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國傢司法考試萬國考前衝刺捲四突破100分

2017國傢司法考試萬國考前衝刺捲四突破100分 下載 mobi epub pdf 電子書 2025

北京萬國學校 著
圖書標籤:
  • 司法考試
  • 法考
  • 衝刺捲
  • 真題
  • 模擬題
  • 2017年
  • 萬國
  • 突破100分
  • 考試輔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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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得到大驚喜!!
齣版社: 中國法製齣版社
ISBN:9787509385302
版次:1
商品編碼:12093889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7-05-01
用紙:膠版紙
字數:420000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精解考點狠抓得分要點
  ◎突破練習提升應考能力
  ◎衝刺點撥直擊命題陷阱
  ◎層次分明要點一目瞭然

內容簡介

  備考者在考前zui需要一本讓自己能在短時間內獲得zui高分數的“精華本”。2008年,萬國學校首推《司法考試萬國考前衝刺突破100分》係列,一時洛陽紙貴,2009年~2016年連續八年的突破100分係列獲得瞭廣大備考者的認可。為瞭更好地讓備考者在zui後階段能實現考前突破,獲得zui後的勝利,應備考者的呼籲,2017年萬國學校再次組織史上zui強師資和研發團隊,強力打造瞭《2017司法考試萬國考前衝刺突破100分》係列叢書。其要旨在於體現司法考試“重者恒重”和“新增必考”兩大規律,預測2017年司考的必然考查點和考查方式。不求麵麵俱到,但求點點得分!
  本書的主要特色如下:
  一、網羅必考點,狠抓得分要點
  本叢書按照2017年新大綱的考試要求,憑藉老師自己多年的授課經驗和司考考查規律,找齣2016年司考的重點考點。考點少、精和準!對考點的精要講解,讓你省去大量時間,直擊得分點!
  二、考點層次分明,重點一目瞭然
  為瞭方便備考者,節約時間,本書對考點進行分級,用★錶示,星級越高,重要性越強。同時,如果是2017年新增考點,也加以注明,因為根據“新增必考”的鐵律,其地位不容忽視,要求備考者能熟記。同時,本書不僅有考點具體的內容,還有對考查方式的預測,幫助備考者將知識儲備轉化為直接的得分能力。
  三、精析考點“衝刺點撥”直擊命題陷阱
  萬國名師權wei精析考點,對一些近似的概念,通過比較性的錶格進行辨析,也特彆提供“衝刺點撥”來點撥命題點,幫助備考者把握每一個考點,解析重點問題,明確疑難問題,拓展知識麵。
  四、突破練習提升應考能力
  本叢書定位成一個“助力器”,希望備考者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復習,但是需要備考者反復看而達到記憶的目的!在記憶之餘,可通過“預測突破”中經典練習題檢測自己的能力,提升自身應試水平。這樣,纔能夠做到“測學相長”,有所獲益!
  祝所有備考者在2017年的司法考試中能夠實現突破,取得理想成績。

作者簡介

  北京萬國學校,司考考試專業培訓學校,專注司考培訓十幾年,司考培訓領軍機構,擁有一支專業功底深厚,教學經驗豐富,深受考生喜愛的培訓老師。

目錄

第一章 刑法()
第二章 刑事訴訟法()
第三章 民法()
第四章 民事訴訟法與仲裁製度()
第五章 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
第六章 商法()
第七章 司法文書()
第八章 論述題 ()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2017年論述題的題型、科目和類型預測()
第三節 論述題的類型化分析()

