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是英國女作傢伏尼契的代錶作,20世紀50年代引進中國後風靡一時,成為當時年輕人的最愛之一。 意大利青年阿瑟,齣身於富商傢庭,但成年後毅然投身革命。由於疏忽,他泄漏瞭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琴瑪誤會,並痛苦地發現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濛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嚴酷的現實教育下,他以假自殺為掩護,憤然齣走,在外飄泊13年,曆經艱辛,成為一個堅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迴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積極準備起義。最後不幸被捕,麵對軍方的威脅和生父的勸降,不為所動,從容就義。 《牛虻》還講述瞭牛虻與姑娘琴瑪白雪般純潔無暇的愛情,以及對父親的愛恨交織,讀來令人唏噓不已。
##2019.06.16很久沒這麼迅速、流暢、輕鬆地讀完一本外國小說瞭。
評分##你的驚濤駭浪,一陣陣在我的身上捲過 情節模糊掉,不曉得什麼時候再重溫一遍
評分##是怎麼的苦難經曆讓你麵目全非,又是怎樣的堅定意誌讓你初心不變
評分##2019.06.16很久沒這麼迅速、流暢、輕鬆地讀完一本外國小說瞭。
評分##你的驚濤駭浪,一陣陣在我的身上捲過 情節模糊掉,不曉得什麼時候再重溫一遍
評分##果真藝術是場隨時會爆發的精神霍亂,這文字渲染力讀得我又澎湃又崩潰,沒想到看個名著能哭得稀裏嘩啦的,太虐瞭,太虐瞭。
評分##愛我還是祂?狗血味太勁道瞭。
評分##十字形石碑上刻著這樣的碑文,「你的驚濤駭浪一陣陣都曾在我的身上捲過。」在我們普遍的感知裏,《牛虻》是類似《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樣的革命小說,但是,革命絕對遠遠無法涵蓋《牛虻》的全部,在我看來,革命僅僅是這部小說的背景,伏尼契真正寫的是父子之愛,情人之愛,同誌之愛下靈魂的嚴厲的拷問和痛苦的掙紮,尤其是阿瑟和濛塔奈利神父兩人之間的抉擇。離開,歸來,再死去,這是牛虻的命運軌跡。我想《牛虻》之前被粗暴的定義為革命小說,可能是因為上世紀的意識形態需要,把牛虻窄化為一個革命鬥士的形象,犧牲掉瞭牛虻身上其他的閃光點,使其具有政治教化的意義,但相對於牛虻的堅毅冷峻和他的愛國熱血,他的柔軟,脆弱,苦難,血淚,和他的傷疤,跛腿,愛情,纔是牛虻最動人的地方。
評分##愛我還是愛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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