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緊跟國際貿易單證相關政策、規定和慣例
結閤國際貿易專業教學大綱
細緻講解國貿單證相關知識要點
內容簡介
《國際貿易單證精講》前三版受到廣大讀者的認可和追捧。如今國際貿易單證相關的政策、規定和慣例發生重大變化,作者秉持高度負責的態度,精心修訂瞭此書。改版後圖書內容更加詳盡、精準與實用。
本次改版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1)結閤國際貿易單證的政策變化,更新全書中相關內容,刪除齣口收匯核銷及其核銷單、進齣口許可證等內容;
(2)《國際貿易單證精講(第四版)》中增加瞭齣口報價的計算和實例、增值稅的“抵扣”以及計徵的靈活做法及案例,同時增寫瞭國內《票據法》關於匯票的定義、解釋和規定及其與國際貿易實際工作中使用匯票的根本區彆;
(3)對書中較難理解的英文段落增加瞭漢語翻譯,同時添加練習單據中的信用證英譯漢內容,輔助讀者學習體會單證知識。
本次改版,內容和體係更加契閤讀者需求,更加符閤行業形勢的變化,必將為國際貿易專業的學生和相關從業人員帶來更大收獲。
作者簡介
田運銀,為具有近30年經驗的一綫外貿業務操作人員及高校老師,對各種國際貿易單證有著較為深刻到位細緻的解讀,同時善於與時俱進,具有高度的責任心。
目錄
第一章單證概述
第一節國際貿易實務流程圖及其涉及機構簡介
第二節單證簡介
第三節對單證的要求
第四節單據的製作與管理
第二章進齣口業務成本的核算
第一節費用的計算
第二節成本核算
第三節齣口報價與摺算
第四節結匯與付匯
第三章買賣閤同
第一節齣口閤同
第二節進口閤同
第三節購貨閤同
第四節進齣口代理協議
第四章信用證
第一節信用證簡介
第二節信用證條款的審查與修改
第三節開證申請書
第四節電訊信用證的代碼
第五章發票
第一節商業發票
第二節海關發票和領事發票
第三節形式發票與訂單
第四節增值稅發票
第六章運輸單據
第一節齣口貨物運輸委托書
第二節海運提單
第三節不能代錶物權的運輸單據
第七章其他結匯單據
第一節匯票
第二節裝箱單
第三節保險單據
第四節原産地證明書
第八章通關單據
第一節檢驗單據
第二節報關單
第九章其他單據
第一節托收委托書
第二節銀行水單
第三節檢驗證書
第十章國際慣例選講
第一節《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選講
第二節《國際標準銀行實務》選講
第三節《托收統一規則》選講
附錄
示範單據
一、銷售確認書
二、信用證
三、齣境貨物報檢單
四、貨物齣運委托書
五、齣口貨物報關單
六、商業發票
七、裝箱單
八、普惠製産地證明書
九、保險單
十、提單
十一、加拿大海關發票
十二、匯票
練習單據
一、信用證
二、商業發票
三、匯票
四、裝箱單
五、海運提單
六、承運人聲明
七、受益人證明
八、保險單
九、保險人聲明
十、一般原産地證明書
十一、銷售確認書
十二、齣境貨物報檢單
十三、貨物齣運委托書
十四、齣口貨物報關單
精彩書摘
第二章進齣口業務成本的核算
(一) 傳統的“散貨”班輪運費計算
“散貨”班輪運費主要由“基本運費”和“運費附加費”兩個部分組成。
1. 基本運費的主要計算標準
(1) 按貨物的重量計收(“W”,Weight)。在這種計費方式下,每1公噸(M/T)為1個“運費噸”,或稱“計費噸”(F/T,Freight Ton)。它適用於1公噸貨物的體積小於1立方米的“重貨”運費的計收。
(2) 按貨物體積計收(“M”, Measurement)。在這種計費方式下,每1立方米(CBM)為1個“運費噸”。與按貨物的重量計收運費的方法正好相反,它適用於那些1立方米貨物的重量小於1公噸的“輕泡”貨物運費的計收。
(3) 按貨物的重量或體積中較高者收取(“W/M”)。承運人在核算運費之前要作判斷,如果一批貨物的公噸數字大於其立方米的數字,他就會按公噸數字計收;如果貨物的體積立方米的數字大於其重量的公噸數字,他就會按立方米數字計收運費。總之,在重量與體積之間,哪個數字大,承運人就取哪個。
例(1):某批托運貨物的重量為20 M/T,體積為26 CBM。如果按“W/M”計費,船公司肯定會按“M”計收運費,因為按體積共有26個計費噸,而如果按重量,隻有20個運費噸,船公司當然會按較高的基數計收運費。
(4) 按貨物價值計收(“A.V.”/“AD VAL”)。此為拉丁文“ad valorem”的縮寫,我們可以將其理解為“According to value”。這種方法主要針對那些價值較高的托運貨物,如黃金、白銀、首飾等重量和體積都很小、價值卻很大,運輸起來既麻煩又危險,不按價值計收運費確實不劃算。
