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讲述了自由的故事,解释了为什么自由与其说是“西方的”、毋宁说是“英国的”独特发明。它向我们揭示了欧亚大陆西端一角湿冷孤岛上的居民如何偶然间发现了国家是个人的公仆而非主人的观念。
这一革命性观念创造出了财产与契约的概念,反过来又推动了工业化和现代资本主义进程。在这个民族的历史上,第一次生长出了奖励创造生产、而非弱肉强食的制度;这套制度被讲英语者所携带,一路漂洋过海,或者借助殖民统治者的强制推行,或者经由忠诚的拓殖者自觉履践,在1787年的费城,以纯粹和精妙的形式凝结在美国宪法中。
自由是英语民族成功的秘密,已经成为现代人集体潜意识的一部分。今天,我们视它为理所当然,以至于常常忘记了这一价值正是繁荣与有序的基础。本书带领我们快速回顾这段历史,启迪我们思考应如何面对未来。
##全书主要内容总结下来就一句话:“我英天生赢家…天不生大英,万古如长夜。”
评分##一部盎格鲁撒克逊视角的自由史;充满了英国式的傲娇(arrogant),但是,瑕不掩瑜,其中很多内容值得我们深思。
评分##翻译信达雅(除了极个别译名,比如纳尔逊)。原作可读性好,但总觉得陷入了逻辑自证的死循环?
评分##简洁、清晰、直接、有力。真理不需要长篇大论。
评分##提供一种看当今世界格局的视角,不是从地缘,是从文化圈和民族性,比如昂科鲁撒克逊的契约精神,私产保护,个人价值,英语都是自由的基因。
评分##因为看过麦克法伦的书,其实本书和他的《给莉莉的信》很像,都是为英格兰独特性摇旗呐喊的,只不过本书更政治化一点。要看考证,还是那本《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再次我要坦白,自己居然曾经天真地以为很早就接受本书观点,而且也算一个接受盎格鲁圈价值观念的人,却没有看出这本书从逻辑上而言是重言推理:如果真存在自由的基因,也是因为盎撒人还有制造奴隶的基因,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即只有他族处于奴役或事实奴役,盎撒人才会享有自由的基因。如果也有人写一本这样自以为正视而非高看自己的书会如何——官方是否应该挖掘民间力量来出一本这样的书为自己鼓掌喝彩呢?公知又会否将其骂死?我对本书把纳尔逊翻成尼尔森表示无语——不符合惯例,尽管但他紧接着介绍的副手回复旗语实在很有意思。本书不过是极其通俗(因而危害更大)的辉格史学而已。
评分##翻译信达雅(除了极个别译名,比如纳尔逊)。原作可读性好,但总觉得陷入了逻辑自证的死循环?
评分##相对于专业的学术著作来说,这本书写得非常明白晓畅,通俗易懂,可以作为其他英国史的入门读物。作者热情洋溢,爱国之心与民族自豪感发自肺腑,却又并没有一味地陷入煽情和吹捧而失了理智,这一点令人羡慕的原因并不在作者个人,而在于他所热爱的国家确实经得起配得上这样的赞誉。#不英万夜#
评分##来自保守主义者自认辉格党传承的制度自信和历史解读,盎格鲁圈视角和英国例外论,绝对黑欧盟、奥巴马、大政府、司法能动主义、文化相对主义、高税率、福利国家等;个人独立、负责任的自由、代议制、普通法、财产权、清教渊源、个人主义文化等构成例外的制度特质;因地理条件(无常备陆军)和宪法性斗争偶然胜利,在早已发育的个人主义民族认同基础上,日尔曼部落古老自由得以与来自欧陆的诺曼传统(王党-托利党;工党-欧盟)斗争,确立大宪章、光荣革命、美国宪法等自由政制特性,加之语言、宗教和民族多元性,形成盎格鲁特质;原名-我们(英国人)怎样发明(发现)自由?自由缘何如此重要?中译本改为先名,估和作者立论来源之一为麦克法兰相关,麦氏中译新书为“现代世界的诞生”,倒也相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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