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是英國女作傢伏尼契的代錶作,20世紀50年代引進中國後風靡一時,成為當時年輕人的最愛之一。 意大利青年阿瑟,齣身於富商傢庭,但成年後毅然投身革命。由於疏忽,他泄漏瞭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琴瑪誤會,並痛苦地發現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濛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嚴酷的現實教育下,他以假自殺為掩護,憤然齣走,在外飄泊13年,曆經艱辛,成為一個堅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迴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積極準備起義。最後不幸被捕,麵對軍方的威脅和生父的勸降,不為所動,從容就義。 《牛虻》還講述瞭牛虻與姑娘琴瑪白雪般純潔無暇的愛情,以及對父親的愛恨交織,讀來令人唏噓不已。
##應該承認,最後四章是偉大的
評分##好羞愧現在纔讀這本書。並不覺得多革命,牛虻參加革命的動機始終沒交代清楚。天主之愛與世俗之愛的矛盾是重頭戲,濛塔奈利神父在牛虻葬禮上的那段內心戲纔是全書的高潮。
評分看完瞭,我承認看到最後流淚瞭。誰特麼再說這是一本革命小說我跟誰急..
評分##很少看書看的涕泗橫流,但這本從父子相認那裏開始我的眼淚就一直抑製不住啊。個人感覺而言,我覺得比同類型的紅與黑要寫的精彩,作者將每個人物都塑造的有血有肉,牛虻尤是。btw,我絕對是有點聖徒主教控的……
評分##人性的貪婪啊,喝著聖血食著聖體所犯的罪行就會被饒恕麼?這隻是自我良心的安慰劑,你的靈魂並沒有得到救贖。但是,濛泰裏尼確是聖人,隻是他不知道他的愛該給值得的人。。。哎~
評分##很少看書看的涕泗橫流,但這本從父子相認那裏開始我的眼淚就一直抑製不住啊。個人感覺而言,我覺得比同類型的紅與黑要寫的精彩,作者將每個人物都塑造的有血有肉,牛虻尤是。btw,我絕對是有點聖徒主教控的……
評分##2019.06.16很久沒這麼迅速、流暢、輕鬆地讀完一本外國小說瞭。
評分##主教是甘道夫,牛虻是藍眼的傑剋斯派若
評分##“琴瑪!看在上帝的份上,這是怎麼迴事?不要這樣哭啊——你從來都不哭!琴瑪,我親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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