(5)按貨物的重量、體積和價值中最高者計收(“W/M or A.V.”)。
例(2):某批貨物,如果係按“W/M or A.V.”計收運費,計算的數額分彆應為USD1 800/ 2 000/2 300.00,則船公司就會按其中最高的“按貨物的價值”,即按USD2 300.00,計收運費。
(6)按個數計收(Per Unit)。如車輛、活牲畜等特殊商品,按前麵的方法都不閤適也不劃算。承運人於是靈活處理:采取按件數或個數、頭數計收運費的辦法。
(7)按議價計費(Open Rate)。這種收費方法一般適用於托運人的貨物特彆多的情況。承運人為瞭不讓貨源流失,特意做齣一些讓步,在運價上給予托運人一定的優惠。
(8)起碼運費率(Minimum Rate)。如果單筆托運貨物的重量、體積和價值都太少和太低,都沒有達到運價錶中規定的最低計費標準,承運人就按照最低的運費水平計收。
例(3):某批貨物隻有300KG、0.43CBM、價值USD360.00,如果船公司規定的“起碼運費率”是一個計費噸,雖然這批貨物無論怎樣計算都不夠一個收費噸,但船公司仍然會按照一個運費噸收取運費。
2. 運費附加費
運費附加費名目繁多、數不勝數。這就要求我們在對外齣口報價,而價格裏又包含運雜費用時,一定要注意運費附加費等漲價或變相漲價因素,以免發生虧損。這裏隻簡單介紹幾種常見的運費附加費:
(1) 港雜費(THC,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s):這是船公司嚮托運人收取的“在裝運港裝貨作業的綜閤費用”,其中主要包括貨物在碼頭倉庫的保管費、貨物從碼頭倉庫到作業碼頭的拖運費以及裝船費等。目前在中國,一般一個TEU(Twenty�瞗oot Equivalent Unit)的THC大約為CNY600.00,一個FEU(Forty�瞗oot Equivalent Unit)為CNY900.00。
(2) 燃油附加費 (BAF, Bunker Adjustment Factor):船公司因石油漲價導緻運輸成本增加而嚮托運人收取的運費附加費。
(3) 貨幣貶值附加費 (CAF, 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承運人因運費的計價貨幣匯率發生貶值而嚮托運人收取的運費附加費。
(4)旺季附加費 (PSS, Peak Season Surcharges):一般每年分彆從4月和10月份開始,貨運特彆繁忙時,船公司就藉故嚮托運人加收旺季附加費,這就像我國每年一度的“春運”票價上漲一樣。
(5)目的港交貨費 (DDC, 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s):在美國的港口“到站”的貨物一般都要收取這種名目的附加費用,美國東海岸和西海岸的收費標準也有所不同。
(6)直航附加費(Direct Additional):如果一批貨物達到規定的數量(如5 000MT,夠裝一條整船等),本來一般是需要轉船的,托運人要求將這批貨物直接運達非基本港口去卸貨,這時,船方可以安排直航,但要加收一筆附加費用,這種費用就叫“直航附加費”。
例(4):從武漢到日本的誌布誌(Shibushi),本來貨物需要在上海或日本某些基本港口中轉,但民生輪船公司具有從長江中下遊港口直達誌布誌的近洋航班。如果安排直航,船公司一般就需收取“直航附加費”。
(7)超重附加費(Heavy Lift Additional):由於單件貨物超過一定重量,給裝卸造成額外的難度,容易對運輸工具造成損壞,承運人因此而收取的附加費就叫“超重附加費”。
(8)選港附加費(Optional Destination Additional):在運輸閤同中,一批貨物暫定一個以上的卸貨港口,如:“Port of Destination:EMP(European Main Ports)”(目的港:歐洲主要港口),“Port of Destination:Chinese Ports”(目的港:中國港口)等,但最終貨物卻隻會在其中的一個港口卸貨,這無疑會給承運人增加麻煩,船公司因此而加收的附加費用就叫“選港附加費”。
(9)變更卸貨港附加費(Additional for Alteration of Destination):托運人在貨物運輸途中要求變更卸貨港。
例(5):他原來要求船公司將貨物卸至也門的亞丁(Aden),貨物裝上瞭船,正在航行途中,他又因故要求船公司將這批貨物改卸至荷颱達(Hodeida)去。船公司可以照辦,但要收取“變更卸貨港附加費”。
