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法律體係辨析

清代法律體係辨析 下載 mobi epub pdf 電子書 2025

劉廣安,瀋成寶 著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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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齣版社
ISBN:9787562072034
版次:1
商品編碼:12049499
包裝:平裝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17-01-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29
字數:159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清代法律體係辨析》為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史學研究院重大項目《中國傳統法律體係與社會秩序》的寫作成果。主要內容為:《大清會典》的效力、適用方式與編纂意義;《大清律例》的協調適用原則;清代則例的協調適用方式;清代則例的協調適用原則,《欽定六部處分則例》目錄,欽定王公處分則例/查例章程》等。

目錄

《大清會典》的效力、適用方式與編纂意義
《大清律例》的協調適用原則
清代則例的協調適用方式
清代則例的協調適用原則
附錄
參考文獻
後記

精彩書摘

  《清代法律體係辨析》:
  則例是清代最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其捲帙浩繁,適用範圍廣泛。宏大的條目規模與寬廣的規範領域決定其在實際適用的過程中必然復雜難明。它由哪些部門適用?它適用於哪些對象?它是如何適用的?與其他法律形式有無配閤或競閤的適用?如果有,會是怎樣的情形?它有沒有像律典一樣的適用原則?在這些問題的引導下,我完成瞭博士論文《清代則例適用研究》的寫作。該論文以關注清代則例中的罰則為切入口,以則例文本規定為基礎,以案例為佐證,來探討則例在清代如何適用。從縱嚮和外部看,則例的適用在清代十二朝是如何變化發展的;從橫嚮和內部看,則例條款自身與條款之間、則例之間及其與《大清律例》、《大清會典》、皇帝諭旨如何配閤適用。在此基礎上總結則例適用的一般原則,從而得齣結論。本文即是在博士論文《清代則例適用研究》第三章基礎上進一步修訂而成。
  則例本意是指可以效法的事例。如周敦頤言:“則,謂物之可視以為法者,猶俗言則例、則樣也。”但其本意中也含有規範的意義,如《紅樓夢》第二十二迴王熙鳳和賈璉商量如何給薛寶釵過十五歲生日,賈璉說過去多少大生日都操辦料理過,這個有何難辦,王熙鳳答道:“大生日是有一定的則例……”這裏使用的“則例”含義並不指可效法的榜樣,而是指規則、規矩。因此則例發展成為法律規範形式也是淵源有自、有其必然性。則例作為法律規範的一種形式起始於唐五代時期。[1]但在清代以前的朝代,它所適用的領域較為有限,除瞭一些禮儀、杖法簡單規定以外,往往都是規定經濟事務。到瞭清代,則例被廣泛應用於各個領域,包括管理內府後宮、治理官吏、統治邊疆、經理漕運、監督鹽茶等諸多方麵,甚至重要的政務、部門日常辦事規範都用則例規定。在以往朝代並不太重要的則例在清代成瞭最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
  則例在整個清代的適用也有一個發展過程,並非當然地、自始至終地煌煌奪目,大緻可分四個階段予以考察。第一階段,順治、康熙兩朝。此時戰事頻仍,治理製度仍屬初創階段,律典初纂,因襲明律,調整範圍亦有限,急需探討新的法律形式予以補充。則例漸被重視,一些重要製度,多用則例予以規定。如規範科舉製度的科場條款、抓捕旗奴逃人的《督捕則例》,以及六部定例等。當時稱則例為定例較多。此階段則例的適用因覆蓋部分重要的製度,所以呈現齣“局部化”適用的特點。第二階段,雍正、乾隆、嘉慶時期。此三朝是則例大量編纂製定適用的時期。有清一代最重要的則例在此時幾乎都有纂創,適用領域較為廣泛。
  ……

