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史》是英国历史学家诺曼·戴维斯的代表作。它为欧洲历史设计出一种时间和空间的坐标系统,呈现出难得一见的整体史印象。它将传统叙述方式与特写结合,容纳了经常被严肃历史学家忽略的各种奇特事物和思想,成为近年来深具价值和说服力的欧洲通史作品。
《欧洲史:帝国时代(约33 0—1493)》讲述的是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世纪的中心主题,是将基督教重新组织成一种新的帝国制度:第一步是查理曼加冕,最后一步是莫斯科大公伊凡三世自称沙皇。而这种新制度的基础,与维京人、马扎尔人、蒙古人等周边民族的活动密不可分。随着新民族的加入,基督教共同体不断扩大,这个共同体的内部则酝酿着分裂与衰败。到中世纪晚期,人们认识到基督教会已如疾病缠身,但对于如何医治它却束手无策,黑死病被当成上帝对基督教世界的罪恶的惩罚。不过,黑暗的社会里已蕴藏着变化与革新的倾向,可以说,中世纪晚期的欧洲人是生于灾患的婴儿……
一直认为中世纪史才是欧洲史最好看的部分,部分原因在于猎奇的心理。感觉那个时代的欧洲带着重口味的暗黑色彩,脑海中便充满爱伦坡式的恐怖布景:黑云压抑的天空、哥特式的建筑、飞舞的蝙蝠、彤唇的女巫……中世纪史其实代表的更多,它在一定程度上为今天的我们揭示了欧美人的根骨所在——他们的根骨并非源自古典欧洲的荣光,也不源自工业时代的长枪,而是来自中世纪的扭曲。从5世纪罗马文明的衰亡到15世纪人文思潮的回流,这漫长的千年塑造了欧洲的性格,而非精神。因为直到15世纪,欧洲依然还是个地理概念,而非族群概念,“欧洲人”这个定义出现的极晚,甚至可以说就从未稳固过。中世纪彻底断绝了古希腊和罗马帝国的文脉,宗教审判的烈火和种族征伐的惨烈,早已塑造了一群截然不同的人。
评分##这是一个重合的时代,大部分都是中世纪,但并不是死水一潭、静止、黑暗的,而是时刻在运动的,是剧烈的运动着的。等到它停歇下来的时候,也许就是现代来临的时刻了。
评分##罗马帝国消亡后,它的宗教却发扬光大。以至于君士坦丁大帝昄依基督教成为中世纪的开端,这一漫长的过程一直持续到了沙皇的登基。在这段时间内,维京人开疆扩土,成立了自己的国家。成吉思汗的蝴蝶效应也使得欧洲各国领土再一次被切割。政治上,民众大会趋于完善,并在未来影响到了英伦三岛。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探索的帝国时代。
评分##对于欧洲史不够熟悉的朋友来说,这本书关于事件细节的描述过多,反倒不容易让人抓住主线发展。
评分##这是一个重合的时代,大部分都是中世纪,但并不是死水一潭、静止、黑暗的,而是时刻在运动的,是剧烈的运动着的。等到它停歇下来的时候,也许就是现代来临的时刻了。
评分##太专业的感觉。不太清楚作者写这段历史的总体思路,标题也看不懂,不适合初学者。但我呢还是挺喜欢被作者的专业性碾压的感觉,迷迷糊糊的看完了,哈哈。
评分##不适合不太了解欧洲历史的初学者来看,比如说我……
评分##对于欧洲史不够熟悉的朋友来说,这本书关于事件细节的描述过多,反倒不容易让人抓住主线发展。
评分##对于欧洲史不够熟悉的朋友来说,这本书关于事件细节的描述过多,反倒不容易让人抓住主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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