精彩書摘

  一、目錄:
  目錄
  第一章刑法()
  第二章刑事訴訟法()
  第三章民法()
  第四章民事訴訟法與仲裁製度()
  第五章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
  第六章商法()
  第七章司法文書()
  第八章論述題()
  第一節導論()
  第二節2017年論述題的題型、科目和類型預測()
  第三節論述題的類型化分析()
  二、試讀章節:
  1�笨脊�的題還會再考
  捲四刑法部分的考點相對集中,曆年真題中考點的重復率是相當高的,個彆年份甚至還齣現過同一道真題反復考查的情形。這就提醒廣大考生,對於真題的熟練把握是十分重要的。而且選擇題中齣現過的小案例也可能搖身一變,成為大的案例分析題,如2015年的題目其實在2014、2009這幾年的真題中也齣現過類似的案情。
  2�弊茉蚍衷蜃酆峽疾�
  案例分析考查的知識點,既涉及刑法總則的問題,又涉及刑法分則的問題;而且行為人又往往觸犯數個罪名,稍不仔細分析,就容易遺漏。尤其是近年來,總則部分的考查內容增加,如纍犯、自首和立功、未成年人犯罪、犯罪的未完成形態等,對於一個行為人的定罪量刑就顯得復雜。因此,考生應當細心閱讀,不要放過任何一個細小的情節,纔能使自己的答案完整、準確。
  3�崩礪劭疾檳訊燃喲�
  從近年來的司法考試試捲分析來看,刑法試題對於基本理論的考查難度在不斷增加,涉及理論的題型不斷增加、分值不斷提高、難度也在不斷加大。例如,2010年刑法案例第二問要求考生掌握事前故意理論上的七中處理方案;2011年刑法案例第三問中展示瞭死者占有肯定說與死者占有否定說的對立;2012年對因果關係的考查也不限於“條件說”,還涉及“相當因果關係說”,要求考生能掌握不同觀點,充分說理;2013年考查瞭侵占不法原因委托給付的財物是否構成侵占罪的理論爭議。類似開放性題目的齣現使得考生需要掌握的知識點越來越多,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越來越強。這代錶著未來司法考試刑法捲四齣題的一個方嚮,需要考生予以足夠重視。
  (一)犯罪中止
  1.中止的時間性
  犯罪中止可能發生在犯罪的整個過程中,包括預備階段、實行階段以及實行行為結束之後既遂之前的階段。但應注意,成立犯罪預備、未遂、既遂的,不可能再成立犯罪中止。
  2.中止的自動性
  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這是犯罪中止與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在主觀上的區分標誌。
  在“自動性”的判斷上,區分中止與未遂可以采取“弗蘭剋公式”,即能達目的而不欲,為犯罪中止;欲達目的而不能,為犯罪未遂。“能”與“不能”,在行為人沒有産生認識錯誤的情形下,應根據客觀事實進行判斷,而不能以行為人的認識標準進行判斷。
  情形一:甲入室盜竊,盜竊過程中想到如果自己不幸被發現將會使自己的名譽受到損害,遂放棄盜竊,具有自動性,屬於中止;
  情形二:甲入室盜竊,盜竊過程中想到日後可能會被告發、逮捕與處罰,遂放棄盜竊,具有自動性,屬於中止;
  情形三:甲入室盜竊,盜竊過程中,發現屋主傢值錢的東西不多,認為不值得偷,遂放棄盜竊,具有自動性,屬於中止;
  情形四:甲入室盜竊,盜竊過程中發現自己想偷的傳傢寶被屋主轉移走瞭,無法繼續盜竊,遂放棄盜竊,不具有自動性,屬於未遂。
  行為人對客觀障礙存在認識錯誤時,則根據主觀認識來判斷。
  情形五:甲入室盜竊,聽到屋裏有動靜,以為屋主在傢(實為屋主養的貓),擔心當場被發覺而放棄盜竊,不具有自動性,屬於未遂。
  3.中止的客觀性
  中止不隻是內心狀態的一種轉變,還要求客觀上有中止行為,中止行為有兩種:
  (1)消極中止。行為未實行終瞭,隻要不繼續實施就不會發生犯罪結果時,行為人自動放棄繼續實施犯罪行為。
  (2)積極中止。行為實行終瞭,不采取有效措施就會發生犯罪結果時,行為人自動地采取積極措施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在這種情形下,僅僅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地停止犯罪的繼續實施還不夠,還要求必須采取積極的作為來預防和阻止既遂的犯罪結果發生且這種防止行為必須奏效。
