。這裏有一個問題:朝廷為什麼要指名徵發木蘭的父親去當兵?這就涉及瞭古人的“籍”與“貫”。
現代的履曆錶上有“籍貫”一欄,誰都知道應該填寫自己是什麼地方的人。然而,籍貫指祖籍或齣生地,這是一種現代的概念。在古代,籍和貫是兩迴事。古代史書上說一個人的齣生地,隻說“貫”或“鄉貫”、“裏貫”,不說“籍”或“籍貫”。《隋書·經籍誌》“其無貫之人,不樂州縣編戶者,謂之浮浪人。”白居易《新豐摺臂翁》詩:“翁雲貫屬新豐縣,生逢聖代無徵戰。”這兩個例子中的“貫”,即是指原籍、齣生地,亦即現代意義上的籍貫。
籍與齣生地也有一些關係,但並不是指齣生地。籍是指一個人的傢庭對朝廷負擔的徭役種類,也就是指其所從事的職業。比如承擔産鹽徭役的人戶,在唐代稱為“亭戶”。五代以後,又稱“竈戶”、“鍋戶”、“井戶”、“鐺戶”、“鹽戶”等。而以“鹽戶”或“竈戶”為其通稱。
前言/序言
導 論
清朝乾隆時期纂修的《四庫全書》是我國古代曆史上最大的一部叢書,基本上囊括瞭我國18世紀以前的主要著作,是我國古代圖書前所未有的大結集,堪稱“韆古巨製,文化淵藪”。據《四庫全書總目》a(本書以下行文簡稱《總目》)這一叢書共著錄書籍3461種、79309捲。全書先後抄成7部,前4部貯藏於北京文淵閣、盛京(今瀋陽)故宮文溯閣、京郊圓明園文源閣、承德避暑山莊文津閣,這就是“內廷四閣”,或稱“北四閣”;後3部貯藏於鎮江文宗閣、揚州文匯閣和杭州文瀾閣,這就是所謂的“江浙三閣”,或稱“南三閣”。但由於屢遭劫難,有3部半毀於戰亂或散失,至今保存下來的僅有3部半,其中文淵閣本現存颱灣“故宮博物院”,文津閣本現存國傢圖書館,文瀾閣本殘存半部現存浙江省圖書館,另外一部就是目前收藏於甘肅省的文溯閣本。《四庫全書》作為古代一部百科全書式的叢書,在乾隆時期由紀曉嵐等學者編撰。叢書成書後,清代以來各學者對《四庫全書》成書、編纂、機構、版本等各個角度的研究也使對《四庫全書》的研究從民國以來漸成氣候,被稱為“四庫學”,其中“《四庫全書》的地域研究湧現齣不少成果,在四庫學中有著顯要的位置”b。
一、緣起
《四庫全書》是我國珍貴的曆史文化遺産,充分利用和研究《四庫全書》是史學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責任。目前關於《四庫全書》的研究,雖然取得瞭很大的成績,但是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的空白點還很多。而《四庫全書》著者(本書標題與行文所謂“著者”,是“著錄書作者”的簡稱,特此說明)籍貫分布狀況的研究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筆者2004開始著手進行《四庫全書》著者籍貫研究時,全國史學界對此進行研究的成果可謂是屈指可數。10餘年過去瞭,相關的成果也益加繁富。但對籍貫理論問題本身進行思考的論文卻一直較為罕見。
本書的選題緣於對《四庫全書》作者籍貫歸類的初步整理和研究。《四庫全書》成書,原因眾多。而人之因素無疑是最主要的一個。對《四庫全書》作者籍貫和所收錄書籍作者籍貫全麵客觀的整理,在四庫學中多以地方歸類的方式為主,缺乏一種整體觀的論述。特彆是《四庫全書總目》的解題中缺乏對著錄書籍作者籍貫的集中歸類。這給本書留下瞭很多可以探究的領域。由於這樣一部論文涉及的領域在2004年來看比較偏僻,在當時並沒有很多人注意到它。但是對於地方曆史來說,《四庫全書》著者籍貫問題卻是重要的地方傲資以及有力的曆史資源依據。
二、研究現狀
《四庫全書答問》列齣第二百五十五問:“據《四庫總目》所述曆代作者裏居以何方為最多”,並答曰:“曆代作者,趙宋以前,北部人為多。至宋以後,則以南部人為最多。而明代以至於清初,江浙人士,幾十之九矣”a。寥寥數語,代錶瞭民國時期《四庫全書》著者籍貫研究綜閤方麵的最大成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特彆是進入21世紀,《四庫全書》著者的研究取得瞭一定的成績。根據筆者的歸納,大體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麵:
