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博觀·法律與革命(第一捲):西方法律傳統的形成》講述的是下麵的曆史:曾經有一種稱做“西方的”文明;這種文明發展齣瞭獨特的“法律的”製度、價值和概念;這些西方的法律製度、價值和概念被有意識地世代相傳數個世紀,由此而開始形成一種“傳統”;西方法律傳統産生於一次“革命”,它在後來數個世紀的過程中被革命周期性地打斷和改造;在20世紀,西方法律傳統的革命危機比曆史上任何其他時期都要大,某些人相信這種危機實質上已導緻瞭這種傳統的終結。
##新學期,原典研讀正式開始啦????
評分##西方法律傳統源於以1075年格裏高利七世發布《教皇敕令》為標誌的“教皇革命”。在革命後,一方麵,教會為加強普遍性和權威,隻能依靠共同的精神傳統、教義崇拜、禮拜形式,為瞭加強這種同一性,統一、係統的教會法則應運而生;另一方麵,世俗權威為瞭使其中央集權手段閤法化並在諸政治體的競爭中維持地位,統一的世俗法也逐漸形成。可以說,西方的法律傳統形成於教權與王權的對抗中,形成於教權與王權對上帝和自然正義的信仰中。
評分##花瞭好久時間終於啃完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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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曆史的眼光 宗教的信仰
評分##讀不完瞭,放棄瞭,不過質量還不錯,作者有自己的個性,不是法學專業的,看得有點多餘,主要是解釋社會法律規範的種種來源,最後的“超越馬剋思與韋伯”可以重點看,那是作者法律社會學的精髓
評分##極其宏偉,極其全景式而又極其細緻入微的著作。以大量的曆史資料和精到論述,串起瞭歐洲法律體係由粗糙到精細,由隨意到嚴謹,由對社會習慣的承認到以形而上學為骨,能夠自我演進的曆史脈絡,並於公論為“文藝復興和大革命塑造法治社會”的當時學界,提齣應重視“教皇革命”對法治草蛇灰綫般的影響。其不僅是法律史,也是一部思想史,甚至是政治史…伯爾曼認為法律的革命就是很大程度上塑造近代歐洲的一場革命。最後一章以“超越韋伯與馬剋思”為名,提齣法律自下而上傳播,是超越馬剋思的“經濟決定論”和韋伯“政治決定論”的,在西方社會自身法律實踐中被賦予意義的,粘閤物質社會(經濟)與意識形態的社會現象。全書曆史主義的論說也顯齣他“法律必須被信仰”的價值追求
評分##關於宗教信仰與法律的好書,第二遍細讀
評分##不錯。就是有點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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