  同時需要注意,放棄犯意必須具有徹底性,即完全放棄該次特定犯罪的犯意(不包括完全放棄其他犯罪的犯意)。如果行為人並不是真實地放棄犯罪行為,而是在等待時機繼續實施該行為,不屬於犯罪中止。如行為人侵入倉庫後發現財物過多,打算迴去開車來取的不是中止。在實行終瞭的情況下,中止必須是一種足以避免結果發生的、真摯的努力行為,但不以行為人單獨實施為必要。
  4.中止的有效性
  中止的有效性是指構成既遂的危害結果不能齣現。具體情形如下:
  (1)中止行為獨立防止侵害結果發生;
  (2)與他人協力行為,共同防止瞭結果發生;
  (3)行為人放棄犯罪或者自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結果發生,即使結果是偶然沒有發生或者完全由他人防止瞭犯罪結果發生的,也成立犯罪中止。
  5.介入因素情況下的中止
  犯罪中止的成立一般要求危害結果不能發生,但如果在中止行為進行過程中齣現瞭介入因素,並且最終導緻瞭危害結果的發生,則需具體判斷是否成立犯罪中止。如果采取的中止行為本身是足以防止危害結果發生的,而介入因素割斷瞭原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行為人仍然成立中止。如甲嚮乙的飲食中投放毒藥,乙吃後痛苦難當,甲心生憐憫之情,開車將乙送往醫院,但途中因車速過快發生交通事故緻乙死亡。假定乙被送往醫院後本可得到救治,則此種情形下,甲成立故意殺人中止,但由於乙的死亡結果是由於甲的肇事行為造成,最終對甲應以故意殺人罪(中止)與交通肇事罪並罰。
  (二)共同犯罪
  1.共同犯罪中的“共同”
  兩個以上的行為人一起實施瞭犯罪,但兩人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行為並不完全相同。在這種情形下,問題的焦點就在於行為人按照什麼學說成立共同犯罪以及在成立共同犯罪之後怎麼定罪處罰。
  對於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理解,理論上存在三種觀點,即行為共同說、完全犯罪共同說與部分犯罪共同說。其中部分犯罪共同說是當前司法考試中堅持的觀點。
  (1)行為共同說認為,共同犯罪是指數人共同實施瞭構成要件的行為,而不是共同實施特定的犯罪。即在“行為”方麵,隻要行為在構成要件上具有共同性就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在“意思聯絡”方麵,主要實施行為具有意思聯絡就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2)完全犯罪共同說認為,二人以上隻能就完全相同的犯罪成立共同犯罪。例如,甲以殺人故意、乙以傷害故意,共同對丙實施暴力行為導緻瞭丙死亡,甲、乙成立故意殺人罪的共犯,但對乙隻判處故意傷害緻死的刑罰。該學說的缺陷是擴大瞭共同犯罪的範圍,而且導緻刑罰與罪名的分離。
  (3)部分犯罪共同說認為,二人以上雖然共同實施瞭不同的犯罪,但當這些不同的犯罪之間具有重閤的性質時,則在重閤的限度內成立共犯。根據部分犯罪共同說,隻要二人以上就部分犯罪具有共同的行為與故意(具有重閤性質),便成立共犯,在成立共犯的前提下,又存在分彆定罪的可能性。例如,甲以殺人故意、乙以傷害故意,共同對丙實施暴力行為導緻瞭丙死亡的,甲、乙在故意傷害罪的範圍成立共同犯罪,但甲成立故意殺人罪(不成立數罪)。
  部分犯罪共同說這一考點的難點在於,如何判斷兩罪之間具有重閤性質。下麵是對常見的具有重閤性質的情形作的歸納:
  ①法條競閤的情形:在普通法條規定的犯罪範圍內成立共同犯罪。
  ②當兩種犯罪所侵犯的同類法益相同,其中一種犯罪比另一種犯罪更為嚴重,從規範意義上說,嚴重犯罪包含瞭非嚴重犯罪的內容時,也存在重閤性質,能夠在重閤範圍內成立共同犯罪。
  ③兩種犯罪所侵犯的同類法益不完全相同,但其中一種罪所侵犯的法益包含瞭另一犯罪所侵犯的法益,在重閤範圍內成立共同犯罪。例如,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傢秘密、情報罪與非法獲取國傢秘密罪,在非法獲取國傢秘密罪的範圍內成立共犯。
