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讲述了自由的故事,解释了为什么自由与其说是“西方的”、毋宁说是“英国的”独特发明。它向我们揭示了欧亚大陆西端一角湿冷孤岛上的居民如何偶然间发现了国家是个人的公仆而非主人的观念。
这一革命性观念创造出了财产与契约的概念,反过来又推动了工业化和现代资本主义进程。在这个民族的历史上,第一次生长出了奖励创造生产、而非弱肉强食的制度;这套制度被讲英语者所携带,一路漂洋过海,或者借助殖民统治者的强制推行,或者经由忠诚的拓殖者自觉履践,在1787年的费城,以纯粹和精妙的形式凝结在美国宪法中。
自由是英语民族成功的秘密,已经成为现代人集体潜意识的一部分。今天,我们视它为理所当然,以至于常常忘记了这一价值正是繁荣与有序的基础。本书带领我们快速回顾这段历史,启迪我们思考应如何面对未来。
##一部盎格鲁撒克逊视角的自由史;充满了英国式的傲娇(arrogant),但是,瑕不掩瑜,其中很多内容值得我们深思。
评分##全书主要内容总结下来就一句话:“我英天生赢家…天不生大英,万古如长夜。”
评分##三观正。卫报对作者的长篇特写称其是 Brexit 关键策划者(大意):https://www.theguardian.com/politics/2016/sep/29/daniel-hannan-the-man-who-brought-you-brexit
评分##因为看过麦克法伦的书,其实本书和他的《给莉莉的信》很像,都是为英格兰独特性摇旗呐喊的,只不过本书更政治化一点。要看考证,还是那本《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再次我要坦白,自己居然曾经天真地以为很早就接受本书观点,而且也算一个接受盎格鲁圈价值观念的人,却没有看出这本书从逻辑上而言是重言推理:如果真存在自由的基因,也是因为盎撒人还有制造奴隶的基因,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即只有他族处于奴役或事实奴役,盎撒人才会享有自由的基因。如果也有人写一本这样自以为正视而非高看自己的书会如何——官方是否应该挖掘民间力量来出一本这样的书为自己鼓掌喝彩呢?公知又会否将其骂死?我对本书把纳尔逊翻成尼尔森表示无语——不符合惯例,尽管但他紧接着介绍的副手回复旗语实在很有意思。本书不过是极其通俗(因而危害更大)的辉格史学而已。
评分##部分“盎格鲁”在翻译上应该处理为“英国”,比如英西战争;“英国众议院”不知道是怎么翻译出来的;“德国凯泽政府”应为“德皇政府”;“拉夫骑兵”应为“莽骑兵”;纳尔逊、福克兰群岛译法冷僻;“加拿大1763年被法国人征服”为讹误,英国赢得了战争胜利;“印度教牧师”,priest泛指宗教祭祀人员,应按照不同宗教的专有名词处理翻译;“不是那个鸡汤大王卡耐基”,好歹出版物,注释正经点——读完后记,诚挚建议贵出版社下次找翻译时考虑一下专业对口领域的人才,也请不要两周完成校对还引以为傲。本书整体像是弗格森《帝国》的延续(此书名在本书里被译作《大英帝国史》),观点事例颇为雷同,写法几近地摊文学,评分不知何来的虚高。
评分##部分“盎格鲁”在翻译上应该处理为“英国”,比如英西战争;“英国众议院”不知道是怎么翻译出来的;“德国凯泽政府”应为“德皇政府”;“拉夫骑兵”应为“莽骑兵”;纳尔逊、福克兰群岛译法冷僻;“加拿大1763年被法国人征服”为讹误,英国赢得了战争胜利;“印度教牧师”,priest泛指宗教祭祀人员,应按照不同宗教的专有名词处理翻译;“不是那个鸡汤大王卡耐基”,好歹出版物,注释正经点——读完后记,诚挚建议贵出版社下次找翻译时考虑一下专业对口领域的人才,也请不要两周完成校对还引以为傲。本书整体像是弗格森《帝国》的延续(此书名在本书里被译作《大英帝国史》),观点事例颇为雷同,写法几近地摊文学,评分不知何来的虚高。
评分##一部盎格鲁撒克逊视角的自由史;充满了英国式的傲娇(arrogant),但是,瑕不掩瑜,其中很多内容值得我们深思。
评分##英国的问题都出在欧洲大陆,而解决方案都来自英语国家。
评分虽然有点情绪化和意识形态优越感,总体是本不错的政论专著。主题明确,逻辑清晰。尤其是宪政运动推动英国政体建设的这段历史,还有泛盎格鲁圈的结构形态,这本书讲得很清楚,看完之后,大体轮廓都了解了。当然作者以此推导出重建世界秩序的良药,是否可行,存疑虑。作者为英国殖民体系辩护的立场,也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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