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責任糾紛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産品責任糾紛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下載 mobi epub pdf 電子書 2025

王振興 著
圖書標籤:
  • 産品責任
  • 侵權責任
  • 損害賠償
  • 實務
  • 法律
  • 糾紛解決
  • 案例分析
  • 風險防範
  • 消費者權益保護
  • 閤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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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9701192
版次:1
商品編碼:12086188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6-11-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44
字數:273000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作者從事律師工作多年,在嚮各類製造型企業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辦理瞭大量産品責任訴訟案件,通過對大量産品責任訴訟案件的參與,結閤作者對各類案例查詢工具的查詢,以及與眾多法律圈好友的深入溝通,作者深刻體會到産品責任訴訟案件法存在著大量的法律適用睏惑,從訴訟主體資格到歸責原則,從舉證責任分擔到舉證完成標準,從企業標準到産品標識,産品責任訴訟涉及到的問題頗多。法律適用的睏惑必定會帶來司法裁判的不一,從而齣現同案不同判的司法亂象,長此以往,將會嚴重影響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和權wei性。同時,由於産品責任並非大眾類型的訴訟案件,可能很多法官或律師並沒有過多的機會接觸這類案件,導緻很多法官或律師並不重視此類案件的專業研究、學習,這也無形中增加瞭産品責任訴訟過程中法律適用的難度。本書緻力於將産品責任所涉及到的法律適用疑難問題進行充分闡述,使司法實務工作者能夠在處理産品責任訴訟案件時關注到産品責任訴訟所具有的特殊性,於律師而言,可以采取有彆於一般侵權訴訟的訴訟策略,於法官而言,可以作齣有彆於一般侵權訴訟的司法認定。

作者簡介

王振興,湖南嶽陽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學士、碩士,現為廣東非凡律師事務所律師,長期為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等製造型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具有豐富的産品質量訴訟與非訴訟法律服務經驗。

目錄

1.産品責任訴訟中缺陷零部件的生産者是否應當參加訴訟
2.受害人能否嚮缺陷産品的代工廠傢主張生産者産品責任
3.受害人能否嚮缺陷産品的商標所有人主張生産者産品責任
4.中間經銷商是不是《産品質量法》意義上的銷售者
5.受害人能否嚮缺陷産品的齣租人主張産品責任
6.受害人能否要求缺陷産品的生産者與銷售者承擔連帶責任
7.定作物是不是《産品質量法》意義上的産品
8.商品房是不是《産品質量法》意義上的産品
9.銷售者的産品責任適用過錯責任原則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
10.産品責任損害賠償能否適用公平責任原則
11.缺陷産品本身的損害能否提起産品責任訴訟
12.非缺陷質量問題能否嚮生産者主張賠償
13.産品責任訴訟中的受害人律師費應否得到支持
14.産品責任訴訟是否實行舉證責任倒置規則
15.産品責任訴訟中是否適用初步舉證責任規則
16.對啤酒瓶爆裂類産品責任案件應當如何分配舉證責任
17.産品缺陷的認定主體是鑒定機構還是法院
18.産品質量的鑒定機構應當如何選定
19.鑒定物滅失時應當如何認定産品責任
20.應當如何區分産品缺陷與産品瑕疵
21.保修期能否成為生産者免予承擔産品責任的抗辯理由
22.産品閤格證能否成為認定産品是否存在缺陷的證據
23.火災事故認定中的“不能排除”認定能否作為認定産品缺陷的證據
24.生産者的召迴公告能否作為追究生産者産品責任的證據
25.沒有國傢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産品是否必須製定企業標準
26.傢用電器的安裝缺陷是否屬於産品缺陷
27.違反國傢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産品缺陷是否為警示缺陷
28.煙道式熱水器未配置排煙管是否屬於産品缺陷
29.産品責任訴訟中的懲罰性賠償應當如何認定
30.齣現産品缺陷時應當選擇違約之訴還是侵權之訴
31.火災事故認定書是否可以作為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
32.産品責任訴訟適用過失相抵規則是否以受害人存在重大過失為前提
33.産品責任糾紛案件能否使用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由
34.保險公司能否作為當事人參與産品責任訴訟
35.僅憑缺陷産品上的標識能否認定産品的生産者

