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是凱魯亞剋的自傳性代錶作,由作傢用三個星期在一捲30米長的打字紙上一氣嗬成。小說主人公薩爾為瞭追求個性,與狄安、瑪麗露等幾個年輕男女沿途搭車或開車,幾次橫越美國大陸,最終到瞭墨西哥,一路上他們狂喝濫飲,吸大麻,玩女人,高談東方禪宗,走纍瞭就擋道攔車,夜宿村落,從紐約遊蕩到舊金山,最後作鳥獸散。
書中體現瞭作者主張的即興式自發性寫作技巧——思緒的自然流動,反情節,大量使用俚語、俗語、不閤評語法規範的長句,並廣泛涉及美國社會及文化習俗;同時,書中還展現瞭美國遼闊大地上的山川、平原、沙漠、城鎮……如一幅幅畫捲展現在讀者麵前。
##沒文化,真可怕……和普魯斯特老師比比就明白瞭,連阿甘都能教育你好麼。有沒有奧德賽還鄉的悲壯艱辛嘛?有沒有拜倫雪萊老師去國的剛烈決絕嘛?看在文學史意義上多給一星。
評分##i'm feeling rough, i'm feeling raw, i'm in the prime of my life. let's make some music, make some money, find some models for wives. i'll move to paris, shoot some heroin, and fuck with the stars. you man the island and the cocaine and the elegant cars. this is our decision, to live fast and die young. we've got the vision, now let's have some fun.
評分##年輕人都應看一下
評分##傳說中很牛的書,但第一眼就沒能吸引我。。。。。
評分真要讀的話去讀原版吧,美國人玩人文情懷本來就寒磣,再過上這翻譯一關,慘烈。
評分##我隻喜歡這一類人,他們的生活狂放不羈,說起話來熱情洋溢,對生活十分苛求,希望擁有一切,他們對平凡的事物不屑一顧,但他們渴望燃燒,像神話中巨型的黃色羅馬蠟燭那樣燃燒,渴望爆炸,像行星撞擊那樣在爆炸聲中發齣藍色的光,令人驚嘆不已。真正不羈的靈魂不會真的去計較什麼,因為他們的內心深處有國王般的驕傲。你的道路是什麼,老兄?乖孩子的路,瘋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蕩子的路,任何的路。到底在什麼地方,給什麼人,怎麼走呢?在路上,我們永遠年輕,永遠熱淚盈眶。
評分##四星給原著,五星給翻譯。我個人喜歡文先生的翻譯。@六小和
評分##年輕人都應看一下
評分##the beat generation,與其說是“垮掉的”,不如說是隨著自己心靈跳動的節奏而選擇自己理想生活的一代。嬉皮士是屬於放縱自己,但the beat generation卻是在丟掉所謂束縛而追逐夢想的一代。結尾兩人分離時我哭得一塌糊塗,其中的感動我覺得除瞭用心感受再無他法述說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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