前言/序言

  本書得到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史學研究院重大項目《中國傳統法律體係與社會秩序》(2014~2017)的資助,也是在該項目基礎之上調整提綱後的寫作成果。
  2012年7月,高等教育齣版社為我齣版瞭《中國古代法律體係新論》一書。該書中的論文初步論述瞭中國古代數種法律形式的相互關係與協調適用問題。2016年3月,在指導瀋成寶完成博士學位論文《清代則例適用研究》之後,認為該文為法律體係學的研究提供瞭重要的法史學成果。4月8日給瀋君發微信,建議將法律體係學作為長期的研究方嚮。研究各種法律形式的相互關係與協調適用的法律體係學為我們展現瞭新的廣闊的研究領域。
  1985年至今,我發錶過的法史學專題論文,主要涉及傢族法學、民族法學、立法史學、法史學科發展學、中華法係學,現在歸結於法律體係學。一個專題有瞭領域性的研究意識、成果、價值、目標、前景,方可冠於“學”。此學不是一點一滴之學,也不是一綫一麵之學,而是立體構成的法律體係之學。法律體係學的研究,需要具有跨越各種專門法學、部門法學的交叉學科的知識學養。本書隻是我們從清代法律體係與協調適用的角度認識法律體係學的初步研究成果,也是為法律體係學的建立和發展所做的添磚鋪路的基礎性工作。
  把研究清代法律體係協調的學術意義歸結於法律體係學的建立和發展,也是我們對法史學的當代價值的學術反思。我們認為:法史學的當代價值在學術方麵,主要是豐富和深化理論法學的認識。理論法學的研究如果局限於哲學的思辨、概念的分析或邏輯的論證,是缺乏時代活力的,是難於適應社會發展變化實踐的需要的。法史學為理論法學提供法史研究的養料,提煉生活實踐和法製實踐中蘊含的理義,必定會豐富和深化理論法學的認識。
  本書的《大清會典》《大清律例》和前言、後記、附錄部分,由劉廣安撰寫編選。清代則例和參考文獻部分由瀋成寶撰寫編選,並經劉廣安刪改修訂。
晚清社會變遷中的法律重構:從傳統到現代的艱難轉型 作者: [此處留空,模擬無作者信息] 齣版社: [此處留空,模擬無齣版社信息] ISBN: [此處留空,模擬無ISBN信息] --- 內容提要 本書聚焦於19世紀中後期至20世紀初,在內憂外患交織下,晚清政府所推行的、影響深遠的法律體係改革與重構過程。不同於對清代前期成熟法律製度的梳理與分析,本書著眼於一個“危機時刻”的法律變動。它不僅探討瞭條律的增刪修訂,更深入剖析瞭這些變革背後的社會動因、政治角力以及司法實踐中的復雜張力。全書旨在揭示,在傳統儒傢法律倫理的堅固框架下,西方法律思想的輸入是如何引發一場涉及國傢主權、公民權利意識覺醒以及司法獨立性的深刻危機與重塑。 核心議題與結構概述 本書摒棄瞭傳統的僅關注法典文本的敘事方式,轉而將法律視為社會變遷的産物和驅動力。全書大緻可以劃分為三個相互關聯的部分: 第一部分:危局中的法律自覺(1840s-1880s) 本部分首先勾勒瞭鴉片戰爭後,傳統“天朝法製”麵對西方“公理”衝擊時的理論睏境。重點分析瞭“教案”事件在法律層麵引發的連鎖反應。教案不僅僅是宗教衝突,更是對中國司法管轄權和法律體係閤法性的直接挑戰。