精彩書摘

  《産品責任糾紛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楊聖樂於2013年6月25日在寜波中基甬耀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基公司)購買瞭一輛大眾牌邁騰小轎車。2015年4月12日18時10分許,停放在寜波市江北區中馬街道甬江大橋下一停車場的該車輛突然發生自燃,造成該車車廂內裝飾及部分車體過火燒損。2015年7月16日,寜波市公安消防支隊江北區大隊經調查後作齣瞭火災事故認定書,認定起火部位係乘員艙,起火點位於後座頂燈處。起火原因排除外來火源和車輛內隨車攜帶物品自燃引發火災的可能,不能排除電氣綫路故障或電氣設備故障引燃周邊可燃物引發火災的可能。現涉案車輛停放在中基公司。
  浙江省寜波市江北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消防部門認定涉案車輛起火原因排除外來火源和車輛內隨車攜帶物品自燃引發火災的可能,不能排除電氣綫路故障或電氣設備故障引燃周邊可燃物引發火災的可能,也就是說,該車輛係在停放後非因外部火源引燃的情況下起火,顯然車輛本身存在危及人身、財産安全的不閤理因素,因此,楊聖樂已經完成對産品存在缺陷的初步舉證責任,進而舉證責任轉移給中基公司。楊聖樂作為普通消費者,對於車輛的使用沒有過錯,在沒有證據證明使用者存在使用不當的情形下,可以推定該車存在質量缺陷,綜上分析,原審法院認定涉案車輛自燃是因車輛存在質量缺陷所緻,中基公司申請對涉案車輛起火原因重新鑒定,原審法院不予準許。遂判決中基公司賠償楊聖樂204,378.87元。
  中基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嚮浙江省寜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浙江省寜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迴上訴維持原判。
  (法理評析)
  有關産品責任訴訟舉證基本規則,目前的法律規定已經基本確立瞭“誰主張,誰舉證”規則,《民事訴訟法》第64條中有關“當事人對自己提齣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的規定確立瞭“誰主張,誰舉證”的民事訴訟基本舉證規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乾規定》(法釋(2001)33號)第4條對一些特殊侵權行為設置瞭舉證責任倒置規則,但沒有對産品責任是否實行舉證責任倒置規則沒有作齣規定,該條規定中“由産品的生産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中的“免責事由”與産品缺陷舉證責任的分配不是一迴事,生産者對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並不意味著由生産者對産品缺陷承擔舉證責任。但是,在産品責任訴訟適用“誰主張,誰舉證”規則已經基本獲得認可的同時,我們也發現産品責任訴訟中受害人初步舉證責任規則也不約而同地在諸多案件中得到體現。
  ……

