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是英国女作家伏尼契的代表作,20世纪50年代引进中国后风靡一时,成为当时年轻人的最爱之一。 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飘泊13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牛虻》还讲述了牛虻与姑娘琴玛白雪般纯洁无暇的爱情,以及对父亲的爱恨交织,读来令人唏嘘不已。
##又是一个有关爱天主还是爱人的悲剧故事。但是很喜欢。
评分##爱我还是爱上帝……
评分##十字形石碑上刻着这样的碑文,「你的惊涛骇浪一阵阵都曾在我的身上卷过。」在我们普遍的感知里,《牛虻》是类似《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样的革命小说,但是,革命绝对远远无法涵盖《牛虻》的全部,在我看来,革命仅仅是这部小说的背景,伏尼契真正写的是父子之爱,情人之爱,同志之爱下灵魂的严厉的拷问和痛苦的挣扎,尤其是阿瑟和蒙塔奈利神父两人之间的抉择。离开,归来,再死去,这是牛虻的命运轨迹。我想《牛虻》之前被粗暴的定义为革命小说,可能是因为上世纪的意识形态需要,把牛虻窄化为一个革命斗士的形象,牺牲掉了牛虻身上其他的闪光点,使其具有政治教化的意义,但相对于牛虻的坚毅冷峻和他的爱国热血,他的柔软,脆弱,苦难,血泪,和他的伤疤,跛腿,爱情,才是牛虻最动人的地方。
评分##爱我还是爱上帝……
评分##果真艺术是场随时会爆发的精神霍乱,这文字渲染力读得我又澎湃又崩溃,没想到看个名著能哭得稀里哗啦的,太虐了,太虐了。
评分看完了,我承认看到最后流泪了。谁特么再说这是一本革命小说我跟谁急..
评分##就是词汇用得太老掉牙了,实在不能忍受,其它倒还好。嗯,伏尼契是个白人至上的种族主义者,这点终于在这个译本体现出来了。
评分##主教是甘道夫,牛虻是蓝眼的杰克斯派若
评分##好羞愧现在才读这本书。并不觉得多革命,牛虻参加革命的动机始终没交代清楚。天主之爱与世俗之爱的矛盾是重头戏,蒙塔奈利神父在牛虻葬礼上的那段内心戏才是全书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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