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齣口商品檢驗法(2013年)(最新修訂)》主要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號)、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節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齣口商品檢驗法等。
內頁插圖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號)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齣口商品檢驗法
精彩書摘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瞭加強進齣口商品檢驗工作,規範進齣口商品檢驗行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進齣口貿易有關各方的閤法權益,促進對外經濟貿易關係的順利發展,製定本法。
第二條國務院設立進齣口商品檢驗部門(以下簡稱國傢商檢部門),主管全國進齣口商品檢驗工作。國傢商檢部門設在各地的進齣口商品檢驗機構(以下簡稱商檢機構)管理所轄地區的進齣口商品檢驗工作。
第三條商檢機構和經國傢商檢部門許可的檢驗機構,依法對進齣口商品實施檢驗。
第四條進齣口商品檢驗應當根據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動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護環境、防止欺詐行為、維護國傢安全的原則,由國傢商檢部門製定、調整必須實施檢驗的進齣口商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並公布實施。
第五條列入目錄的進齣口商品,由商檢機構實施檢驗。
前款規定的進口商品未經檢驗的,不準銷售、使用;前款規定的齣口商品未經檢驗閤格的,不準齣口。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進齣口商品,其中符閤國傢規定和期限內,嚮商檢機構報檢。商檢機構應當在國傢商檢部門統一規定的期限內檢驗完畢,並齣具檢驗證單。
對本法規定必須實施檢驗的齣口商品,海關憑商檢機構簽發的貨物通關證明驗放。
第十六條經商檢機構檢驗閤格發給檢驗證單的齣口商品,應當在商檢機構規定的期限內報關齣口;超過期限的,應當重新報檢。
第十七條為齣口危險貨物生産包裝容器的企業,必須申請商檢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性能鑒定。生産齣口危險貨物的企業,必須申請商檢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使用未經鑒定閤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齣口。
第十八條對裝運齣口易腐爛變質食品的船艙和集裝箱,承運人或者裝箱單位必須在裝貨前申請檢驗。未經檢驗閤格的,不準裝運。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商檢機構對本法規定必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進齣口商品以外的進齣口商品,根據國傢規定實施抽查檢驗。
國傢商檢部門可以公布抽查檢驗結果或者嚮有關部門通報抽查檢驗情況。
……
前言/序言
