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简牍与古代史研究》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重大项目“战国秦汉简牍所见社会制度综合研究”的阶段成果,收录有关战国至魏晋简牍的研究论文十四篇。论文利用简牍资料与传世文献,在官制、法制和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展开研究,对于认识战国秦汉魏晋历史与社会的相关问题具有一定价值,适合简帛学、历史学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及一般读者阅读、参考。
作者简介
吴荣曾,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从事先秦史、秦汉史的研究。
汪桂海,国家图书馆研究院研究馆员,从事秦汉史研究,在简牍方面尤所专长。
目录
1.新蔡葛陵楚简所见的祖先系统 曹菁菁
2.里耶秦简中和酒有关的记录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3.隶臣妾制度探讨 吴荣曾
4.汉代的减罪与赎罪 邬文玲
5.略论秦汉时期的工匠 于振波
6.《奏谳书》与汉代奏谳制度 蔡万进
7.从出土简牍看秦汉时期的刍稿税 杨振红
8.汉简中所见“合檄”试探 邬文玲
9.皂囊与汉简所见皂纬书 马怡
10.从出土资料谈汉代羌族史的两个问题 汪桂海
11.汉代的贡纳制度 汪桂海
12.睡虎地77号汉墓出土的伍子胥故事残简 刘乐贤
13.中国简牍的类别及使用年代--兼与韩国木简比较 刘乐贤
14.长沙走马楼竹简所见库资管理问题探讨 沈刚
附录:湖南郴州晋简释文
后记
精彩书摘
河东郡,《汉书·高帝纪》:二年九月,“定魏地,置河东、太原、上党郡”。《汉书·季布传》,孝文帝日:“河东吾股肱郡。”《汉书·楚元王传》:“以宗室不宜典三河。”河东郡为中原内郡,关中东方门户,经济繁荣,交通发达,备受汉中央政府重视,公文数量自然要大大超过别处,故设邮数量多,当以“十里一邮”规定设置。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云:“河东守谳,邮人官大夫内留书八日,诈更其徼(檄)书辟留,疑罪。廷报:内当以为伪书论。”(简60)河东守所谳正是一则关于邮人作弊的案件,此案惊动河东守、中央廷尉,足见邮在国家和河东郡地位之重要。
高祖七年颁诏建立奏谳疑狱制度,意在改变疑狱久拖不决问题,尽可能缩短审理时间,防止“无罪者久系不决,有罪者久而不论”,《二年律令》规定:“诸狱辟书五百里以上以邮行”,“邮入行书,一日一夜行二百里。不中程半日,笞五十;过半日至盈一日,笞百;过一日,罚金二两”(简273)。按10里一邮计算,一日一夜要通过20个邮,千里之外只需五日便可送达,在地势险峻、人烟稀少地区和边境地区,道路条件差,邮人的行程与内地的标准不尽一致,但这无疑加快了疑狱奏谳文书传递速度,与奏谳制度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也是一致的。汉初,直属中央的只有内史等十五郡,关中以东皆为诸侯王国之地,诸奏谳文书涉及郡县不出汉十五郡之列,从“胡状、丞熹谳狱史阑”案“十年七月辛卯朔癸巳(七月三日),胡状丞熹敢谳之”至“十年八月庚申朔癸亥(八月四日),太仆不害行廷尉事,谓胡啬夫谳狱史阑,谳固有审,廷以闻,阑当黥为城旦,它如律令”的奏谳与回复时间看,前后仅一月,除去廷尉处“吏议”时间,奏谳文书的传递速度可见一斑。当然极端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如前引《汉书·王温舒传》,王温舒为河内太守时,捕杀豪强,“上书请”,“奏行不过二日,得可”,反映至武帝时,由于治狱官吏的“以刻为明”,汉初“诸狱辟书”即治狱文书,当然也包括奏谳文书,“五百里以上以邮行”的规定遭到破坏,王温舒“令郡具私马”、“为驿自河内至长安”以求神速也是与汉武帝时治狱实际相吻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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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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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与古代史研究看上去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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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系统,内容比较鸡肋啦,但还是可以买一本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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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与古代史研究看上去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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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沉淀,社会文化,自身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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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书也是。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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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书籍 值得好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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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七年颁诏建立奏谳疑狱制度,意在改变疑狱久拖不决问题,尽可能缩短审理时间,防止“无罪者久系不决,有罪者久而不论”,《二年律令》规定:“诸狱辟书五百里以上以邮行”,“邮入行书,一日一夜行二百里。不中程半日,笞五十;过半日至盈一日,笞百;过一日,罚金二两”(简273)。按10里一邮计算,一日一夜要通过20个邮,千里之外只需五日便可送达,在地势险峻、人烟稀少地区和边境地区,道路条件差,邮人的行程与内地的标准不尽一致,但这无疑加快了疑狱奏谳文书传递速度,与奏谳制度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也是一致的。汉初,直属中央的只有内史等十五郡,关中以东皆为诸侯王国之地,诸奏谳文书涉及郡县不出汉十五郡之列,从“胡状、丞熹谳狱史阑”案“十年七月辛卯朔癸巳(七月三日),胡状丞熹敢谳之”至“十年八月庚申朔癸亥(八月四日),太仆不害行廷尉事,谓胡啬夫谳狱史阑,谳固有审,廷以闻,阑当黥为城旦,它如律令”的奏谳与回复时间看,前后仅一月,除去廷尉处“吏议”时间,奏谳文书的传递速度可见一斑。当然极端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如前引《汉书•王温舒传》,王温舒为河内太守时,捕杀豪强,“上书请”,“奏行不过二日,得可”,反映至武帝时,由于治狱官吏的“以刻为明”,汉初“诸狱辟书”即治狱文书,当然也包括奏谳文书,“五百里以上以邮行”的规定遭到破坏,王温舒“令郡具私马”、“为驿自河内至长安”以求神速也是与汉武帝时治狱实际相吻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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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郡,《汉书•高帝纪》:二年九月,“定魏地,置河东、太原、上党郡”。《汉书•季布传》,孝文帝日:“河东吾股肱郡。”《汉书•楚元王传》:“以宗室不宜典三河。”河东郡为中原内郡,关中东方门户,经济繁荣,交通发达,备受汉中央政府重视,公文数量自然要大大超过别处,故设邮数量多,当以“十里一邮”规定设置。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云:“河东守谳,邮人官大夫内留书八日,诈更其徼(檄)书辟留,疑罪。廷报:内当以为伪书论。”(简60)河东守所谳正是一则关于邮人作弊的案件,此案惊动河东守、中央廷尉,足见邮在国家和河东郡地位之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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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与古代史研究 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