  ④在犯罪性質轉化的情況下,如果數人共同實施瞭轉化前的犯罪行為,而其中的部分人實施瞭轉化行為,但他人不知情的,應就轉化前的犯罪成立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的成立條件
  (1)主體條件:二人以上
  在通常情況下,“二人以上”都是達到法定年齡、具有責任能力的人,因而“二人以上”都承擔責任。但存在著“二人以上”均承擔責任的共同犯罪和“二人以上”中僅有一部分人承擔責任的共同犯罪。單位與單位之間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單位與自然人之間也可以成立共犯。
  共同犯罪與身份:①身份犯僅就實行犯而言,對於教唆犯和幫助犯則不需要特殊身份;②有身份者和無身份者共同犯罪時,應當按照實行犯的犯罪性質決定共犯的性質;③對不真正身份犯(個人要素導緻刑罰輕重)的處理,並不同樣適用於不具有身份的人。
  (2)共同犯罪的主觀要件:共同的犯罪故意以及相互之間的犯罪意思聯絡
  共犯人對要付諸實施的犯罪內容有共同的認識。
  不屬於共同犯罪的典型情形:①共同過失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②一方為故意、一方為過失的犯罪不成立共犯;③同時犯不成立共犯;④二人以上先後故意實施相關犯罪行為,但彼此沒有主觀聯係的,不成立共犯;⑤二人以上共同實施沒有重閤內容的不同犯罪的,不成立共犯;⑥超齣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不是共同犯罪;⑦事前不通謀的事後窩藏、窩贓、銷贓的犯罪行為,不成立共犯,但如果事先有通謀和事中有通謀,則成立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犯罪形態的判斷:一般而言,在共同犯罪中,隻要共犯人沒有中止與脫離,那麼共同犯罪的形態與各個共犯人的犯罪形態,基本是統一的。如果共犯人中一人的行為導緻既遂,其他共犯人均成立既遂(一人既遂,全體既遂,共犯關係的脫離者除外)。如果共犯人中的一人著手實行犯罪,其他共犯人不可能成立犯罪預備(共犯關係的脫離者除外)。是否成立共犯脫離,關鍵看共犯是否切斷瞭自己的共犯行為與最終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
  共同犯罪的認識錯誤:原則上適用一般的法律認識錯誤和事實認識錯誤的處理原則,采取法定符閤說解決問題。例如,甲與乙共同殺丙,卻誤殺死瞭丁,甲、乙兩人都成立故意殺人罪的既遂。又如,甲教唆乙殺丙,乙卻誤殺瞭丁,甲、乙都構成故意殺人罪的既遂。但是在齣現過失的情況下不成立共犯,例如,甲教唆乙殺丙,乙不小心打壞瞭丙旁邊的珍貴文物。甲、乙二人構成故意殺人罪的未遂,但乙單獨為過失損壞珍貴文物罪承擔刑事責任,由於乙的故意殺人未遂和過失損壞珍貴文物罪存在想象競閤的關係,對乙最後也按照故意殺人罪未遂處理。
  3.共同犯罪的形式
  (1)事前通謀的共同犯罪與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
  事前通謀的共同犯罪,是指在著手實行犯罪之前,各共犯人已經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就實行犯罪進行瞭策劃和商議。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是指在剛著手或實行犯罪的過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情形。
  如果在剛著手時形成共同犯罪故意,並且共同實施犯罪行為,則各共犯人均應對共同犯罪行為及其結果承擔責任。
  如果先行為人已實施一部分實行行為,後行為人以共同犯罪的意思參與實行或提供幫助,則叫承繼的共同犯罪。
  (2)當先行為人實施瞭某犯罪的一部分實行行為之後,後行為人故意參與某犯罪時,成立共同犯罪。
  例如,甲已經非法拘禁丙三天,乙是從第四天起與甲共同非法拘禁丙的,甲與乙構成非法拘禁罪的共犯。
  ……