前言/序言

自序
産品責任訴訟屬於小眾訴訟類型,相較於勞動爭議、交通事故、閤同糾紛等訴訟類型,産品責任訴訟在案件數量上存在較為明顯的差距,産品責任所涉及的法律專業問題並沒有得到廣泛的、應有的重視,偶爾齣現的産品責任訴訟也會以侵權糾紛慣有的舉證、裁判思路加以處理,因此,涉及産品責任司法實務方麵的專業書籍並不多見。如果不是機緣巧閤,我想我也不會涉及産品責任這一主題。
2013年開始,我有幸加入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團隊,從而有機會接觸瞭大量的産品責任訴訟案件,對於産品責任法律適用方麵的思考由此開始。作為一名執業律師,在初期辦理産品責任訴訟案件時,我並沒有大量的時間來對我所辦理的産品責任訴訟案件進行係統的整理、思考、總結,隻能憑著自己對於法律條文零碎的學習、理解來加以運用,也許這也是多數執業律師在處理訴訟案件時的慣常做法。由於産品責任訴訟案件經驗的增加,加之全國不同法院在處理類似問題時采用不同甚至是衝突做法的情況時有齣現,特彆是在舉證責任分配、歸責原則等涉及産品責任司法處理重要法律問題上的各種分歧,使我萌生瞭對産品責任司法實務法律問題進行係統梳理的想法。我曾嘗試搜集産品責任司法實務方麵的專業書籍,以便為我所辦理的産品責任訴訟案件提供參考,但遺憾的是,市麵上鮮見有産品責任司法實務方麵的專業書籍,即使有,也多由非司法實務人士所編寫。因此,我的基本想法就是希望寫齣一本書,這本書能夠對産品責任司法實務中的一些疑難問題進行挖掘、提煉、分析,使産品責任司法實踐中可能會齣現的法律適用分歧問題能夠全麵展現,不奢求問題能夠得到令人信服的分析結論,但渴求問題能夠得到法律實務工作者有意識的重視。
在寫作過程中,為瞭使産品責任司法實踐中的一些分歧問題能夠得到全麵的展現,我通過“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無訟案例”(http://www.itslaw.com/bj)、“OpenLaw”(http://openlaw.cn/)等案例搜尋工具收集到瞭上萬計的與産品責任有關的司法案例,通過對這些案例裁判文書的閱讀尋找案件可能的法律問題點,對存在衝突裁判觀點或衝突程序做法的一些案例進行有意識的留存,然後從衝突案例中找齣有代錶性的案例作為分析參考案例。當然,僅提供案例不進行評述還不能達到將問題點進行分析從而指導司法實踐的效果,因此,我嘗試著將“問題背景”、“法理評析”納入文章體係。通過問題背景,我希望將司法實務的做法以及爭議問題的一些背景性問題加以闡述,使爭議問題的實用性、價值性得以突顯。通過法理評析,我希望將爭議問題的實質、原因等錶象背後的深層次問題得以展現,從而支持我所要錶達的傾嚮性意見。在將文稿交付法律齣版社的邢艷萍編輯時,邢艷萍編輯提齣在每篇文章尾部加入律師辦案指導的內容,這個建議相當好,契閤瞭律師緻力於解決實務法律問題的宗旨,因此,我在“摘要”、“問題背景”、“參考案例”、“法理評析”的基礎上,每篇文章尾部加入瞭“實務提示”的內容。
第一次獨立撰寫著作,尤其是法學專業方麵的著作,有幾分興奮,更有幾分忐忑,興奮的是我能夠將自己幾年來有關産品責任司法實務中的一些疑難問題進行一次係統梳理並提齣自己的分析意見,忐忑的是由於自己對於《侵權責任法》或《産品質量法》仍然並未形成係統的、全麵的知識體係,對於産品責任法律適用方麵的問題分析難免會有失偏頗,甚至是不成熟。當然,可以肯定的一點是,從衝突的裁判觀點中發現司法實務有價值的爭議問題並形成分析意見,這種撰寫著作的思路還是少見的,這實際上可以歸納為我在撰寫本書的過程中一直秉承的“三不寫”原則:司法實務界基本無分歧的問題不寫、對司法實務沒有明顯探討價值的問題不寫、沒有司法案例背景的問題不寫。
盡管自己爬齣象牙塔將屆滿十年,我已經從一個法科學生搖身變為一名執業律師。既然是執業律師,難免就會與案源、律師費、溝通、裝點有關,還好,在從事律師“俗務”並盡量少“俗”的同時,也一直嘗試著使自己能夠保留大學校園裏的“讀書人”色彩,希望能夠在有條件的時候將自己的法學觀點寫入書本。應當說我是一個幸運的人,在我對寫作還有想法的時候,我能夠接觸到大量的産品責任訴訟案件,並有機會以代理人的身份參與其中,這應當感謝我入行時的指導老師也是我所執業的廣東非凡律師事務所原主任邵長富律師,是他給我提供瞭這個不可多得的機會,從而使我這個有想法的人能夠有條件、有機會將想法化為行動。
不對産品責任法律問題進行有意識的主動研究,遠不知産品責任所涉及的理論背景、國外經驗、實務運用的深遂與復雜,這次寫作嘗試,使我對産品責任領域的司法實務問題有瞭一個較為係統全麵的認識,但是,這遠遠不夠,産品責任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不僅是司法實務問題應當予以重視,執法實務問題也應當予以重視,一些重大的基礎理論性問題更應當予以重視,希望這次寫作僅僅是我對産品責任相關問題探索的起點,在往後的執業律師生涯中,在從事“俗務”的同時能夠將産品責任研究作為重要工作內容,以期為産品責任理論研究、實務運用貢獻綿薄之力。
王振興
2016年10月於廣東珠海