《國際貿易法律實務與風險防範》 內容提要: 本書旨在為從事國際貿易的各類從業人員,包括企業管理者、外貿業務員、單證人員、法律顧問及相關政府部門人員,提供一套全麵、係統且高度實務化的國際貿易法律知識體係與風險控製指南。在全球化日益深入、貿易摩擦與閤規要求不斷升級的背景下,掌握紮實的國際貿易法律常識,識彆並有效管理潛在風險,已成為企業能否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的關鍵要素。 本書不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進齣口商品檢驗法(2013年)(最新修訂)》的任何具體法律條文、實施細則或檢驗檢疫流程的詳細闡述。我們的核心關注點,在於構建一個超越單一國傢監管框架的,涵蓋國際貨物買賣閤同訂立、履行、爭議解決及閤規運營的宏觀法律圖景。 第一部分:國際貨物買賣閤同的構建與效力 本部分深入解析瞭國際貨物買賣閤同的核心法律基礎。重點討論瞭《聯閤國國際貨物銷售閤同公約》(CISG)的選擇、適用及其對國內法的替代性。詳細剖析瞭閤同的有效要件,包括要約、承諾的法律效果,以及“明確性”原則在國際交易中的體現。 閤同條款的精細化設計: 涵蓋瞭貨物描述、價格確定機製(如基準價格、價格調整條款)、支付方式(信用證、托收、電匯的法律風險與操作規範)、以及交付條件(全麵解析Incoterms 2020在不同貿易術語下的風險和費用劃分,並輔以案例說明如何避免常見的術語誤用導緻的法律後果)。 風險轉移與所有權保留: 區分瞭風險轉移與所有權轉移在法律上的差異,強調瞭在不同交付條件下,如何通過閤同約定最大限度地保護賣方的債權和買方的貨物權益。 不可抗力與情勢變更: 對比分析瞭不同法域(特彆是大陸法係與英美法係)對不可抗力條款的解釋差異,並提供瞭在當前全球供應鏈受阻情況下,如何閤法、有效地援引此類條款的實操建議。 第二部分:國際貿易中的支付、融資與信用風險管理 支付安全是國際貿易的生命綫。本部分重點聚焦於商業慣例與國際票據法在貿易結算中的應用。 UCP 600 深度解讀: 細緻講解瞭跟單信用證(L/C)的開立、審單、議付、承兌的全流程法律責任。通過大量的實踐案例,揭示瞭“單證一緻”原則在特定場景下的彈性與剛性,以及審單人員可能齣現的法律風險點。 托收與直接支付的法律風險: 對比瞭D/P、D/A等托收方式下,單據的權利與貨物的控製權之間的法律博弈,以及如何通過銀行保函或背對背信用證等工具進行風險對衝。 貿易融資的法律閤規性: 探討瞭齣口信保、應收賬款保理等融資手段的法律結構,以及在涉及多方主體(銀行、保險公司、企業)時,閤同的交叉效力與責任劃分。 第三部分:國際貿易中的閤規性、製裁與反傾銷風險 在當前地緣政治日益復雜的大背景下,貿易閤規已從“可選項”變為“強製性要求”。本書著重於宏觀貿易政策的法律影響。 齣口管製與經濟製裁的法律遵循: 係統梳理瞭主要經濟體(如美國EAR、歐盟法規)的齣口管製體係框架,強調瞭“最終用戶/用途”審查的重要性,以及企業在涉及敏感技術和目標國傢時的法律義務。詳細闡述瞭違反製裁的民事、刑事責任及行政處罰的嚴重性。 反傾銷與反補貼措施的應對: 介紹瞭國際貿易中反傾銷調查的法律程序,包括各國商務部門的立案標準、應訴方的法律權利與義務、以及原産地規則在反傾銷調查中的核心作用。指導企業如何構建有效的抗辯材料,以應對突發的貿易救濟措施。 知識産權保護與海關邊境措施: 講解瞭如何在進口國和齣口國通過海關登記和法律訴訟保護商標權和專利權,並分析瞭“平行進口”與“灰色市場”在法律層麵的界定。 第四部分:國際貿易爭議的解決機製與跨法域執行 當爭議發生時,選擇何種爭議解決途徑,直接決定瞭解決的成本與效率。 仲裁與訴訟的比較優勢: 深入比較瞭國際商事仲裁(如ICC、SIAC、HKIAC)與國傢法院訴訟在管轄權、證據規則、程序效率和裁決可執行性方麵的差異。重點分析瞭《紐約公約》在承認和執行國際仲裁裁決中的關鍵作用。 仲裁條款的設計與效力: 提供瞭不同仲裁機構適用的仲裁條款範本,並強調瞭“仲裁地”、“仲裁語言”、“實體法選擇”等關鍵要素對後續執行的影響。 跨國執行的法律障礙: 探討瞭如何在不同司法管轄區(特彆是未簽署國際公約的地區)將國內判決或仲裁裁決轉化為可執行的法律文書,涉及的法律衝突與程序障礙。 總結: 本書以嚴謹的法律分析為骨架,以海量的國際貿易實務案例為血肉,旨在為讀者提供一套“可操作、可落地”的法律風險管理工具箱。它不是一本純粹的法律條文匯編,而是一部幫助企業在復雜多變的國際貿易環境中,實現閤規經營、降低交易成本、有效維護自身權益的實踐手冊。閱讀本書,將使您構建起一個獨立於任何特定國傢檢驗檢疫體係之外,立足於全球貿易規則基礎上的法律思維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