前言/序言

  備考者在考前最需要一本讓自己能在最短時間內獲得最高分數的“精華本”。2008年,萬國學校首推《司法考試萬國考前衝刺突破100分》係列,一時洛陽紙貴,2009年~2016年連續八年的突破100分係列獲得瞭廣大備考者的認可。為瞭更好地讓備考者在最後階段能實現考前突破,獲得最後的勝利,應備考者的呼籲,2017年萬國學校再次組織史上最強師資和研發團隊,強力打造瞭《2017司法考試萬國考前衝刺突破100分》係列叢書。其要旨在於體現司法考試“重者恒重”和“新增必考”兩大規律,預測2017年司考的必然考查點和考查方式。不求麵麵俱到,但求點點得分!
  本書的主要特色如下:
  一、網羅必考點,狠抓得分要點
  本叢書按照2017年新大綱的考試要求,憑藉老師自己多年的授課經驗和司考考查規律,找齣2016年司考的重點考點。考點少、精和準!對考點的精要講解,讓你省去大量時間,直擊得分點!
  二、考點層次分明,重點一目瞭然
  為瞭方便備考者,節約時間,本書對考點進行分級,用★錶示,星級越高,重要性越強。同時,如果是2017年新增考點,也加以注明,因為根據“新增必考”的鐵律,其地位不容忽視,要求備考者能熟記。同時,本書不僅有考點具體的內容,還有對考查方式的預測,幫助備考者將知識儲備轉化為直接的得分能力。
  三、精析考點“衝刺點撥”直擊命題陷阱
  萬國名師權威精析考點,對一些近似的概念,通過比較性的錶格進行辨析,也特彆提供“衝刺點撥”來點撥命題點,幫助備考者把握每一個考點,解析重點問題,明確疑難問題,拓展知識麵。
  四、突破練習提升應考能力
  本叢書定位成一個“助力器”,希望備考者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復習,但是需要備考者反復看而達到記憶的目的!在記憶之餘,可通過“預測突破”中經典練習題檢測自己的能力,提升自身應試水平。這樣,纔能夠做到“測學相長”,有所獲益!
  祝所有備考者在2017年的司法考試中能夠實現突破,取得理想成績。
  本書全體撰寫者2017年5月於萬國學校北京總部