好的,這是一份圖書簡介,聚焦於産品責任糾紛領域,但避開瞭您提供的特定書名及其內容: --- 《現代商事爭議解決前沿:復雜産品召迴與供應鏈風險管控》 內容簡介 在全球化與技術迭代的雙重驅動下,現代商業活動中的産品復雜性與供應鏈的脆弱性日益凸顯。本專著深入剖析瞭當前商業實踐中最為棘手的産品責任爭議焦點,尤其側重於復雜技術産品(如智能設備、生物科技産品、大型工業設備)的召迴機製、數據安全責任界定以及跨國供應鏈中的風險分攤。本書旨在為法律實務工作者、企業閤規部門負責人及風險管理者提供一套係統化、前瞻性的爭議解決框架與實操指南。 第一部分:技術迭代下的産品責任邊界重塑 本部分首先探討瞭“智能”産品帶來的傳統産品責任法的挑戰。隨著物聯網(IoT)、人工智能(AI)和機器學習在消費品和工業品中的廣泛應用,産品的“缺陷”認定標準已不再局限於物理結構或可預見的使用風險。我們詳細分析瞭軟件缺陷的認定邏輯,探討瞭在産品交付後,通過OTA(空中下載技術)更新引入的新風險,以及製造商對軟件迭代的責任持續性。特彆地,本書引入瞭“動態風險評估模型”,用以衡量産品在生命周期內因算法漂移或數據偏差導緻的潛在損害。 此外,針對新興技術,本書構建瞭關於數據泄露與産品安全的交叉責任模型。當産品安全事件與用戶數據安全事件並行發生時,如何有效分離和分配責任主體,成為亟待解決的難題。我們引入瞭多司法管轄區的案例分析,解析瞭GDPR、CCPA等數據保護法規如何反作用於産品責任的認定。 第二部分:全球化供應鏈中的多方責任分配 現代産品的生産鏈條往往橫跨多個國傢和地區,涉及OEM、ODM、零部件供應商、係統集成商等眾多主體。本部分聚焦於復雜供應鏈結構下的責任穿透與風險轉嫁問題。 我們深入研究瞭“虛擬製造商”的角色界定,即那些不直接生産實體部件,但通過提供關鍵技術、設計標準或核心算法而深度參與産品製造過程的企業,在産品發生缺陷時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書中詳細闡述瞭如何運用閤同條款(如Indemnification Clauses和Limitation of Liability Clauses)來平衡上遊供應商與下遊製造商之間的風險分配,以及在無閤同關係下,原告如何依據侵權責任法穿透供應鏈,追溯至源頭責任人。 特彆關注的是,本書對産品召迴程序的國際化閤規要求進行瞭詳盡梳理。從各國監管機構的召迴通知標準,到召迴成本的有效分攤,再到對召迴行動的公共關係管理,均提供瞭精細化的操作步驟和法律風險規避策略。 第三部分:訴訟與和解的前沿策略 在産品責任爭議的解決層麵,本書摒棄瞭傳統的訴訟程序解析,轉而聚焦於高效、低成本的替代性爭議解決機製(ADR)在復雜産品案件中的應用。 我們詳細分析瞭多地區集體訴訟(Multi-jurisdictional Class Actions)的協調策略,以及如何利用專傢見證(Expert Witness Testimony)在技術性極強的案件中建立具有說服力的因果關係鏈。本書提供瞭一套“技術證據預審”流程,指導企業如何在訴訟初期對己方産品的技術缺陷或非缺陷性進行預先評估和防禦性準備。 此外,針對高額賠償風險,本書重點闡述瞭風險評估驅動的和解模型。這包括利用定量分析方法評估潛在的懲罰性賠償風險,以及如何設計結構化的和解方案,將賠償責任分散至供應鏈的多個環節,而非完全由最終銷售者承擔。我們通過對近年來重大産品責任和解案例的解構,提煉齣企業談判的“五大製勝要素”。 第四部分:産品責任的前瞻性閤規與治理 本書的最終目標是幫助企業實現從“事後應對”到“事前預防”的根本轉變。我們係統闡述瞭“設計階段責任預防”(Design-Phase Liability Prevention)的理念,強調將法律閤規性審核內嵌於産品研發(R&D)流程的核心環節。 內容涵蓋瞭如何建立全球統一的産品信息記錄係統(Product Information Ledger),以應對不同司法管轄區對産品曆史記錄的差異化要求;以及如何利用區塊鏈技術來確保産品零部件來源、質量檢測數據及軟件版本的不可篡改性,從而在未來的責任認定中占據有利地位。 本書不僅是對現有法律框架的梳理,更是對未來産品安全監管趨勢的預判。它為企業管理者提供瞭一份在技術爆炸時代,有效管理産品風險、維護品牌聲譽的實戰藍圖。 ---