本章詳細考察瞭清廷在處理涉外案件時所展現齣的防禦性姿態,以及這種姿態如何在內部催生瞭對法律現代化的初步呼喚。我們考察瞭早期開明官員如曾國藩、李鴻章在地方治理中對刑名、訴訟程序的有限嘗試,這些嘗試往往帶有強烈的實用主義色彩,目的在於維護地方秩序而非追求普遍的法律原則。 第二部分:自上而下的法製現代化嘗試(1890s-1907) 進入甲午戰後,認識到“船堅炮利”背後的製度差距,清政府的法律改革從被動應對轉變為主動規劃。本部分核心討論瞭以張之洞、瀋傢本為代錶的修律大臣如何推動“仿行西法”的進程。 理論基礎的移植與本土化: 深入分析瞭引進的《萬國公法》如何被片麵地解讀和吸收,以及其在刑法領域與儒傢“慎刑”觀念的衝突與調和。重點比較瞭德國和日本的法律體係對清末修律的影響,揭示瞭這種“嫁接”過程中的選擇性接受。 新律草案的誕生與爭議: 詳細剖析瞭《大清新刑律草案》和《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過程,著重探討瞭其中關於私有財産、契約自由、傢庭關係等方麵與傳統“禮法”的決裂之處。這些草案的討論,實質上是晚清士大夫階層對於“國民”身份建構的一次集體思想實驗。 司法機構的改革與衝突: 考察瞭警察製度的引入(保甲製度的改造)以及地方審判廳的設立。本書強調,法律條文的頒布往往滯後於司法實踐的混亂。新的司法機構在權力上與傳統地方士紳和衙門産生激烈摩擦,使得改革的執行力大打摺扣。 第三部分:立憲運動中的法律話語權爭奪(1908-1911) 清末的最後幾年,法律的討論與立憲進程緊密捆綁。本部分關注法律改革如何被用作政治改革的籌碼。 “預備立憲”下的法律滯後性: 分析瞭清政府在頒布《欽定憲法大綱》前後,法律體係的“半吊子”狀態。一方麵,它承認瞭部分基本人權(如居住、財産的不可侵犯性);另一方麵,這些權利的實現卻完全依賴於皇帝的恩典,而非憲法保障。 輿論場中的法律辯論: 考察瞭報刊雜誌上關於人權、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以及司法獨立性的熱烈討論。這些論辯標誌著社會精英開始將法律視為一種實現政治權利和維護個人尊嚴的工具,而非僅僅是維持等級秩序的手段。 “製裁”與“權利”的悖論: 深入分析瞭在“整頓吏治”和“禁煙禁賭”等社會淨化運動中,新頒布的法規如何不自覺地迴歸瞭高壓管製模式,使得法律改革在社會治理層麵呈現齣“舊瓶裝新酒”的特點。 學術價值與方法論 本書采用曆史學與法律社會學相結閤的方法,材料主要來源於清末中央檔案、修律大臣的奏摺、各類法律翻譯文本以及同期報刊雜誌。它試圖提供一個去“成功學”濾鏡的視角,審視晚清法律改革的內在矛盾性、妥協性與未竟事業。本書的價值在於,它將晚清的法律變革置於宏大的社會權力轉移與國傢認同重塑的背景下,闡明瞭為何一個曆經數十年努力的法律重構工程,最終未能阻止王朝的覆滅,卻為後續民國的法律基礎留下瞭難以磨滅的印記。 適閤讀者 本書麵嚮對中國近現代史、法律史、社會轉型研究感興趣的學者、研究生,以及所有關注製度變革與國傢現代化睏境的普通讀者。它要求讀者具備一定的曆史背景知識,能夠理解從儒傢倫理到現代法治理念的巨大範式轉換所涉及的復雜性。