1. 對著者本身的研究,涉及著者和著作的真僞、實際著者與《總目》所考證的作者是否一緻等問題。
2. 著者所處時代的研究,考辨作者所處時代,並且認為《四庫全書》收錄瞭我國有文字以來各個時代人的著作。
3. 著者生卒狀況與《四庫全書》的關係。對於四庫成書時還活著的人的著作,除瞭皇帝的著作和官修書籍之外,一概不收錄。部分研究涉及瞭著者生卒年的考訂。
4. 著者的階級身份。有幾個朝代皇帝的著作,有官僚士大夫知識分子的著作,有宦官的著作。一般認為,《四庫全書》著錄書以官吏和地主階級知識分子的著作最多。
5. 著者的性彆,特彆注意到瞭《四庫全書》所收錄的婦女著作。
6. 著者的宗教身份,注意到瞭佛教徒和道教徒的著作。
7. 著者的民族歸屬。《四庫全書》收錄瞭一些少數民族作傢的著作。
8. 著者的國彆問題,涉及《四庫全書》收錄的外國人著作,主要分布在歐洲國傢和中國周邊的東亞、東南亞地區。
9. 著者履曆的研究,特彆是求學、入仕、遷徙、傢世、師承關係等的研究。
10. 著者著作、思想的評價和研究。
11. 對著者籍貫的研究,包括四庫著述中某省著作的輯錄工作和具體某書籍作者籍貫的考證工作。
筆者認為,這幾個方麵基本概括瞭對《四庫全書》著者狀況的研究進展情況。當然這些內容確實取得瞭一定成績。但是,對於《四庫全書》著者籍貫的研究,卻缺乏係統性,特彆是對於《四庫全書總目》這一直接的原材料缺少學理性的探討。具體錶現為:
1. 將作者的籍貫歸納在人名條目下,作為人名附屬項的一個組成部分,沒有以籍貫,特彆是地區歸屬為主題劃分著作;
2. 對作者籍貫的研究局限在具體的考證上,特彆是局限在地區爭奪曆史文化資源的層次上,沒有從《四庫全書》是各個省份作者智慧結晶的高度來考慮問題。這一層次的研究一方麵是就《四庫全書》內作者的具體考證,另外一方麵是四庫學之外對人物籍貫的研究和《四庫全書》著者籍貫研究的重疊部分。關於籍貫的研究局限於具體的某個人,而且不是直接以四庫為主題的,隻是由於古籍的相關性纔導緻瞭作者的相關研究。
3. 對某個省份作者的歸納涉及相當數量省份,卻沒有照顧到所有的省份,容易局限在挖掘地方曆史資源的窠臼中,缺乏全國性的視野;王雲五在主持
《續修四庫全書提要》時提齣:“由於彆集特多,故依省彆分類”a,這可以說是一種有益的建議,但是也局限於集部b。
4. 對著錄書作者籍貫的研究沒有結閤纂修者群體、獻書者群體進行綜閤考察。
基於以上的原因,本書在第六章綜閤《四庫全書》纂修者、獻書者兩個群體的籍貫地理分布狀況進行研究,最後得齣筆者的結論——《四庫全書》的纂修、成書、保存是全國各省人士通力閤作、共同努力的大結晶,因而是全國各省人民共同的寶貴財富。
作為目錄解題的《四庫全書總目》最後雖然由紀昀總其成,然以籍貫這樣並非《總目》研究重點的內容,紀氏多大程度上打上自己的研究烙印,實在是一問題。這並非是一個可有可無問題,特彆在今天講究人權、著作權、知識産權的21世紀,研究籍貫問題對於澄清《四庫全書總目》內幾種關於“裏”的不同用語有重大意義。除瞭地方補益自身曆史和名人價值外。這都是現代人以現時價值附加的結果。然從《總目》而言,認為認識“爵裏”可以“論世知人”,在《總目》中,作者的籍貫問題並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至於餘嘉锡先生《四庫提要辨證》,僅有小部分涉及;同時期鬍氏《四庫總目提要補正》,裏貫考證亦甚少;要而觀之民國時期之學者研究甚少,資料也甚匱乏。至於現代,《四庫提要訂誤》雖考證文獻甚詳但籍貫問題也稀見。目前之籍貫考證工作,多齣於本地之需要,往往隻取利於本地之證據;但真理不辯不明,旁及著錄書作者之部分也應該加以注意。
目前關於籍貫的研究往往體現於一係列的爭議上。發生籍貫爭議的可以為我們提供一些籍貫研究的方法。多在古籍之外對作者的籍貫的爭論,爭訟的主體多是地方政府與學界,目的在於爭奪人文旅遊資源。一些爭論的結果使對於作者的籍貫問題的錶述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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