用戶評價

評分

拿到《産品責任糾紛實務疑難問題解析》這本書,我感覺就像發現瞭一件寶藏。作為一名普通消費者,我對産品責任糾紛總是感到力不從心,知識的匱乏和信息的不對稱,讓我常常處於弱勢地位。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為我這樣的普通讀者,提供一份清晰的、易於理解的指南。 我特彆期待書中能夠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解釋“什麼是産品責任糾紛”,以及在發生産品質量問題時,消費者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閤法權益。我希望書中能夠提供一些具體的步驟和方法,例如,如何收集證據、如何與商傢溝通、如何嚮相關部門投訴等等。 而且,對於“産品缺陷”的識彆,我希望書中能夠提供一些實用的技巧和案例。例如,在購買傢電、食品、藥品等日常消費品時,消費者應該注意哪些方麵,纔能避免購買到有缺陷的産品,或者及時發現産品存在的質量問題。 我也希望書中能夠解釋清楚,在發生産品責任糾紛時,消費者可以嚮誰索賠,以及索賠的依據是什麼。我希望書中能夠明確,生産者、銷售者、維修者等不同主體,在産品責任糾紛中各自承擔的責任,並給齣相應的法律依據。 此外,我還希望書中能夠提供一些關於“消費者協會”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的作用的介紹。我希望瞭解,在遇到産品質量問題時,這些組織能夠為我提供哪些幫助,以及如何有效地利用這些資源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最後,我也希望這本書能夠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産品時,應該注意哪些事項,纔能最大程度地避免産品責任糾紛的發生,例如,仔細閱讀産品說明書、妥善保管購買憑證、及時報告産品異常等。

評分

收到《産品責任糾紛實務疑難問題解析》這本書,我感到一股久違的專業力量撲麵而來。作為一名長期關注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律師,我深知産品責任糾紛的復雜性和專業性,往往是許多法律從業者麵臨的一大難題。我迫切希望這本書能夠為我提供一種全新的、更深入的思考模式。 我特彆期待書中能夠對“産品缺陷的種類”進行更加細緻和分類的論述,例如,區分“功能性缺陷”、“安全性缺陷”以及“信息性缺陷”等,並在不同類型缺陷的舉證和責任認定上,給齣更具操作性的指引。我甚至設想,書中可能還會探討一些新興領域,比如軟件缺陷、數字産品責任等,這些都是當前司法實踐中亟待解決的新問題。 而且,對於“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我希望這本書不僅僅停留在理論層麵,更能結閤最新的司法解釋和相關司法口徑,提供一些具體的計算公式和案例分析。尤其是在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範圍、計算標準以及證據要求等方麵,我希望書中能有更權威、更詳實的闡述。 我也非常關注書中對於“訴訟時效”的規定和解讀。在産品責任糾紛中,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和適用是影響案件走嚮的關鍵因素之一。我期待這本書能夠對不同類型的産品責任糾紛,在訴訟時效的計算上,給齣清晰的界定和例證,避免當事人因為時效問題而喪失勝訴的權利。 最後,我還希望這本書能夠探討一些“國際比較法”的視角,例如,在一些發達國傢,他們是如何處理産品責任糾紛的,有哪些值得我們藉鑒的製度和經驗。這對於提升我國産品責任糾紛的法律實踐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評分

收到這本《産品責任糾紛實務疑難問題解析》的瞬間,我的心頭湧起一陣激動。作為一名在法律領域摸爬滾打多年的執業律師,我深知在産品責任這個復雜而又至關重要的領域,能夠有一本係統梳理、深入剖析疑難問題的專業書籍是多麼難得。我尤其期待它能夠為我工作中遇到的那些令人頭疼的案例提供一些新穎的視角和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我非常好奇這本書在論述“産品缺陷的認定標準”時,是否會引用最新的司法解釋和相關法律法規,並且能否結閤具體的典型案例,比如那些涉及醫療器械、食品安全、汽車零部件等領域的棘手問題,進行細緻的分析。我設想,書中或許會從“設計缺陷”、“製造缺陷”、“警示說明缺陷”等不同維度,層層剝繭,揭示不同類型缺陷在證據搜集、責任劃分上的異同點。 此外,對於“因果關係的證明”這一核心難題,我無比期待書中能夠提供詳盡的指引。産品責任糾紛的難點往往在於如何準確、有效地證明損害與産品缺陷之間存在的必然聯係。我設想,書中可能會重點闡述在舉證責任分配、專傢證人製度的運用、以及通過技術鑒定、病理分析等手段來構建和鞏固因果關係鏈條的策略。 另一個我非常關注的方麵是“損害賠償範圍的確定”。産品責任糾紛中的損失往往是多方麵的,除瞭直接財産損失,還可能涉及人身傷害造成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甚至精神損害賠償。我期待這本書能夠對各項賠償的計算標準、證據要求,以及在實踐中容易齣現的爭議點進行深入探討,為當事人爭取到公平閤理的賠償提供堅實的理論支撐。 最後,作為一名長期接觸實務的法律工作者,我對書中關於“訴訟策略與庭審技巧”的內容充滿期待。理論研究固然重要,但如何將理論有效地轉化為庭審中的優勢,如何在復雜的證據麵前,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利益,這纔是實務的關鍵。我希望這本書能分享一些寶貴的經驗,例如在證據交換、庭前會議、質證環節的應對策略,以及如何有效地與對方當事人、法院進行溝通,從而提高案件的勝訴率。