《法學前沿理論探析與實務熱點追蹤》 導言:洞察時代脈搏,把握法律未來 在瞬息萬變的現代社會,法律作為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權利的基石,其理論與實踐正經曆著深刻的變革與發展。本叢書旨在超越現行教材的既有框架,深入剖析法學領域的前沿理論進展,緊密追蹤並係統梳理影響深遠的司法實務熱點與難點,為法律專業人士、法學院師生以及所有關注法治建設的讀者提供一份兼具深度、廣度與前瞻性的專業參考。我們相信,對法律前沿的精準把握,是實現個體專業精進與推動法治文明進步的關鍵所在。 第一部分:法理學與憲法學的理論重構與現代視野 一、後現代法哲學思潮的再審視與中國語境下的適用性探討 本部分將對德裏剋·本格斯、羅納德·德沃金等西方經典法哲學流派進行深入辨析,並著重探討後現代主義、批判法學(CLS)以及女性主義法學等新興思潮對法律解釋學、法律目的論的顛覆性影響。重點研究如何以更具批判性的眼光審視法律條文背後的權力結構與意識形態預設。 法律的價值中立性神話的破除: 探討在復雜社會衝突中,法官的“中立”立場是否隻是一種虛飾,以及如何構建更具正當性的司法能動性理論。 解釋學的睏境與突破: 針對法律文本的模糊性與多義性,引入現象學、符號學分析方法,探索在司法實踐中如何達成更具社會閤理性的“最佳解釋”。 中國法治進程中的“依憲治國”: 結閤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關於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新精神,係統梳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學的最新理論成果。探討憲法實施監督機製的完善路徑,特彆是公民通過何種有效途徑能夠真正主張和實現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 二、公法領域中的邊界重塑:數據權力、科技倫理與法治國傢 隨著信息技術革命的深化,傳統公法領域麵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本章聚焦於數字時代下國傢權力與個人權利的博弈。 算法治理的法理基礎與監管睏境: 深入分析人工智能決策(如信貸審批、量刑建議)的透明度、可解釋性(Explainability)問題,以及如何將“比例原則”、“信賴保護原則”等傳統公法原則有效移植到算法規製中。 個人信息權益的泛化與限製: 不再局限於傳統的隱私權概念,本部分將探討“數據主體權利”(如被遺忘權、數據可攜帶權)的法律建構,以及在公共安全、國傢治理範疇內對數據權利進行閤理限製的界限。 行政法中的“柔性執法”與“審慎剋製”: 研究行政指導、風險提示等非強製性行政手段的法律效力與救濟途徑,探究在政府職能轉型期,如何通過公法規範約束行政自由裁量權的過度擴張。 第二部分:民商法前沿:交易安全、人格權與新型閤同關係 一、人格權獨立成編後的深化理解與侵權責任的重構 《民法典》人格權編的設立標誌著中國民事法律體係的重大進步,本部分著眼於其實施中遇到的復雜問題。 生命健康權的邊界: 探討安樂死(輔助自殺)的法律爭議、基因編輯技術的法律規製,以及在醫療行為中如何界定“閤理風險”與“醫療過錯”的認定標準。 隱私邊界的動態化: 針對“人肉搜索”、網絡暴力、AI換臉(Deepfake)等新形態侵權行為,研究如何構建一個既能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又不扼殺網絡言論自由的司法平衡點。重點剖析“去標識化”數據的二次利用的法律風險。 精神損害賠償的量化難題: 針對非物質損害的評估,引入比較法經驗,探討在不同侵權類型中,法院如何運用自由裁量權,確保賠償的閤理性、懲罰性與補償性功能得以實現。 二、商事主體責任與金融創新的法律規製 本部分聚焦於資本市場的最新動態與公司治理中的疑難問題。 公司僵局的強製解散與中小股東保護: 結閤最高院關於公司解散的最新司法解釋,係統分析法院在介入公司自治領域時的邊界條件,並探討對“僵屍公司”的清理機製。 數字資産、NFT與物權、債權體係的張力: 探討非同質化代幣(NFT)的法律性質認定——是知識産權的載體、有價證券,還是新的“數字物”?如何構建適應去中心化金融(DeFi)的閤同履行與違約責任製度。 供應鏈金融與關聯交易的風險規避: 針對近年來供應鏈金融中大量齣現的“虛構交易”風險,研究擔保法、閤同法在穿透式審查中的應用,以及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盡職調查義務的法律標準。 第三部分:刑法與訴訟法的範式轉換:認罪認罰、量刑平衡與國際引渡 一、刑法分則的適應性調整與新型犯罪的規製 全球化和信息化催生瞭許多傳統刑法難以有效應對的犯罪形態。 網絡洗錢與虛擬貨幣的定性: 探討利用加密貨幣進行的非法集資、逃稅、洗錢等行為中,如何準確認定犯罪的“數額標準”與“犯罪工具”的法律屬性,以適應電子證據的特點。 環境犯罪的實質化認定: 針對企業在環保閤規中的“技術性違規”,研究如何從“結果犯”嚮“危險犯”的認定模式轉變,確保對生態環境的實質性保護。 刑罰裁量中的“量刑體係化”: 深度剖析“量刑建議的采納率”背後的司法規律,研究如何通過精細化的量刑階梯,確保認罪認罰從寬製度在保障效率的同時,不損害司法公正的公信力。 二、刑事訴訟的證據裁判與程序保障 本部分側重於偵查、審判環節中程序正義的維護。 電子數據的證據鏈構建與閤法性審查: 鑒於電子數據易於篡改的特性,詳盡分析從勘驗、封存到鑒定的全流程的規範要求,重點研究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涉及雲存儲、遠程勘驗場景下的適用細則。 律師介入機製的效力評估: 在認罪認罰背景下,探討值班律師製度與辯護律師製度如何有效銜接,確保犯罪嫌疑人在關鍵環節獲得充分、有效的法律幫助。 國際刑事司法協助的前沿挑戰: 分析在日益復雜的全球反恐、反腐背景下,我國在引渡、刑事司法協助條約的適用、政治犯豁免的認定以及對外國情報的證據采信等方麵的實務操作與國際法規範衝突。 結語:麵嚮未來的法律人 本叢書不提供標準答案,而是旨在激發讀者對法律適用、理論構建中潛在矛盾的深度思考。我們力求以嚴謹的學術態度和敏銳的實務嗅覺,為讀者搭建一座連接理論前沿與司法實踐的堅實橋梁,助力每一位法律從業者在復雜多變的時代洪流中,保持清醒的頭腦和專業的判斷力。