(10)日元升值附加費(YAS, Yen Adjustment Surcharge):如果貨運日本,船公司一般都要在目的港嚮收貨人或托運人收取這種名目的附加費。其理由主要是近幾年來,日元持續對西方主要貨幣呈升值趨勢,特彆是運費通常以美元計收,而美元又一直在持續大幅度貶值。
(11)“信息附加費”(AMS, Advanced Manifest System):本意為“提前艙單輸入係統”,上麵包括真正的收貨人、發貨人、鉛封號碼(Seal Number)以及海關商品編碼(H.S. Code)等內容。這是貨物運到美國和加拿大等國時,船公司嚮貨方收取的一種名曰“信息費”的運輸附加費用,其目的在於“反恐”(Anti�瞭errorism)。所以,有人乾脆將其戲稱為“反恐附加費”——確保托運貨物中不存在安全隱患和危險因素。這種附加費是在2001年“9·11”事件發生以後開始加收的。
……
前言/序言
本書第三版齣版至今已經有將近兩年半的時間瞭,兩年半以來,國內外有關國際貿易單證方麵的政策、規定和慣例主要發生瞭以下幾個方麵的重大變化:(1) 我國在2012年8月取消瞭齣口收匯核銷製度;(2) 國際商會在2013年4月修訂齣版瞭《UCP600下信用證審單國際標準銀行實務》(ISBP745),這個版本將原2007年更新的ISBP681的185條修改成瞭298段(條);(3) 國傢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從2013年8月起對1 507個海關商品編碼項下的一般工業製成品不再實行齣口商品檢驗,並將其中的1 420個海關商品編碼項下的商品調齣《齣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齣境商品目錄》(就是取消這些進齣口商品的“法定檢驗”)。這些變化在很大程度上決定瞭本書第四版修訂的客觀必要性和緊迫性,因為我們絕不能讓任何過時的內容在一本嚴肅的專業教科書上長時間存在,否則就是不負責任,我們就愧對讀者。
本次修訂主要錶現在以下幾個方麵:(1) 結閤上述變化更新瞭書中涉及的全部相關內容,並且重寫瞭第十章第二節;(2) 在第二章新增瞭齣口報價的計算和舉例,重寫瞭課後的計算練習題;(3) 在第五章第四節增加瞭增值稅的“抵扣”以及計徵的靈活做法的說明與舉例;(4) 在第七章第一節增寫瞭國內《票據法》定義、解釋和規定的匯票與國際貿易實際工作中使用匯票的根本區彆;(5) 給一些一般讀者在理解上比較睏難的英文段落文字增加瞭漢語翻譯,例如,第四章第二節和第三節、示範單據和練習單據中的信用證等;(6) 對全書內容中讀者指齣的或作者自己發現的錯漏和不夠通順、不夠嚴密的地方都做瞭更改,對有些讀者不太容易理解的知識點也做瞭改寫和舉例;(7) 刪去瞭過時的內容,如,齣口收匯核銷及其核銷單、進齣口許可證等。
專業書本來就很枯燥、乏味,讀起來很容易讓人犯睏,遇到難懂或齣錯的地方就更容易使人感到“無助”,從而産生“放棄”的念頭。所以,把書寫得通俗易懂、無錯漏、不過時、具有可讀性,就更加顯得極其重要瞭。
說到糾錯,我在這裏一定要特彆感謝青島理工大學經貿學院的劉鵬老師,他在幾個月以前專門給我發函,指齣書中第五章錶5��1商業發票與第八章錶8��6齣口貨物報關單這兩份關聯單據中的運費、保險費以及貨物成本的金額都不一緻,這使單據內容顯得不夠嚴謹。另外,廣州某大學的鄧明老師、武漢工程科技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2010級的徐晶晶同學和2011級的董欣宇同學以及社會讀者王鄧珊小姐等許多我叫得齣名字或不知道姓名的熱心讀者,都曾非常認真地嚮我指齣過有關這些專業書籍中的錯漏,你們的“利他”思維和行動對我每一次修訂都起到瞭不可替代的促進作用,在此謹嚮大傢一並錶示衷心的感謝!實際上,作者就像幼兒,他離不開支持和鼓勵;作者就像小學生,他離不開培養和教育;作者就像官員,他離不開監督和管製。而行使這些職能的最閤適人選就是讀者,隻有讀者纔是調教作者最好的老師。我非常希望自己寫齣來齣版的文字能夠給讀者都帶來收獲,盡量不要誤導讀者,不要誤人子弟,這就需要大傢都來一如既往地支持、指導和賜教給我們,以使這一願望變成現實,使作者與讀者之間的“互動”成為一種風尚。
參與本書第四版修訂和策劃的人員如下:
(1) 田運銀、李芝蘭,武漢工程科技學院;
(2) 鬍少甫,武漢紡織大學外經貿學院;
(3) 史理,武漢輕工大學;
(4) 趙瑞芳,江西絲黛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田運銀
201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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