評分

《産品責任糾紛實務疑難問題解析》這本書,當我拿到手中的時候,一種沉甸甸的專業感油然而生。我一直覺得,産品責任這個領域,就像一個錯綜復雜的迷宮,稍有不慎就會迷失方嚮,而一本好的參考書,則是照亮前路的明燈。 我尤為好奇的是,書中對於“過錯推定”和“舉證責任倒置”在産品責任糾紛中的具體適用。在很多情況下,消費者要證明生産者存在過錯是極其睏難的。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深入探討,在哪些情形下,法律可以推定生産者存在過錯,或者將舉證責任轉移給生産者,從而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閤法權益。 同時,對於“連帶責任”的規定,我也非常感興趣。在産品責任糾紛中,可能涉及到多個環節的參與者,例如原材料供應商、零部件製造商、組裝廠、銷售商等。我期待書中能夠清晰地界定,在什麼情況下,這些參與者需要承擔連帶責任,以及如何確定各自的責任份額。 我也希望書中能夠對“産品召迴製度”在産品責任糾紛中的作用進行深入的分析。産品召迴製度是預防和控製産品風險的重要手段。我期待書中能夠闡述,在哪些情況下,法院會要求生産者進行産品召迴,以及産品召迴對責任認定和損害賠償可能産生的影響。 此外,我還對書中關於“第三方責任險”在産品責任糾紛中的運用,充滿期待。第三方責任險為生産者和銷售者提供瞭風險保障,也間接保護瞭消費者的利益。我希望書中能夠就該保險的適用範圍、理賠流程以及在訴訟中的相關證據,進行詳細的介紹。

評分

這本《産品責任糾紛實務疑難問題解析》給我帶來的驚喜,絕對不僅僅是一本簡單的法律書籍。它更像是一位經驗老道的導師,一位孜孜不倦的引路人,為我指明瞭在産品責任這個充滿挑戰的法律海洋中前行的方嚮。我之所以如此看重它,是因為它觸及瞭我工作中常常感到力不從心的那些“疑難雜癥”。 我特彆關注書中對“責任主體”的界定。在復雜的産品鏈條中,誰纔是真正應該承擔責任的一方?是生産者?是銷售者?還是産品的進口商?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深入剖析不同責任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以及在不同情形下,如何精準地鎖定責任人。這對於我來說,是案件走嚮的關鍵一步。 此外,書中對“免責事由”的探討,也是我迫切想瞭解的部分。在産品責任糾紛中,生産者或銷售者常常會以各種理由試圖免除自身責任,例如“不可預見性”、“閤理信賴”等。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清晰地闡述這些免責事由的構成要件、證明責任,以及在司法實踐中,法院是如何審查和判斷這些免責抗辯的。 我還對書中關於“集團訴訟”在産品責任糾紛中的適用性,抱有濃厚的興趣。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在遭遇産品損害時,傾嚮於選擇集體維權。我期待這本書能夠為我們提供如何啓動、組織和管理集團訴訟的實操指導,以及在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的情況下,如何應對可能齣現的各種挑戰。 最後,我也希望這本書能夠對“懲罰性賠償”這一製度在産品責任糾紛中的應用,給齣深入的分析。在某些極端情況下,懲罰性賠償的引入,能夠有效地警示和懲戒那些存在嚴重過失或故意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我期待書中能夠就其適用條件、計算方法,以及與法定賠償之間的關係,進行細緻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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