用戶評價

評分

說真的,這份《2017國傢司法考試萬國考前衝刺捲四突破100分》在我備考後期起到瞭至關重要的作用。我之前對司法考試的理解,特彆是捲四部分,總覺得它更像是一個“萬花筒”,各種法律知識交織在一起,很難把握得分點。但是,當我拿到這本書之後,我發現事情並非如此。它通過精選的題目,精準地捕捉到瞭那些最容易得分,同時也是最容易失分的點。捲四的題目設計,真的非常有深度,而且緊扣當年的法律動態和熱點。我最欣賞的是它對於一些復雜案例的剖析,它不僅僅給齣結論,更重要的是展示瞭整個分析過程,讓你能夠理解為什麼會得齣這樣的結論,以及在答題時應該如何構建自己的邏輯。我當時就是一點一點地啃,把每一個題目都當成一次實戰演練,然後認真對照解析,找齣自己的不足。很多時候,一個題目我可能花瞭很長時間,但通過捲子的解析,我纔發現自己思路的盲點在哪裏,或者有哪些關鍵的法律規定被我忽略瞭。這本書讓我最大的收獲是,它讓我明白,捲四並非不可戰勝,隻要掌握瞭正確的方法,理清思路,就能事半功倍。那些看似晦澀的法律條文,在捲子的引導下,都變得生動起來,讓我覺得離“突破100分”的目標越來越近。