用戶評價

評分

初見《清代法律體係辨析》這本書名,便心生好奇。一直以來,我對中國古代的法律製度都頗有研究興趣,尤其是清朝,它承襲明製,又有所革新,其法律體係之復雜、影響之深遠,著實引人入勝。然而,市麵上關於清代法律的研究,或是側重於某個具體朝代或某個類彆的法律,或是過於艱澀,難以普及。我期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個全麵而深入的視角,幫助我理清清代法律體係的脈絡,理解其內部的邏輯關係,以及它在整個社會結構中所扮演的角色。比如,我想知道清代法律在刑名、民事、行政等方麵的具體規定是如何形成的,又是如何隨著時間推移而演變的?它與當時社會經濟、文化思想之間又有著怎樣的互動?它對後世的法律發展又産生瞭哪些影響?這些都是我非常期待在這本書中找到答案的問題。當然,我也希望作者在論述過程中,能夠充分運用史料,並提齣有獨到見解的分析,而非簡單的史料堆砌。如此,纔不負“辨析”二字,真正能夠撥開迷霧,展現清代法律體係的真實麵貌。

評分

作為一個對曆史細節充滿熱情的研究者,我一直在尋找一本能夠提供精準、權威觀點的著作,來填補我在清代法律領域的一些知識空白。這本書的書名“清代法律體係辨析”,聽起來就充滿瞭學術深度,這正是我所需要的。我希望它不僅僅是羅列清代的法律條文,而是能夠深入剖析這些法律條文背後的思想根源、社會背景和實際運作。例如,我想瞭解在清代,法律的製定和解釋權是如何被分配的?不同等級的官員在法律執行過程中扮演瞭怎樣的角色?法律的適用是否存在區域性或民族性的差異?更重要的是,我想知道清代法律體係是如何應對當時社會轉型中的各種挑戰的,比如人口增長、經濟變革、對外關係的變化等等。如果這本書能夠通過嚴謹的考證和深刻的分析,為我們揭示這些深層問題,那麼它無疑將是一部極具價值的學術著作,能夠極大地拓展我們對清代社會和曆史的認知。

評分

作為一個曆史愛好者,我對任何能夠深入剖析特定曆史時期社會方方麵麵的著作都抱有極大的期待。這本書的書名“清代法律體係辨析”,立刻吸引瞭我,因為法律是理解一個時代社會運作的關鍵。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為我呈現一個立體、鮮活的清代法律圖景,而不僅僅是冰冷的條文。我期待在書中看到,法律是如何滲透到清代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如何影響著人們的日常生活,如何塑造著社會關係。例如,我希望能瞭解清代在土地、婚姻、商業等領域的法律規定,以及這些規定在實際執行中是如何被理解和應用的。此外,我也好奇清代法律體係的“辨析”之處,作者是如何看待其繼承性與創新性,其閤理性與局限性,以及它在處理復雜社會問題時的有效性。如果這本書能夠以嚴謹的態度和清晰的論述,為我揭示清代法律體係的復雜性與獨特性,那將是一次非常愉快的閱讀體驗。

評分

說實話,我對法律史並非科班齣身,但對清朝的曆史一直有著濃厚的興趣,尤其是那個時期社會生活的多樣性。因此,我希望找到一本能夠將復雜的法律條文轉化為相對易懂的敘述,並能展現法律在當時社會中如何實際運作的讀物。這本書的書名“清代法律體係辨析”,讓我覺得它可能不僅僅是枯燥的法條解釋,而是會結閤當時的社會風俗、人情世故來講解。我期待它能夠解答一些我腦海中縈繞的問題:比如,在清代,普通百姓是如何接觸和理解法律的?法律的執行過程中,是否存在“人情”的影響?哪些法律條文在當時最常被引用,又是因為什麼原因?它是否也能描繪齣一些生動的案例,來展示法律在具體事件中的應用,從而讓我們更直觀地感受到那個時代的司法實踐。如果這本書能做到這一點,那麼它對我這樣的非專業讀者來說,將是一本既有知識性又不失趣味性的好書。

評分

我對清朝官僚體係和製度演變的研究一直很著迷,而法律體係無疑是其中至關重要的一環。這本書的書名“清代法律體係辨析”,讓我預感它將是一部能夠揭示清代法律製度內在邏輯和演變軌跡的力作。我非常希望作者能夠在書中深入探討清朝法律體係是如何在繼承前朝傳統的基礎上,又融入自身民族特色的。比如,滿族統治者是如何通過法律來鞏固其統治的?法律在維護社會秩序、處理民族矛盾方麵扮演瞭怎樣的角色?清代法律體係在理論上和實踐中又存在著哪些張力?我特彆期待看到作者能夠對清代法律體係進行係統性的梳理和評價,指齣其優點和局限性,並分析其對近代中國法律發展的深遠影響。如果本書能夠提供這樣的宏觀視野和深刻洞見,那麼它對於理解中國近現代法律製度的形成,將有著不可估量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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