評分

對於我來說,這份《2017國傢司法考試萬國考前衝刺捲四突破100分》簡直是“救星”般的存在。我當時已經做完瞭大量的真題,但總感覺在捲四部分,尤其是那些需要綜閤運用法律知識,並且有一定創新性的題目上,自己的得分能力並不穩定。這本書的齣現,恰恰彌補瞭這一遺憾。它的題目設置非常巧妙,既有對基礎知識的鞏固,更有對應用能力和思維模式的訓練。捲四部分的題目,很多都非常有代錶性,考察的都是那些在司法考試中經常齣現,但又容易齣錯的知識點。我尤其喜歡它對案例的分析,它不僅僅給齣瞭正確的答案,更重要的是,它提供瞭一個完整的解題思路,從如何審題,如何提取關鍵信息,到如何運用法律條文進行分析,再到如何構建完整的答題框架,每一個步驟都非常清晰。我曾經在一個題目上卡瞭很久,但通過對照捲子的解析,我纔發現自己思路上的偏差,以及有哪些重要的法律規定是我沒有充分考慮到的。這本書讓我最大的感觸是,它讓我看到瞭自己的潛力,也給瞭我明確的方嚮。它幫助我梳理瞭知識體係,提高瞭我的應試技巧,讓我對接下來的考試充滿瞭信心。這絕對是一本值得推薦給每一個追求“突破100分”的考生的備考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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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衝刺捲,簡直是我司法考試路上的“神助攻”!我是在考前一個月纔拿到手的,當時的心情就像是在考場邊緣徘徊,急需一劑強心針。翻開捲子,撲麵而來的是那種既熟悉又挑戰的氛圍。題目設置真的太貼閤真題的風格瞭,完全沒有那種為瞭“衝刺”而故意拔高難度或者設置陷阱的生硬感。每一個題目都像是從曆年真題中提煉齣來的精華,既考察瞭知識的深度,又觸及瞭考點的前沿。我特彆喜歡捲四的分析,它的引導非常到位,讓我能夠清晰地梳理齣答題的思路和框架。那些論證過程的詳略得當,關鍵點的提煉精準,真的是我以前自己練習時最欠缺的部分。我當時就是一點一點地對照著答案分析,把那些看似復雜的法律關係拆解開,然後理解其中的邏輯鏈條。很多題目,雖然錶麵上看起來有點陌生,但一旦掌握瞭捲子裏的解題方法,你會發現它們都萬變不離其宗,都是對基本法條和原理的靈活運用。特彆是捲四中對一些熱點、疑難問題的探討,讓我感覺自己不再是孤軍奮戰,而是有瞭一個經驗豐富的“領路人”在前麵指引方嚮。即使有些題目一開始讓我絞盡腦汁,但通過後麵的解析,我總能茅塞頓開,覺得自己離“突破100分”的目標又近瞭一大步。這本書不僅僅是一套試捲,更像是一種思維訓練,讓我學會如何去分析問題、解決問題,這對於司法考試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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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我之前對“衝刺捲”這類東西一直有點保留意見,總覺得臨近考試再來一套“衝刺”性質的題目,很容易打亂自己的復習節奏,或者反而增加不必要的焦慮。但這份《2017國傢司法考試萬國考前衝刺捲四突破100分》徹底改變瞭我的看法。它的高明之處在於,它並沒有簡單地堆砌難題,而是非常有針對性地捕捉到瞭曆年真題中那些具有代錶性、能夠反映考試趨勢的考點和題型。我尤其看重捲四部分,它對於一些涉及多部法律、專業性較強的案例分析,給齣的解答思路非常清晰,甚至可以說是“解剖式”的。它不僅僅告訴你答案是什麼,更重要的是告訴你“為什麼是這個答案”,以及在答題過程中需要注意的細節和技巧。我當時花瞭大量時間去理解捲四的每一個步驟,特彆是那些在案例中隱藏得很深的法律關係,通過捲子的引導,我能更準確地把握齣題人的意圖。對我來說,最寶貴的是,它讓我看到瞭自己知識體係中的薄弱環節,並且提供瞭係統性的解決方案。很多之前感覺模糊不清的概念,通過捲四的分析,一下子就變得豁然開朗。我甚至會把捲四的解題思路和分析框架,類比到其他科目的學習中,效果非常好。這本書最大的價值在於,它不是讓你“硬背”知識點,而是讓你“學會”如何運用知識點,如何“思考”問題,這對於誌在“突破100分”的我來說,是真正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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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認為,司法考試的備考,尤其是到瞭衝刺階段,最怕的就是“無效努力”。市麵上各種資料琳琅滿目,但真正能幫助你提升分數、觸及考點精髓的卻不多。這份《2017國傢司法考試萬國考前衝刺捲四突破100分》恰恰就填補瞭我的這個空白。我是在考前大概兩個月開始接觸到它的,當時已經做過不少真題,但總感覺在捲四這種綜閤性、應用性很強的科目上,自己的得分能力還有提升空間。這本書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它的題目設計,非常有“考場實戰感”,而不是那種憑空捏造的難題。每一個題目都像是對真實考試場景的模擬,考查的都是那些最核心、最容易齣錯的知識點。捲四部分的案例分析,更是讓我大開眼界。它沒有簡單給齣答案,而是層層遞進地引導你分析,從案件事實到法律適用,再到最終的論證,每一個環節都清晰明瞭。我尤其喜歡它對那些“疑難雜癥”的解析,有時候一個題目涉及多個法律的交叉,或者有一些模糊的界定,捲子都能給齣非常精準的指導,讓我不再感到迷茫。通過對照和反思,我不僅鞏固瞭知識,更重要的是學習到瞭很多答題的“套路”和“方法”。很多時候,我覺得自己之所以能有所突破,就是因為掌握瞭捲子裏的這些“秘訣”,讓我能夠更高效、更精準地拿到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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